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侣恋爱期间卿卿我我,但只要一谈婚论嫁,把双方父母牵扯进来,关系立即直线下滑,甚至分手。
家族之间不同的习俗传统,加之对自家孩子的偏爱,很多父母会以自私的个人角度,亲手给两个孩子打造出种种难题。
但往往,相爱的两个人总是抵不过血缘关系的筹码,挣扎一番后如果还是没人肯让步,很有可能就一直较劲或直接走散了。
谈恋爱时,你足够好就可以;但结了婚,即便你好,但你父母的做法总是令人不快,很多人还是会选择离开。
二、恋爱更任性,不爱了就会分手;婚姻更多虑,过不下去往往还总是“对付过”
恋爱是任性的,是单纯的。双方的目的很明确,一切努力都围着“爱”转,爱情消失了,也就没什么可坚持的了。
但婚姻的支撑则更多更难割舍,除了爱情,还有双方现实生活和长期相处积累的连结。哪怕有一方犯了原则性的错误,但另一方权衡利弊后,还是会选择忍气吞声,将就对付。
三、恋爱是“情绪之爱”;婚姻是“理性之爱”
通常来说,两个人恋爱期间,情绪之爱所占比例会更大。你们对彼此的感觉,充斥着荷尔蒙的吸引,充斥着激情和幻想。哪怕现实条件不允许,性格不合适,两人还是愿意不厌其烦地陷入虐恋苦情剧,难舍难分,相爱相杀。
而婚姻则更趋于理性思考。两人的目光不止投向彼此,更投向共同面对的生活。所以, 现实问题就显得格外重要:性格是否合适,是否门当户对,三观是否一致等等。很多人在权衡所有利弊后,宁可选择一个并算不上多心动喜欢,但条件与自己很匹配的人结婚。
临近结婚却越来越想分开,是一种逃避现实思想,而且对这份婚姻非常的不自信。现在的小年轻他们的思想很多人都搞不懂,不像以前七八十年代那会儿,只要结婚就是一辈子不可能会发生离婚的现象,而现在的年轻人他们想法总是非常简单,竟然会出现闪婚这种情况,在一起没几天就要想着一辈子了,根本就不符合大众的概念,而有一些人在马上要结婚的时候却很想分开,就是由于他们对自己的感情不太自信,而且想要逃避现实,接下来就为大家好好的讲解一下。
临近结婚却越来越想分开,就是为了能够逃避现实。在谈恋爱的时候,女性朋友可能像被公主一样宠着爱着,然后做什么事情她的老公都会包容她,甚至是很多事情她男朋友也会帮他解决,没有很多的烦恼,而男性朋友也可以随时叱咤于酒桌之上,有很多的自由时间,但是倘若两个人真的结婚了,那么前面所有的幻想都将要泡汤,他们必须要对形成的新家庭负责,每天生活当中充斥着柴米油盐,甚至有了小孩子之后还要负担很多的钱,所以他们想要逃避这个现实,不想从安逸的生活当中走出来,因此有一些人在将近结婚的时候才想要去分开。之所以临近结婚的人越来越想分开,就是由于他们对于自己的感情不太自信。倘若两个人当中有一个人对于他们之间的感情不自信的话,那么就会非常的害怕结婚,因为结婚了之后就会将自己和对方永远的绑在了一起,可能是在谈恋爱的过程当中对对方的某些缺点不能够接受或者是已经看透了豆腐对方是怎样的人,所以不想要跟他有未来,所以在临近结婚的时候就想着分开。对于这件事情你要是有什么更好的想法,欢迎写在评论下方,我们一起讨论吧。
11992年你拿的证明,应当只是从村委会或居委会或单位给出的结婚证明,只要没有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原来开的证明早已失效。
2如果你们户口本上没有登记为已婚,现在可以自行分手。
3如果户口本上已经登记为已婚,到法院起诉离婚吧,1994年2月1日之前你们已经在一起,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也可能为事实婚姻。
4起诉离婚的同时,解决财产分割问题。
没有办理结婚证,不是夫妻,不存在离婚,可以协议分手,达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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