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可能有哪些“婚姻骗局”?

婚前买房可能有哪些“婚姻骗局”?,第1张

现在结婚都是需要房子还有车,很多都是男方买房女方买车,但是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婚前男方已经把房子买了,很多女生看男方有房子感觉还不错,所以就会选择领证结婚,结婚之后一起去还贷款,但是这种情况可能就会是“婚姻骗局”可能离婚之后房子你是一分拿不到,但是却还了多年的贷款。

1、换钱买房偿还贷款

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我很好的一个朋友结婚的条件就是必须要在当地有房,不管是以后自己住,还是为了孩子都需要有一套房子,因为房子的问题他跟前男友分手了,选择跟另外一个人结婚,但是结婚之前我就感觉男的不靠谱,因为我就是男生!但是她看中的是男方有3套房子,未来的日子肯定会很不错,确实她俩结婚之后小日子过得很不错,但是就是中国一直存在的问题婆媳关系让她非常困扰,后来已经到了两个人不见面的地步,最终也没有逃过离婚的结局,但是结婚的时候傻眼了,因为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离婚之后她是一分钱也拿不到的,但是这么些年她还了很多年贷款,房价也有上升,但是她只能拿到贷款的部分补偿。

2、另一半犯错,自己一无所有

这种情况同样也是什么也拿不到的,哪怕是对方出轨,但是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那么另一方就只能拿到婚后两人的财产,但是一般家庭都是房子是大头,拿不到房子那么损失都是非常大的。

3、婚前买房,父母还贷

现在很多女生都喜欢男方买房,如果有贷款的话男方还贷那是最好的了,但是如果男方买房之后结婚,房子写的也是双方的名字,但是呢房贷是是男方父母去偿还的,这种情况女方也是分不到房子的。

4、男方付首付,女方拿装修费

这种情况也同样是非常常见的,男方拿首付先把房子买了,女方拿装修费这种情况看着是非常公平的,也是现在很多对年轻家庭选择的方式,但是看着合理其实并不合理,因为付首付款的时候很多都是只写了方男的姓名,女方感觉也拿钱了,而且钱拿的也不少,但是这种情况双方共同还贷,离婚的时候女方只能拿到贷款还款的补偿,而房子是跟本没份的,这种情况是婚前骗局最多的情况。

5、男方全资

这种情况是最容易被骗的,结婚的时候男方为了取悦女方全资买房,然后写女方的名字,很多人都感觉既然写了我的名字那么房子肯定是有自己的,但是新婚姻法的出台房子是属于出资方的,所以哪怕写的是女方的名字,但是所有权其实还是属于男方的。

所以“婚前骗局”更多的是对法律的不了解,面对这种层出不穷新型骗局,真是让人防不胜防,所以为了不被欺骗,在结婚之前睁大眼睛选好自己的另一半是非常重要的。

就是骗想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这是一种方法而已。男女双方结婚没有房子的有的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幸福,婚后自己卖房的列子太多了,通过自己努力赚钱买来的房子,住着心里舒服,不用看人家脸色。不属于,男方没房说有房,你又没证实,你和男方结婚是冲着房子去的。没房子你就不和男方结婚了,结不结婚还是你愿意男方如果男方没有房子却在婚前说自己有房骗女方结婚这当然是骗婚了!不过男方出于好意,想早点完婚。也可以说是善意的谎言!简单地说,婚前无房而哄骗女方有房而结婚是属骗婚行为。当然,骗婚行为有严重不严重之分,假若结过婚的人哄骗没结过婚,那应该算严重的骗婚行为了

这种问题建议两个人坦诚坐在一起把疑问和想要沟通的问题都提出来,以及希望对方解决的态度。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就只有分手,免得勉强凑合在一起婚后发现矛盾越来越大,到时候想 分手就晚了。

法律分析: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当中离婚的过程当中提出经济损害赔偿的,一般来说的话,只有构成婚姻过错才可以,婚姻过错也就是四种情况,重婚、同居、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如果构成这四种情况可以进行经济损害赔偿。那么您说的这种情况,男方说有房产,但事实上没有,男方的欺骗行为不构成婚姻过错,那么可能要不了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种骗术的具体行为如下:

1、骗婚者诱骗被骗者和其结婚并领证,但前提是房产证写骗婚者的名字。

2、提出离婚,离婚后房子法律上属于骗婚者,因为房产证上的持有人是骗婚者,这时骗婚者就骗取到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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