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位苏女士准备跟男朋友登记结婚,到了民政局后却发现,自己在5年在河北保定有过"被结婚"后又"被离婚"的记录。她起诉民政局,要求撤销婚姻记录,但法院以已超过5年起诉期限为由不予受理,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当地民政局终于联系到了苏女士,表示将为她办理撤销手续。
类似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新闻报道中很常见。贵州也有一位王先生向媒体爆料,自己9年前丢失了身份证,期间"被入职"了16家公司,还被成为杭州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现在只好一家家公司去申诉处理,为此付出了很多精力和财力。
至于银行卡被盗刷、个人账户被别人注册,这样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了。
我们的身份信息应该如何保护?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家越来越担心了,如果身份信息被盗用,说不定哪天就发现自己莫名欠了大额贷款,或者被成为法人要承担巨大的风险,征信也极有可能被影响,之后买房买车说不定会受影响。哪怕没有什么实际的损失,要把事情都处理妥当,通常也劳心劳力。
对个人来说,保护好个人信息,避免身份信息被盗用,是我们自己的责任。但避免身份证、个人资料丢失后,被不法分子盗用,这就超过了我们的能力范围。我们能做的只有及时挂失或报警处理,而资料审核、信息监管的责任,又应该由谁来负呢?
苏女士的案例中就存在很多疑点。5年前苏女士"被结婚"又"被离婚",如果她本人没有到场,婚姻登记处是如何为她办理业务的?还是说,这个审核的过程虽然有,却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起到审核的作用。
又或者,审核过程是相对严谨的,却也避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按照现在骗子的技术手段,总是有种种办法可以达成目的。如果政府部门无意中成为了骗子的"助力",哪怕事后积极协调处理问题,从法律法规上,也存在很多无法协调的困难。
公共服务部门除了要帮助群众妥善处理好这样的事件,避免更糟糕的结果,更重要的是防患于未然,切断信息被盗用的源头。制定更完善的信息管理、审核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网络技术的手段做好监控,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在简化办事流程的同时,也绝对不能放松对个人信息的审核和确认。比如说或者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的推广,实现系统精准审核,确保是本人办理业务。比如通过全国联网的方式,保证信息联通来避免异地盗用信息。
我们在保护好个人信息之余,如果遇到了身份信息被盗用的情况,务必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而其他责任,只能期待政府公共服务部门承担起来,让我们免受信息盗用之苦。
和喜欢的人结婚本应该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对一位河南女子来说却开心不起来,因为她得知“自己”已在山东,河北,安徽以及江苏等地办理了“登记结婚”因此无法与男友进行登记结婚。随后河南女子要求五地民政部门撤销婚姻登记记录,沟通无效后最后将民政部门告上法庭。8月13日,南通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一审,判决撤销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并要求判决生效之日60天内,删除河南女子的错误登记信息。
但值得注意的是,判决只是针对如东县民政局,那其它四个地方的民政局结婚登记信息要如何处理呢?截止到8月18日,目前还没有详细信息。虽然事情得到了部分解决,但这无疑给这位河南女子带来了心理负担,因为目前由于其它四地登记问题,她还不能与男友登记结婚。
不过此类事件也从一个侧面表明,我国的民政网络体系,或许存在着一些漏洞,各省间的民政信息为什么没有实现互通呢?或许正是这些漏洞,才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从而影响普通百姓的正常权益。同时,民政部的工作人员,也应加强对双方的审查力度,才能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同时,作为合法公民来说,我们也一定要保护好个人的证件信息,尤其是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果身份证丢失,一定要第一时间去当地派出所挂失,尽快办理身份证,否则被不法分子利用,可能会严重影响个人的合法利益,就像是上面提到的河南女子,甚至会有一些人会通过丢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的贷款业务,更是会带来很多麻烦和问题,所以千万不要小看丢失身份证的问题。
重庆一女子被男友以自杀威胁逼迫结婚,这样的婚姻当时有效,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明白事件真相之后,可以对婚姻进行撤销。
被威胁结婚
重庆一女子经人介绍认识其男友,但是在两人相处的过程中经常吵架,她果断与男友分手。但是该男友却不甘心屡次骚扰这名女子,最后以自杀威胁结婚,女子只能和他去登记结婚。结婚之后两人并没有在一起生活,最后女子向法院进行起诉,在法院审理明认为女子确实是被胁迫一方,将两人的婚姻关系进行撤销。
威胁逼迫结婚并不幸福
像这名女子被威胁逼迫结婚,这样的婚姻并没有真实存在的意义。虽然当时是有效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是非常不幸的。如果被逼迫结婚并没有结婚的意愿,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像这样连自己生命都不珍惜的男人是不值得依靠的,连自己的命都不顾及,那他以后会做出更加出格的事情。还是应该当即判断不应该和他结婚,不能为了满足他的无理要求而妥协,应该有自己坚定的想法。
婚姻是自由的
婚姻是有选择自由的,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威胁逼迫另一方结婚。因为威胁缔结的婚姻关系严重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也违背了法律中对婚姻的要求。所以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还是应该果断的选择用法律保护自己,提出自己在这段婚姻中是被胁迫方,这样也可以在调查清楚之后撤销其婚姻关系。以免造成一辈子无法挽回的后果。
想要结婚想要婚姻幸福就应该两情相悦,选择愿意和自己在一起的人,这样一辈子才会幸福。不应该胁迫对方,强求的婚姻是不幸福的,也是不自由的,也是不被祝福的。这段婚姻存在的价值也就没有了,所以要选择婚姻自由。
长沙单身女子“被结婚”两次,名下还有房产2套,神操作如何实现个人隐私信息如何被泄露
长沙一未婚女子买新房时,房查时被告知名下有2套房产 还被结婚2次,这就是身份信息被盗用的结果。据统计目前我国很多人的身份被泄露,目前我们如何防止身份信息泄露呢?
酒店住宿身份信息泄露我们国家目前住宿酒店的时候,需要提供身份证,酒店工作人员会扫描身份证以防是非法人员住宿,所以我们的身份信息需要登记,这个时候也会无形中泄露身份信息,我们要主要酒店登记的时候,不要让工作人员拍照,记录身份证上的信息。也不要远离身份证的视线范围之外,而且要主要不要轻易留存复印件,主要要去住宿一些正规或者大型连锁的酒店。
互联网留身份信息目前很多网站需要我们注册,我们一定不要登录没听说过的网站,绝大部分网站是不需要留身份证的信息或者照片的,最多就是留存手机号码,目前只有银行和支付宝、微信,政府门户网站会有留身份信息的可能,所以我们不要轻易登录钓鱼网站,不要轻易填写身份信息。
不要随意填写身份信息我们知道目前有很多商家在做一些活动,通过送一些小礼品,需要我们填写身份信息和手机号码。其实这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这是为什么呢?其实这是商家在套取个人隐私信息的行为,通过获取个人信息,后期可以再电话营销商家的产品,或者倒卖置换信息。
所以我们老百姓经常会收到一些商家的电话,或者短信,给你推荐一些产品或者课程,有时候我们很纳闷商家怎样知道我们的身份信息的,其实都是我们不小心填写一些表格的时候泄露了身份信息。
如果只是单纯的推销产品还好,最恐怖的是现在网络电信诈骗获悉了我们的身份信息后,诈骗我们的财物,或者在我们不知情的时候办理一些网络贷款或者参加一些收费活动。所以我们一定要在任何地方都不要随意填写有身份信息的表格,甚至不要随意的留下电话号码信息。
办理业务谨慎留身份证照片或者复印件
我们现在通过一些中介办理一些业务,中介都需要我们提供个人的身份信息,代办业务确实需要身份证的复印件留给办事机关,但是我们要谨防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留存身份信息,因为一旦这些人员留存了身份证的复印件,将来可以通过我们的复印件办理很多业务,这个对我们来说危险性很高,也许我们会莫名其妙的被办理了贷款,其他业务,或者像上面说的被结婚或者被买房。
所以我们如果需要代办,或者有些机构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标注办理某某业务,再次复印无效等签注,这样可以减少一些麻烦。
不要随意借证件给其他人目前很多人的身份证都有被借给朋友的情况,这也是非常危险的行为,说实话如果有人随意借你的身份证,那一定要当心这个人是否有问题,哪怕这个人是一个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目前我们的身份证代表了我们所有的信息,也是代表了所有拥有你名下一切财产的依据,如果身份证被盗用,你可能名下的所有财产都会遭受损失,也或者遭受到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所以身份证除了自己或者至亲,其他人一概不外借,也不要随便的帮别人最担保或者代办业务。
身份证不小心丢失
身份证如果不小心丢失了,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去派出所补办,而且也最好在重要的媒体刊登申明,排除一些不必要的被盗用的麻烦。目前的身份证都含有芯片,一般正规的业务都需要扫描身份证。
只要更换后,旧身份证就无法办理很多业务。如果身份证和银行卡同时被丢失,那我们要马上致电所有银行冻结银行卡,然后再第一时间到银行去挂失更换银行卡,避免银行卡的财物丢失。如果有发现名下有不必要的贷款或者不属于自己的财物和房产,那么我们要第一时间报警。
所以我们一定要妥善保存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给其他人我们的身份信息,特别是借用证件和复印件,如果丢失就及时更换,以免遭受损失。
和男友经历十几年的爱情长跑后,河南驻马店女子尚尚(化名)在 2019 年年底准备迈入婚姻殿堂。当他们开开心心去领证时,却被告知她已在全国 5 个地方分别与 5 名男子 " 登记结婚 ",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被结婚 "5 次的她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被拒后,她通过信访、报案以及诉讼等方式展开艰难的维权。
8 月 13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尚尚诉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这个结果对她来说是个好消息,但五个地方的婚姻登记还有一处未得到撤销,尚尚仍处于 " 已婚状态 ",现在她已经当上了妈妈,但一本真正的结婚证对她来说还遥不可及。
五次 " 黑婚史 " 像抹不平的伤疤
今年 38 岁的尚尚在 7 月份产下一子,目前在坐月子。聊起这九个月的经历,她心力交瘁," 高高兴兴地去领证,遇到这种事,莫名其妙呀!我不想背负 5 段婚姻,说起来就是黑历史,就像一块块抹不平的伤疤!"
尚尚和男朋友王新(化名)爱情长跑了十几年,终于决定结婚。2019 年 12 月 10 日上午,她和男友一起来到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她把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后,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因为在系统里查询,尚尚竟和 5 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目前都处于 " 正常婚姻状态 "。
系统显示尚尚和 5 名男子办理过结婚登记
听到工作人员的答复,尚尚和男友当场蒙了。" 我结没结过婚,难道自己不知道吗?" 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见过很多这种自己结过婚但否认的情况。" 他们的态度就是我在撒谎,更过分的是,他们还觉得我是在骗婚。" 周围人的议论让尚尚喘不过气来。
" 他们劝我男友,说再跟我领证,我就结 6 次婚了。" 但王新坚信自己与尚尚相识十几年,从未见她与其他男子有染,不可能会登记结婚。王新努力压制自己的情绪:" 我们认识十几年,知根知底的,她不可能跟别人结婚,我一定要知道是怎么回事。"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反复确认,输入尚尚的身份证号,电脑系统自动关联出她与 5 名男子的结婚登记信息,分别是:
2004 年 9 月 21 日和山东的孟某伟
2004 年 11 月 2 日和河北的杜某涛
2004 年 12 月 17 日和河北的王某
2005 年 6 月 23 日和安徽界首的尹某
2005 年 7 月 19 日和江苏如东的沈某某
5 次结婚登记信息集中在 2004 至 2005 年间,尚尚告诉记者,那两年她一直待业在家,没有出过远门,身份证也没丢过,这 5 个男人她一个都不认识。" 工作人员说要想彻底弄清楚,只有去这 5 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查到详细信息。"
工作人员查询到尚尚的婚姻登记信息
为弄清原委,尚尚与王新请假一起来到安徽省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询后再次证实尚尚的 5 条结婚登记信息。" 那张结婚登记表上有签字、指纹、照片,民政局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人不是我。" 但工作人员表示," 尚尚 " 当年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的是 15 位的第一代身份证,而尚尚现在使用的 18 位二代身份证关联到了 " 尚尚 " 的结婚登记信息。工作人员称两个尚尚是不同的人,极有可能是 15 位身份证重号导致的,他们没办法消除掉 " 尚尚 " 的结婚登记信息。
尚尚去安徽界首市民政局查询到的婚姻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又称:" 结婚证在我们这办理的不假,但 2005 年民政内部系统还没有全国联网,我们怎么知道尚尚到底长啥样,她把照片换了,我们也核查不出来,而且人家两人是自愿结婚的。"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尽到了工作的职责,证件真伪他们无法核实,建议报警。
经过维权,三个地方撤销了她的婚姻登记
正当尚尚和男友奔波于各地民政局时,她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两个月,为给孩子办准生证,她询问民政局能否先办结婚证,工作人员回复:" 你现在还处于婚姻状况中,如果我们给你办理,那就是重婚罪。"
此后,尚尚以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其本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的虚假婚姻登记信息。遭拒后,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尚尚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报案后,取得了一些进展。
河北省公安机关给民政局出了份材料,民政局直接撤销了尚尚与王某、与杜某涛的结婚登记信息;
因安徽界首市的尹某已去世,界首法院判尚尚的婚姻登记是无效行为;
而山东邹城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尚尚的诉讼请求;
如东县民政局答复尚尚其没有撤销权限。
尚尚于是诉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 2005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其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
尚尚称,其实她本意并不想起诉,因为起诉需要立案、审查、开庭,花费很长时间。" 我一心想着要在孩子出生前拿到结婚证,想通过沟通,民政局能帮我撤销结婚登记信息是最好的,但经过一个月的沟通,没有结果只能起诉。"
尚尚之前是一名销售员,年底正是最忙的时候,为了跟进事情进展,不得不把工作辞了。为了省钱,她自己学写起诉书,每天都处于焦虑状态。" 医生说我这个年纪怀孕,本身就属于高龄产妇,到处跑情绪也不稳定,对宝宝很不好。"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法官给她建议,可以网上立案,避免奔跑。" 现在只有男友一个人工作维持家庭开销,我们有房贷、车贷,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请律师。" 尚尚回忆那段日子说:" 真的很委屈,一次一次碰壁心力交瘁 !"
" 被结婚 " 五次的尚尚与她 " 结婚 " 的江苏男子疑似被骗婚
受理该案后,南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锦辉立即前往如东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邻居进行调查。王锦辉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们拿着尚尚 2005 年及 2019 年的照片给沈某某辨认,沈某某当即表示并不认识尚尚。王锦辉又找到沈某某的家人、邻居核实,他们一致认为照片上的尚尚并非 2005 年与沈某某结婚的冒名女子。
沈某某称跟自己结婚的女子早已不知去向。当年,沈某某在南通一菜市场认识了一个朋友,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河南女子,该女子有个腿患残疾的哥哥。没多久,沈某某就与该女子商议结婚。" 她哥哥提出要一万元彩礼。" 沈某某并未犹豫就答应了。婚姻登记后两三个星期,沈某某跟新婚妻子提出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妻子也爽快地答应了。
沈某某和大舅子一起回河南帮妻子迁户口途中,腿患残疾的大舅子居然在服务区跑掉了。沈某某接到家里电话,称他的新婚妻子也跑了。沈某某去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警方回复称身份信息是对的,但照片不对,身份证系伪造。2010 年,沈某某找了新女友准备结婚,于是诉讼到如东法院拿到了离婚判决,他凭离婚判决到婚姻登记处登记了结婚。
南通当地法院判民政局删除错误登记
紫牛新闻记者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的案件,如东县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尚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法,系无效行政行为。且尚尚的 " 婚史 " 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该无效行为对尚尚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持续侵害,尚尚向如东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该错误信息的存在。
南通开发区法院在线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删除。胜诉是个好消息但想领结婚证还是很难
一审宣判后,尚尚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在线感谢法官时说:" 这件事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现在法院终于帮我解决了问题!"
尚尚告诉紫牛新闻记者:" 走投无路时,这个宣判给了我一线希望,而且法院还主动帮我找了法律援助,挺感谢他们的。但我还是不能领到结婚证,现在山东那边民政局里我的婚姻状态还存在,只有那边的婚姻登记信息消除才行,但那边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
" 现在宝宝都出生了,结婚证还没拿到手,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准生证、出生证明、孩子落不了户。" 尚尚说,原本生孩子有生育险,住院的花销是可以报销的,没有结婚证现在报不了。
" 我们村里有政策,每个新生儿有 6000 元补助,但必须有结婚证、准生证,但这些我没有。" 为了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他们上星期去郑州花了几千元做亲子鉴定,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办孩子的出生证明。
" 幸运的是家人一直支持我,他们一直鼓励我,慢慢来,总会解决的。" 尚尚说,最近她给有关部门写了申诉材料,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但得到的结果是让她等待处理结果。
尚尚的最后一个 " 婚姻登记 " 何时能被纠错?她什么时候才能领到真正的结婚证书?我们和她一样,翘首期待。
河南未婚女子尚某,在与男友拿着身份证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被告知无法登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她已经和五人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现在无法登记。
这让尚某很懵,她并未结过婚,也不认识这些人,为何会这样子呢?肯定存在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她要求如东县民政局撤销之前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以没有权限为由拒绝了这个要求。
无奈之下,尚某报警。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法官通过走访和实地考察,认为结婚的人与尚某不是一个人,那么,冒用身份信息就是确凿无疑的事情了。法院遂判决如东县民政局撤销尚某与他人的登记信息,并且在六十日内将相关档案删除。
由于尚某已经怀孕,无法到达现场进行庭审,加上当下的疫情,法院采取了网上连线的方式进行,尚某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对法官们的努力表示感谢,认为这个事情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现在好了。
民政局实际上也是很冤枉的,他们的工作人员也未必能审查出来人与人的不同,有时候脸型差不多,头式差不多,在民政局系统里查不到结婚的记录,那么,就予以登记,至于跟几个人登记,就不是他们能管得住的事情。
这个也反映了我们现在依然存在着身份信息等隐私被侵害的现象,只有我们国家将系统统一起来,才能实现这些信息的汇总和条理性,才能让我们的生活不再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也让我们不再受到信息泄漏的困扰。这也是我们伟大中国梦的一种。实现了这样的事情,我们离着实现国富人强、自豪地屹立于民族之林这个伟大中国梦就越来越近了。大家觉得呢?
重庆一名女子被男友以自杀威胁逼迫而与之结婚,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被撤销的。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婚姻双方中有任何一方是受到胁迫而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是不合法的,可以依法进行撤销。这个新闻的后续也证实了这样的婚姻关系是不合法的,该名重庆女子诉至法院,解除了自己与对方的婚姻关系。
这个事情的前后事宜有些看得让人生气。这名重庆女子是经人介绍认识了男方 ,跟男方相处的过程中因为经常有争吵,已经提出了分手,但是对方不肯接受,还频频到女子的工作单位闹事,还用自杀胁迫,该女子无奈只能答应与之结婚。但是他们结婚之后并没有生活在一起。女子将这件事情诉诸法律,法院受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女子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决定撤销两人的婚姻关系。
重庆女子被男方胁迫结婚,这样的婚姻关系是可以被撤销的。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具体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重庆女子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一年,向人民法院提出 ,法院受理之后会依靠实际情况进行判定。
看到这样的新闻,的确是令人生气,也为该名重庆女子庆幸。庆幸她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远离这么极端的人。这一个事例也提醒大家,面对婚姻这样的重大决定,一定要慎重,不能偏激,更不能用手段逼迫对方妥协。我们也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江苏一女子被母亲以死胁迫与相亲对象结婚,法院判决此类婚姻关系是作数的。
中国其实是一个有5000年历史的文化古国,在我们国家是有非常多的优秀文化,历史一直被传承至今的,可是我们要知道我们国家的历史以及文化并不是每一项都是非常的优秀的,有一些古朴的思想,其实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就应该把它屏弃,因为在新时代有很多年轻人都是有自己的想法的。特别是在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恋爱自由已经是社会的一个常态,如果在这个时候,我们依旧像以往一样去包办婚姻,那对于这些年轻人来说是非常的痛苦的。
在江苏有一个女子就被自己的母亲以死胁迫,让她与相亲对象去结婚,这就让这个女子十分的困扰,因为她对于这个男子并没有任何的感情,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被迫和这个男子结婚了,那么接下来的婚姻关系也是非常的不幸福的,而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也是有一定的判决方式的,因为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女子在结婚的时候就是十分的不情愿的,其实在法律上可以被判定为被迫结婚,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虽然是生效的,但是如果这个女子提出离婚关系的话,那么法院会第一时间同意离婚请求目的你就是为了保障这个女子的合法权益,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知道婚姻自由已经是一个正常的现象了,如果我们被强迫结婚,那么我们就是有资格以及有理由进行反抗。
婚姻对一个女性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如果找一个自己相爱的人共伴一生,那么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情,但如果被迫和一个不爱的人共度一生,那么对于她来说是非常的痛苦的,也是非常难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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