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是怎样规定分家的,怎么分法
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
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001年4月28日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 法律是怎样规定分家的,怎么分法
家庭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由家庭成员协商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不能达成协议的,一般应按等分原则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
第七十一条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节录)
(2001年4月28日修正)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十八条 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
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3 农村分家怎么分
首先你要确认这些房子的房产证上是署谁的名字和建盖时是谁出的钱,如果全部是你父母出的钱且是署你父母的名字的话,那么这属于你们父母的共同财产,而非你的财产,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理论上,你父母可以将这两栋房子通过遗嘱的方式全部交给你弟弟或者你来继承,并不都是平分,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在你父母还在人世时分房子给你的话,就只有书写书面赠与协议赠与给你,且将房子过户给你,否则你所说的分家应该各分得一栋房子那是一般人的想法,没有法律规定,法律不予承认的。
个人认为,一般来说,在城市或者农村里,如果是两兄弟,弟弟没结婚的话,一般是不分家的,因为这会涉及到赡养的问题。你弟弟都没有成家,他如何来赡养你的父母呢。
4 分家法律上有规定怎么分吗
1、我们平常意义上的“分家”一般是子女长大成家立业,单独去过的意思,有父母与子女分家之说,也有兄弟姐妹之间等分家之说。
只要是已经达成协议,协议中只要不违犯法律或显失公正,那么可认为是有法律效力的。 2、分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部分参与分家人员无独立经济能力,这主要体现的是家庭成员间的“扶养”关系,请注意扶养二字,主要由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来调整。
第二种是所有人员都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在财产分割上持有重大异议,这一般还需要在以下法律的基础上再适用民法的有关原则来调整。
为了彼此可以更自由自在生活,不受对方约束 ,因为老人生活习惯以及作息时间和年轻人都有很大差距,如果长时间在一起生活势必会引起更多摩擦 ,长期下去会影响彼此感情 ,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几个好处。
1、提高子女独立生活能力
如果儿子结婚后还是和父母一起生活,容易让儿子产生依赖,依旧和婚前一样什么事情都依赖父母,没有男人成家后该有的扛起生活重担的想法,比较懒散这不利于小夫妻婚后生活,甚至会让新婚妻子觉得自己老公不像男人,但是分开居住后什么事情都要小夫妻自己去承担,每天柴米油盐酱醋茶能快速让小夫妻领悟到家的真正含义。
2、可以促进彼此感情
婚后分开居住可以促进彼此之间感情,减少矛盾发生,俗话说:“距离可以产生美,”给彼此足够空间才不会让对方发现自己不足,特别是婆媳关系,素来婆媳关系最难相处,儿媳终究是别人家的孩子,很多婆婆无法接受儿子喜欢另一个女人,因此总是看儿媳一百个不好,分开居住就可以有效避免这一现象。除此之外儿子和老人分家不仅仅可以促进婆媳感情,还可以促进夫妻感情。因为生活中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夫妻在解决问题过程中会有互相沟通交流,这也会让他们对彼此想法和认知方面有更清楚了解,随着时间推移会让他们加深默契感。
所以婚后和父母分开居住好处很多,看似是为人父母终于帮儿子成家完成了帮儿子成家任务,实则说明农村人觉悟越来越高,想法上也越来越趋于成熟,不再有传统封建社会思想,这一点还是值得提倡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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