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后。
按中国古代说法:父母去世要守孝三年。这三年时间里简衣素食,不可行男女之事。现在已经不讲究了,但也要女儿守孝普遍是一年之后才可以结婚。不过,具体还得看当地习俗。
守丧,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是一种孝顺行为,守丧有一定的时间规定,时间越长越表明守丧当事人对已故人的崇敬,和不忍对方离去的心情。
法律分析:法律并未对此情形进行限制,只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可以在任何时间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父母去世后守孝的时间一般的都要一年以后才可以结婚的,你女儿的男朋友的母亲去世也是一样的。有的地方是要守孝三年的,但是如今现在社会能做到那么长时间的守校时间的人是非常少的了,而且现在好像也不实行,是非得等到三年之后再结婚了。而且有的甚至都不到一年看好的日子,有的认为就不能改了,也会不等到1年就也会结婚的,的。因为这些说法都是过去的现在有很多人已经不按照过去的习惯做法了。
题主所问的,是日前发生在陕西的一则奇闻,西安市一市民,母亲的葬礼和儿子的婚礼同一天举行。
据媒体采访当地知情人士表示:新郎的一家人都常年在外面打工。只有他母亲在附近打工,晚上都会回到家里。
前两天小伙母亲回家之后,到房上去扫树叶子不幸发生了意外,从房上摔了下来,不幸坠亡。
由于家里的人都在外地打工,小伙母亲坠亡好几天后才被发现。
按照当地的习俗,家里办了这样的丧事以后,三年之内都不能再办喜事。
于是新郎和家人们商量以后,决定婚礼和丧礼一起举行。 这个新闻被发到网上以后,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对于这件事的观点,也泾渭分明地分为了两派。
01 反对派:就不能等一等吗?母亲刚去世怎么忍心办婚礼?
这一派网友的观点,大多认为“人死为大”。
母亲刚刚去世,小伙子就急不可耐地办婚礼,难免有“不孝”的嫌疑。
而且在母亲刚去世的情况下就结婚,就算是结婚了也不会开心。
小伙子如果孝顺,就应该恪守“守孝三年”的古训,等三年以后再举行婚礼。
02 赞同派:小伙子在丧礼当天结婚符合亡母的遗愿,并无不妥。
这一派网友认为,如果小伙子的母亲活着,也一定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事情耽误儿子的婚礼。
而且现在的时代发展太快,让一对新人等三年,难保不会出现什么新的变局。
因此小伙子在母亲丧礼当天结婚,虽然听起来不好听,但是却是合情合理的。
而且新娘不介意在这种情况下跟新郎结婚,足见她和家人也都是通情达理的人。
在这两种观点之中,读书君倾向于第二种观点:赞同小伙子的做法。
至于为什么?
我们就从一个故事来聊聊这个事情:
清朝乾隆年间,一位官员的父亲去世了。
这位老先生活着的时候没有别的爱好,唯独钟爱骰子、麻将、牌九那一套玩意儿。
他的儿孙们曾经多次规劝都没有用。
而到了他临终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儿子叫到病床之前,让儿子答应他,在他死以后不管是纸人上还是纸马上,都要给他带上骰子、麻将、牌九之类的东西,以免他死了以后没人陪他玩,日子过得无聊。
这个官员答应了父亲的要求,而且也照做了;下葬的时候真给他烧了很多带些赌具的纸人、纸马。
在那个年代,人下葬烧纸人纸马都是有一定的礼仪规范的,像这名官员这样搞“创新”,在某种程度上是非常不合礼仪的。
于是,就有御史弹劾了这名官员,认为他违背了礼仪,有碍风化。
乾隆皇帝看到御史的奏折之后,不但没有惩罚那位官员,反而在批复中申饬了这名御史。
乾隆认为:礼仪无外乎人情。人家的爹想要什么他烧什么,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对,就算是那些纸扎的赌具有碍风化,烧完之后妨碍的也是地府的风化,你一个阳间的御史是有多闲?居然管这种不沾边的闲事。
这个故事读书君忘记是在哪儿看的了。
但其中的道理却是很清楚的:礼仪无外乎人情。
丧礼当天结婚这件事,从情理上来讲:这位母亲不太可能愿意因为自己的死,耽误儿子的终身大事。
03 儿女最大的孝顺是什么?
不是坟前哭的有多响,也不是守孝论的有多真。
而是早日成家立业,让父母少操那么多心。
这一对新人在母亲的丧礼当天完婚,何尝不是对亡母的一种告慰?
如果这一对新人真死板的等到三年以后才结婚,对他们已经过世的母亲有什么好处?
况且题主问这事儿合不合“习俗”?
其实答案可能让很多人大跌眼镜:这事儿还真符合当地的习俗!
因为这一对新人之所以会选择在丧礼当天举行婚礼,本来就是要避开,办了丧事之后三年不能结婚的习俗。
但是请大家注意!是办了丧事以后三年之内不能结婚。
而这一对新人是在办丧事的同时结的婚,而不是丧事办完以后结的婚。
所以,从程序上来讲,他们的婚礼是符合当地的习俗的。
结语
其实这件事情本身就谈不上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婚姻双方是自愿自主的,他们的家人和亲戚朋友也都送上了祝福。
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本来就没有理由对他们过分苛责。
而且根据当地婚庆从业人员的说法,像这对新人一样,为了避开办完丧事三年不能结婚的习俗,在办丧事的当天举行婚礼的,并不算很少见。
现在存留的风俗,基本都属于旧时代的产物。在生活节奏加快,人与人相处的模式已经发生改变的今天,已经无法完全适用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注定会有很多习俗会遗忘或打破。
这种变化是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毕竟,活着的人,是不会被一成不变的习俗困死的。
就像西安这种丧礼同时办婚礼的现象,其实就是在以“扣字眼儿”的方式,避开了办完丧事三年不能结婚的习俗。
如果没有丧事之后三不能结婚的习俗的话,丧礼和婚礼同时举行的现象也就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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