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户口没迁到男方拆迁补偿有份吗
结婚后户口没迁到男方拆迁补偿有份吗?众所周知,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跟着男方转过来,也可以不转过来,而户口也关系着国家的一些福利问题,那么如果结婚后户口没迁到男方拆迁补偿有份吗?
结婚后户口没迁到男方拆迁补偿有份吗1看各地的政策,现在拆迁分房子有2种方案!
第一种是按照户口计算的,这样的话可以选择拿钱也可以选择拿房子!一个人多少政府部门是明确标价的!
第二种是按照现有的住房面积计算的,如果是按照现在的住房面积计算的话,就要看你娘家人肯不肯给你房子或钱了!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拆迁补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综上可知,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是不以户口为标准的,拆迁补偿的是对已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有建筑物的规模是根据人口所享受面积在计算的。
结婚后户口没迁到男方拆迁补偿有份吗2如果女方拥有房屋的产权,或者按人头划分,那么拆迁款就是女方的那份。 如果房子的产权是婚前取得的,则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按人头划分的也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女方没有财产权,拆迁补偿是按面积计算的,那么这个拆迁费跟你没关系,户籍在被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在被拆迁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有权利和义务的居民,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
现役军人(包括未在其他地方定居的应征军人和志愿者)及其配偶,原户籍在被拆迁范围内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的现役军人,配偶户籍在拆迁范围内的,可以安置
如果配偶曾在军队服役,则将其计为照顾人口中的第二人,高校学生(含毕业后分配期)或毕业后等待就业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学生,该地区的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没有住房
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被拆迁人的配偶,其中一人在拆迁范围内,户籍在异地。
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结婚、退休、调兵等已登记在户的,原户籍、劳教或服刑者,小城镇建设试点
60年代户籍制度改革、知青下放、老居民下放、政策落实、政策落实、就地农民转型、 征地转换、集体搬迁、整体搬迁、被拆迁房屋实际居住者,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已婚女儿的户籍在范围内 被拆迁人
在被拆迁范围内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以列为安置人口,但不能重复安置。
结婚后户口没迁到男方拆迁补偿有份吗3结婚后,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吗?不迁有什么影响?
两人结婚以后一方将户口迁到对方户头上是普遍的操作,一般来说是女方将户口迁到男方;特别是在农村,户口迁移代表着土地权益的变化,对农村户口的人来说意义重大;做得不对就直接影响自己利益。
两人结婚以后,女方的户口是不是必须要迁到男方呢?如果不迁,对女方的权益又会有哪些影响?
蔡女士几年前与丈夫经人介绍后相处、结婚,由于双方是邻村的隔得不远,因此婚后蔡女士也没有将户口迁到丈夫的户头上。由于蔡女士在丈夫所在的村集体没有户口,没被算作集体成员,因此嫁过来几年了一直没有土地。
不久前,蔡女士的娘家被拆迁占地,蔡女士眼看着弟弟妹妹得到了拆迁补偿款,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村集体看表示:女士已经出嫁了,户口应该转到男方去,不能算作是本集体的人,土地自出嫁起就被回收了,征地拆迁时自己就没有赔偿。
对此,蔡女士很生气,有法律规定女方出嫁了就必须将户口迁到男方吗?不迁的话会怎么样?影响土地权益吗?
毋庸置疑的,农村户口与土地权益息息相关,户口不在村集体的话自然就没有资格分得该村集体的土地,没有地的话,征地补偿款自然也就没有份!
但是,我国法律从来没有规定出嫁了女方必须将户口迁到男方家,女方有权选择自己的户口要留还是要迁,如果要迁,那么原户口所在地的土地被收回,新户口所在地分配土地;如果要留,那么原户口所在地土地权益保留,享受原地区农村户口待遇。
大家要记住,农村户口的人,土地有且只有一份,在新户口地没有获得土地是原地不得收回土地;
当然,也不能两地同时拥有土地。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了村集体不得因妇女出嫁等任何理由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包括妇女离异或丧偶后,也可以选择将户口留在当地或者迁回原地,同样执行有且只有一份土地的原则。
很明显的,案例中蔡女士的户口所在村集体有违法侵权的行为,村集体无权强制出嫁妇女迁出户口,也无权收回未迁户口的出嫁妇女的土地。蔡女士可以依法申诉要求拿回自己的土地并以此获得应得的拆迁补偿。
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已出嫁的女儿作为被征收户中的一员,很多权利并没有得到保障的情况并不少见。“外嫁女”也一直是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发放中的一大难题,村里的老人们也常常会谈论“自己家外嫁的女儿能不能拿到土地征收补偿”之类的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界定,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特别是对外嫁女及其子女的身份认定争议较大、较为复杂。那么外嫁女可以享受哪些土地权利下面就2020外嫁女最新政策规定作出解读,我们一起来看看。
外嫁女可以享受哪些土地权利
1、享有娘家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权利。
承包地和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外嫁女虽然嫁出去,但是如果在婆家没有获得新分配的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其原来在娘家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依然为外嫁女保留,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村集体更不得收回外嫁女的份额。
2、享有娘家老宅拆迁之后,拆迁款的分配的权利。
现在农村一些离城市比较近的区域,都可能面临着拆迁的问题,这是因为近年来城市化扩张导致。很多的外嫁女,虽然嫁出去了,但是户口仍然在娘家,并未迁出。还是可以认定为村集体成员,并且拆迁的旧房屋原本属于外嫁女和娘家人的共同财产,应当有外嫁女的一份。
3、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利。
在大多数的农村,外嫁女是分不到父母的遗产的,外嫁女出嫁之后,父母的遗产都会被哥哥弟弟分完,这样的现象,在农民看来是天经地义,对于外嫁女来说,也觉得无可厚非,父母的遗产分不到也不会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
2020农村外嫁女最新政策规定
1、外嫁女结婚不必外迁户口,娘家土地依然保留
现在很多农村女性朋友结婚后,都会担心娘家原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土地是否会被收回,因此便考虑户口是否外迁的问题。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论是户口外迁还是不进行外迁,对于娘家的土地依然会保留,而我国土地承包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即便是外嫁女户口迁出去了,那么到了婆家之后,如果婆家没有土地分给外嫁女,那么原属于自己娘家的那一份土地便会保留,且村集体不允许收回。
2、拆迁征地,外嫁女依然享有安置补助费
现在已经是城乡一体化了,因此很多农村要进行拆迁征地。如果外嫁女嫁到外地之后,且户口仍然保留在原籍,那么原属村一旦涉及拆迁征地补偿,外嫁女依然可以得到这比补偿费。但是如果外嫁女户口迁出,落到婆家那头,那么原属村进行征地补偿的话,外嫁女就没法得到这比安置费了。
3、娘家没地,落到婆家,依然享有土地分配的权益
对于外嫁女在本村没有土地的,如果嫁到外地的话,也是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土地的权益的,但是前提你得落到外地的集体户口上,再从集体户口转到个人户口。具体能分到多少土地,还要看外地对于土地分配的一些制度和要求了。
4、外嫁女可独自进行分户,独自申请宅基地
一般在农村宅基地的权益上,农村女性和男性都是有着同等分配权益的。也就是说,只要分配出去,就可以独立成为户主,便可以进行宅基地的申请。外嫁女户口还在娘家的,可以在娘家这边申请。但是如果外嫁女和公婆在一个户头上,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那就只能共有一块宅基地。
以上就是2020农村外嫁女的最新政策规定,在去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我国首次明确了在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近年来,我国有不少外嫁女土地维权胜诉的案件发生,其中《妇女权益保护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都对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做了支持的表述。所以对于农村外嫁女来说,一定要了解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法规,在面对侵权问题时,通过法律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出嫁女如果村里仍有土地的话应该和其他村民享受一样领取生活费的待遇,因为她的地也一样被征收了。
您只说了问题,但是重点你没有提到,在没有了解到这个重点前,所有的回答都没有依据。 这个重点是什么呢?重点就是女儿的户口有没有迁走!为什么这样问呢?我来给大家详细说说。 题主所说的村里发放生活费,是因为村民的“口粮地”或者是村集体剩余的地被征收。 只有属于本村的农业人口,才有权利分得土地。 也就是说,虽然女儿出嫁了,但只要是她的户口还在村里,那么她就应该得到相应的生活费。 我们这里有个一模一样的例子:
我们这里有个村,因为村子附近有两个大型工厂企业,工厂占用村里的土地,村里和他们签订合同,每年由企业向村委支付相应的土地租赁费用,他们村每个人一年能够分2万元左右。
村委分钱,自然是按照户口来分,只要是本村的农业户口,只看户口不看人,一律分钱。
这种情况,导致本村出现了一个异常情况,就是本村姑娘同外村小伙结婚后,本人户口不但不迁出,还把老公的户口也调到村里,这样小两口就可以分得两份钱。
大家好,我是人机乡村。 很高兴能够回答你的问题, 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 土地征收后 出嫁女 是否有资格获得生活费, 主要是出嫁女有没有被纳入享受补偿的人数里面。
1相关法律 2出嫁女想要获得补偿生活费的依据土地征收后给村民发放的生活费应该属于安排被征地农民 社会 保障费用。
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村集体所有,村民依法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生活费的补偿应该是因为国家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补偿,作为对土地使用者丧失使用权的补偿,生活费的受益者应该是土地使用权所在的村集体内部成员。
因此出嫁女想要获得土地征收后的生活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a 出嫁女的户口还未迁出被征地村集体;
b 出嫁女的户口所拥有的土地此次被征收。
3出嫁女无权获得补偿生活费的情况因此如果出嫁女出嫁之后把自己的户口迁出了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是没有权利获得补偿生活费的;如果出嫁女的户口未迁出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但是出嫁之后以从原户口分户而出,分户出去之后的户口没有拥有土地承包所有权,也就是征收的土地未涉及到出嫁女,也不会获得补偿的生活费。
4结语由于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很多时候将已出嫁的女性不再列为该村的集体成员,也不再享受相关的村集体的权益,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若出现相关的纠纷大多也以村集体调解为主,哪怕上诉法院也是大多建议调解,因此遇到此类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要心平气和的解决,实在不行再走法律程序。
以上是我对你这个问题的个人看法,希望能够帮助你。
土地征收后其他村民开始发生活费,出嫁女没有怎么办?土地征收后显然跟承包地有关系,跟户口没有关系,这取决于出嫁女在本村是否有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以前都是重男轻女的思想,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随着土地法的出台,农村出嫁女也有了很多相关的权益,男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但农村因为各种原因,地区化差异又很大。
土地征收村民发生活费显然跟土地承包合同有关系,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男女在土地上享有同等的权益,出嫁女如果有土地就具有同等权益。因为地区风俗文化有所差异,有的地区并没有做到男女同等权利。如果将其归于家务事,需要家庭内部协商解决,村集体会按照土地数量与面积将生活费发放与家庭中,由户主分发。
集体一般都是按照家庭户为单位分发,如果克扣即为违法。出嫁女在配偶方又重复分配土地,土地合同不会改变,但福利只能由出嫁女选择取得其中一份,也要根据当地土地法规执行,这种情况不是很多,这与土地征收不是一个概念,跟土地补贴福利等有关系。
家庭内部纠纷最好内部解决,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地区不同,事情也很棘手,最好是按照法规实行,人情也是建立在规则的基础上的。
希望我的问答能帮到您。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农村的出嫁女,在《妇女权益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都明确提出要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尤其是对于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权益应当予以保障,如果农村出嫁女在婆家没有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其在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任何人都不能够剥夺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由此可以看出,农村出嫁女也能够获得土地补偿,但需要分为以下两类情况:
1、出嫁女的未在婆家获得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出嫁女如果未在婆婆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其能够享受到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娘家的土地被征收,那么其将能够获得娘家土地征收的补偿款!
2、出嫁女在婆家获得了土地:出嫁女在婆家已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其将会失去娘家土地,所以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只有在婆家土地被征收时,才能够获得土地补偿,而娘家的土地被征收则不能够获得补偿,当然如果出嫁女嫁入到了城市,并且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够获得土地征收补偿!
土地是种地农民的命根子,也是重要的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村里土地被征收,村里开始发放生活费,出嫁女应该不应该发放生活费。这个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一下。
首先村里边征收土地是不是全部被征收了,如果出嫁女在娘家分有土地,这次征收过程中也被征收了,那么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 出嫁女在婆家没有分的土地,娘家的土地集体是不能收回的。也就是虽然出嫁了但是还有继续承包的权利。这次被征收,村里其它村民发放生活费,出嫁女理应和其它村民一样发放生活费。
如果这次征收过程中出嫁女的土地没有被征收,出嫁女就不应该发放生活费,或者是出嫁女在婆家已经分得了土地,娘家的土地集体已收回,这种情况同样也不应该发放生活费。
以上是从政策方面来讲是这样的。但是每个村里的做法都不是严格按照政策执行的。而是每个村都有一套适合自己村里的办法。 比如土地被征收生活费发放有的村里就是按户口,户口在就给发放,户口迁移走了,就不给。有的村里是不管你户口在不在,只要实际出嫁了,就不给你发放。
所以说具体到每个村里,有每个村里的做法,只要村民认同就行。 就像按照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土地30年不动,但是有的村就是每年要动,户口迁移的,死了的一律收回,生下的上了户口的全部给分土地。虽然违法,但是村民认同,没意见也就过去了。
所以题主的问题还的服从村里的规定,如果自己认为不合理违法违规,只能走司法程序打官司了。
没迁外嫁女可以分,其子女跟母姓也可以分。
这几年外嫁女不迁户口,严重打乱宗族文化秩序。现在村民免了公粮任务粮和其它杂费,剩下的是对根文化活动义务。所以就是以义务来确定村民有无份分,而不是以男女平等来分。利己主义风盛行,严重影响 社会 风气秩序,希望对此有关法律修改对千年文化民俗不利影响。
关键是户口迁出本村吗?如果户口还在本村肯定发,如果出嫁的时候户口一并迁走,肯定不发,因为你已经不是本村人了,凭什么发,别以为你曾经是这个村的,关键是现在不是了,你就没有权利享受村里的待遇,如果户口一直在本村,你完全可以享受村里的所有待遇,这个无可厚非,迁走户口证明你已经脱离了本村,村里没有义务在管你了,希望你明白。
大家都明白,人随户口,户口在哪里享受哪里的待遇,如果你户口一直在娘家,娘家的一切待遇都有你的,大部分都是把户口迁到对象家,没有谁把户口留在娘家的,除非娘家没人,没有兄弟,为了照顾父母,有些村民会一直不迁户口,这种情况也很多。
你之所以没有发生活费,很大程度是你的户口已经迁走,这样你就属于和村里脱离了关系,曾经是这里的村民不是理由,人随户口,户口在哪里落户享受哪里的待遇,迁户口有合适的,有不合适的,有些地方按人头分房子,很多人早早结婚,就是为了多分点房产,所以迁户口都是有原因的。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雄安有个人家里卖了两套房子,在北京卖了一套,结果雄安的房子现在比北京还贵,后悔的不得了,很多时候不随人愿,看着是福,有可能是损失,大家说对吗?
现在政策那么好,一直补贴农民,不发给生活费肯定是有原因的,绝对不会无缘无故不发,如果你真的符合,你肯定不愿意,所以这都是个人问题,你说是吗?
对于土地征收后出嫁女能否领到生活费问题我来说几句,
头几年对待出嫁女土地权益不够重视,一些地方以村民自治法为借口,在征地过程中侵害了出嫁女的土地补偿权益,这件事我也遇到过,我女儿户口没迁走,在娘家有承包地,而婆家又无承包地,我们村里土地征用了,村里想通过村民代表会表决方式,取消出嫁女户口在娘家的土地补偿,为此我奋力抗争,我给他们讲妇女权益保障法,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争取合法的权益,最后还是得到了补偿,在这里也感谢最高法出台了在征地过程中维护出嫁女权益的措施,如果有人再受到权益侵害可看看最高法的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首先,土地是集体所有的,所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可以进行土地补偿款的分配。
那么,如何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通常情况下有三个条件:第一,本村户口;第二,实际生活在本村;第三,本村有土地。
对于外嫁女,法律是有特殊规定的: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因此,妇女外嫁了,没有得到新的承包地的情况下,村里是不能收回她的承包地的,遇到征地什么的,自然是可以参与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也可以享受安置补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有的地方习惯用什么村规民约来限制女性的权利,比如:出嫁女不享受村里土地分红、土地补贴和占地补偿等等,这些都是不合法的,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女性在农村征地拆迁的过程中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建议您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具体情况。
拓展
1、你虽户口未迁出,但你已没有涉及征用的土地和房产的任何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用益物权等等权利。此情形下的拆迁赔偿是由涉及的所有权人获得的,你应无权要求赔偿的2、如果你具有上述权利中的所有权或部分权利,则拆迁损害到了你的权利,你可以依据权利的大小要求获得相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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