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多少岁不能结婚

未满多少岁不能结婚,第1张

法律主观:

结婚年龄属于结婚条件中的一种,我国法律,申请结婚登记,男生需要年满22周岁,而女生则必须要年满20周岁。

法律客观:

《婚姻法》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分析:违法的。没达到法定婚龄就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的法定条件,法律不允许没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结为夫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可以。

一、没到结婚年龄可以领证吗

未到法定婚龄是不可以领证的。

《婚姻法》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才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未达到法定年龄者不予登记,具体年龄,男方22周岁,女方20周岁。

二、《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分析:不到结婚年龄结婚的,在法律上是不属于合法婚姻,该婚姻无效。不到法定婚龄结婚的,双方不享受法律上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才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年龄不够结婚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没有法律效力。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不到这个年龄结婚的婚姻是无效的,且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领取结婚证属于婚姻无效,可以通常到一方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但是申请时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有效。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领不到结婚证的,领不到结婚证,只能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是不违反法律的,所以不会产生什么后果。只需要在到了法定年龄以后领取结婚证即可。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无效,双方不享有婚姻法规定的夫妻的权利,也不必履行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的义务。例如男女双方均二十周岁,由于男方未达法定婚龄,双方无法领取结婚证,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而女方已经达到结婚年龄,此时女方有权与其他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男性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其经过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其所谓的原配无权提出异议。

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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