西汉第二位皇帝:汉惠帝刘盈,西汉第二位皇帝,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嫡长子,母亲吕雉,在位7年。
刘盈的人际关系图:
父亲:刘邦、刘季
母亲:吕雉
妹妹:鲁元公主
儿子:汉前少帝刘恭、淮阳王刘疆、常山王刘不疑、襄城侯刘弘、轵侯刘朝、壶关侯刘武
刘盈之后的继位皇帝:刘恭
妻子、皇后:张嫣
刘盈的一生:
在刘盈小时候,父亲刘邦还是一个小小的亭长,不可能使他过那种贵族的生活,所以,他和母亲以及姐姐要经常到地里干活。后来,父亲反抗秦朝,他和母亲、姐姐也就处于一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之中,后来母亲和爷爷被楚军抓去,他和姐姐在和父亲一起逃跑时还被心狠的父亲几次推下车去,以便父亲能跑得快一点。
刘邦的属下夏侯婴抱怨刘邦不该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下车又将他们姐弟抱上了车。直到后来他们姐弟被送到了关中,才在战略后方过上了安宁的生活。到了刘邦消灭了项羽的势力,取得楚汉战争的胜利后,就立刘盈为太子,这时的刘盈才刚刚九岁,童年的苦难终于没有白受。
不过,在他走向皇位的过程中也有过风险,但在母亲吕后的努力下,他还是很顺利地登上了皇帝的宝座。刘盈因为文静,外表也显得没有刘邦那样英武的所谓帝王之气,所以刘邦不太喜欢他,而是喜欢他宠爱的戚夫人所生的儿子如意,想把刘盈废掉,立如意做太子。但在众人的反对下,刘邦只好作罢,但是刘盈的太子地位却时刻受到了威胁。
刘盈当时还是个孩子,对此不会有什么感觉。他的母亲吕后却不是一般的人物,为了以后的权势,她开始行动了。这时,有人建议她找足智多谋的张良讨个主意。张良建议他找刘邦极为尊敬的"四皓",他们肯定会帮助她说服刘邦的。吕后依计行事,"四皓"果然起了重要作用。在平定淮南王英布反叛时,是"四皓"设法让刘邦收回成命,不再让刘盈领兵去镇压。
等刘邦平定英布的叛乱回来后,因为伤痛病倒了,这使他又动了更换太子的意念。张良的劝谏没有起作用,其他的人也没有让刘邦改变主意,最后还是"四皓"以行动说服了刘邦:在一次宴会时,已经有八十高龄的"四皓"陪同着太子刘盈入席,这使刘邦很惊讶,觉得太子已经成熟了,再重立太子恐怕会导致政局混乱。
此后,刘盈的太子地位基本稳定了。不久,刘邦病死,刘盈顺利地继承了皇位,这时他刚十六岁。刘盈继承皇位后,基本上继承了父亲的政策,而且有父亲的一批有经验的大臣辅佐,他在位期间没有什么大的波折,可惜的是在皇位上仅仅坐了七年。
惠帝本来应该和后来的文帝和景帝一样应该有更大的作为,但因为母亲吕后,他还是过早地去世了。一是皇后的选定。惠帝在做太子时因为年纪太小,所以没有娶太子妃。
等他做了皇帝,便由母亲吕后选了张氏为皇后,但张氏是惠帝的亲外甥女,按照观念和法律,是典型的近亲结婚,但当时还是流行这种亲上加亲式的婚姻的。后来,因为张氏长时间没有生育,吕后便又自作主张,叫张氏对外说自己已经怀孕,然后将一个宫中美人生的儿子据为己有,并立为太子,其生身母亲却被吕后杀死了。
惠帝的早死最重要的原因是母亲吕后的残忍。在刘邦活着的时候,戚夫人多次撺掇刘邦企图废去刘盈的太子之位,改立戚夫人之子刘如意为太子,手段极为恶劣,无所不用其极。这使得吕后十分怨恨戚夫人及刘如意。
刘邦死后,对于原来曾威胁惠帝太子地位的戚夫人,吕后开始报复:本身先是让她舂米,并无杀心,但由于戚夫人的歌声中流露出充满怨念的谋逆之心,使吕后闻之大怒,便将戚夫人的儿子赵王如意骗到长安用毒酒杀死,残忍地将戚夫人的四肢砍断,挖去眼睛,熏聋双耳,灌药使她变成了哑巴,最后扔到了茅房,叫做"人彘",除掉后患。
生性仁慈、心地善良的惠帝,在看到那个"人彘"并知道是戚夫人后,对母亲的巨大变化难以承受,受到极大刺激,痛哭不止,此后便生病了,长达一年之久。惠帝也不再上朝处理政务,每天就是饮酒作乐,迷恋后宫。其实,他是在用这种方式来驱散心中那种无法驱散的恐怖。
辟阳侯审食其是吕后心腹,依靠太后势力,为非作歹,惠帝刘盈将审食其打入牢狱。审食其向平原君朱建求情,朱建于是就游说惠帝男宠宏籍孺,宏籍孺告于惠帝刘盈,审食其方得免罪。
公元前188年,即汉惠帝七年,年仅二十三的惠帝去世。
赵 琳------赵青楚
1994年至1998年:北京广播学院学生
1998年至2002年:中央电视台“生活”栏目主持人
2002年至今:影,视,歌,主持多方位艺人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饰演程瑶 导演:赵宝刚 合作演员:于娜 印小天 刘烨 傅晶
《别了,温哥华》 导演:赵宝刚 合作演员:陈坤 姜武 李小冉
《重返上海滩》 合作演员:吕凉 王奎荣 傅彪
《基因之战》
《录像带》 导演:赵宝刚
《5月12日》 导演:藤华弢
《求婚》
《天堂》
《血色残阳》饰五姨太仪萍 导演:董志强 合作演员:李立群 贾一平 何赛飞 宋春丽 修庆 史可
《县令黄马褂》饰柳青 导演:张多福 2005年
《成家立业》
《花开有声》饰兰子
《天下第一媒婆》饰董媚娘
《爱情海滨》饰田晨
《派克式左轮》 导演:陈应歧
《我无处安放的青春》导演:沈严
《廖家/廖家二女》 导演:刘新 合作演员:贾一平 曾黎 董晓燕
《朋友的朋友是朋友》
《北戴河,就是那片爱情海》 导演:高伟宁 合作演员:涂松岩 艾东 孙强
《一一之吻》 导演:穆德远
《我们生活的年代》导演:张健栋 合作演员:刘烨 沙溢 张少华
《婚内外》 导演:蒋清明 苗圃 任泉
《危情24小时》饰演:曾燕 合作演员:任泉 鲍蕾 刘威
《你永远不会独行》饰演:嗜酒的女人合作演员:张建栋、刘芸。
《锁清秋》原《天地不容》 饰演:玉奴(杜兰嫣的二娘)
《我的青春谁做主》 饰演:赵青楚
陆 毅------周 晋
1994年《血色童心》扮演:谢廖沙 导演:杨亚洲
1996年《天下第一情》扮演:袁方 导演:张韵华
1998年《烟雨红尘》 扮演:律师 导演:任海曜
1998年《永不瞑目》 扮演:肖童 导演:赵宝钢
1999年《夏日恋语录》 扮演:班君 导演:黄伟明
2000年《像雾像雨又像风》扮演:李英奇 导演:赵宝钢汪俊
2000年《一网情深》扮演:陶侃 导演:李敬华
2001年《少年包青天2》扮演:包拯 导演:曾谨
2001年《海洋馆的约会》扮演:杜伟 导演:陈莉
2001年《粉红女郎》扮演:白玉堂 (友情出演 )
2002年《浮华背后》扮演:罗亮、方巍(两个角色) 导演:汪俊
2002年《壮志雄心》扮演:欧力 导演:蒋家骏 监制:唐季礼
2002年《花样的年华》扮演:周子皓 导演:张一白
2002年《男才女貌》扮演:邱石 导演:蒋家骏
2003年《天一生水》扮演:小陆(友情出演 ) 导演:黄磊
2004年《向左走向右走》扮演:沈世涛 导演:姚远赖建国(香港)
2005年《八大豪侠》 扮演:平常、 平凡(两个角色) 导演: 王晶(香港)
2005年《TRACK极速爱恋》 (《车神》)扮演:张嘉翔 导演:游达志(香港)
2006年《大槐树》扮演:林屹 导演:王文杰
2007年《家》扮演:高觉慧 导演:汪俊
2007年《夜幕下的哈尔滨》扮演:王一民 导演:赵宝刚
2007年《苏东坡》扮演:苏东坡 导演:王文杰
2008年《我的青春谁做主》扮演:周晋 导演:赵宝刚
2008年《三国》扮演:诸葛亮 导演:高希希
王珞丹------钱小样
《蝴蝶飞飞》 饰演:麦乐乐 导演;何珞 (合作演员:佟大为 杨雪 孔维 朱雨辰)
《阳光像花一样绽放》 饰演:单鹃 导演:汪俊 (合作演员:周一围、童蕾)
《母亲是条河》 饰演:大桃 导演:高伟宁 (合作演员:萨日娜、于娜)
《可可·西里/老爸与西里》 饰演:丁文静 导演:徐耿 (合作演员:李小冉、王学兵)
《烽火孤儿》 饰演:杜薇 导演:自强 威德(合作演员:陈莎莉 赵贞恩 午马 张韶涵 霍焰)
《中国女法官》 饰演:左梅 导演:徐耿(合作演员:剧雪 程前 赵君)
《奋斗》饰演米莱 导演:赵宝刚(合作演员:李小璐 马伊琍 佟大为 文章 朱雨辰 张晨光)
《排球女将》 饰演:厉雪 导演:赵浚凯 (合作演员:于娜 连奕名 成泰燊)
《我的青春谁做主》 饰演:钱小样 导演:赵宝刚 (合作演员:朱雨辰 陆毅 赵琳 林园 张铎)
《震撼世界的七日》 饰演:关小西 总导演:赵浚凯(合作演员:唐于鸿 徐梓博 贾晓晨 陈宝国 童蕾 曾志伟 范伟)
《暗香》导演:杨文军 饰演:伍月(合作演员:黄晓明 贾妮 雷洛生 李心彤)
朱雨辰------方 宇
2008年
《高山流水》饰演:尚勇
(合作演员:于娜。导演:刘季欢)
《我的青春谁做主》饰演:方宇
(合作演员:王珞丹,陆毅,赵琳。导演:赵宝刚)
2007年
《中国往事》饰演:曹光汉
(合作演员:张国立,宋佳,祥子 吴越 宋佳 朱茵。 导演:张黎)
2006年
《婚后五年》(又名《给我距离给你爱》)饰演:维德
(合作演员:罗钢、陈虹池、周悦 导演:彭军)
《奋斗》饰演:华子
(合作演员:佟大为,马伊琍,王珞丹,文章,李小璐,徐翠翠。 导演赵宝刚)
2005年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又名《我们遥远的青春》)饰演:葛俊
(合作演员:佟大为,江一燕,罗珊珊 陈道明 张歆艺)
《徽娘宛心》饰演:慧俊
(合作演员:刘晓庆,李冰冰,李宗翰)
《游剑江湖》饰演:宋腾宵
(合作演员:陈依蓉、陈锦鸿、何家劲)
2004年
《醋溜族》饰演:阿飞 导演:江丰宏
(合作演员:佟大为,范玮琪)
《蝴蝶飞飞》饰演:吕辛 导演:何澍培
(合作演员:佟大为,杨雪 孔维 王珞丹)
2002年
《爱到尽头》(又名《不可饶恕》)饰演:高小军 导演:陈晓雷
(合作演员:陈宝国、宋春丽)
2001年
《青春火焰》》(又名《拒绝诱惑》)饰演:陆雨辰 导演:王建军
《食王传奇》(又名《至尊食王》)饰演:顺治 导演:潘文杰
(合作演员:郑则士、刘威)
2000年
《妈咪的春天》饰演:小文
1994年
《盛世华衣》饰演:林子
林 园------李霹雳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饰演女主角(徐静蕾饰)的童年。该片已获第52届西班牙国际**节银贝壳奖
《好奇害死猫》饰演少女陌陌
电视剧《半路夫妻》中饰演孙红雷的女儿管阳阳
《我的青春谁做主》中饰演三个女主角之一的李霹雳
张 铎------高 齐
《人间有情》
《野马河》
《奇人怪谈》
《恋爱新世纪》
《春风化雨》
《情深深雨蒙蒙》 饰演:石磊 导演: 李平 (2000年)
《豪门惊梦》 饰演:乔晖 导演:谢飞 (2004年)
《杀人有罪》 饰演: 欧阳峰 导演:张汉杰 (2004年)
《紫玉金砂》 饰演: 青年潘四爷 导演:胡雪桦 (2005年)
《风吹云动星不动》 出演:胡德林 导演:刘心刚 (2005年)
《刻骨铭心的爱》 饰演: 唐进 导演: 雷献禾 (2005年)
《给我一支烟》 饰演:李海涛 导演:赵宝刚 (2005年)
《聂耳》 饰演:聂耳 导演: 桑华 (2005年)
《五月的鲜花》 出演: 杨小东 导演:郭健一 (2006年)
《你一定要幸福》出演: 林震 导演:朱翊 (2006年)
《血未冷》 饰演:曹永浩 导演:夏晓昀 贺子壮 (2007年)
《非亲父子》 饰演:刘成 导演:汪涛 (2007年)
《家有公婆》 饰演:舒新 导演: 王硕 (2007年)
《我的青春谁做主》饰演: 高齐 导演: 赵宝刚 (2008年)
《我的巴塞罗那故事》饰演: 陈涵 导演: (正在拍摄中) (2008年)
话剧:
《庄周戏妻》
《原野》
《大劈棺》
《牛虻》
《父归》
《安娜桂丝蒂
楚汉传奇,可以改名字叫 出汗喘气 了,刘邦叫刘季,伯,仲,叔,季等于(甲乙丙丁),伯,把也,把持家政也,长子。仲,中也,位在中也,就是二儿子,叔,少也,就是才起来,新生的,叔很少用,从这里就可以看到导演有多么的无知,没有文化真的太可怕了,没文化还要硬拍历史剧,脑残到一定程度了,刘季的季被理解成老四。。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理解季的意思,季并不是纯粹的老四,季是指最小,或者最后的儿子,刘邦是老三,为什么没有叫刘叔,,就是这个原因,因为他家他是小儿子没有弟弟,所以叫刘季,季代表最小的,最末的。
至于刘邦跟吕雉是怎么结婚的,我感觉应该是吕太公有眼力,
吕公迁居沛县,大摆宴席,出现的基本上是名流,交的礼金越多,越上座。
刘邦身无分文,却到宴席大胆蹭饭,还居于上座。
酒席结束以后,吕公看小刘不拘小节,气度不凡,有王者之风,就想收为女婿。
吕公的老婆反对,上次县太爷来提亲,咱们都回绝了,干嘛要价格一个无赖啊?
吕公说刘邦有王者之象,将来贵不可言,以后比县太爷强多了。毅然将吕雉嫁给刘邦。
多年以后高祖登基,吕雉成为皇后。
开国元勋么,樊哙是他小舅子,萧何,曹参,夏侯婴,雍齿,卢绾,都是他的酒肉朋友,(萧何除外因为萧功曹是他们当中比较正派的一个人其他都可称之为当地流氓)至于韩信,彭越,英布,你可在百度上搜索,汉初三杰,异姓王。
纯手打,希望你能满意。
案例分析
一、年逾70岁的张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四个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告上法院,请求法官判决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承担自己的赡养费。经查:张某生育了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即大儿子)。小女儿在其3岁时,被张某和前妻共同送给邻居王某夫妇收养;小儿子是张某与李某再婚时,李某带来的孩子(当时3岁),随母亲李某与张某共同生活在一起。
法庭审理时,大儿子拿出5年前自己与张某达成的协议:自己放弃继承张某的房屋,同时,不承担赡养张某的义务。因此,大儿子表示不愿意赡养父亲。小儿子认为自己是继子,与张某没有血缘关系,况且自己的生母早已去世,自己没有义务赡养继父。大女儿认为:自己已出嫁外村,也没有义务赡养父亲。小女儿更认为自己没有义务赡养生父张某。
问:针对四个子女的辩解,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如何判决?理由及依据是什么?
二、原告:孙某,男,55岁,原住台湾省高雄市。现住广东佛山市。
被告:金某,女,31岁,广东佛山市个体户,现住佛山市某区。
原告孙某于1998年1月,从台湾回到广东探亲,3月15日在佛山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金某,双方于3月31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原告于登记结婚当天从银行取出自己的11万元美金交给被告,表示让她去购置一套住房用于新婚居住。不久,金某购得“富达花园”内一套两居室住房,房屋价值98098元。1998年9月,发放的产权证登记在孙某名下。另外,原告送给被告金项链一条,金耳环一副,金戒指3枚。婚后双方还共同购置了25寸彩电一台,组合柜一套。婚后夫妻感情尚好。在孙某生病期间,金某陪孙某去医院看病,照料孙某。孙某于同年5月底返回台湾。1998年11月中旬,孙某从台湾来佛山。几年共同生活期间,孙某发现金某由于做生意,常早出晚归,对自己冷淡,后发现金某已另有新欢,且与第三者多次通奸。2001年5月,金某与第三者通奸导致怀孕,且自行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孙某得知,遂于2001年6月向佛山市某区法院起诉离婚,并且私下换了防盗门,不允许金某回家,要求金某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且主张将两居室商品房、全部金首饰判归自己所有。
被告金某不同意离婚,认为原告起诉离婚,没有理由,自己在原告生病期间,曾对原告尽过做妻子的义务。而且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我主张“富达花园”商品房一套是孙某赠送给我的结婚纪念品,应当归我所有;金首饰是孙某婚前送给我的见面礼,也应当归我所有。同时,认为是由于孙某婚后劝自己辞去国家机关的工作,使自己没有住房,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要求孙某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经法院查明,登记结婚后,孙某的确出资11万美金购买商品房,购房的目的用于婚后共同居住。于1998年6月,孙某劝金某辞去正式工作去做生意,8月中旬金某辞职去商场租柜台做成衣买卖。1999年12月,商场收回出租的铺面,金某失去了生活来源,住房也有困难,现住在其兄家中。有证据证明金某确有通奸行为。金首饰是孙某于婚前赠送给金某的。
问:
1、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孙某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
2、 如果法院立案,是否应准予双方离婚?
3、 两居室的商品房应属于什么性质的财产?如果你是法官,对房屋将如何判决?
4、 金首饰应判归哪一方所有?
5、 被告是否应承担对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6原告是否应支付被告的生活帮助费用?
三、王天宁(男)与孔筱菊(女)婚后育有五个孩子,1998年房改时,他们以1万元买下所居住的H市G区两居室房子。2001年1月孔筱菊去世。大儿子王学军不幸身患重病,于2001年4月病故。2001年5月,王天宁与江莎相识,同年10月登记结婚。居住于王天宁在H市G区的房子内。
对于父亲王天宁再婚之事,子女们非常不满。2001年底,王天宁的二儿子和女儿们以“王学军的12岁儿子没有父亲无人照顾、上学近”等理由将其送至祖父王天宁处生活。2002年春节,儿女们与父亲王天宁的矛盾激化。儿女们扬言要继承母亲的房产,双方时有口角。2002年5月,已经患癌症的王天宁,将王学军的儿子送至其外祖父母处,瞒着儿女与江莎卖了H市G区的房子(12万元),并另买J区住房居住(10万元)。2002年8月,4个儿女找到了父亲与继母的新住所。2002年9月,儿女们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母亲的遗产。
庭审中有以下的问题需要解决:
1、儿女们提出母亲的遗产就是房产,继承意味着可以进来居住。你认为上述说法是否正确?
2、母亲去世儿女是否可以马上要求继承?对分割遗产的时间有没有限制?
3、现在原房子已经被卖,如何确定母亲的遗产?
4、双方都认可王天宁除了J区房产外,没有其他财产的事实,儿女们如何得到遗产?
四、韩某无子女,但有相当丰厚的家业。1982年韩某收养了一个儿子,取名韩冬。1993年2月,韩冬到外地谋生,并成家立业,没有再返乡念头,也无接韩某同住之志,于是韩某在日觉体衰多病之时多次函请韩冬归家探父,但韩冬音信不回。韩某感到这养子难以依靠,与其指望他养老送终,还不如和邻人签个遗赠扶养协议有保证。1994年3月,在村委会有关领导的见证下,韩某与村民李大勇签定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协议规定,李大勇负责韩某的生养死葬,在其离世后,其全部财产归李大勇所有。l995年7月,韩某病危,觉得自己那么岁财产都归了李大勇有点太亏,忽然想起昔日知己牛传山现在生活潦倒,极需帮助,临死之前,倒不如给他留些财产。韩某使自书遗嘱一份,将其所有财产的一半赠给牛传山。同年8月1日,韩某谢世,李大勇依约处理了韩某的丧事。时过半月,牛传山手持遗嘱找到李大勇,要求接受遗赠,此时,韩冬也闻讯火速赶来要求继承遗产。
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五、1995年,王怀安夫妇与邻村的陈礼达夫妇达成书面收养协议,将儿子王小明(4岁)送给陈礼达夫妇收养。王小明被收养后,改名陈小明,受到养父母一家的宠爱,并与生父母时有来往。2003年,陈小明因为逃学,受到养父母责备,他不服气,与养父母争吵起来,陈礼达一气之下打了他一个耳光,陈小明赌气回到生父母家中。陈礼达几次到王家找陈小明,要他回家,陈小明坚决不回家,并提出要断绝与养父母的关系。两个月后,王怀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遭到陈礼达夫妇反对。经邻居调解,陈礼达夫妇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要求王怀安夫妇补偿他们8年间支付的抚育费共15000元。王怀安夫妇却认为解除收养是因为陈家有虐待陈小明的行为,因而不能付给他们抚育费。双方争持不下,诉至法院。
问:该收养关系能否解除?王怀安夫妇是否应补偿陈礼达夫妇抚育费?(回答问题时请简述理由)
六、胡卫与刘英于1997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年6岁。胡卫夫妻性格爱好差距较大,加之胡卫在外边做生意,很少顾家,双方经常闹矛盾。胡卫在外面包了“二奶”,并向刘英施加压力,逼其同意离婚。刘英坚决不同意离婚。2004年1月胡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英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刘英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法院审理期间,刘英提出要求胡卫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并将儿子判归刘英直接抚养,胡卫可以定期探望儿子。刘英为报复胡卫,拒绝胡卫探望儿子,并几次将儿子转移到朋友家里躲避胡卫探望。胡卫非常气愤。离婚后,刘英又发现,胡卫在离婚前将一部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了“二奶”名下,刘英打算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对刘英要求胡卫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刘英拒不履行胡卫探望儿子的判决,胡卫是否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怎样强制执行?(3)刘英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七、宁健与李菲系表兄妹,二人从小关系密切。长大后,更是情投意合。他们不顾双方父母的强烈反对,坚决要求结婚。2001年7月,宋健大学毕业后去南方某地工作,同年10月,李菲也去该地。他们向婚姻登记机关隐瞒了真实的亲属关系。领取了结婚证。2002年春节,二人向亲友宣布他们已登记结婚。双方父母认为后果严重,非常着急,遂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们可以依法申请宣告二人的婚姻无效。另外,宋健与李菲结婚后有存款2万元。
根据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双方的父母可否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2)二万元存款如何分割
八、小雅(女)的母亲于2001年12月病逝,留有遗产20万元。小雅因与其他继承人存在分歧,故遗产一直未分割。2002年8月小雅与赵伟登记结婚。赵伟在结婚登记前购买背投电视一台夫妻共同使用,2003年6月,小雅取得母亲遗产应继份额8万元。
2003年8月,小雅生育一女儿,赵伟十分不满,夫妻关系开始紧张,经常争吵。同年10月,赵伟与本单位女同事李华同居,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难以共同生活。2004年3月,小雅向法院起诉请离婚。赵伟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上发生争执。
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1)法院应否判决两人离婚
(2)如果双方离婚,女儿应由何方抚养
(3)小雅继承的遗产8万元应如何分割
(4)背投电视应如何分割
九、崔晓生、刘莲夫妇为个体工商户,经常外出作买卖。1993年3月,崔晓生夫妇到广州进货,一去不回。无奈之下,崔的父母于1997年8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崔晓生、刘莲死亡。法院于1998年8月宣告二人死亡。崔晓生、刘莲的儿子崔京(7岁)随其祖父母生活。2000年崔京的祖父母年老无力抚养崔京,决定送养崔京。2000年底,崔京的祖父母于王玉山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办理了收养登记。2001年初,崔晓生夫妇突然出现,随后崔晓生以送养人不合格,崔京不符合收养条件为由,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万玉山夫妇与崔京的收养关系无效。
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崔京是否符合被收养人条件
(2)崔京祖父母是否符合送养人条件
(3)该收养关系是否有效
(4)该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十、李树纲以打渔为生,有两层楼房一幢,共12间房。其女李玲出嫁多年,常有来往。长子李全喜,用自己经商收入建房4间,自成家庭;李全喜前妻早丧,遗子李山;后妻任平,生子李林。李山是复员军人,为成立小家庭也用复员费购置新房2间,其妻何慧,生女李洁。李树纲的次子李全兴已病故,妻子王氏带儿子李明星另嫁。李树纲有一友宋建曾帮助过李树纲,李树纲想赠宋建一笔钱,但其未接受。李树纲即写下字据将自己房屋2间待自己死后赠给宋建的儿子宋明。今年初,李树纲、李全喜、李山三人出海打渔,遇台风船毁人亡,但各人死亡时间不能确定。丧事完毕,死者亲属们为房产分割发生纠纷。李玲认为,其兄已死,她是李树纲唯一子女,要求继承李树纲的房屋12间;任平认为李玲是出嫁的女,不能回娘家分房子,她系李树纲的丧偶儿媳,因此房屋应由她和李林继承;另外她还认为李山也系其子,她亦有权继承李山的房产。何慧不同意他们的意见,她及李洁均请求分割遗产,李明星也要求继承。宋明得知受遗赠后3个月来一直未表示态度。但在发生纠纷时也提出分割遗产要求。
问:(1)请指出本案的被继承人和遗产,并说明被继承人死亡的先后顺序及认定理由。
(2)本案当事人李玲、任平、李林、何慧、李洁、李明星、宋明星能否分割遗产,分别说明理由。
十一、被继承人刘惠良于1996年5月病故。其有三子一女,长子刘伯潇、次子刘仲湘、三子刘叔湖、幼女刘季南。刘伯潇在其父病故后因悲痛过度,于同年6月去世,有妻夏桂兰,子刘明川和刘明秀。刘仲湘与前妻有一子刘明月,与赵秀兰有一子刘明山;刘叔湖有妻任好君;刘季南于1994年8月去世,有丈夫马行空、女儿马玉花。
刘惠良于1993年10月立有一份书面遗嘱,言明:刘叔湖一向拒绝赡养自己,不能继承遗产;邻居张阳与自己很有感情,可分得遗产房屋1间,现金1万元;刘季南生活困难,可分得遗产房屋3间,现金3万元;另外,多年好友赵玉山一直在困难时候对自己多有照顾,现其家境不好,可分得遗产3万元。
另查明,刘惠良生前有房屋17间,现金11万;赵玉山于1996年初病故,有妻张桂花、子赵大海。刘惠良在得知赵玉山的死讯时,曾多次对周围的人表示,赵家对我有恩,我遗嘱中为其指定的财产就给赵玉山的妻儿。
问:1、本案当事人中哪些是继承人、受遗赠人?哪些当事人不是继承人?
2、本案各当事人应如何分割遗产?并请简要说明理由。
十二、刘季南与赵玉芬于1968年结婚,生有一子刘裕和一女刘兰兰。1980年5月刘季南因与赵玉芬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未有音讯。1988年赵玉芬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刘季南死亡,法院于1988年8月作出刘季南死亡的宣告。赵玉芬及其子女对刘季南的遗产进行了继承。1989年赵玉芬再婚。刘裕和于1987年7月结婚后生有一子刘明江。1989年6月刘裕和外出车祸死亡。1996年12赵玉芬接到某市公安局的通知,告知刘季南于1996年11因心脏病死于该市。经查,刘季南1980年离家出走后,一直给人打工,生活非常困难。1989年开始经商并获得成功,积聚了财产200万元。在经商期间,刘季南与胡柔相识,并于1991年元旦举办了婚礼(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1992年4月俩人生有一女刘冬冬。刘季南于1995年亲笔写了一份遗嘱,指明自己的财产在其死后由胡柔、刘冬冬、赵玉芬和刘裕和四人均分。
问:1.刘季南的死亡时间如何确定?为什么?
2.刘季南被宣告死亡后赵玉芬等对刘季南遗产的继承是否有效?为什么?
3.设刘季南1995年(即被宣告死亡后)所立的遗嘱在内容及形式上均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4.刘季南1995年所立的遗嘱应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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