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娶护士做老婆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护士老婆不懂浪漫。
学医的人,对人体的了解太为透彻,少了一层朦朦胧胧的美感,她看你的眼光不仅不够艺术,还会很快地发现你身体或者生理上的缺陷或者瑕疵。
第二、护士老婆不懂得照顾人。
不要以为学医的人一定会对你的身体照顾得无微不至,事实上,她看得太多病得厉害的人了,你抱怨说你不舒服,她可能会漫不经心地告诉你休息一下就好,或者叫你随便找点什么药吃,你得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因为她永远有比你严重得多的病人。
第三、护士老婆在家里一般都很懒。
也许是因为在医院过于辛苦,一回到家往沙发上一躺,等着你开饭。
第四、护士老婆让你不敢有点花心。
她们通常勤于观察,注意到各个方面的细节并将资料分析总结。从细节中发现重大问题,因此如果你有点花心,很难瞒得过她们犀利的观察力。
第五、护士老婆的身体都不会很好。
工作的压力和辛劳可能使青春美貌更快的溜走。长时间的工作以及焦虑、紧张的心情使她们比一般人更容易得胃溃疡、高血压。
某一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若患有这些疾病是不能结婚的,即使结婚,也属于无效婚姻。不能结婚的疾病指哪些?
一、哪些病婚前不能隐瞒
1、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的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后代患病风险率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指麻风病、艾滋病、淋病、梅毒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它传染病。
3、有关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等重型精神病。
4、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治愈。
若患有这些疾病,是不能结婚的,否则可能影响到双方的身体健康、婚姻生活,甚至可能会影响到下一代。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应该诚实的告知自己的情况,不能隐瞒病情。若结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对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结婚前并没有告知的,属于婚姻欺诈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离婚。法院查证后,可以判决离婚。
二、医学生不能结婚的六种
在医学上,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疾病被认为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患者,不宜结婚;
2、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若未彻底治愈,不宜结婚;
3、有关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
4、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不宜结婚;
5、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且无法治愈,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
6、患麻风病尚未治愈的人、患有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总结: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病婚前不能隐瞒,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六种疾病是那些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对本文都有了了解,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对象: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暂缓结婚的对象: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代偿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 生殖器官畸形,可矫治的,需待矫正后再结婚。
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应接受医生的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后,才可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扩展资料
《婚姻法》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人民网--我国《婚姻法》规定,哪些疾病不能结婚?
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