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3版包青天里面为什么没有包夫人?

在93版包青天里面为什么没有包夫人?,第1张

93版《包青天》里没提到包拯的夫人,但并不是包拯没有夫人,因为该剧中也没提到宋仁宗的曹皇后,但历史上宋仁宗确实有一位姓曹的皇后,历史上的包拯的原配妻子姓懂在古时候应该被称为包懂氏,可能是包拯的妻子不干涉包拯处理的政务,所以在播放包拯在开封府任职的那段时间的故事就没有提到包拯的妻子。

包青天——包拯是有妻子儿女的。\x0d\\x0d\包拯有妻董氏(有一子包_但他婚后两年染病身亡),并后与随嫁之待婢孙氏纳为妾室并生下一子包_(1058年,包_由包_之妻崔氏取名包授),妻被包拯遗送回家,因为包_,家族得以繁衍;\x0d\\x0d\包拯之妻董氏是一位有名的贤内助,生一子,名包镱,包镱娶妻崔氏。包镱早亡。包拯的夫人孙氏,生一男孩,取名包绶,包拯夫人同长媳崔氏一起将他抚养成人。由于长媳崔氏使包拯家既后嗣有人,又能很好持家教子,因此,受到哲宗皇帝的嘉奖。据说皇上对包拯长媳崔氏的嘉奖辞出自大文学家苏轼之手。\x0d\\x0d\长子包镱,官至太常寺太祝,不幸的是,只有20多岁就病故。虽然包镱当官时间不长,但在父亲包拯的教育下,政绩显著,为官清廉正直,获时人好评。\x0d\\x0d\次子包绶,历任太寺太祝、国子监丞、濠州(进安徽凤阳)团练判官,48岁擢升潭州通判,赴任途中病故。据史书记载,包绶为官如其父,清苦守节。箱囊之内,除朝廷诰敕、书籍及著述外,别无他物,真是为官一场,两袖清风,一身清白。\x0d\\x0d\包公另还有两位女儿。另董氏于1068年病逝于合肥,与包拯合葬;崔氏则于1094年去世,享年62岁。\x0d\\x0d\包拯的孙子包永年,为官与其先辈一样,保持清廉之风。他曾任开封咸阳县主簿及崇阳县县令。为官一生的包永年死时,几乎家无余票,身无分文,连办丧事的钱都没有。其丧事还是两个弟弟出资为其办理的。死时人们“相顾嗟叹”,并称誉说:“包公之后,信乎有是贤孙也。”

历史上的包青天结婚有孩子,包青天的老婆是李氏和董氏。而公孙策是小说当中的人物,在历史中并不存在。

1、包青天:

在历史上包青天的老婆是李氏和董氏。李氏是包拯原配,早卒。董氏是包拯继室,后封永康郡夫人。包青天的孩子分别是包_和包绶。

其中包_是包拯长子,娶崔氏,官至太常寺太祝、通判潭州,先于包拯去世。包绶幼名包诞,包拯幼子,出生在媵妾家中,后被崔氏迎回,官至朝奉郎、通判潭州。

2、公孙策:

公孙策,古典名著《三侠五义》 中的文学人物,在历史上并不存在,在小说中,公孙策是北宋开封府主簿师爷,包拯的得力助手。 开封府三口铡刀的设计制造者,懂医术,心思缜密,和蔼善良,见多识广,足智多谋,人称再世诸葛。

扩展资料:

包拯尤为人称道的是其断讼执法的明敏正直。出知天长县时,包拯遇到一件棘手的案子。某日有一农人至县衙,状告歹徒割去其家耕牛的舌头,请求捉拿罪犯。

割去牛舌并无财利可图,故包拯推断此事必属怨家的报复行为,于是命农人宰牛卖肉以引罪犯上钩。宋代宰杀耕牛是犯法的,不出包拯所料,割牛舌者见牛主杀牛,欲加其罪,果然前往县衙首告,遂自投罗网,疑案立破。

—包青天

—公孙策

包公自然有妻室,还有小妾。正妻董氏贤德,育有一子包繶,婚后病死了。小妾的孩子包绶为包公接续了香烟。另外,包绶是包繶的妻子崔氏抚养成人的,是《赤桑镇》等京剧及包公故事的原型。包氏一门刚正不阿,子孙后代也没有辱没先祖的名声,在中国的历史尤其是官场历史上尤其辉煌。

历史上的包拯

名:包拯

字:希仁

别名:包青天、包龙图

生辰:公元999年

祭日:1062年

民族:汉

籍贯:庐州(今安徽合肥)

包拯,北宋大臣,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政治家。

宋仁宗天圣间五年(1027年)进士。初以父母皆迈,辞官不就,及双亲亡,始出任。历任大理监事、建昌知县、转和州税监、天长知县、端州知州、迁殿中丞、监察御史、天章阁待制 、龙图阁直学士、开封府尹、枢密副使。嘉佑七年(1062年)逝世开封,终年63岁,谥孝肃。

包拯任监察御史时,主张“练兵选将,务实边备”以御契丹。包拯一生为官刚正不阿,以廉洁著称,执法严峻,不畏权贵,当时称为“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为民伸冤,惩治权贵,百姓尊称为“包青天”。其事迹为旧小说和戏曲取为题材,流传日广,被作为“清官”形象,为历代民众所称颂。

宋景佑四年(1037),任天长(安徽天长)知县,颇有政绩。任满后,调任知端州(广东肇庆)。回京任监察御史里行,又改监察御史,为「言事官」,对处事不当,行事不法的官僚,都可以进行弹劾。为惩治贪官,自庆历四年(1044)廿八月,他向仁宗上疏《乞不用赃吏》,认为清廉是人们的表率,而天赃则是「民贼」。包拯七次上书弹奏江西转运使王逵,揭露他「心同蛇蝎」,残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官制度。皇佑二年(1050)至三年间,包拯知谏院,曾三次弹劾外戚张尧佐,审清妖人冷青冒充皇子的特大诈骗案,震动朝野。

包拯在历官三司户部判官及三司副使期间,先后出任京东,陜西,河北等路转运使,每至一地,都以减轻民间负担、改革弊政、发展生产为己任,提出了「宽民利国」的经济思想。多次为了国家大事,说了皇帝不爱听的话,论斥权幸大臣,请求罢去皇帝赐给亲信官僚们的恩宠,一切改由主管机构正常渠道进行。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敢于惩治权贵们的不法行为,坚决抑制开封府吏的骄横之势,并能够及时惩办诬赖刁民。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听到包拯的名字就感到害怕。儿童妇孺们都知道包拯之名,亲切称呼他为「包特制」。开封府广泛流传着这样的话「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用阎罗比喻包拯的铁面无私。

宋嘉佑六年(1061),他官至枢密副使,次年五月病逝,「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大街小巷都可听得到。」朝廷赠官吏部上书,有「奏仪」十五卷传于世。

包拯不仅为官清廉,且治家也极严。他亲自制定了家训:“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贼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这一家训告诫子孙,做官不能贪赃枉法,违者永远不准回包家(也即是开除族籍),即使是死后也不能葬入包家的墓地。不从家训的人,就不承认他是包家的子孙。另外,包拯还将家训刻于碑上,竖立在厅堂西壁,以昭示后人。

在他的严格管教下,他的子孙都能恪守家规。

包拯之妻董氏生一子,名包镱,包镱娶妻崔氏。包镱早亡。包拯的夫人孙氏,生一男孩,取名包绶,包拯夫人同长媳崔氏一起将他抚养成人。由于长媳崔氏使包拯家既后嗣有人,又能很好持家教子,因此,受到哲宗皇帝的嘉奖。据说皇上对包拯长媳崔氏的嘉奖辞出自大文学家苏轼之手。

长子包镱,官至太常寺太祝,不幸的是,只有20多岁就病故。虽然包镱当官时间不长,但在父亲包拯的教育下,政绩显著,为官清廉正直,获时人好评。

次子包绶,历任太寺太祝、国子监丞、濠州(进安徽凤阳)团练判官,48岁擢升潭州通判,赴任途中病故。据史书记载,包绶为官如其父,清苦守节。箱囊之内,除朝廷诰敕、书籍及著述外,别无他物,真是为官一场,两袖清风,一身清白。

包拯的孙子包永年,为官与其先辈一样,保持清廉之风。他曾任开封咸阳县主簿及崇阳县县令。为官一生的包永年死时,几乎家无余票,身无分文,连办丧事的钱都没有。其丧事还是两个弟弟出资为其办理的。死时人们“相顾嗟叹”,并称誉说:“包公之后,信乎有是贤孙也。”

可见包公子孙个个都能严守家训。包氏家族的这种清廉遗风至今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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