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没领结婚证老公去世也可以根据情况分割财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继承合法财产;如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辽宁锦州的新郎王某在与前妻离婚以后,与80后女子张某在2019年3月8日领了结婚证,但在3月23日婚礼当天,新郎王某却鬼使神差地在新娘家所住的顶楼15楼坠亡,警方判断是自杀。新
郎在婚礼当天坠亡,新婚妻子成功继承了183万遗产,此事一经曝光马上在网络掀起了轩然大波。因为从新闻的角度来看极具话题性,“新娘太冷血了,怎么下得去手拿这笔钱?”引发了大家的热烈讨论。
首先,新婚妻子要有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婚姻。新婚夫妇6月1日登记结婚,10月1日举行婚礼,新郎意外死亡。新婚妻子,因而有对新郎的继承权。没领结婚证的同居,试婚,搭伙过日子的关系,免谈继承。
其次,新郎的遗产继承人都有谁,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谁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没介绍情况。只能假设,有公婆,结婚4个月没有孩子。新郎还有爷爷奶奶,一个姐姐。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新婚妻子,公公,婆婆3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姐,爷爷奶奶,不能继承。
再次,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从领取结婚之日起,都有哪些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也是因没有介绍新郎的婚前个人财产,假设新郎新买的楼房100万元,新买的汽车53万元,计153万元为新郎个人财产。10月1日举行婚礼,新婚夫妇己在一起生活了4个月,两人4个月工资收入198万元,存入银行。其他月收入14万,用于生活4万,举办婚礼花10万。婚礼上婆婆和新婚妻子各收的礼金,自己记帐,做为以后随礼参考。
新郎婚前财产153万元,因新郎死亡成为遗产,可继承的公婆和新婚妻子3人,每人各继承51万元。从领结婚证之日起,夫妻共有财产198万元,其中一半为新婚妻子99万元,其余99万元为新郎的遗产,新婚妻子和公婆3人继承,每人继承33万元。
这样新婚妻子先继承新郎婚前财产51万元,又继承婚后新郎遗产33万元,共继承84万,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各一半,新婚妻子财产99万元,新婚妻子实得财产183万元。但把婚后共同财产新婚妻子的一半,算做继承遗产总数是不对的。
婚礼当天,新婚妻子就可得到183万元。有人可能认为这新婚妻子得到大便宜,白得183万元。公婆可能不认可,协商不成,新婚妻子可走上法院,与公婆对薄公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针对此问题有疑点如下:
1新娘在登记结婚之前,就知道新郎名下有这笔存款了,所以在新郎死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继承财产。新郎在结婚之日,为何要自杀?是受到了什么刺激吗?会不会是受到新娘说话的刺激才自杀的呢?
2男方的婚前财产,怎么判给女方了?婚礼当日坠亡,女方应该很悲痛的,怎么还有心情抢遗产?老人刚失去儿子,儿媳就来抢遗产,道德何在?
3这里面有猫腻;再说183万啥时候存的,王与二婚女领证时间,难道法院不考虑吗?再者密码存单都在老人家手里,法院理应做深入细致摸排调查,还老人家个存款清白。
4新婚丈夫尸骨未寒她就忙差财产保全,也就是说父母存在儿子哪儿的巨款立马变成遗产,且儿子是在新婚当天坠亡的;有豪车、巨款加新婚妻子、如若不是精神上或得有什么抑郁症的、怎么看也没到了跳楼寻死的地步、真的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啊…关健是其年迈父母的那笔血汗钱,不知法官是否会让其物归原主?!也希望法官即通情达理又能公正执法。
问题太多,老人可以请人调查,如果是她杀,钱就会回到老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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