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谈恋爱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而且谈恋爱已经是现代社会非常自由的一件事情,因此不管是在哪里大家都能看到成双成对的男女在谈恋爱。一般来说,很多情侣都是不知道一般谈恋爱多久可以订婚的,所以大家在面临订婚,结婚等问题的时候通常都是比较懵懂的。那么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情侣到什么程度可以结婚吧!
一、情侣到什么程度可以结婚
1、关于到底两个人谈多久的恋爱才可以结婚,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自己的恋爱观还有婚姻观都不同。
2、当然大部分人认为最好的时间是交往以后,半年到一年半的时间完成结婚,因为两个人刚刚谈恋爱前三个月是感情最好的时候,这时候情人眼里出西施,看不到对方的缺点,所以并不适合结婚。
3、而过了这三个月以后便不再那么热情,开始发现缺点并慢慢了解对方的人品,习惯、三观、家庭等等,所以如果坚持半年到一年半还能够在一起,就代表两个人的模式已经渐入佳境,可以开始考虑一起生活了。
4、当然婚姻跟谈恋爱是两个不一样的事情,所以并不能靠谈恋爱的时间来判断两个人适不适合在一起结婚。有的人谈了10年的恋爱简直羡煞旁人,但是刚结婚没多久就离婚了。还有的人只谈一个月的恋爱便结婚了,却能长久的幸福下去,所以具体情况还得看两个人。二、恋爱到结婚需要多久
1、正确走过恋爱到结婚的每一步之后步入婚姻殿堂的时间,可能是需要一年到两年之久,因为每个人的性格都是会隐藏起来的,如果说我们急于去结婚是对自己非常不负责任的。
2、恋爱到结婚是没有法律规定的,现在年轻人都流行闪婚,并不是说闪婚就没有好的结果,但是要知道的是闪婚的离婚率要比长久相处之后再就决定结婚的离婚率要高出很多。
3、结婚可不是儿戏,大家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也要经过深思熟虑和长久的相处之后才能做决定,另外还有一句话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所以我们找个结婚对象也要经过家长的同意和考验之后,才可以步入婚姻的殿堂。
三、什么样的才叫合适结婚
1、如果两个人能够同甘共苦,或许是适合结婚的最佳状态,因为有句老话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2、有些夫妻即使没有什么大难,但都有各自的打算,毕竟人生不可能永远是顺境的,当处于逆境当中,两个人能够依然相互扶持,不离不弃,所谓患难见真情,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是能够过好日子的夫妻,这样的夫妻,他们遇到任何的情况都不会轻易的离开对方。
提起算日子结婚要多久能算出来,大家都知道,有人问结婚多久前算日子,另外,还有人想问如何算结婚日子?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结婚看日子需要多久时间,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结婚多久前算日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算日子结婚要多久能算出来
1、算日子结婚要多久能算出来:结婚多久前算日子
按我们这边的习俗,如果你们打算结婚,例如你打算明年结婚,那么今年就要男方父母去找算命先生择日,一般一年里面可萌会有两三个日子是好日子,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决定用哪个日子。结婚算日子多久出结果。
2、算日子结婚要多久能算出来:如何算结婚日子?
好吧,其实我完全不知道这些,总之以下是借鉴的吉祥—[根据新人的生肖年精细推荐]
本月为新人结婚[吉月],下列没有不利您新娘[丁卯免]的[冲日刑日害日]结婚看日子要多久才出来。
年5大月份恭候新人结婚的黄道吉日是结婚日子算了4次都不一样。
(供您参考)
年5月03日农历03月(大)24木日星期五冲猪(癸亥)[吉期/金堂/玉堂][周堂日]
年5月04日农历03月(大)25土日星期六冲鼠(甲子)[时德/月恩/福德][鸣犬日]
年5月13日农历04月(大)04土日星期一冲鸡(癸酉)[天恩/月恩/五合][无翁日]
年5月28日农历04月(大)19金日星期二冲鼠(戊子)[吉期/心/青龙][周堂日]
年5月30日农历04月(大)21火日星期四冲虎(庚寅)[天恩//天德][不将日]结婚算日子只能算一次吗。
祝新人幸福!
3、算日子结婚要多久能算出来:结婚看日子需要多久时间
1、选择润年润月为宜,中国人对结婚日期的挑选颇为看重,并且非常讲究“润月”、“润年”之说。择结婚吉日,在有润月的年份,因为会有好兆头。当然,如果当年没有“润月”、“润年”,也不必强求。注意,“润年”有阳历与农历之分。今年就是公历的“润年”。
2、避开农历的三七九月,选吉日避免在农历的三月、七月和九月,因这三个月份分别适逢“清明”、“盂兰”和“重公”,均为传统的“节”,不宜办喜事。
3、避开三娘煞和杨公忌的日子,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就与月老作对,专门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不宜结婚。
4、择日要以女方为准,择日的一条原则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为主,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可见女方择日之重要。若是把此原则颠倒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新人们万万不可忽视。结婚看日子不能隔年吗。
5、必须避开父母生日,在传统命理学中,父母生辰不应与结婚吉日相同,即是父母生日的那天不宜嫁娶。
6、注册与结婚仪式日期,如果你决定将注册与结婚仪式的日期分开,这两天都是择日行事。如要取舍的话,便应以进行迎亲及摆酒的传统礼仪当日为准,选在吉日,因为中国传统始终视这天为真正婚嫁日。
结婚看日子需要多久时间7、以和合为好,日课四柱的天干或地支应以五合、为宜,不宜选择冲战格局。和合则婚姻和顺,冲战则婚姻不稳定。
8、日元宜有气,财官印有根,订婚日最宜官印相生格。官星代表夫星,财星代表妻星,宜旺不宜衰。印星主文书合约,即婚姻合约,宜旺相,有根则根基牢固。四废日日元无气不宜采用。
以上就是与结婚多久前算日子相关内容,是关于结婚多久前算日子的分享。看完算日子结婚要多久能算出来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为谈恋爱的方式有很多种,双方认识和理解对方的速度也不一样。恋爱结婚要多久,要看恋爱的方式方法。我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所以“只爱不结婚”。然而有些人却“不要等缘分,守住爱情”,遇到对的人就等不及“闪婚”。那么男女谈恋爱结婚最合适的时间是多久,也是最容易幸福的时间?
如果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到了恋爱年龄自然会恋爱。这样的恋爱方式,通常需要半年到一年的时间才能决定结婚。邂近相爱式的双方都应理智一点,应稳步健康地发展爱情。一般过了一两年,感觉了解透彻了再结婚。然而这种爱往往缺乏理解,所以他们“一瞬间”就结婚了。但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才发现对方的缺点甚至严重错误,结果很快结婚,很快离婚。
如果双方是因为共处而相爱,就应该多花点时间深入了解对方,再考虑“共鸣”后结婚。互相介绍的男女在相识之初就有强烈的目标感——爱情和婚姻,两者都有成功的希望。因此双方自然会让自己变得更好,有意识地掩饰自己的缺点。这个时候仅仅因为最初的印象好,双方就做出终身的决定,未免太草率了。这种爱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多方位多层次的去了解对方。
如果你是一个年纪比较大的人,或者你很早就渴望有一个家庭,那么两个人的恋爱时间就控制在一年到一年半之内。毕竟两个人的思想都比较成熟。如果这段时间你们相处的很好,习惯了,早结婚也没关系,婚后谈恋爱也一样。你的职业生涯已经固定了。结婚后只有多一个人陪你,不存在像年纪小的要出去打拼很不稳定。总的来说,谈恋爱的时间在2年到5年之间,3年左右是结婚的最佳时间,因为在这个时候,你们已经习惯了彼此,没有像第一年那样肤浅的礼貌和自尊。双方都是以非常真实的状态生活在一起,感情和经济实力都积累到了一定程度。这个时候,如果双方都觉得可以成家,那就高高兴兴去领证吧!
对彼此的性格有了充分的了解,对他的经济条件,家庭情况还有事业的发展,都已经有了明确的了解。
1、如果两个人是相亲认识的,那么在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考虑结婚了,当然也有的人可能时间更短,在认识三个月左右就结婚,只是大部分人会选择半年到一年左右的时间。
2、相亲认识以后,如果两个人交往起来没有感觉,可能会在三个月或者半年的时间就分手。
3、因为现在的人事业非常的忙,生活节奏非常的快,所以很多人都没有找对象,单身男女就很多,因此都要靠家里或者朋友介绍对象来认识。还有的甚至被家里逼迫结婚。其实相亲最终就有一个目的,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也就是如果对方各方面条件还行,那么不考虑什么爱情,一般都会结婚。
两个人相处,都会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同时双方也都有着各自的缺点,和不足,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要想完全的了解的一个人,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了解清楚。
要深入细致的了解对方。
想要完全了解一个人,除了了解对方的脾气秉性,为人处事,生活习惯等方面。还要了解到对方的过去,以及社会背景,这些都会涉及到未来的生活,是否会幸福美满。因此在很短的时间是无法深入了解到的。
从恋爱到结婚这个时间,有的人很长,有的人则很短,的确是因人而异。个人感觉15-2年之间结婚合适。
当然最理想的状态是:一辈子在恋爱。

但同样,好多恋爱,都是这么慢慢的,不经意间被拖到分手的。这里面罪魁祸首的一句话是:等等再说,时间这个磨人的小妖精,最会磨透一对恋人的耐心。磨到最后,感情挫骨扬灰,风一吹,就没了。

你期待往后的日子,每一天跟他一起度过,是你知道了平淡、琐碎、无聊以后,还依然保持对一个人的喜欢,那就是结婚最好的时候,那是你在他身上仍有期待,你没有辜负你落在他身上的目光。
谈恋爱多久结婚,这也根据自己和对方的性格,对婚姻的看法来决定的。有的人喜欢把恋爱已经谈到过日子的地步选择结婚,觉得心里踏实。也有人喜欢在恋爱热烈的时候选择结婚,轰轰烈烈。当然这两者我都支持,都是很好的方法。我和我老公从认识到结婚不到两个半月,现在我们也非常幸福。不过建议将恋爱时间拉的太长的朋友们尽量缩短一下,在三年以内。因为感情也是有疲劳和倦怠的,拖得太久对婚姻也许会没了激情的。
骑单车的恋爱
恋爱谈的时候
一般相亲认识半年到一年左右就能结婚,感情发展好的可以交往一年。两人不咸不谈的话,半年左右就散了。相亲本来就是冲着结婚去的,超过一年大都成为备胎或者敷衍家里的工具,很难成婚。
当然,我们都希望因为爱情而结婚,但现实往往觉得年龄大了,想找个依托,男方家庭条件可以,不出半年就有结婚的。只要待你好,而且有足够的磨合时间,婚事就可以考虑了。
相亲结婚
二、相亲结婚需要考虑的问题
1、有物质基础
结婚就要考虑车和房,最起码对方得要房子。如果没车没房的话,要看这个人未来有能力买得起这些吗?换句话说,在两人的努力下,家庭的日常开销能维持吗?
2、学会独立
结婚,并不是一个人去依靠另一个人过日子。婚姻需要两个的优势组合,强强联手,变得更加优秀。恋爱时,你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婚后,这种生活也不会改变,成为另一种样子。想要更好的生活,就需要做到经济独立、人格独立,共同面对生活的难题。
3、能接受对方优缺点
恋爱时可以为他某个特长而喜欢不得了,但结婚不行,两人的结合,要优点和缺点都要接受。在恋爱到结婚这段时间里,应该更加清楚的了解对方。从相处方式、工作态度、未来规划、真实行动等全方位的评估这个人适合结婚吗?
4、有没有隐瞒的疾病史
既然是准备结婚,该坦白的就应该坦白,能一起面对的自然会一起面对。你觉得现在会嫌弃你的,今后同样也会嫌弃你。还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为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婚前请认真做婚检!
这是个因人而异的问题。但基本上要对对方的人品、学识教养、家庭境况之类的东西有所掌握才可以决定能否进一步交往。所以这个考察期不好说,可能通过几件事很快就可以看清楚一个人,对于一些隐藏很深的品质也可能一年半载也未必了解到。
男女朋友考察期一般三个月左右最合适。首先明确一点,交男女朋友并不一定会最终走向婚姻,虽然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但是那是很久以前的说法,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孩女孩在一起谈恋爱也可以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进展到什么程度应该由双方进行把握和控制,三个月左右的考察期是比较合适的。两个人将来要生活在一起是一辈子的事不能疏忽大意。时间的长短可以慢慢看清一个人的性格三观爱好。如果三观爱好不相同将来很容易产生矛盾问题,家庭矛盾问题就会特别多,这样就会影响你们的感情。
跟女人自身内心的安全感有关。放着这个不确定的因素来说,男人外在气质严肃认真老实,做事有条理,心地正派,并且能经常给女人各种承诺和保证经常兑现承诺。考验期不到一个月!缺乏这些条件气质的男人就比较怂了,考验一辈子都没完。
生活习惯,这个也顺便考察一下,对你以后的生活会有很大帮助,比如说饮食,她喜欢吃面,你喜欢吃辣,怎么来调和;还有卫生,有个爱干净的女孩那太棒了,家里每天很干净,人的心情是不一样的。喜欢和爱是可以包容对方的缺点,如果大家都有意识的去变好,爱会越来越好,如果对方缺点一直不变,你总会有一天会爆发。
聪明的女孩看重男方工作。许多女生认为工作中的男生最有魅力,那时的男生充满着可依赖性,有安全感。工作代表着男生的社交圈,能体现出男生的品质和价值。工作不分三六九等,只要你积极向上、踏实工作,就会让女孩产生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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