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结婚要求

当兵结婚要求,第1张

部队当兵并不是说军人就会受到很多的限制,只要自己满足了法定的结婚年纪,就可以去办理结婚证了,那么结婚的要求有哪些呢

      当兵结婚要求

      当兵的人结婚与普通人一般情况是一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部队一般提倡晚婚晚育。

      但是部队里有些限制性规定,无形中提高了军人结婚的年龄。

      2001年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

      1、第4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第5条第1款: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第6条规定:军队院校生及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义务兵服役期间不得结婚,如果义务兵22岁当兵,到24岁想结婚,按规定就不可以了。这在无形中就提高了结婚年龄。其他情况也一样,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同样会造成结婚时间延后的问题。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是当兵了的话那么也可以去办理结婚但是必须要达到22周岁,大部分的军人都不会在这个时候结婚因为部队中是提倡晚婚晚育的而且过早的结婚有可能会妨碍到自己的事业。

结婚是每个人生命中的一件大事,其形式庄严而肃穆,但同时却又充满幸福,然而所需办理的手续较其他证件的办理更为繁琐。军人办理结婚登记也不例外,需要走特定的流程方能办理。那么,当兵结婚需要什么手续今天我针对这一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跟着我的步伐一起来看看吧,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军人结婚的正式手续

      第一项,申请结婚登记表,部队的制式表格,由军人一方向政治部门提出,应写明双方的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其中非军人一方的情况应加盖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政府的公章。本表要入军人档案。这个表就是向组织汇报的意思,说明自己已经有对象了,而且两个人符合结婚条件,打算结婚。

      第二项,爱人状况调查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政审表,由部队出具,爱人所属单位填写。主要内容包括:家庭出身,主要社会关系,在“文革”等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等。需要加盖爱人所属单位的党组织的公章。本表要入军人档案。

      第三项,只生一孩志愿表,由部队出具,爱人所属妇联填写,也就是计划生育的意思。本表入军人档案。

      第四项,婚检表,军人结婚必需的,这一点跟地方上不一样,按规定,两个人应该是去地方的妇幼保健站做正式婚检,需要两个人的一寸免冠照片各三张。此表交军人单位组织部门,然后才能开结婚介绍信。

      第五项,结婚介绍信,由军人单位出具,介绍信的接收单位就是你们打算登记的民政局。军人带军官证,其对象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军人没有户口本),拿此介绍信就可以到民政局登记了。结婚登记的工本费十四元左右。某些民政局会问你要不要登记程序,就是问你要不要登记过程的录像光盘,大概是七十元左右,这是自愿的。

      军人申请结婚需填写结婚登记表、爱人状况调查表、只生一孩志愿表和婚检表,同时应附上结婚介绍信。完成上述流程后,就能登记结婚了。

法律分析:军官和士官可以结婚,但有职务、军阶、年龄等方面的限制;普通士兵(义务兵)在服现役是不可以结婚的。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和当兵的人结婚要求: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但部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部队都执行男25女23结婚。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当兵结婚并没有要求年龄

只要你是符合了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就可以了,男的要满22岁,女的要满20岁。

有可能就是一个政审需要查的比较复杂,其他的倒也还好,没有太过多的流程。

当兵的人 结婚 与普通人一般情况是一样的。 (一)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结婚年龄 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 禁止结婚 的情形: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 》实施以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将不再是 婚姻无效 的条件。

法律分析: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军队院校生及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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