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怎么算,可以结婚吗?

近亲结婚怎么算,可以结婚吗?,第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释义 本条是关于禁止结婚的条件的规定,其中第(二)项对1980年婚姻法作了修改。

  根据本条规定,法律禁止结婚的条件有两个:

  一、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我国台湾“民法”禁止下列亲属结婚:(1)直系血亲及直系姻亲。(2)旁系血亲在六亲等以内者,但因收养而成立之四亲等及六亲等旁系血亲,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3)旁系姻亲在五亲等之内,辈分相同者,不在此限。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除禁止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姊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姊妹结婚外,对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作了从习惯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除保留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外,又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此次修订婚姻法对于禁止血亲结婚的范围没有改动。也就是说,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在立法过程中,有的同志提出,在禁止结婚的旁系血亲的划分上,应适用国际上通用的“亲等”计算法。亲等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即一世代为一亲等,亲等数越多,关系越远,亲等数越少,关系越近。国际上通用的亲等计算方法主要有:

  1罗马法亲等计算法。

  (1)直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往上数,每经一代为一等亲;从己身往下数,每经一代也是一等亲。比如,往上数,自己与父母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二亲等直系血亲;往下数,自己与子女为一亲等直系血亲,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二亲等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计算法。

  从己身上数至共同的直系血亲,再由共同的直系血亲下数至所要计算的亲属,其世代相加之数,就是己身与所指亲属的亲等数。比如,自己与同胞兄弟姐妹的共同直系血亲是父母为一亲等,再由父母数至兄弟姐妹也为一亲等,一加一等于二,自己与兄弟姐妹便为二亲等旁系血亲。自己与伯、叔、姑、舅、姨的共同直系血亲均上数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均为三亲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间为四亲等直系血亲。

随礼的金额应该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关系程度来决定。以下是一些参考准则:

1 对于普通交情,200元到400元是比较常见的金额。如果是稍为好些的朋友,可以选择400元以上的金额,例如666元、888元、999元等,这些数字在婚礼中寓意着祝福和吉利。

2 对于关系较好的朋友或亲戚,可以选择800元、1000元、1666元、1888元等金额,这些数字在婚礼中有着较好的寓意,如999元代表着祝福新人长长久久,1666元代表着祝福新人一路顺风,1888元代表着祝福新人发财。

3 如果是亲戚结婚,可以根据关系的远近和亲疏程度来决定随礼的金额。一般来说,如果是儿时玩伴,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封5000元以上的红包。如果是普通的亲戚,1200元以上是比较合适的。

4 除了金额外,还可以选择一些寓意较好的数字,例如999、1314、1666、1888等,这些数字在婚礼中有着较好的寓意。

5 随礼的时机也很重要,一般来说,如果与结婚的新人关系比较亲近,最好在婚礼现场送现金或银行卡。如果无法到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或微信转账等方式来随礼。

礼仪习俗·婚嫁礼仪

大 中 小来源: 时间:2008-05-03 20:11:22 浏览449人次

洞房花烛是人一生之大事,历来为人们所重视。当代家庭子女少了,儿女婚事不仅是儿女个人的事,而是一家之大事。同时由于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婚俗场面日益崇尚豪华排场。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郑州人的恋爱婚姻观念得到更大程度的解放和进步,不论城乡,自由恋爱、自主结婚成为婚姻主体。在一系列的婚俗事象中,基本承续了传统的婚姻礼仪,当然也有摒弃、有创新。综合郑州城乡婚俗,整个婚俗礼仪过程大致有提亲、见面(或说为相亲)、定亲、看好、送好、嫁娶六道程序,另外还有婚后的拜庙、回门、望夏、送扇等,这里按先后次序分为婚前礼、婚日礼、婚后礼三方面进行记述。

婚前 婚前礼即婚礼之日以前有关婚姻的常行礼仪,大致包括提亲、见面、定亲、看好儿、送好儿等五项内容。

提亲。虽然现今多是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而结婚,但二人自己相识而相爱的少,大部分还需要有媒人即介绍人在中间牵线搭桥,即便是自谈的多数也要请媒人象征性的走一下提亲过场。现在以说媒赚取钱物的专职媒人基本没有了,因此媒人对当事人哄、骗、瞒的现象消失了。虽然现代人不十分讲究“门当户对”,但还是要求个双方条件相当。介绍人认为男女二人般配,便向双方提亲,介绍对方情况;也有介绍人受一方之托,向另一方提亲并介绍对方情况。双方均认为合适,就会通过各种途径打听了解对方的个人及其家庭情况,在巩义一带还要打听对方的“门风”好坏(即对方的内外血亲有无狐臭病的遗传)。如双方都感觉满意,即可往下进行。

见面。男女双方将愿意见一见的意思向介绍人表明后,介绍人就约定见面的时间、地点。在城镇,男女双方个人或家长、亲友陪同到约定地点见面,介绍人介绍双方认识,二人进行初次交谈,并互留****。到此介绍人的工作就基本完成。双方互相满意,以后就会自行联系交往,进入相处谈恋爱阶段。在农村,双方见面并进行简单交谈后,男方满意,就拿出准备好的见面礼(钱或物)送给女方;女方也满意,会收下见面礼,并将准备好的小礼物(多为钢笔、笔记本之类)回赠对方,算是确定了双方的婚姻对象关系或说是恋爱关系,在农村也称作“小定”。

定亲。男女交往相处一段时间后,相知相爱,非常满意,双方向各自父母进行汇报,父母无异议,就可以定亲了。在城市,一般是双方父母见见面,商谈一下孩子结婚的大概时间及一些具体事宜,同时男方父母送给准儿媳红包和一些衣物,亲事就算定下了;也有的由男方准备一桌酒席,邀请至亲,举行简单的定亲仪式。在农村,定亲仪式相对隆重一些,在商定的日期,男方准备两三桌酒席,邀请媒人和双方至亲到场,宣布双方孩子定亲,并向女方下聘礼。聘礼一般是若干礼金和衣服、金银首饰等。

看好儿。看好儿就是选定结婚的好日子。现时人选择结婚日子,不论城乡都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传统的,即请懂阴阳八卦的先生依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测算,并参考当事人意见,择吉选定日子;另一种比较简单,双方及其家长商量选择一个农历的双日为吉日。或者就选在某个节日期间,如五一、十一或元旦、春节。吉日选定后,由先生或毛笔字写得好的人写好婚书,即将吉日通知女方的文书。

送好儿。把婚书送达女方家中称为送好儿。男方一位长辈带上礼品和婚书送到女方家中,同时商议筹办婚庆典礼的具体事宜。

在登封、巩义一带农村,还有送蜜食一道程序。蜜食为拌了蜜或糖的条状油炸面食,男方送给女方,以此回赠添箱的亲友乡邻。数量多少根据女方的需要而定,常是几百至上千根。用箱装了,车运到女方家中。同时,还要送去给女方准备的红色婚衣,所以送蜜食又称送红。

送好儿以后,双方就开始了婚礼的紧张筹备,登记、照相、制作请柬、通知亲友。男方定婚车、酒席,请司仪、宾相、摄像和接亲客,购买各种所需物品;女方制作购买嫁衣、嫁妆,租定婚纱,请送亲客等。

结婚日 即结婚大礼,有添箱送礼、铺床、运嫁妆、迎娶、行结婚典礼、吃喜酒、合卺等项。

添箱送礼。添箱是指女方而言。婚期来到,女方亲友乡邻知道后,便给待嫁的姑娘送添箱礼,也叫压箱礼。添箱礼品不拘一格,轻重程度和送者的经济情况及送者与新嫁娘的亲疏都有关系,有衣服、布料、毛毯、被子、被面、被罩、床单、锅、盆、花瓶等各种工艺品及金银首饰等,或直接送礼金若干;送贺礼则指男方而言,亲友乡邻得知男子娶亲的喜信后,便送礼品以示祝贺,也叫送人情。所送贺礼轻重及品类,和女方的添箱礼相差不多。送添箱礼或贺礼均忌送钟,因钟与终谐音,“送钟(终)”为大不吉利。

铺床。娶亲的前一天晚上,男方家布置新房,近处亲友自动前来帮忙,人们一边干活一边说笑,十分热闹。新房布置好后,男方父母为新人铺床,并在褥子上、被子里放些核桃、红枣、花生、带籽棉花、楝枣、火棍、砖头之类,同时嘴里说着“早生贵子”、“连生小子”、“铺上一把棉,生女又生男”等。铺好后有的还往上撒芝麻、黑豆、糖块等。这时围观众人随着唱歌谣、打趣逗乐等,还有人用锅底灰给准公婆抹花脸,一派喜庆气氛。当夜新房不能空房,须有人睡,或是新郎或是其弟侄等人,称作压床或暖房。

运嫁妆。女方的嫁妆多是箱、柜、桌、椅、沙发、彩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电脑等,视家庭经济情况或多或少。所有嫁妆均贴上双喜字和红封条,绳索扎缚好,在结婚的前一天晚上或当日早上用汽车运送男家。男方招待送嫁妆之人酒饭,走时还要给每人送礼包(装烟酒、馒头)和红包(装钱)。

迎娶。结婚这天,新郎西装革履、胸别红花,有的还十字披红;新娘美容、盘头,头戴珠花,穿白色或红色婚纱。举行典礼后再换上大红中式婚衣。农村有人不习惯穿婚纱,就直接穿上大红婚衣。迎娶一般用红色或黑色轿车,轿车数目多少不等,数辆十数辆甚至数十辆。新娘坐的车以红绸挽的彩球装饰或用红玫瑰花装饰,称为彩车,其它迎亲车辆或拴朵红花或拴红布条或贴写有“美满婚姻”、“幸福姻缘”、“天作之合”等吉祥字样的红幅。同时,用花轿迎亲的传统婚俗也在回归,特别是登封一带农村,花轿迎亲逐渐成为一种时尚。

吉日一早,一切准备就绪,迎亲队伍出发,炮队、乐队在前,媒人、引礼人、驾毡人领着新郎、娶女客随后。到女方家后,女方给司机(轿夫)、乐队人员、录像人员发红包,并以烟、茶、糖、糕点招待。女方礼宾引导新郎等迎亲人员行披红、谢厨、拜祖仪式。然后三请新娘、拜别父母、照合影像,新娘上车启程。仍是炮队、乐队、录像在前,然后是娶女客、新郎新娘,送女客在后。

迎亲队伍回到男方家停在大门口,有人执燃放着的长挂鞭炮绕车或轿正三圈儿、倒三圈儿,以驱避妖邪。然后,新郎搀扶怀抱花束的新娘下车,踏着毡往家走。新娘进门时撒喜钱、彩纸屑、喷彩条,“跨鞍过柽”,来到天地桌前。送女客自有人接待安排,上茶、送红包等。在市区,多在包酒席的饭店举行典礼,就把新娘直接迎接到饭店,其他礼节程序相同。

行结婚典礼。结婚典礼也叫拜堂。这天,男家院内张灯结彩,正面墙上贴着大红双喜字,下方放八仙桌,叫天地桌。桌上摆花供或水果糕点之类,放一个贴着红双喜字的斗,斗内是五谷粮食,上插秤、尺、杼各一,桌上还有一面镜子、一本万年历、一台油灯和一个香炉、三个酒盅。郊县农村,还要在典礼开始前于天地桌旁燃几张黄裱纸打发游魂野鬼,以免其捣乱。典礼在司仪主持下进行,仪程大致为主婚人(多由男方单位领导或村中长者担任)讲话、证婚人(多由女方单位领导或媒人担任)讲话、来宾代表致词、新郎新娘介绍恋爱经过、拜堂。拜堂之礼一般为鞠躬,先拜天地,再拜高堂,最后夫妻对拜,新郎抱起新娘进入洞房。至此拜堂仪式结束。

进入洞房后,小姑子给新娘端水洗脸,新娘换下婚纱,穿上大红婚服。

吃喜酒。拜堂结束后,婚宴开始。娘家送客坐首席,上菜也从首席开始。司仪引导新婚夫妇先谢厨,即给厨师及服务人员敬烟酒、送红包。接着,新郎新娘从首席开始依次敬酒。宴席结束,主送客拜见亲家公、亲家婆,说几句客套话,商量一下回门的事情,稍坐后亲家公婆带着送女客到新人房内,向自家姑娘告别,众人齐出相送到门外上车。

送女客走后,公婆引导下,新郎陪同新娘拜见男方族内长者及亲戚中的长者,从辈份最高、年纪最大者开始,依次拜下去。受拜者须送装有若干钱钞的红包给新娘,称作拜礼。

合卺。合卺就是新婚夫妇唱交杯酒,多为晚饭时在新房内进行。此后还有闹新房、听新房等项目。

婚后 新婚仪式后,还有瞧亲、拜庙、回门、望夏、送扇等礼仪。

瞧亲。婚后第二日,新娘的伯或叔、舅、兄弟去新郎家瞧姑娘,俗称“瞧亲”。去时给姑娘带些饺子、果子等吃食。旧时姑娘出嫁到了一个新环境,周围都是生面孔,怕姑娘不习惯或受委屈,故娘家人去瞧看,给姑娘一些安慰。现时这些已不必要,但习俗如此,大家还是照规矩行事。

拜庙。在古代,新妇婚后要在公婆引导下到族内祠堂参拜,把自己来为新妇之事告知祖先,此后才算真正成为夫家的人,否则便名份不正,现在不过走个过场而已。拜庙在婚后第三天早上进行,多是拜祖先牌位或到祖坟叩拜。市区人结婚一般无此项礼仪。

回门。回门是新娘婚后第一次回娘家,多在结婚的第三天。新郎陪新娘一起前往,另有弟侄辈一两人随同,说是挑礼担的,实为新郎的保驾。结婚当晚男方弟侄辈闹新娘,回门时则是女方弟侄辈闹新郎。此日岳父招待新女婿颇为重视,席面非常丰盛,还要请本族或当地有头脸者陪客。回门这天,新娘一般不兴住下,要随新郎返回婆家。过几天娘家会专门来人请姑娘。

望夏。新婚后第一个夏天来临时,新郎新娘要带礼品去看望岳父母,以表孝敬、体贴之心,谓之“望夏”。

送扇。新婚夫妻“望夏”之后,新娘父母买了扇子、凉床、凉席等消暑之具,择吉日让新娘兄弟送给新娘。现在多送电扇、空调等。

其它婚俗 除正常的婚姻外,还有一些其它的婚姻形式,如娃娃媒、换亲、转亲、招赘等,但这些婚姻形式已非常少见,比较常见的为再婚。青壮年再婚或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的,婚姻礼仪程式一如初婚。老年人再婚时,因儿女都大了,结婚程序就简单得多,双方一起去办了结婚登记,一家人或几个好友吃顿饭就算完事。20世纪90年代后期,老年人再婚时兴起了婚前财产公证,以避免双方子女为财产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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