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生闪婚四年未同居 追诉15.9万彩礼 

日本留学生闪婚四年未同居 追诉15.9万彩礼 ,第1张

   福建从日本留学归国的小勇(化名)与女孩小丽(化名)认识仅10天便登记结婚,但婚后4年,双方仍未同居,最终男方一纸诉讼,要求法院判定离婚,并要求女方归还婚前彩礼159万元,仓山区法院日前经审理支持这一诉请。   2005年9月,27岁的小勇从日本回福州办事。亲友热心给他介绍了23岁的福州女孩小丽。双方一见钟情,很快就难舍难分。10天后,小勇就应小丽要求,向她的父母送上159万元的彩礼,并与小丽领取了结婚证。   领证后,小丽以“天冷穿婚纱摆酒容易着凉”“先忙出国的事”等理由,一直推托与小勇办婚宴,两人也未一起居住。   婚后不久,小丽就以陪读的身份随小勇到日本留学。让小勇不解的是,小丽在国外一直躲着他,两人仍未共同生活。   2007年初,小丽写信给小勇,提出离婚,并向亲友借款,赴别的国家留学。   2009年8月,小勇诉至仓山法院,要与小丽离婚。他提出,两人感情早已破裂,分居已满两年,并出示了护照、居委会证明等物证,证明自己归国时间短暂,未曾与小丽共同生活,要求对方归还159万元彩礼。   小丽不服,说媒人年过八旬,没有证明力,何况自己曾与小勇共同生活数月,没有法律依据要归还彩礼。此外,小丽提出,她在别的国家留学期间的费用是向亲友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小勇共同承担。   仓山区法院对此案很慎重,4次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认为,小丽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两人曾共同生活过。两人的媒人系小丽亲友,其证明小勇确实曾向小丽家长送上近16万元彩礼的证言有效。   据此,法院判令准予二人离婚,小丽限期归还小勇159万元彩礼。

同居了。广西小勇是抖音优质三农领域创作者,在视频中小凤是男女朋友,截至2023年2月1日的视频中,两人已经同居了。同居一是指同在一处居住;二是指夫妻共同生活,也指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而共同生活。

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在每一个中国家庭里面,父母都会为子女的成长操碎了心,竭尽所能的为孩子的生活创造一切条件。我们今天提到的陈新余也是这样一个传统的人,儿子的婚姻就是由他一手包办的。不料,后来儿子的婚姻却出现了离婚危机。而当初由他亲自拍板敲定的儿媳妇,以强奸罪将老公公陈新余告上了法庭,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亲人之间反目为仇,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2005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在上海南郊的一个监狱的大墙内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

之所以说特殊,不仅是因为开庭的地点选择了大墙内,而且这个官司的原被告双方原本竟是公公和儿媳妇的关系,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闹上法庭,而媳妇又为何要向公公索要精神赔偿呢?

这个案件类型比较特殊,是公公对儿媳妇强奸,引起儿媳妇人身方面遭受伤害,需要被告进行赔偿。

然而说到对儿媳妇的强奸,已经在监狱服刑的陈新余,直到今天仍然没有想明白。

“强奸应该是强迫的,我感觉我没有强迫。”

据陈新余所在的龙泉村村支书介绍,媳妇和公公的关系,是一种长期通奸的关系,不存在强奸的关系,这是村里老百姓普遍认为的。

据金山区法院的法官介绍,特殊的事情还不止这一件,就在儿媳妇向公公起诉精神赔偿的同时,儿媳妇还成了另外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这回是陈新余的儿子小勇向媳妇小华起诉离婚。

陈新余的儿子小勇要求和被告小华离婚,但是被告小华不但不同意离婚,还对女儿的抚养权及归属问题提出了质疑。“被告小华所生的女儿并非与原告小勇所生,原告也不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所以作为原告的话,他没有资格、也没有这个权利向被告主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由于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小华又提出了孩子的血缘问题,使离婚案件的审理一度陷入了僵局。

话说到这儿,大家可能那还是一头雾水,在这个案中套案的真实事件当中,也许会生出许多的疑惑,比如说谁才是这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这个做公公的陈新余是否真的就强奸了自己的儿媳妇呢?为什么在村民和周围邻居的口中强奸又会变成了通奸呢?

这个事,还要从上个世纪的70年代说起。祖籍苏北的陈新余由于家境贫寒,直到28岁才由母亲做主结了婚,这在农村显然是属于晚婚。陈新余的妈妈跟陈新余妻子的妈妈是亲姐妹,也就是陈新余和妻子是表兄妹关系。

没有任何嫁妆,也没有举行任何仪式,陈新余与自己的表妹结了婚,结婚以后陈新余一人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婚后不久,陈新余的大儿子小勇出生了。但是小勇到了上学的年龄时,却连最简单的小学基础知识都跟不上进度了,然而父亲陈新余却没有发现儿子的这些异常。陈新余一天到晚的除了工作,闲下来就做一些木工,没感觉到儿子智力异常。

几年以后,陈新余和妻子的第二个儿子出生了。没想到随着孩子的长大,小儿子和小勇的情况一模一样。直到这时,陈新余才接受了自己的孩子是弱智的现实。

于是,陈新余将全部的心血都放到了事业上,正是靠着他的钻研,没多久他就成立了一家小型的家庭作坊。但是事业上的成功并不能抚慰家庭生活的失落,随着儿子小勇年龄的增长,陈新余开始考虑儿子的将来了。

“不管怎么样,总是要给他成个家,我们做父母的是要先走一步的,不可能陪着他到老的。”陈新余伤感的说。

萌发了为儿子小勇成家的念头之后,陈新余开始为儿子寻找合适的姑娘,但是却四处碰壁。当时找不到对象,陈新余是很着急的,因为在农村的角度来讲,要传香火,一定要有子孙,一定要一直传继下去。没有任何的理由,因为这些规矩老祖宗已经烙印在后人的血液里了。

小勇的智力不太好,他是残废的,如果去找一个正常的姑娘肯定不太现实。所以当时陈家想找一个双方条件都差不多的,算是门当户对吧。

正当陈家这边手足无措的时候,陈新余的一个朋友向他推荐了邻村的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儿就是她后来的儿媳妇小华。

与此同时,小华的父亲也为女儿的将来愁白了头。小华是中度残疾,智力低下,小华的父亲考虑到,小勇的父亲是做生意的,家境殷实,小华嫁过去以后,后半辈子有着落了,于是两家人一拍即合。

很快两个孩子在双方家长的安排下见了面,2003年元旦,小勇和小华结婚了。

不过,就是这个让大家觉得两全齐美的婚姻,在专家眼里却成了日后各种悲剧的导火索。我国婚姻法一般认为,精神病患者一般是不能结婚的,对于一般的弱智群体,并没有强求不能结婚,也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结婚。但是对于两个都是弱智的这种情况,这种结婚可能会带来很多社会的问题和家庭的问题,对当事人可能也是不合适的。

按照常理,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弱智的话,那么就不适合生育下一代,由于受到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两个年轻人还是同房了,这个并没有、也不必找人去教,因为这种事应该都是无师自通的。

婚后的日子简单而平淡,过了一段时间,小勇的母亲发现小华根本不适合家庭生活,很简单的家务活,小华都做不来。

后来小勇的癫痫病发作频繁,小勇的母亲就让小勇与小华分开居住。不料,小华竟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为了颜面,小勇的母亲去把儿媳接了回来。

小华回来后,向婆婆提出了要求,她说小勇性功能不行了,让她受不了。

陈新余说,和小华的那次同房,实属意外。那天,陈新余中午喝了些酒,就控制不住自己了,完全由小华主动完成了一系列过程。

不过,根据小华的描述,公公陈新余曾经暗示过和小华生孩子的事情,她和公公的事情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强制性的问题。

事后,陈新余和小华因为面子问题,没有向任何人说过这个事,日子过得也算平静。几个月以后,小华发现自己怀孕了,陈新余不由得心头一惊。而陈家其他人则欣然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们都盼望着小勇能给家里添个后代。

2004年5月,小华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儿,这个孩子给高家和陈家带来了莫大的欣慰,让两家人高兴的是这个孩子的智力正常。

不过,这时在村里却有传言,因为小勇是个高度低能儿,没有生育的能力,大家都在传这个孩子可能是陈新余的。

尽管在村里传得沸沸扬扬,可陈家和高家两家还是沉浸在喜得第三代的喜悦中,在此期间,陈家的小作坊也扩建成了大厂房,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不过,也许是因为受了村里闲言碎语的影响,小华和小勇却经常吵架,终于有一天,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老公选择离婚绝对是对的,因为这样的扶弟魔不早早选择离婚,最终这个小家都会被小舅子给吸上,连房子都能买了,将来人家的孩子都能帮着养了!钱是妻子挣得也许没有错,但不可能全部挣得就都是她自己的,婚后的无论是财产还是负债的都是夫妻共同资产!压根就没有说分得清是你的还是我的,说白了这个妻子的想法就是想要丈夫帮忙养自己的娘家,合着有钱就都往娘家送呢?咋不考虑下这个钱拿来自己小家庭用呢?或是给以后的孩子存起来,非得给弟弟买房,搞不好连贷款都需要当姐姐的来还。

01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妻子在帮弟弟买房没有经过丈夫同意,在丈夫得知情况后还说这钱是自己挣得,就好像很理所应当一样。要知道夫妻在结婚之后所有的资产都是大家一起共有的,无论你是赚大钱了还是背上负债,两人都必须共同承担或是分享。即便自己先用了这笔钱,另一半在得知后并且不同意,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拿回来,就像丈夫拿钱在外面养小三,原配绝对是可以让小三把吃进去的钱都给吐出来的!你的钱花哪里了对方都是有知情权的,所以丈夫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去拿回属于自己的钱,前提是能够撕破脸皮,不然也就只能自己吃哑巴亏了。

02房子都能买,扶弟魔没跑了

买房可不是买菜,也不是随便帮一下那么简单,二十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绝对是一笔大数目,说给弟弟了就给弟弟了,这谁能忍受呢?这姐姐绝对是扶弟魔,是弟弟需要什么帮忙都义不容辞的那种,并且还会要求自己的丈夫来一起帮忙,想一想房子都能买了,以后养小孩啊借钱啊通通都能开口了。如果到时候再拒绝,也只会被各种道德绑架,最后反倒成了你的不是,与其最后啥也落不得好,不如直接做坏人,该坚持底线就坚持底线!也要让妻子意识到扶弟魔是无底洞来的!

03家里资产上千万可以不计较,正常家庭不能这么帮

当然了,有一种情况是可以帮忙的,就好比这对夫妻的资产过千万,那二十万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个小数目,帮忙买房也不是不可以的事,因为他们能轻松负担得起。但倘若这只是一个普通家庭,二十万绝对不是一笔小数目,妻子说给弟弟就给弟弟了,要么钱拿回来,要么就直接离婚,不然真的没法继续生活下去了。

我个人觉得丈夫一定要及时让妻子知道这种无底线帮助家人是错误的,在自己力所能及且大家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帮,但是没有脑子的帮真的会毁掉一个家庭的幸福!丈夫就必须要让妻子有这种意识,如果妻子还是执迷不悟,那丈夫也别一起沉沦了,没必要帮着人家养弟弟,生活都那么难了,还得养废物,干啥那么累啊?

过着平凡的生活。加代和小勇哥都是从香港到广州谋生的普通人,只不过加代写了自己路途的所见所闻出名了,过着平凡的生活。加代和小勇哥都是从香港到广州谋生的普通人,只不过加代写了自己路途的所见所闻出名了,而小勇哥结婚生子,过着平凡的生活。,过着平凡的生活。

男子竟然被自己儿媳妇告了,对方要求男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但是同时自己的儿子也倾诉自己的儿媳妇,要求离婚。那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一、上海男子陈新余因没钱跟自己的表妹结婚,却发现自己的儿子是弱智。

陈新余祖籍是苏北的,但是家里比较穷,28岁的时候陈新宇余在母亲的安排下,跟自己的表妹结婚了,两个人也没举行任何仪式,后来陈新余就一个人开始了赚钱养家的生活,很快陈新余的大儿子出生了。

但是陈新余的儿子小勇连最基本的小学学习进度都跟不上,但是那个时候也没那个意识,陈新余也没察觉到自己的孩子小勇的异常,后来陈新余的第二个儿子出生了,但是他的情况跟哥哥小勇一样,这个时候陈新余才意识到自己的两个孩子是弱智。

随着儿子的长大,陈新余也开始为儿子的婚事发愁了,毕竟他们一年老一年了,小勇总是要结婚,传宗接代的。

二、陈新余给儿子小勇找了智力低下的小华,结婚后却是问题多多。

但是大家都知道小勇是弱智,人家肯定也不会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所以陈新余也很为儿子的婚事发愁,这时候陈新余的朋友就给他介绍了一个智力低下的女孩小华,小华的父母也是想给自己女儿找个合适的人,于是两家人都觉得很合适。

于是小勇和小华见面后,就在家长的安排下结婚了。但是小华毕竟还是智力低下的孩子,连最简单的家务活也干不了,而且小勇也时不时就发作个癫痫,婆婆也不得不安排夫妻两个分开住,但是没想到小华竟然回了娘家。

后来小华的婆婆就把儿媳妇接回来了,结果小华却说小勇根本就没有性能力,而与此同时,小华也说公公陈新余曾暗示过她要跟她生孩子,于是醉酒的陈新余却和小华发生了关系,而且还是小华主动的。

陈新余和小华因为面子问题,也没跟任何人说过这个事情,而几个月后小华也怀孕了,后来小华也生了个健康的女儿,但是因为之前大家都知道小勇是低能力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所以大家都猜测这个孩子可能就是陈新余的。

三、儿媳妇告公公,老公告媳妇,终于还是乱了套。

然后就出现了儿媳妇告公公要求其精神赔偿,然后小勇告自己的媳妇小华要求离婚,但是这个案子也让法官比较头痛,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陈新余并不是强奸了自己的儿媳妇小华,两个人算是通奸关系,而且陈新余的儿子小勇也要跟小华离婚,但是小华却提出疑问说自己的女儿应该由谁抚养呢?

所以只能说这是一个由近亲结婚,然后引发的一场闹剧,虽然是最终生下了健康的女儿,但是真不知道这个女儿长大了要怎么面对这一切。

只能说近亲结婚也是要不得的,毕竟后代智力出现问题的情况还是非常大的,而且让两个智力低下的人结婚就为了生子,也是很不明智的行为。

在印度女人是不受尊重的,有很多的霸王条款制约着女性。但是不得不承认,印度的女人是非常的漂亮的,他们都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乌黑乌黑的头发,同时鼻梁也是非常的高,很像我国的藏族人,但是印度是一个结婚非常早的国家,同时对婚姻的法也比较宽松,很多女性在婚姻中,都得到了迫害,有的十几岁就要出门嫁人。在娘家里印度的女人动不动就要挨打,在我们中国这种事情几乎很少发生。所以印度的女人都想要得到一个中国男人的爱!毕竟印度的女人是在印度其实是非常的严重。

最近中国的小伙小勇就去印度旅游,在旅游的途中,他就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妻子。小勇在见到妻子的时候,是非常的震惊的,因为印度的女人本来就长得非常的漂亮。并且这位妻子也是非常的贤惠,在通过几天观察之后,他发现自己的这位心上人非常的善良,同时也非常的勤劳能干,于是小勇就决定追求只为印度的美女。在小勇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获得了这位美女的芳心。但是两个国家之间肯定会遭到很大的阻力,首先就是家庭的阻力,自己妻子的父母不同意,同时自己的父母也是非常的反对

但是两个人为了爱情,不过偶尔双方家人的反对执意结婚,并且在结婚之后,小勇也带着自己的妻子回到了中国。刚开始的时候,小勇非常的幸福,和妻子一起幸福的生活,妻子对小勇也比较满意,因为爱妻子得到了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关心,都没有得到的爱护。小勇也为自己能娶到这样一位漂亮的妻子而感到开心,所以时不时的会对他表现出非常的好。自己的父母呢开始只是不了解,等他们逐渐熟悉了这样的一位印度美女,也渐渐地接受了这位印度的儿媳妇。对这位儿媳妇是越来越好,也终于找到了一个家的感受,不像在印度总是受人歧视。

但是有一件事令小勇非常的苦不堪言,究竟是什么事情呢?原来印度有一个非常奇葩的风俗,那就是印度的女人,一星期才能洗一次澡,冬天的话还能接受,但是夏天的话一星期洗一次澡,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因为在夏天我们都是每天都要洗洗澡,去除一下身体的异味。一个人的习惯是非常难改的,毕竟他的妻子已经这样生活了20年,20多年了然后突然之间的改变也是非常的难的。

小勇和他提了很多次,但是妻子认为这样是很正常的事情。有很多网友也给小勇出了很多建议,有的网友认为习惯这个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只有通过慢慢的习惯才可以,有的网友更是直接的说,等她自己受不了身上的臭味,就会去洗了。反正不管怎么说,印度的女人也是非常的好的,除了一星期洗一次澡了,这个奇葩的规定。你认为娶一个印度的美女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推荐这么几部:

1、《我不是药神》

剧情简介: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访,打破了神油店老板程勇的平凡人生,他从一个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贩,一跃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商。收获巨额利润的他,生活剧烈变化,被病患们冠以“药神”的称号。但是,一场关于救赎的拉锯战也在波涛暗涌中慢慢展开。

2、《我不是潘金莲》

剧情简介: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李雪莲,为了纠正一句话,与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打了十年交道,在十多年时间里,从镇到县,由市至省,再到首都,广阔天地中,一路与形形色色的大男人斗智斗勇、周旋不断。县长史为民(赵立新饰)是李雪莲(范冰冰饰 )第四次告状时所找到的人,最终结果是他非但没有帮上李雪莲反而还被其拉下马,并改变了一生的命运。

3、《小武》

剧情简介:1997年的山西汾阳,自称是干手艺活的扒手小武整天戴着粗黑框眼镜,不笑也不怎么说话,歪斜着头,用舌头顶着腮帮子,四处游荡。小武感觉无法适应社会的变化,很清楚自己必然要被淘汰。他找到以前的“战友”,现在成为县里著名企业家、纳税大户的小勇。两人在屋里坐了半天,却觉得无话可说。在小勇结婚时,小武遵照以前的誓言送钱给他,小勇觉得钱脏而将其退回。在被朋友拒绝后,小武便经常去唱歌,结识了歌女胡梅梅。

小武一有空便陪胡梅梅逛街,时常给她打电话,但没过多久胡梅梅便将小武无情抛弃。小武回到家中,家里却没有人肯接受他。小武最终被父亲赶出了家门。最后,小武在一次例行“工作”时,被公安干警抓获并铐在了电线杆上。街上的行人冷漠地看着他,他冷漠地看着街上的行人。

4、《一个都不能少》

剧情简介:水泉小学的高老师要回家看望病重的母亲,村长从邻村找来魏敏芝给高老师代一个月课。高老师见魏敏芝只有十三岁,教不成书,不想要。村长说,找这么一个人不容易,她能给你把娃看住。先让她凑合一个月等你回来再说。

水泉小学原先有三四十个学生,每个新学期开学都有学生流失,直到只剩二十八个人。高老师临走时再三叮嘱魏敏芝,一定要把学生看住,一个都不能少。魏敏芝整天让学生抄课文,每天清点人数,谁要把学生弄走,就跟谁急,连村长的话也不听。学生见她人小,又不会上课,不听她的,有的故意跟她捣乱,弄得教室里乱哄哄的。她不顾不问,只是守在教室门口不到时间不让走。

十岁的张慧科因家里欠债无力偿还,不得不失学到城里打工。魏敏芝记住高老师临行前的叮嘱,决心把张慧科找回来,她打听到张慧科城里的住处,单身一人踏上了进城之路,十三岁的魏敏芝开始茫茫人海里的寻找,终于在电视台台长的帮助下,找回了张慧科并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得到了大量的粉笔和文具。

5、《狗十三》

剧情简介:李玩十二岁,刚上初中,与年迈的爷爷奶奶同住。母亲在她幼时离家,父亲再婚与继母生了个弟弟。父亲焦虑着该如何告知李玩新生儿的到来,却意外因课业起了争执,为此父亲决定买一只小狗哄劝女儿。热爱物理学的李玩将小狗取名为“爱因斯坦”,但小狗在一次意外中走失,李玩为爱因斯坦走失的事情难过不止,家人为此也不得安宁。

为了安抚李玩,家人将另一只同品种的小狗代替爱因斯坦。在全家人的压力之下,李玩越来越沉默。继母及新弟弟的加入让李玩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当家人称呼新来的小狗为“爱因斯坦”,她开始发现自己无法逃脱成人世界为她编织的谎言。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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