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一生中有特别多重要的日子,其中有一个日子就是结婚,在结婚之前一定要拍婚纱照,这样的话就显得婚姻更有仪式感,否则的话就总觉得缺少什么,这是每个人必须要做的事情,以前的条件会比较差,所以别人都选择在室内随便拍就行了,但是现在条件好了,大家都选择拍外景去沙滩或者教堂这些地方去拍照,给自己留下一些纪念,都会选择一些比较都选择一些品质比较好的店,那我拍婚纱照的时候在哪里拍比较好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一,武汉磨山
武汉磨山的风景风景非常的好,在武汉磨山拍婚纱照,旁边还有特别大的摩天轮,摩天轮一般跟爱情有关,所以可以在武汉磨山拍照,那边标志性的建筑物也特别多,可以给新婚的夫妻带来一些美好的回忆。
二,厦门鼓浪屿
鼓浪屿是一个非常浪漫的地方,有很多人在暑假的时候都会选择去鼓浪屿去游玩,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海,去鼓浪屿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会选择全家出游,有蓝蓝天和细软的沙子阳光照射下来,心情也非常的好,所以去那里拍婚纱照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结婚的夫妻可以一边玩一边去拍照,状态也会比较好,拍出的照片也更好看。
三,西藏布达拉宫
西藏的布达拉宫,环境比较特别,有民族气息,如果对民族风格情有独钟的小伙伴可以去那里拍照,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不一样的感觉,顺便可以去那里游玩一下,有很多人会选择去西藏,感受那里庄严的氛围,可以选择当地的民族服装,拍出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总之,以上是对婚纱照拍照地方的总结,除了这三个地方之外还有特别好的地方,大家可以选择一个平时想去去没有去的地方。
拍摄婚纱照地点的选取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很多人在选择地点上会下很多功夫,想找个在自己钟爱的美景之中,感受那独特的不一样的美好。 那中国婚纱摄影胜地有哪些呢?接下来一起来看一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国最受欢迎的拍婚纱照的景点有哪些吧。相信总有一个地方是大家喜欢的。
中国婚纱摄影胜地有哪些
三亚
小编相信很多新婚夫妇喜欢在海边拍婚纱照,吹着徐徐海风,两人牵手漫步海边那画面简直不要太美,出片率也是极高的。不过去新马太和马尔代夫拍照费用有点高,那就退而求其次去三亚吧,这个中国版的马尔代夫也是很美的。而且大家除了在海边拍照外,还可以试试独特的潜水婚纱照,五彩斑斓的热带小鱼穿梭在你身边,绝对是婚礼摄影的美妙旅程。
丽江
丽江好玩又美丽的旅游景点实在是太多了,光是旅游景点就很多了,丽江古城、泸沽湖、束河古镇、玉龙雪山等景观都是热门景点,大家在拍摄婚纱照之余,还可以顺带到领略下这些景点的独特魅力,简直是一举两得。
桂林
桂林山水甲天下,这也是我们小学课本中所学到的,桂林的山水确实是名不虚传啊。会让你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灵山秀水之间的爱情之旅,注定将封签更多的柔情蜜意,这就是穿着婚纱去旅行,带上你心爱的人,来拍上美美的婚纱照,在结婚前,来一场风花雪月的旅行。
鼓浪屿
鼓浪屿这个世界文化遗产向来就是很多人心中的旅游胜地,也很受很多情侣或者新婚夫妇的欢迎,特别是在这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岛上拍摄婚纱照是极为浪漫的一件事,在拍照之余还可以吃吃当地小吃,悠闲的漫步在岛上甚至是海边,这种边玩边拍摄美美婚纱照的体验简直是终生难忘。
国内适合拍婚纱照的地方太多了,小编只是把其中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婚事拍摄胜地给大家推荐下,具体地点的选择还是要根据大家的喜好来决定啦,毕竟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1、结婚证照片可以直接在民政局那边拍摄,因为民政局工作人员拍出来的照片肯定都是可以使用的,不过在民政局拍结婚证件照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排队等待时间会比较长。2、另外也可以去专业摄影公司拍摄,根据调研表明,绝大多数新人都会去影楼拍摄,因为到影楼拍摄可以将自己的要求提出来,后期也可以进行调整,出来的照片效果会更加优美一些,不过到照相馆拍照需要给相应费用。
一、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结婚所需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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