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跨市能办结婚证吗

省内跨市能办结婚证吗,第1张

省内跨市不能办结婚证。结婚登记要求如下:

1、男女两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纪:男年满22岁、女年满20岁;

3、两方均无另一半(未婚、离婚、丧偶);

4、两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随着人们思想的逐渐开放,当下婚礼的办理也更加灵活了,许多异地的情侣在筹办婚礼时通常会选择在两边分开举办,这样可以避免亲人朋友舟车劳顿,也可以得到更多亲友的祝福。那么异地办婚礼两边办怎么办?婚礼分开办父母要去吗?

异地办婚礼,一般是因为夫妻双方的家乡不在同一个城市,因此会需要办两次来让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来参加。一般来说,在举办婚礼之前,要将夫妻双方分别所在地区的风俗习惯了解清楚,做好准备工作,另外就是需要提前订好酒店、婚庆等相关事项,这样当天不至于太匆忙,一般酒店的档期都比较紧张,尤其是在节假日的时候,因此应该是提前做好准备。

异地办理婚礼,父母当然要参加。虽然两次婚礼在不同的地方,但是作为婚礼中除了一对新人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父母长辈了。毕竟在没有结婚之前的漫长岁月里,父母的陪伴和付出也是相当多的。所以异地办理婚礼,可以让父母和新人一起参加,这样也可以增进双方父母之间的了解。

婚礼是一个重要的时刻,这个时刻充满了幸福、甜蜜、浪漫和温情,这种幸福希望能分享给更多的人,让更多的人体会到幸福快乐。

这个交给婚庆公司就好了,找个好一点的婚庆公司,他们会把你的婚礼策划的好好的,结婚的流程中,双方父母本来占得戏份就不多,所以说,双方父母不在,对婚礼的欢乐程度没有任何影响。

当然,现在双方父母上台一般都是改口给红包,都不参加的话,这一笔钱是没有了。

还有就是新娘入场的时候,正常情况是女方父亲将女方牵过去交给新郎。父亲不参加这就有点尴尬,不过婚庆公司会有办法的。

父母是成年人,应该有自己的生活,如果思念子女,也应该学会缓解疏导自己的情绪。如果父母沉湎于对子女的思念中,多半是因为他们不能很好安排自己的生活,除了思念之外没有别的事儿可干。

我发觉中国父母有个很奇怪的现象:在子女不能独立的时候,想尽办法让他们独立,让婴儿不要粘着妈妈,让不到年龄的幼儿提前去上幼儿园;等孩子大了真正能独立了,又觉得心理上接受不了了,千方百计阻止他们独立,好多年轻人结婚后,父母还天天来做饭做家务。

题主不必太过担心,如果父母身体健康,你可以帮助他们独立,给他们安排丰富的退休生活,自然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专于知乎

各地有各地的风俗习惯,我们这里男方叫“娶媳妇”,男方请男方的亲友。红包归男方。男方一般只接待送亲的几个娘家客人,一般是女方的是叔伯舅舅,哥哥弟弟。叫做高客。高客一般是两人或者4人,长辈两个,同辈的两个。不能安排在同一桌子上。女方叫“嫁姑娘”结婚三天后男的带着媳妇回娘家,叫做回门,女方家请客。请女方的亲友吃饭,红包归女方家。现在独生子女了,也有很多是两家混合着一同办婚礼的。具体的两家商议着来。老规矩破了。结婚是小两口的事情。自己满意就行了。不必在意谁来谁不来的。

在以前结婚以后都要与父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现在随着人们观念上的改变。有很多人结婚以后不再跟父母共同生活。对于我来说,我完全可以接受结婚以后与父母住在一起。但是我希望在生活当中与父母保持一定的距离。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可以更好的照顾父母。生活习惯和观念的差异使得婚后与父母共同生活会出现一些问题。以及婚后与父母在生活上保持适度距离对保持关系和谐最有利。这三方面的原因。第一。结婚以后与父母住在一起可以更好的照顾父母。这是儿女应尽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在结婚以后,儿女必须在生活上照顾父母。让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而与父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方式显然是最有利于照顾父母的生活。因此,我完全可以接受婚后和父母住在一起,这样的生活方式。第二。结婚后与父母住在一起,可能会因为生活习惯与观念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矛盾。结婚以后与父母住在一起,一家人其乐融融。儿女可以更好的照顾父母。这一切看起来非常完美,但是却存在问题,具体来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生活习惯以及观念方面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会导致双方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候彼此之间可能会因为一些具体问题而产生矛盾。这样的状态显然不利于家人之间的感情和谐。因此,需要采取更妥当的措施。第三。当自己结婚以后。与父母保持一定距离的生活状态。对于彼此关系和谐最为有利。虽然我完全可以接受与父母住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我认为最佳方式还是与父母保持一定距离的生活方式。具体来说自己与父母可以住在同一栋楼的不同楼层或者不同单元。这样双方的生活可以保持相对独立的空间。同时在有事情的时候也可以在最短时间赶过去。因此我认为这样的生活方式应该是自己结婚以后与父母之间在生活方面最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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