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规定,办婚礼不领证不算结婚。只有一种结婚的方法,那就是到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结婚仪式,并不等同于我国法律上的结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只是办理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那不算结婚,没有夫妻关系。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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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没领证不算结婚。办完婚礼仪式后没有领结婚证得,那么一般不算是结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结婚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谓的结婚仪式,通常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当事人只是经过了结婚仪式,并没有领取结婚证的,那就不属于结婚,没有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领证在我国的法律上是不算结婚的,此时必须是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在我国的结婚证领取中,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当事人是否举行了婚礼,也无论当事人是否同居,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已经存在了,要解除这种关系,就必须履行离婚手续。而且一旦他们之间出现任何纠纷,都要以夫妻的身份关系来处理问题。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如果当事人只是举行了传统的结婚仪式,办了酒席,但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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