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第1张

结婚登记如果出现问题,发现自己的信息并没有被录进系统,这时候婚姻状况的证明应该在哪里开呢?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1户籍地公安局

想要开婚姻状态的证明首先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的当地派出所去开证明,这些当地公安局是可以办理的,办理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一般未婚于离异的人会选择去公安局开婚姻状态证明。

2婚姻登记处

婚姻证明当然婚姻登记处是可以开具的,但是个别地区也是不支持的,看当地登记处。一般去婚姻登记处开婚姻状态证明的都是已婚人士。

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1未成年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婚姻登记处的结果肯定是未婚的状况,如果需要出示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而婚姻登记处是肯定无法出具的,这时候需要申请人到公证机关申请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证书。

2成年人

(1)成年人想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那么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局开具证明即可。

(2)当然如果是开具证明的当事人死亡情况,这时候需要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由其利益当事人代理办理证明的,需要提供代理人关系证明和当事人死亡证明,还应提供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小结:

对于想要开具婚姻状态究竟在哪里可以办理的问题,上诉内容已经帮大家很好的解决了问题,希望看完能够帮助到大家。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的一种法律文书,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自2003年10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我国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很重要,在买房、贷款等重要事项中都有“婚姻声明”的影子,那么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证明,该办理什么手续?

一、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顾名思义,是一份个人婚姻状况的文件,包括个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婚姻状况(已婚、未婚、离异、丧偶)等。

二、结婚证明书在哪里?根据各地的政策,结婚情况申报可以在下列两个地点出具。地方政府,结婚证明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办理,需要出示相关的证件,证件上会有红色的印章,如果是单身或者离婚,需要到相关部门出具。婚姻登记局,各地区的婚姻登记处也可以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到婚姻登记处开证明的人大都是已婚人士,到民政局去办就行了。

三、出具婚姻证明所需的资料,写结婚证明所需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

2、已婚的要携带结婚证书;离婚的要携带离婚证书;注:若本人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须由他人代为办理,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等资料,并附上代办申明,但并不是每一处都可以,视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四、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不同身份的人出具结婚证明书的程序略有差异。1、未婚者,单身的,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件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已婚人士,可以到民政局办结婚证,只要携带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就可以了,结婚证丢失了,就得重新办了。3、离异的人,离异的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明,户口簿,离婚证,或携带法庭判决的离婚判决书。这是关于结婚证明的资料,有些地方为了方便老百姓,会把结婚证当成结婚的凭证,具体的情况要看当地的政策,有问题的朋友可以去找当地的政府。

一、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具的

1、婚姻状况证明开具方式:若当事人已婚的,可以找婚姻登记开具已婚证明,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留有结婚档案。如果没有结婚,需要开具未婚证明的,可以去找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未婚证明,因为户口本上由有婚姻情况。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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