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的特殊要求是什么

军人结婚的特殊要求是什么,第1张

军人结婚的特殊规定: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现役军人结婚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5、在军队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等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一)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二)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三)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五)规定了结婚登记与审查的有关事项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现役军人结婚需要哪些证明,政治审核都需要走哪些程序

1、让军人到单位计生部门领取三张表: 第一张:申请结婚报告表 第二张:结婚函调报告表和介绍信 2、如实填写后,加盖公章后,两人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合格后将婚检证明和填写的表格一同交到部队计生部门,让办事人员找领导审批,领导签字后就可以领取“婚姻状况证明”,带着这个东西和有效证件,非军人一方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正式到地方的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了。

3、领取结婚证后复印一下交到部队计生部门进行备案,可以享受军属相关福利待遇。 4、结婚函调报告表背面必须要盖章才有效,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其中一个就行。

还有就是男女25和23的年龄要求,这个必须要达到,如果达不到可以互相让一岁,男女年龄相加达到48岁就可以,双24,25和23,还有26和22,这三个组合都可以满足条件,其他的就不行了。

2与军人结婚如何审核的

与军人结婚的审核,是根据2001年11月9日,总政治部发布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军人婚姻的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对选择恋爱对象的限制,从而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夯实婚姻基础来维护军婚稳定和国家军事利益。

这包括:一是对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其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因此,军人应当按照这个规定履行报告和政治审查程序。 二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条件进行规范。

其第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

如果你想要与外国留学生结婚,这个外国女孩子必须拥有中国国籍,且符合以上其他要求,然后方可结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

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 。

3与军人结婚政审都包括什么内容

现役军人如何申请结婚:

按照2001年11月 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首先需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另外,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军婚相比普通人婚姻特殊,对于军婚的规定不仅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还得适用 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4军人的结婚对象要经过审查吗

2001年11月9日,总政治部发布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军人婚姻的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对选择恋爱对象的限制,从而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夯实婚姻基础来维护军婚稳定和国家军事利益。

这包括:一是对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其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因此,军人应当按照这个规定履行报告和政治审查程序。二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条件进行规范。

其第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

如果你想要与外国留学生结婚,这个外国女孩子必须拥有中国国籍,且符合以上其他要求,然后方可结婚。

5和现役军人结婚的程序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特别注意,从2010年起,军人也必须要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领红本了,ok,合法了!

按上面的方法两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若想要快的话,也有更简单的方法:

一次性把申请结婚表、结婚申请表、非军人单位调查情况、体检表、户口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全部准备好,一起提交审批,当天就可以拿到介绍信,有介绍信当天就可以领证,够快吧!

6军人结婚配偶需要政审吗

要的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军人结婚政审女方什么材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这是符合国家法律的一般条件,但是军人结婚除了要满足以上国家法规的一般条件外,

军人结婚之前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条件呢?还要符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按照2001年11月 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首先需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配偶政审

另外,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时,对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同时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团级政审

对于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符合 政治部规定

由于军婚相比普通人婚姻特殊,对于军婚的规定不仅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还得适用 政治部的有关规定。

法定婚龄

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 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恋爱对象

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结婚登记注意事项

(一)审查通过

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出具手续、证明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军人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7与空军军官结婚政审怎么审啊

你给的答题分太少,没分就别给,要给哪有给5分的噢,小气了噢

我和你老公同一军种也是干部我告诉你:

政审主要是审查欲与军人结婚的一方,就是政治背景审查,要确保政治上不能出问题的,这样才能保证军人的纯洁性呀

程序:

一、个人申请。你老公向他所在组织写一份书面结婚申请,简要说明你的有关情况,说明你及你的家庭政历清白,二人想结婚,请组织批准,你们的年纪够了,你虽然不够23,但是你和你老公的年纪已 经是48,总和够了,因部队要求军人至少25岁结婚,而地方规定女方最低23岁结婚,现在你们两年纪相加总和够了也是可以的。

二、结婚商调函。你老公单位批准他的结婚申请,由政治部门向你所在单位(指国家企事业单位),而私企不算,如你在私企或没有单位则向 你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一结婚商调函,写上你的基本情况,并加在商调函上盖印公章。然后将商调函回寄给部队政治部门。

三、部队向民政部门开介绍信。当商调函从女方回寄给部队政治部门后,说明政审已经结束,下面就该进入领证阶段了。政治部队会通知你老公的,这时政治部门再开一个到地方 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的介绍信,建议你老公证政治部门在介绍信抬头称谓一栏空着不要写,省得写错了,还得重新开介绍信,这是经验!

四、二人领证。你老公拿着他的军官证、介绍信,你带着你的户口本、身份证,这四样东东一样都不能少,选一个吉利日子,在他们的上班时间(周六、周日人家不上班的),到地方 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结婚照,建议不要提前拍,在登记处有拍的,但收费的。你在外面拍了拿过去,他们会说照片拍得不合格之类的话,还得让你重新拍,这也是经验。另外,你们可以拿上一包烟和一袋糖给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那儿许多新人都是这样的。

到这儿,你们也就领取到结婚证了,程序就是这样,听起来麻烦,但办起来也快,祝你们幸福!

多给点分噢,呵呵,5分太少了~

一、中国军人结婚的程序是什么

1、军婚流程:军人需要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逐级审核后盖章;政审函调。如果结婚对象是地方人员,需要通过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政审通过,部队同意后,军人开结婚介绍信;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去军人所在地或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二、军人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7、特殊情况的,需要加带以下材料:

(1) 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法律分析: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九条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现役军人结婚年龄及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军人结婚年龄迎来最新变化——“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现役军人结婚所需材料

军人结婚材料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官兵恋爱报告表1份;

2、结婚申请书1份;

3、结婚函调报告表1份;此表必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不得交本人填写。

4、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式2份;报告表必须附女(男)方家庭驻地公安部门或工作单位的组织对其政治情况、社会关系及目前思想表现等证明材料。

5、双方婚检证明;申请结婚者,男女必须附双方婚前体检检查表。

6、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军人一方军官证(士官证)复印件;

8、非军人一方户口本复印件;

9、女方还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必经流程

(1)个人申请。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发函。

政治机关向申请结婚的对象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寄发《结婚函调信》和结婚函调报告表。

(3)填写报告。

待《结婚函调报告表》寄回,经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后,申请结婚者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支部申报,营级单位党委审核。

(4)审核证件。

申请结婚者,必须提供男女双方婚前体检检查表,双方身份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

再婚者须提供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

丧偶再婚者须持前夫(妻)的死亡医学证明和生育子女情况证明。连同《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并报政治机关审批。

(5)领取证书。

政治机关领导审批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6)建立档案。

在领取结婚证书60天内要在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建立计划生育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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