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才能查到别人的结婚证?

那里才能查到别人的结婚证?,第1张

别人的结婚证属于隐私,不属于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如果没有特殊的理由,是没办法轻易查到的。

结婚档案一般保存在当地的档案馆,或者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一般久远一点的结婚记录就会从婚姻登记处转移到档案馆,如果时间较近的,就会直接保存在婚姻登记处。

如果实在诉讼过程中,结婚情况与案件相关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者律师持法院调查令去调取。有的法院也可以开具诉前调查令,其他情况下,基本无法查到别人的结婚情况。

——家事法苑团队陈贝贝律师

白芷/文

小妹问我,她的那个他看起来怎么样,能嫁么?

我说他怎样我说了不算,每个人的性格都存在多面性,人前人后,家里家外,甚至恋爱前后,婚姻前后都可能会有不同的状态。不管怎样,关键是否是你想要的那个样。老一辈人常说,人穷没关系,没钱可以挣;人丑没关系,心是你的就好。关键是对方要爱惜你,要人品好。

热恋时,总是不缺爱的。那么人品好不好,究竟该怎么看?

里说,人品指人的品性道德,说的是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或倾向。通常好的人品要求对人要慷慨大方,宽以待人;对国家要爱岗敬业,忠诚热爱。

在婚姻里,慷慨大方,宽以待人,爱岗敬业,忠诚爱国就好了?倘若只是对外慷慨大方,在家斤斤计较;对外宽以待人,在家咄咄逼人;对工作爱岗敬业,在家啥也不干且忠诚爱国却不问家事的人,能是一个婚姻里的好伴侣么?

好的人品应该是表里如一的,对人对己,对外对内,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家庭琐事都能有自己较为稳定的处事准则。遇到一个问题,你能放心地相信对方不会出岔子,妥妥地依法依规,细致周全。

闺蜜R觉得恋爱时看人品这事不靠谱,恋爱时总是向彼此展现了最美好的一面,看起来是无可挑剔的。比如他的前男友,当初觉得他温柔细心,真心对她好,对父母朋友也热心,所以两人交往了。但是,后来发现他喜欢和各种女生搞暧昧,最后劈腿了。

R总结认为,对父母好只能说明有孝心;对朋友好只能说明重情义;对弱势者好只能说明有同情心。你无法从一个人的某一方面好推出他其他方面都好,更不能由于他一部分人品断定他全部人品。

同事L说人品好不好要看看对方在和亲朋朋友们在一起的样子。比如同父母、夫妻/男女朋友、兄弟姐妹、熟悉的朋友相处,由于无需佩戴面具,人都会非常放松,对待这些人的表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个人人品的高下。

很多人都说,人品好不好,要拉出来遛遛才知道,组织一次集体出游活动,为人处事的态度躲不了。一个人在集体活动中是否考虑事情以自我为中心,是否承认公平原则,是否通晓人情世故,是否愿意承担责任,是否拒绝改变自己。

而我认为,大多数人都不会有固定不变的人品,只会有大致不变的倾向。而这些倾向性的选择通常来自他的家庭教育,家族作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家风”。

人品好不好,是否适合自己,还是得到家里去看看。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好家风代代传。你可以看看他父母的相处模式,家庭氛围和邻里关系等等。心理学常说新组建的小家庭通常会成为原生家庭的复制品或是家庭模式的延续。尽管不一定是一模一样,多少也会有点相似吧。

需要提醒的是,别人的经验终究也只是经验。要了解一个人的人品,只需静静观察即可,无需通过刻意安排的“考验”来探究这个人的底线,这非常愚蠢,而且若被识破反而会适得其反。

我曾经认识一个美女,相当有才华且漂亮,但是一直单身。有次聊到女生的话题,她得意洋洋的说,她有个考验男朋友的方法,百试百灵,就是认识对她表白的男生时,带到酒吧,借故离开,让她同样漂亮的一个女性朋友去搭讪,如果搭上话头,就是不坚定。然后很愤怒的说,至今没有一个男生“通过考验”。当时我还挺佩服她手段高明,现在想起来,简直是蠢到了家。

我一直坚信,人是软弱而易受环境影响的,坚定到完全不受影响的大善大恶之徒仅占极少数。这个环境鼓励人成为人品好的人,他哪怕装也要装出人品好,装的时间长了,也就习惯成自然了。如果这个环境劣币驱逐良币,人品好的人也会堕落。

大环境我们改变不了,至少可以从自己做起,为身边人创造一个鼓励好人品的小环境,比起费心琢磨如何判断人品,更为可行。

所以,要拥有一个人品好的他,一方面要确信你选择的这个人不是真的太差,另一方面也要极力做好你自己,然后带着他走进你的生活的圈子里,让相爱的彼此,逐渐成为相互认可和欣赏的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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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0问

Q1

结婚的法定年龄?

男女的结婚年龄要求不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Q2

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应当为男女双方之间,基于完全自愿形成婚姻关系。

Q3

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Q4

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5

除《民法典》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无效情形以外,当事人能否以其他理由诉请婚姻无效?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的三种无效婚姻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Q6

谁可以成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婚姻登记关系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Q7

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原告可否撤诉?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Q8

申请婚姻无效的案件,可否调解?

不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Q9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是否还可以诉讼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能,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旧可以请求确认婚姻无效。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五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原告,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告。

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告。

Q10

父母能未经子女同意收取他人财物,强迫子女与他人结婚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

Q11

可以在谈婚论嫁时索要“天价彩礼”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嫁索取财物。

Q12

哪些情形下婚姻关系可以申请撤销?

可申请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三种:

一是因受胁迫而结婚;

二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三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身患重大疾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Q13

何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Q14

因受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父母可以诉请撤销婚姻吗?

不能,必须是受胁迫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Q15

《民法典》对可撤销婚姻中撤销权的行使,有无时间限定?

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二、三款规定,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因隐瞒重大疾病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因此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道之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一年内期间一般而言为固定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可延长、扣除或者重算。

Q16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会引发哪些法律后果?

一是身份关系的恢复,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通俗理解即为“根本未结婚”。双方此前以夫妻名义生活期间为同居关系。

二是财产关系的重置,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进行判决。

三是同居期间所育子女适用法律不受影响,依旧适用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Q17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了,当事人的结婚证如何处理?

会被人民法院收缴。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Q18

工作很忙,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结婚登记吗?

不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Q19

婚姻关系的建立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从办理结婚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Q20

当事人能否以结婚登记程序有瑕疵,诉请撤销结婚登记?

不能,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Q21

何为“事实婚姻”?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Q22

婚姻给男女双方带来哪些改变?

一是身份关系的变动。结婚后,夫妻之间互为配偶、近亲属、家庭成员。二是财产关系的变动。婚前婚后所得财产将有“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之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Q23

何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Q24

何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Q25

夫妻可以就婚前婚后取得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吗?

可以,但需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注: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所称“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Q26

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间,承诺将自己名下所有房屋赠与对方,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之前能撤销赠与吗?

能,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Q27

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出售并变更登记,还能追回吗?

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则无法追回。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Q28

何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Q29

配偶必须承担另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吗?

原则上配偶无需承担另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配偶也需承担。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Q30

哪些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与他人串通,虚构的债务;

2赌债、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债务。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Q31

一方死亡的,另一方还需要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吗?

需要。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Q32

“全职太太”没有收入,依赖丈夫工资生活,是否“低人一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Q33

丈夫可否要求“以夫之姓,冠妻之名”?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Q34

丈夫不喜欢妻子“抛头露面”,能限制妻子外出工作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Q35

一方收入低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水平的,能要求另一方扶养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Q36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能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吗?

能,必须满足法定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Q37

何为“家事代理权”?

家事代理权,是指夫妻相互代理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权利,只要属家事上的开支,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家事方面的单独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时,无论对方是否知晓、追认该代理行为,夫妻双方均应对该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Q38

一方能以收入高、学历高、能力强等理由限制或者干涉另一方抚养、教育子女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Q39

夫或妻对另一方的家庭暴力是否构成“虐待”?

虐待须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Q40

“一夜情”“通奸”“嫖娼”是否是法律意义上的“与他人同居”?

法律意义的“与他人同居”必须具有“持续、稳定”的特征,“偶尔一次”或者不持续、稳定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等均不是法律意义的“与他人同居”。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Q41

结束同居关系,需通过法院诉讼吗?

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但因同居期间财产或者子女抚养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处理范围。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Q42

结婚后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能,但有限制,一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二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以上条件均需以离婚为条件。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Q43

一方与他人重婚,涉及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的另一方能否参与诉讼?

能,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Q44

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结婚前,父母该出资行为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系赠与双方。

结婚后,父母该出资行为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则从法定。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Q45

婚姻期间,人工授精所生子女是婚生子女吗?

是。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Q46

子女可以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吗?

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该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Q47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是否需要支付成年子女抚养费?

父母仍需要支付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Q48

何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

Q49

父母没有经济收入,应如何承担子女抚养费?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Q50

父或母经济拮据,子女因正当理由导致抚养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能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吗?

可以要求,但不一定得到支持。子女诉至法院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一般应予支持,如果父或母没有负担能力,法律亦无法“强人所难”。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婚姻是一份参考答案,却不是标准答案,每一对夫妻都有自己的相处模式。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幸福的婚姻,需要彼此共同经营,莫用力过猛,也别散淡无为。愿你无论什么时候,都能反观自我,同理对方,在日复一日的平淡中,收获山林宇宙,共契往之的朝朝暮暮。

来源:人民法院报

▲H5带您解读宣州区人民法院2021年工作!

原标题:《关于结婚,这50个问题,你需要知道!》

1古时候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就认为女人应该在家做家务,男人应该赚钱养家。但是社会变了,女生不仅需要出门工作养家,也需要照顾家里。那么男生当然就应该分担家务,而不是只顾自己舒服

2最好的婚姻而是两个人生活的像是同一条战壕的战友,两个人共同承担,并肩作战。家务也是这样,不是谁应该全部包揽而是双方合作,才不至于任意一方觉得自己付出太多而感到心里不平衡。家务并不是说就是女生的份内之事,家务是两个人一起的,因为有家所以才有家务,就是能在一眼就看的到头的生活里珍惜彼此在一起的每一天,在那些会做家务的男人眼里,为爱人洗衣、做饭、拖地、一起照顾孩子,这样男人在做家务时能获得家庭责任感、幸福感和成就感同时获得了妻子的欣赏,说不定会奖励更多零花钱。

3幸福的家庭就是做饭时丈夫会在一边帮忙洗菜切菜,她在一旁炒菜丈夫则会递上碗碟,两个孩子一个在擦桌子,一个在摆碗筷。家庭中的每一个人都做了自己能做的家务,一起把家庭料理的井井有条。饭后大家也是洗碗、扫地、切水果、收拾灶台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只看着其他家人做家务,大家都为家庭温馨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

第一,孩子教育问题。

大多数夫妇会因为孩子的教育而争吵,因为他们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环境可能不同。所以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他们会存在分歧。甚至有些丈夫在教育孩子方面也没有存在感,所以教育孩子基本上是母亲做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因为孩子教育问题而发生争吵。

第二,夫妻有效沟通。

夫妻之间难免不了有争吵,争吵不是什么大问题。事后要有效沟通,不要扩大矛盾,争吵后也要向对方道歉。虽然两个人吵架了,但不会破坏他们的感情,适当的争吵抛出问题,让两个人更好的解决。

第三,相互理解和包容。

结婚以后应该注意的事情,无论是谁,在生活中或者工作当中都会遇到压力。遇到压力后,回家最想要的就是安慰或静静地呆一会儿。这时候作为夫妻,我们就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要生对方的气,尽量让对方冷静下来,或者帮助对方分析问题。那才能够真正的解决问题,而不是将矛盾扩大。

第四,家务事的分担。

家庭生活当中,有很多家务事需要分担。如果一个人处理家里的事情,那么这个人肯定会很辛苦,很累,但是如果这个时候有人出来帮忙,大事就会变成小事。而且这样两个人都不会很辛苦,夫妻一起做家务事,还能够增进两个人的感情。

问题一:关于结婚请客方面的一些经验和程序 20分 A。婚礼的6个月前,你要做以下8件事:

(1)决定婚期。

(2)决定婚礼形式和预算。

(3)草拟客人名单,最好想的全一点,再进行筛选。

(4)择定结婚照地点和摄影师。

(5)选择礼服或者采购面料,不妨听听设计师的意见。

(6)安排蜜月行程,如果需要办护照,现在应该申请了。

(7)婚前检查,并且不妨为自己选择一个健身计划,为了婚礼时的良好感觉而坚持不懈的努力锻炼。

(8)着手装修,布置新房,这是你最该花心思的地方。

B。结婚3个月前,你要做5件事:

(1)选购结婚戒指和首饰

(2)试穿结婚礼服,如果不合适还可以再改。

(3)选择头纱、鞋、包等配饰以及婚车。

(4)做一次全身美容护理,并咨询一下在三个月内该做什么日常保养。

(5)办理蜜月行程机票或者车船票

C。结婚两个月前,你要做4件事:

(1)选定化装师,发型师,试一下装。

(2)拍摄结婚照。

(3)确定伴郎和伴娘,注意他们应该是未婚男女。

(4)精心为自己选购几套内衣。

D。1个月前,你要做4件事:

(1)向主婚人发出邀请。

(2)确定婚礼的细节,想想是否有什么疏漏。

(3)确定现场摄影、摄像人员,和他们充分沟通,他们将要制造的是你一生的回忆。

(4)购置蜜月所需物品。

E。两个星期前,你要做两件事情:

(1)做好一切确认工作,包括:酒席、人数、现场摄相人员,化装师、婚车。

(2)发出喜帖并通知客人,确认他们是否出席。

F。一个星期前,你要做3件事情:

(1)准备蜜月的行装。

(2)确定好一个人处理婚礼后归还东西或结帐等事宜,逐渐脱离项目经理的角色。

(3)尽可能的放松自己。

G。婚礼前一天,你需要做3件事情:

(1)做个手部美容护理,一双美手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幸福感。

(2)把明天穿的衣服都拿出来摊在椅子背上。

(3)吃好,睡好。

H。婚礼当天,您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尽情享受每一个瞬间!

结婚请柬的措辞

正规的请柬遵循一套固定的用辞格式。婚礼办得越体面正式,结婚请柬就更应遵循正规的请柬套用模式:

1姓名用全称:不能用任何小名昵称或姓名的缩写。

2家庭成员的顺序写清。

3和字要出现。

4日期、星期、时间写清。

5年份不必出现在请帖上。

6在请帖一角附上婚宴的地点、时间顺序等或在卡里另附一页加以说明。

听清楚了么?可不要写错哟!

新娘美容记要

结婚的那一天是最重要的一天,新娘一定要美丽动人,但是不要过于粉饰。那么这里我们说说新娘的美容化装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

首先,在结婚的一个月以前,你应该去找美容师,请他们帮助你选择你所需要的化妆品,也请他们帮助你预先化一次妆,这样可以避免结婚当天你觉得化妆品和效果不好,头发也要请理发师先做一次看效果。

然后,在结婚前的一个星期,你应该保养一下你的手,修剪指甲,每天涂抹一些护手膏,晚上临睡时多抹一些,再戴个棉布的手套睡觉,因为结婚当天很多人会看到你的结婚戒指,如果手粗糙就不雅观了。这段时间你还要修好眉毛,并清洁你的牙齿,如果你不经常穿高跟鞋,那么从现在开始每天在家试穿半小时,否则新鞋子在结婚当天会让你脚疼的。

在结婚的前一天,你要修好指甲,然后涂抹指甲油,注意指甲油的颜色要和你的口红搭配好,要用同一色系的颜色,衣服和鞋子再试穿一次,不合适的地方还可以修改。

结婚的当天,去化装之前,记得往眼睛里滴一些眼药水,可以使你的眼睛一天都保持明亮有神,吃东西的时候要小心饭菜里的油把口红化开。

只要你这些地方准备的充分,您就可以做>>

问题二:结婚请客问题? 结婚这种事,领导都得请,红包也得收。这种事情没有必要多虑,因为领导同事有喜事,你都得参加的,打礼的钱自古以来都是礼尚往来,终有一天要回去的,因此,大可收之若素,坦然。

都请来之后,请不请他们做证婚人,以及讲话,我觉得你这思考问题的方式有问题。啥事也得从对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假如你是领导,一个小兵结婚了,能去吃喜就不错了,很多人忙得带礼人不去的。因此,从领导的角度想,领导并不是很乐意当你的证婚人,或者讲话啥的,一般的领导更喜欢安静地坐着吃吃喝喝,到时等你过来敬杯酒,然后走之大吉。因为婚礼这种事嘛,凑热闹的往往是真心好的,帮忙的,所有的活动都是累人的,包括证婚和讲话。因此,证婚和讲话一定不能逼领导,逼了人家看你是办喜事肯定会答应,但人家心里不乐意。因为一般而言,领导给你证婚,如果他心里乐意的话,他是人家提携你,重视你,愿意为你的热闹出点力。如果关系不到一定程度,谁也不会乐意去干这活的。所以你一定得掂量自己是不是领导所器重,如果不器重,最好免开尊口,以免自讨没趣。至于讲话,一般都是女方的长辈讲的居多,领导讲话,实际上是可有可无的,毕竟结婚是家事,不是公事。我觉得领导嘛,到时安排到最尊贵的那桌,选上座,然后麻烦一个关系好的同事亲迎亲送,找一些有地位的亲戚陪着喝好,新人敬酒时尽可能靠前敬他们,领导们心里就很开心啦!纯属没有必要整一些超乎关系的举动来!

问题三:结婚请客要注意什么?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礼节,或者怎么说才会多朋友来。遇到有事不能来的说什么比较好? 15分 1、 糖和酒不用买太多了,基本上中午不会有很多人喝太多啤酒,白酒一般一桌一瓶也就够了。可乐和雪碧这种可以多一点,因为家里也可以喝的。我13桌买了6箱啤酒,结果拉回来5箱半(现在好像没有结婚的时候喝啤酒的了,大多数都是一瓶白酒一瓶红酒,两个大瓶装的饮料)

2、 布置会场,一般要提前和婚庆公司的人一起去看场地,然后跟他沟通你的想法,但是因为他们比较有经验,所以也会给你一些好的建议,布置一般是前一天的晚上他们才会去酒店布置,如果你放心的话,可以找朋友帮你去盯着,因为可能会比较晚,可是新人前一天要好好休息啊。我就是和lg自己去的,结果到晚上11点多才干完。到家都12点了,在收拾收拾1点左右才睡。

3、 一般糖和烟酒要提前一天拉到酒店去,因为他们会在前一天晚上摆台,每桌一盒烟就够了,打开放在小碟里,糖也是,每桌一小碟,我在家就拿一个小碟一碟一碟数的,这样不会太浪费,记得要给酒店的人准备好一份喜糖和烟,要给花车的师傅也准备一小包糖和一盒烟的,小包装的糖和烟可以多准备一些,酒店的人啊、花店的人啊…都可以送一包。(这个也过时了,一桌两盒烟,给花车师傅什么的也都是要一盒一盒的给了)

4、 记得当天要多带一双备用的长筒袜,还有针线包

5、 婚礼前一天晚上要少喝水,避免第二天眼睛肿,要早点睡觉,好好休息。这个化妆的都会提醒的。

6、 要安排好自己这边当天照相的人,我就是忘了这一点,所以现在自己手里都没有照片,只能等婚庆公司了,估计他们还得跟我加钱。

7、 要计算好当天花车走的路程时间,避免在新房难为新郎时间太久而耽误时间,最好能提前走一遍路线。而且要问一下酒店当天还有没有别的结婚的,一定要赶在他们前面到,这叫抢头彩。

8、 烟我就用的红双喜,酒是金六福三星的,婚礼上新人喝的假酒最好到前一天在准备,因为时间长了里面的水该不好了,把所有的酒都倒出来直接到水就行了,不用兑点酒兑点水的,那样更难喝,喝了更恶心。(红双喜……金六福……确实档次低点,我用的是中华和茅台,五粮液也行)

9、 如果有的话就准备一个Zippo,哈哈,避免婚礼上点烟的时候他们总是把火柴吹灭。(不过最后还是难逃此劫)

10、 如果发型是需要鲜花的,一定要提前买好(但是也别太早啊)省得像我一样,等我想起这事来都快半夜了,花店都关门了,还是当天我伴娘打车到莱太买了花打车过来的,特紧张。前一天买好了用报纸(一定要用报纸)包好了(把花的部分也都包上)放在冰箱里,如果有零度保鲜什么的就放那里,灭有就放在冷室里(反正就是不冰冻的那里)

11、订酒席时一定要订大一点的包厅,宁大勿小,宁可坐不满,也不要象我这样,现在厅可能不够坐了,急得团团转!

二、

1、酒店大堂经理最好单独给他一个红包,这样办起事来会得心应手。

2、给双方家长敬的茶水要提前叫酒店服务员沏上,要不然会烫人的。

3、建议在酒店设定一个婚宴总指挥,新郎接亲时由他来协调,处理酒店里的所有细节,包括每桌烟,酒,糖的摆放,新郎新娘到酒店的时间等等。(新郎当天会忙晕的,必须交由其他人负责这些事)

4、喜糖每包装12个到18个,如果喜糖袋太大了,就装一个果冻,(小朋友非常喜欢吃,别人也会觉得新娘做事很细心)。

还有一点,如果你们的仪式是11点开始,花车10点半到酒店,一定要大家(不一定是全部人)10点半之前到酒店,这样新人下车的时候不会太冷清。你想门口都没人接你们,多尴尬阿。我们那天就是疏忽了这点,结果半路上还停了10分钟,不过好在后来酒店门口的人还挺多的。要不然多没意思阿。

花车一般婚庆公司会帮你做,但是收费会比外面贵,你也可以自己找外面的花店我是朋友帮>>

问题四:结婚酒席安排方法有哪些 安排酒席注意事项 菜谱不用你来操心吧,你去酒店摆的话,你告诉他大概多少一桌的价位,他会安排好,然后会给你看那个价位大致有哪几道菜。如果是在家里摆,那就更不用你操心了,你父母会的妥妥当当的。

问题五:结婚请客问题? 是结婚请人吃饭的话,就一定要发请帖的,什么叫正式,什么叫不正式,有司仪就叫正式嘛??不是的,请司仪这只是现在人的一种攀比。 经理请客15桌,那是因为他的社交人群和你不一样,没必要去攀比。 你就5,6桌人吃顿饭的话,你可以弄包厢式的,这样没有司仪都没有关系,和你坐一个房间的,就关系特别铁的朋友。一般的同事啊,朋友啊,就另坐隔壁包厢好了。 请同事上,一般平时没有太多交集的,关系比较淡的就不用请了,还要别人出礼。别人心里有想法的。一个部门的要请关系铁的别的部门的也要请的。部门经理啊,主管啊之类的要请。(纯属个人看法) 还有你和你老婆当天的服装也要注意的,你西装你老婆礼服或者旗袍这是一定必要穿的,不然太随便了。喜烟,喜糖一定要准备好。酒店点菜上也要注意荤素搭配,要选一家菜做的不错的酒店。

问题六:结婚请客要注意什么?有没有什么特别的礼节,或者怎么说才会多朋友来。遇到有事不能来的说什么比较好? 如果是正式或很诚心的请客,应提前一两天或一周预约,并定好餐。一般朋友吃饭,半天一天地预约时间就可以了。付账嘛,你可以在订餐的时候就把钱付了,如果没有付,快吃完的时候自己假装上厕所到前台付钱。但不要在客人没吃完的时候就叫服务员上来买单,那是不礼貌的。如果大家都吃完了还没付钱,你就抢道前面付。如果有几个人都挤在前面,就得靠你嘴上功夫了,你可以对收银员说:我是主人,他们是客人,等等话语。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七:结婚请客一般放在什么时间好? 我感觉还是周五晚上比较好!因为很多人周六和周末都不会上班,而且一般周五还不会加班,他们可以尽情地去玩去闹,不用去理会什么二婚的相关“谣言”,现在人不会去计较,玩的开心才是重要!对,端午节的话,朋友们肯定要走亲窜友,去旅游等等・・・坚持自己所想的吧!祝你们幸福!

问题八:证婚人的注意事项 一证婚人职责与如何选择证婚人 证婚人顾名思义,他(她)职责就是证婚 在婚礼仪式中,由他(她)来宣布和证明新人婚姻自愿性和合法性因此,在一般婚礼仪式中,他(她)职责既有西式婚礼中牧师工作成分,(保证证婚过程庄重性)又有我们中国婚礼中常见 色彩(宣布新人婚姻合法性),他(她)兼有牧师和 特色从一般意义上讲,只要能保证庄重性和合法性,来宾中任何人,只要符合这个角色,都可以担任新人证婚人另外,从证婚人特点来说,对证婚人年龄,性别,辈分,与结婚新人亲疏远近程度等等,没有特殊要求证婚人选择比较广泛他(她)可以是结婚新人同学,同事,朋友,亲戚,父母同事,朋友,也可以是新人双方单位领导二主婚人职责和如何选择主婚人 主婚人设置,各地风俗不一样,要求人员不同(比如:天津主婚人是结婚新人父母)以北京为例,婚礼仪式上主婚人,不是结婚新人父母,他(她)是来宾中一名重要人物代表他(她)职责是代表所有来宾,对结婚新人有一个礼貌祝贺性讲话主婚人选择,相对证婚人来讲,他(她)身份可以是级别高点,年龄大点,辈分高点最好是出席婚礼人群中,德高望重贵宾中一位三对证婚人和主婚人讲话时间要做时间限定 如果结婚新人,同时选择证婚人和主婚人话,一定要对他们讲话时间做个限定因为从婚礼经验来说,各种人物讲话是很费时间在一般婚礼中,可能会有证婚人,主婚人,双方父母,新人等多人讲话如果一个人讲话最多安排3分钟,(3分钟要包括上台和下台时间)那上面5个人讲话就需要15分钟要占婚礼仪式时间三分之一了,讲话多了,婚礼会显得呆板,也会影响新人和来宾情绪因此要求,如果是证婚人和主婚人同时设置话,就不需要证婚人再发表祝贺性讲话了因为他(她)讲话,会与主婚人讲话,表达同样意思,重复讲话,没有意义这时,证婚人工作,只是证明新人婚姻自愿性和合法性,即:或是宣读结婚证,或是做简短证婚辞就可以了(当然,父母和新人讲话也应该尽可能简短)四 新人一定要根据自己具体情况设置证婚人和主婚人 新人选择证婚人和主婚人时候,一定要根据自己婚礼实际情况和来宾人员出席情况来决定人选比如:如果新人双方单位领导都出席自己婚礼,新人又都想在婚礼中介绍一下自己领导,安排他们露脸,讲话,那就可以把他们分别设置成证婚人和主婚人在确定领导安排时候,哪个领导级别高或年龄大,就可以安排哪个领导做主婚人反之作证婚人一般在确定主婚人后,应该把他(她)讲话时间做个限定因为如果这个主婚人非常善于讲话,讲起话来没完没了,就会延误婚礼结束时间在确定自己证婚人和主婚人后,也不要忘记告诉证婚人和主婚人,在婚礼当天他们到达婚礼现场时候,要与婚礼主持人事先沟通一下,看看婚礼主持人怎样安排他们讲话环节和他们上台时间当然,有新人自己就是领导,那就可以安排自己同学,朋友当作自己证婚人和主婚人有新人婚礼只请双方亲戚参加,不想请自己同事或准备单独请客,也可以安排自己亲戚当作婚礼证婚人和主婚人现在不少新人婚礼,只有一方新人领导出席,或因为各种原因,只设置证婚人,不设置主婚人,也是可以不设置主婚人了,主婚人职责就可以由证婚人担任起来那就需要证婚人在宣读证婚词前后,可以代表来宾,发表一个祝贺性讲话这样安排,所有来宾祝贺词,也就有了表达出口了。

问题九:结婚宴请同事朋友时新娘穿什么合适 回请同事穿平常的衣服就行啊,结婚的时候不是有红色的衣服嘛,穿那个就行,

问题十:到新婚家第一次开火吃饭需要带点什么 帮您找到了一些注意事项:

入住新房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

搬家的时候,建议挑一天吉利日期搬家

还要在每间屋子里放一个苹果,取平平安安的意思

等家具什么的都收拾好了

就邀请亲戚、朋友、同事来家里热闹热闹

最好在家里吃饭

这叫做暖房,可以辟邪的意思

至于新房第一次做饭,开火什么的,倒是没什么讲究

买新房了住进去之前,你不可不知的风俗规矩。如果你希望你的生活越过越好你必须尊重以下的风俗习惯。 1、不可空手入屋 搬家的那一天,第一次走进去的时候,手上一定拿一些贵重的东西。拿著米桶、存款簿、或装有138元(一生发)的红包,也就是第一次走进新屋时,不可以空手走进去。表示这家里未来会很充实,财富越来越多的意思。 2、家有孕妇不搬家 一定要搬家的话,可以请孕妇先回娘家住一阵子,等搬好后才入新居。孕妇尽量不要参加搬家的整个过程。 3、入宅后不再修造施工 还没搬家前,可以尽量去隔间、敲敲打打、什N地方要做都可以。一旦搬进去之后,尽量就不要再修造施工了。搬东西可以。如果要再做的话,就一定要择日了。 4、要择吉日,时间一定要午前 选好的日子、吉日,看农历上哪天宜入宅搬家,还要注意不要冲克到方位,就是家里成员的生肖日。搬家时间尽量要在午前,因为中午以前叫做阳,中午以后就叫做阴。尽量在阳的时间搬家。如果能结合卦象确定好具体的时辰那更是锦上添花。 5、新屋要“火庵” 搬进去之前的前三天,家里的灯要全部打亮,亮三天三夜,亮到你第三天搬进去,这叫火庵。三夜的意思是,火一照了。一方面旺了,亮三天家里开始兴旺。一方面空气就开始流通,再下去呢,不好的也请他走开。火庵原本是指在盖房子前,对在尚未动土的土地上做些火烧的类似仪式。如果我们是买建筑公司的房子,就不知道对方当时是如何做火庵。所以才会用上述方法来自己做。 6、当天或事后请客 入厝当天请客,如果当天太忙可事后选个日子请客。或者呢,搬了新家之后,常常请好朋友来泡茶也可以。让家里人气更旺一点。 7、搬家时要亲自在场 要亲自在场,不要只委托人去帮忙搬家。亲自搬家的话,东西也才知道,比较不会掉。 8、当天开火煮汤圆甜茶

搬家那天

灶一定要开火,不要冷灶。可以煮些甜的东西,像甜汤圆或甜茶,吃点甜。

如果您有什么不懂的还可以追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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