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时,一方当事人时冒充的,民政局没发现,给办了结婚证,那这个结婚证有效吗

如果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时,一方当事人时冒充的,民政局没发现,给办了结婚证,那这个结婚证有效吗,第1张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讲得非常清楚了,是可撤销婚姻,不是无效婚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一定无效。未达到结婚年龄,冒充他人结婚是属于无效的婚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建议双方心平气和的解决,必要时只能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有读者问:“不能打心底里爱一个人,这样还有在一起的必要吗?”

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结婚,还只是停留在感情交往阶段,那就赶紧分手,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如果,已经在婚姻里了,那就需要好好权衡下,不可冲动做出不理智的选择。

这位读者的故事是这样的——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了,有一个孩子也已经一岁多了。现在,我每天过得都很痛苦,对婚姻迷茫,不知道要不要选择离婚。我感觉,我一点都不爱我的老公,甚至,有时候还嫌弃他,是那种打心底里嫌弃他的那种,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我和他结婚,算是闪婚,当初他追我没追多久,我们就在一起了。刚开始的时候,他很有耐心,对我也很好,都是百般包容我,宠爱我。比如,他会抽烟,但是不会喝酒,我很讨厌人吸烟,他就答应我戒烟。总之,他什么都会顾及我的感受。按理说,我应该感到幸福,很知足才对,但我一点都不开心,总想着离婚。

这种不开心,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实我心里还一直爱着前男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没放下,却开始一段新感情,可能是想用新感情代替旧感情吧。现在想想,当初脑子进水了。老公长得太普通,身高还很矮,但他能说会道,用花言巧语哄骗了我,让我一度深深喜欢上了他。

我们交往了半年,我就怀孕了。刚好,那段时间,前男友联系上我,想复合,我怀孕被前任发现了,于是,他说我孩子都有了,复合就是在犯贱。就这样,我和老公很快订婚,然后结婚了。

从订婚开始,我们两家谈彩礼谈不拢,就一直僵持着。所有我们这边的婚礼习俗,他家都不接受。我家要12万彩礼,他家根本不答应,就说没钱。他家的意思我懂,就是因为我怀孕了,他们才不怕,故意这样对我。更为过分的是,我们这边订婚男方要给女方亲人发红包,可是他不肯,而且说话也很硬气,怎么都不会给的,没办法,我只好瞒着我妈自己给。关于彩礼的矛盾就更不用说了,虽然他没有出一分钱彩礼,但到现在都还记恨着我家,说我家逼他了。10万彩礼钱,还是我从自己的积蓄里拿出来的,瞒着我家人冒充是他给的彩礼。

婚后,他和几个朋友出来开始创业,但创业没有成功,很快失败了。欠了一屁股债。他就骂我傻,骂我把钱都给了我父母。对我忽冷忽热。天,他竟然如此无耻,居然还惦记着我婚前的积蓄。

所以,和他结婚,我就后悔了。我不该看不清一个人,就被他的表面欺骗,带着幻想和期望,以为结婚后会好。还拿自己的钱冒充彩礼,自我欺骗。结婚前不懂,以为这样对方会感激。结果,贱卖的结果,就是被人瞧不起,一点都不珍惜。

现在,我仿佛梦醒了一样,对他没有爱了。打心里不爱了。我不知道,这婚姻还要不要继续

围城有话:

婚姻大忌,就是自欺欺人。你以为的真爱,感动的只是自己。你用自己的付出,为对方贴金,却忽视了,这其实是非常愚蠢的做法,对于爱你的人来说,他会感激,对于不爱你的人来说,这样就掩藏了问题。就仿佛掩耳盗铃,你只欺骗了自己。

但如今,既然已经有了孩子,建议既往不咎,好好培养感情,呵护婚姻,努力培养出爱来,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当然,如果做不到这些,那不如彻底解决。先努力,再考虑放弃!

近日,西安男子王某在结婚当天雇佣百名陌生人冒充亲友一事这两天引发了不小的关注。警方经过两天的调查,最后以涉嫌诈骗对新郎王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西安公安沣东分局阿房宫派出称,新郎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刚满20岁,而其女友比他大近7岁,两人在2014年相识后,王某对女友还不错。

2015年,王某以工地资金周转紧张为由,向女方母亲分两次借款40万元,但这些钱却被王某挥霍。

今年年前以及年后,王某以帮忙给女友购买陪嫁车为由,从女方母亲处分两次拿走了70万元,这些钱又被王某再次挥霍。

因为害怕女方父母追问钱款去向,他给女方母亲打下了70万元欠条,并突然提出要在4月30号举行婚礼,婚宴订金的两万多元其实也是这些钱里的。

由于王某的年龄不够法定结婚年限,所以王某和女方结婚当天是没有领结婚证的。据王某交代,他不仅在当天婚宴上雇佣了陌生人客串亲友,在和女友相识的近三年时间里,多次雇佣不同的陌生人客串其父母来欺骗女友。

而据王某说,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他从未向父母说起过自己的这门亲事。他的父母也是在事发后才得知此事。

目前,因为王某本人无业,没有经济偿还能力,王某的父母愿意为儿子还清其从女方处获得的110万元,以及婚宴的余款十多万元。今天,西安公安沣东分局阿房宫派出所以涉嫌诈骗罪已经对王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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