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预约可以领结婚证吗

不预约可以领结婚证吗,第1张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不预约的新人只要挑选好自己喜欢的日子,并且确定当天民政局是开门的就可以去办理结婚证业务了。办理结婚证需要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如果不够这个年龄的,则不能办理结婚证,即使办理了,这段婚姻也属于无效婚姻,且自始无效。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以。我国相关法律并强制性要求办理 结婚登记 必须预约。双方可以直接去 民政局婚姻登记 处排队办理 婚姻登记 。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没有预约可以领结婚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相应的流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 婚姻登记 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 结婚登记 ;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双方须亲自到场,不得单方或委托他人,不得冒名顶替。 2、双方须提交 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和预约单。 3、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应当与预约时保持一致。 4、如发现单方办理、冒名顶替或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与预约材料不一致的,预约失效。 5、如在预约时间未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预约失效,请另备三张大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到登记处现场办理。 依据:《 婚姻法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结婚登记需要预约吗

在比较普通的日子内去办理结婚证,那么不预约也是可以的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因为大多数新人领证都会选择比较喜庆的日子,所以在普通的日子内去领证的新人一般会比较少。

不过在某些具有特别意义或者节假日期间,如五一、十一、情人节之,类的节日,最好在网上先进行预约,这样的话既方便又快捷,婚姻当事人也可第一时间了解结婚登记需要办理的手续,更加方便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网上预约流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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