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上海的消费水平,上海人结婚彩礼数目不算特别高的,大致数目会在10万元左右。甚至有些女方父母根本不要求彩礼,但是,包括婚房、婚宴等所有在内的结婚费用都会由男方来出,而女方会购买部分家电家具作为嫁妆。
资料拓展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
天价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实际上对于彩礼这个问题并不是规定的。即使是同一个城市,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有的家里有钱有地没有钱,那么也不能因为彩礼这个问题而纠结。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好了。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在上海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直接到现场办理无需网上预约。一般只要带齐所有相关证件,直接去各地区的婚姻登记处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没有强制要求需要预约才能登记的情况。但是在一些特殊时间节点,如:情人节、520等会出现集中排队登记的情况,建议提前预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在中国关于婚嫁习惯,各个地方都有一些关于自己本地的特色,那么上海结婚女方出什么?来看看上海结婚男方准备什么?
上海结婚女方出什么
1、红包
男方先给女方送聘礼,然后上海女方会准备一个红包送给新人手中,但是这个红包不能超过彩礼的钱。
2、床上用品
好像不管是哪个地方都是女方准备床上用品的,所以上海这边也是女方带床上用品过去,一般都是大红得被子,绣花是龙凤。
3、家具电器
在上海一般是男方出房子,女方出家电,比如电视剧、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电器,这些东西都是提前搬去新房的。
4、首饰珠宝
在上海嫁女儿的一方,父母会给女儿准备一些珠宝首饰作为陪嫁的东西,当然也包括婆婆那边给的三金,最好都是出嫁的时候全部戴在身上。
5、出嫁婚服
婚礼上的主婚纱是男方出钱购买的,但是出嫁以及敬酒的服装都是女方自己准备,一般婚礼都是三套礼服哦,其中两套都是女方自己准备好的,作为陪嫁。
6、生活用品
很多地方都有女方带生活用品去男方,表示自己是要安心和男方过日子的寓意,所以上海也是不例外的,日常用品准备数字、镜子、拖鞋、锅碗瓢盆等都是可以的,但一定要记得是双份。
上海结婚男方准备什么
1、上海男和本地人结婚
要是男女双方都是上海本地人,那么男方一般是准备买房、装修房、婚礼的事宜,而女方会出家电的费用或者是装修的费用,另外要是男方经济条件可以,会买车或者是其他的东西送给女方,要是条件一般那就给女方买点首饰。
2、上海男和外地人结婚
要是上海男娶的是外地的姑娘,那么就需要准备一些聘礼送给女方,而且基本上上海外地的人都有彩礼这个说法,还有男方要给女方置办嫁妆等,但是也有的人是入乡随俗不会要求男方置办,多数情况是用彩礼来置办嫁妆,具体事宜还需各个家庭商议。
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在到了适婚年龄之后,很多人都会选择走进婚姻的殿堂。那么,大家知道外地人在上海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吗在此,的我为大家整理了外地人在上海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外地人在上海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办理结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两人皆无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
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
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认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对于丧失性功能的人来说,必须在领证前如实地告知对方。
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户口本上面一定要有章,特别是夫妻姓名那一页上面一定要有户籍章。如果没有也没有关系那样很可能办不了结婚证。
法律主观:
没有结婚证 可以生孩子。 没有结婚证双方的关系是非法同居关系,子女是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 子女的抚养费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 非婚生子女抚养 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上海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
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需要,领结婚证必须到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带上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没有户口本,可以找村委会开户籍证明。户口外地人如果把户口迁到了上海,就可以在上海办结婚证;如果没有,就不行。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一定要在男女双方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和领取,不能在异地领取。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人是外国人另一方是内地居民的,结婚证只能在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异地人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但是是有前提的。不是随随便便去哪里都可以办理的,如果男女双方户籍地不同的,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并且申请的时候需要双方带齐相关证件证明同时在场。首先要去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比如男方是北京的,女方是上海的,就可以选择去北京或上海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结婚。如果其中一方是国外的,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在中国登记结婚就应该按照中国法律流程申请登记结婚。比如男方是美国人,女方是中国人,应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结婚。
登记结婚需要携带以下证明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异,丧偶等)。针对固定工作者和离退休职人员可以由在职单位和退休单位出具,而待业或无业人员则需提供劳动手册,然后由居(村)委会开具证明。
4、3张2寸的彩色照片,双方照片颜色需统一。如果没有照片可以直接在结婚登记处拍摄,有快照服务。
5、其他一些特殊证明,比如再婚者需要携带离婚证书,因私出境人员需要提供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的需要提供在国外的婚姻状况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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