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结婚流程

古代结婚流程,第1张

古代结婚流程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迎亲,一共分这六大步骤。

第一步:纳彩

甭管你怎么认识这个姑娘的,比如小编小编看上这姑娘了,小编求小编爸小编妈去给小编提亲,还是你爸你妈知道了,有这么一个姑娘还没出阁,想去提亲,都得找这个大媒,就这个媒婆。在古代时候这个媒婆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你结不起婚最大的原因就是请不起媒婆,在中国古代都是男方到女方家去提亲,很少很少几乎没有说女方到男方家提亲的,这个基本是抢亲,除非是一个女土匪或者是一个女流氓,所以这个媒婆就来了。但是这个媒婆不能空手来,她得带点礼品,但这个礼品不是很贵重,像今天一样,你第一次去老丈母娘老丈人家,带两瓶酒带两条烟就差不多了,你不能把房票带去吧,你给老丈人一台奔驰车,小编承认有土豪,但是这样的人太少了,所以这个媒婆就来了。纳彩就把男方家里的情况介绍一下,比如他爸是干什么的是为官的,还为宦的,还是为祸的。这个男的情况介绍一下,大概是一个什么情况,念过书,没念过书,是经商的。

第二部:问名

如果对方的老爷子和这个老太太还行,就到了下一步问名,就是把你们姑娘生辰八字给媒婆,媒婆得对对八字。这个古人都比较迷信。你得把女方的生辰八字和男方的生辰八字对一下,如果行再结婚。

第三步:纳吉

得到了女方的生辰八字,那男方的生辰八字就很容易拿到了,所以找一个会看事的人。什么叫会看事的人,在小编印象里就跟诸葛亮差不多,懂周易懂八卦什么奇门遁甲,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也能看个风水,就这么一个人,这个能看事的人呢,十有八九就说你们俩姻缘合适,因为这个人毕竟收了你的钱,而且呢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小编理解的就是白马犯青牛,羊鼠一旦休,鸡猴不到头,小编就知道这点肤浅的东西。

第四步:纳征

老头只要一点头,那就第四步了,纳征。纳征就是下聘礼,男方家就根据男方家自身的这个条件,比如说这家里特有钱,就绫罗绸缎,金银财宝,猪牛羊家畜,然后是加上生活用品等等,送到女方家。这个时候呢也得是媒婆干,但是呢男方家还要派一个人,这个人叫大寮,就相当于咱们现在婚礼的主持,就是什么事都张罗的人叫大寮,所以他和媒婆一起去送聘礼,回来的时候不能空手回来,要拿两样东西,第一样东西呢就做衣服的尺寸,因为要给新娘做衣服,你得有尺寸。第二个呢得拿到新娘的小日子,就是新娘哪天来大姨妈也很重要。

第五步:请期

第四步完成,这个事基本就定了。那第五步呢就是请期。男方家会找人选几个特别吉利的日子给女方家送去,多找几个不能找一两个,为什么?如果你只找一个给女方家送去了,这个日子是女方她爸的爸的忌日,你说今天能结婚吗?肯定不行,所以多找几个吉日。

第六步:迎亲

那最后一步就是迎亲了,娶亲当天新郎穿着高头大马,然后媒婆和大寮还有迎亲的人坐着车,然后敲锣打鼓带着八抬大轿到新娘家去迎接新娘,再把她接回来,然后大家再回来拜天地,然后吃吃喝喝送入洞房,这个婚礼就结束了。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是什么很多小伙伴都还不知道吧其实古代的结婚比现代的繁琐多了,对古代家庭来说,结婚就是一辈子一次的事情,通常从结婚之前到结婚之后,可以准备半年到一年之久,很多疼爱家中女儿的家庭,从小就开始给孩子准备嫁妆和聘礼。那么,古代结婚风俗和如今有区别

中国古代结婚有六礼之说,所谓六礼就是指男方要向女方送双雁、或者鹿皮等象征着寓意祥和美好的东西,才能订婚,而且必须要先订婚才能结亲。

六礼分别叫:纳采、问名、结吉、纳征、请期、亲迎。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纳采

这里的订婚也是很有讲究的,订婚在古代叫纳采或者结亲,首先双方要交换信物,一般是父辈祖辈传下来的传家宝或者贵重的物品,男方要向女方送礼,表达自己的珍重之意。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问名

然后先和八字等,测试双方是否合适,如果八字生辰不合的家庭是绝对不会结亲的。而且需要在男家占卜吉凶,古人可是非常重视这种手段的。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结吉

随后会交互聘书,反正是一份定亲的证书,这种在古代是非常重要的东西,所谓无聘而媒即为苟合,就是说如果没有聘书那么在官方上就不承认是夫妻。结吉又叫做定亲,这个时候如果能双方都预测成功是一对佳偶,那么就会通过黄道吉日的测算选择在未来某一天结婚。而此时需要双方进行具体流程商量。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纳征

什么叫纳征呢就是说男方要给女方下彩礼。所谓的彩礼就是男方出各种装备和财物等,表达男方对女方的重视,是真心实意的求取,也是向女方家庭展现自家的能力,能够在衣食是否无忧等。

通常这个彩礼是送给女方家庭的,而这彩礼可以女方随意处置,既可以送给女方让她将彩礼作为嫁妆一起送到男方家,也可以自己收下。

下彩礼是前面环节中的重中之重,只有下了彩礼才叫做真正的答应了婚事。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请期

请期是送完礼收下的女方家庭,需要听从男方家庭的安排,选择好结婚的吉日良辰,用口头或书面的形式,请媒人通知女家,征求意见。日期不但要考虑到女孩是不是生理期,还需要选择吉利数字。

 

古代结婚的六个步骤:亲迎

这个时候的亲迎就是真正的结婚了,这个步骤有多复杂就不一一展诉了,如果牵扯开来,步骤和繁琐能够让两家人忙到不可开交,光是准备婚礼事宜就能准备几个月的时间,通常这种还是属于太赶了,因此古代人对于结婚的重视是非比寻常的,如今的中式婚礼都是简化简化再简化之后的了。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使皇帝也只是有一个老婆,但那个时候的内容只要有条件,可以娶很多个老婆,但那叫妾,不能称妻。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是中国古代文化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人类社会的三大生产中,婚姻是实现人类自身生产的唯一方式,是社会伦理关系的实体。由于人类自身生产使人类的生命得到延续,从而形成各种人际关系以及社会文化心理和礼俗。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从事于生产资料和生活日用品的生产,其中一些产品则成为文化的物化成果;而人类精神生产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又作为精神文化反作用于物质生产和人类的自身生产。

  正是由于婚姻在上述三大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被称为“婚姻大事”。中国封建伦理道德把婚姻当做人际关系的开端。《易·系辞》:“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自然界由阴、阳二气交感所产生,人类是由男女交接而产生。纳西族东巴经象形文字中有关于人类自然产生的观念,与《易·系辞》的说法相近。在天地之间产生气,气变成蛙,蛙变为人类(男人由天上生,女人由地上生,天地产生人类)。这是对产生人类的原始看法。

  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认为:“昏(婚)礼者,礼之本也。”“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政”(1)。它把婚姻家庭视为组成社会肌体的胚胎。

  我国封建社会,妇女没有社会地位,夫为妻纲,妇女的一切只能服从和依赖于丈夫,即使丈夫死了也不准改嫁,从一而终。而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皇帝有三宫六院,一般的达官贵人亦都妻妾成群。一个男人能娶多少女人没有受到法律的限制,而这些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只有被称为正室的女人才具有妻子的资格,其余只能处於从属地位。翻开《红楼梦》看看,王夫人和赵姨娘的家庭地位是多么不同,就是她们的儿子在家中的地位也是天壤之别。但在众多妻妾中正室只能是一人,否则,为什么贾宝玉不能同时娶林黛玉和薛宝钗为妻呢?所以我国古代实行的实际上是一种“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正因为这种不合理的婚姻制度,千百年来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剧?它是强加在我国古代妇女身上的沉重枷锁。

 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娶亲程式,周代即已确立,最早见于《礼记·昏义》。以后各代大多沿袭周礼,但名目和内容有所更动。

  一、纳采

  六礼之首礼。男方欲与女方结亲,请媒妁往女方提亲,得到应允后,再请媒妁正式向女家纳“采择之礼”。《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古纳采礼的礼物只用雁。纳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开始。后世纳采仪式基本循周制,而礼物另有规定。

  二、问名

  六礼中第二礼。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询问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贴后,卜吉合八字。《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贾公彦疏:“问名者,问女之姓氏。”

  三、纳吉

  六礼中第三礼。是男方问名、合八字后,将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并送礼表示要订婚的礼仪。古时,纳吉也要行奠雁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

  四、纳征

  亦称纳成、纳币。六礼中第四礼。就是男方向女方送聘礼。《礼记·昏义》孔颖达疏:“纳征者,纳聘财也。征,成也。先纳聘财而后婚成。”男方是在纳吉得知女方允婚后才可行纳征礼的,行纳征礼不用雁,是六礼唯一不用雁的礼仪,可见古人义礼之分明。历代纳征的礼物各有定制,民间多用首饰、细帛等项为女行聘,谓之纳币,后演变为财礼。

  五、请期

  又称告期,俗称选日子。六礼中第五礼。是男家派人到女家去通知成亲迎娶的日期。《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请期仪式历代相同,即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说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六、亲迎

  又称迎亲。六礼中第六礼。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 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文,御轮三周,先归。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经过此“六礼”,婚姻正式成立。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方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方模样。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八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我国古代社会实行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反映在离婚方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第一,出妻制度。

  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大戴礼记·本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

  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第二,和离制度。

  和离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第三,义绝制度。

  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方与他方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第四,呈诉离婚制度。

  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方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先看离婚的法律条文。《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种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异的所谓“和离”:“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二、促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礼记》曾为出妻规定了七条理由:不顾父母、无子、*、妒、恶疾、哆言、窃盗。《唐律》也大致袭用这些规定,妻子若犯了其中一条,丈夫就可名正言顺地休妻,不必经官判断,只要作成文书,由双方父母和证人署名,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但同时,《唐律》又承袭古代对子女“三不去”的定则,即曾为舅姑服丧三年者不得去,娶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得去,如今无家可归者不得去妻。有“三不去”中任何一条, 虽犯“七出”,丈夫也不能提出离婚。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害罪。经官府判断,认为一方犯了义绝的,法律即强制离婚,并处罚不肯离异者。对于“违律为婚而妄冒已成者”,也强制离婚。

《唐律》的这些规定,不言而喻,其本质是为了强化封建宗法制度,巩固家长制下的夫权。在强调女子从一而终的封建时代,能够以法律形式明文规定夫妻“不相安谐”即可离异,这是前代和后代所罕见的,《唐律》对妻无“七出”和“义绝”之状,或虽犯“七出”而属“三不去”者,不准其夫擅自提出离婚,否则处一年有期徒刑。这无疑对夫权是一个限制,对妇女利益是一种保护。另外,对妇女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法律也没有约束和限制,这就从法律上为婚姻的相对自由制造了一定的条件。

(一)唐代婚姻制度中,对于婚姻的成立,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维护“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原则,强调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诸嫁娶违律,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即使卑幼在外地已自行订婚,只要尚未结婚,也必须服从尊长的安排,如违反尊长意志者,依律“杖一百”。

第二,婚书、聘财为婚姻成立的要件,“诸许嫁女,已报婚书及有私约而辄悔者,杖六十”。或者虽无“许婚之书”,但女家已接受男家聘财,亦不得悔婚,否则,同样处杖刑六十。又规定,“男家自悔者不坐”。

第三,对婚姻的缔结有限制,规定同姓不婚,违者各徒二年。非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尊卑之间不得为婚,违者“以奸论”;严禁与逃亡女子为婚,监临官不得娶监临女子为妾,良贱之间不得为婚,违者均处以刑罚。

第四,维护“一夫一妻”为基础的多妾制。惩治有妻更娶,“诸有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惩治乱妻妾位,“诸以妻为妾”,“徒二年”。

(二)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唐律规定出妻、义绝、和离三种类型。

1、出妻即“七出”,唐律的“七出”自是源于礼制,但在内容上有变动,在顺序上也有较大的调整。《大戴礼记本命篇》:“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而依唐代律令,七出的顺序为:一无子,二*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妒忌,七恶疾。七出是法律赋予男子单方面的权利,但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古代社会,法律置子女卑幼的地位,因而出妻的特权往往操之于男方父母,有时并不完全出于本人的意愿。下面分别介绍出妻的七个法定条件。

无子。在古代家族社会,血缘是联系族人的纽带,婚姻的目的、功能和最高价值被界定在“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宙,下以继后世”的范围内,在儒家经典中,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舜悖礼擅娶也不为过。娶妻的目的就是生育出承祖传宗的男性继承人,这也是妻的应有职责。这一礼制观念历代相沿,至唐未改。唐律强调妻的这一生育职责,将无子出妻列为七出首,实是将生育责任片面归于妻。

*佚。*佚即纵欲放荡。按照《大戴礼记·本命》的解释,礼设*去,是因为其乱族,古代中国是一个血缘聚居的家族社会,它强调血缘的纯正和亲疏远近之别,由此决定家族内部的等级以至推衍出社会的等级。*佚乱族,此为家族大忌。当然这一禁条仅仅是对妻而言的,对夫并无丝毫的要求,它标志着夫及其家族对妻的性专权。

从史实来看,唐代离婚再嫁是较为容易的。离婚当然是由夫方提出离异者为多。女子色衰爱弛、男子一朝发迹,都可以成为弃妻更娶的缘由,甚至有因细小事故而轻出妻者。男子离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妻子的命运系于丈夫和公婆的喜怒之间。正如白居易诗云:“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

然而由妻方提出离异者也不少。有因夫坐罪而求离婚者,有因本家有故而求离婚者,有因夫患病而离异者。还有民间女子因对婚姻不满意而离婚的事。这表明,唐代离婚较为自由;不仅为法律允许,而且不受社会舆论非议。

另外,再嫁也不为失节。这从唐代妇女不以屡嫁为耻中看得很明显。唐代公主再嫁、三嫁者甚多。仅以肃宗以前诸帝公主计,再嫁者23人,三嫁者4人。

离婚再嫁的难易和贞节观念的强弱,是衡量婚姻关系自由开放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从唐代看,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习以为常,并未受贞节观念的严重束缚,它与前朝的“从一而终”和后代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唐代上层社会的男子中,较普遍地实行着各种形式的多偶制。皇帝嫔妃如云,成百上千;贵族达官也借种种口实,广置妻妾。就连与妻子情爱甚深的白居易也不例外,除纳妾之外,士大夫阶层还有狎妓的乐子。

与男子的纳妾嫖妓、寻花问柳相对应,在上流社会的妇女中,也常演出许多蓄养情人、婚外私通的艳事来。以武则天为例,早在她作太宗才人时,就与太子李治发生了暧昧关系, 当皇帝后,更广置面首,大选美少年为内侍。《开元天宝遗事》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杨国忠出使于江浙。其妻思念至深。忽昼梦与国忠交而孕,后生男名助。国忠使归,其妻具述梦中之事。国忠曰:‘此盖夫妻相念情感所至。’时人无不高笑也。”“梦中有孕”不过是骗人的幌子,而杨国忠对妻子的这种行为不仅不怪罪,反而为其开脱,这除了顾及自己的名声外,只能说明夫妻间有一种不相禁忌的默契。

上层如此,下层也是如此。社会上一般妇女私奔、私通之事,不乏其例。唐人笔记小说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许多例子。这些事例说明,在唐代婚姻中,一夫一妻制不仅对丈夫,而且对妻子的限制也并不十分严格,女子在“不相禁忌”的形势下,常常享有同男子同等的婚外偷情的自由。

中国古代婚礼,完整的婚礼习俗在古代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中国古代婚嫁礼仪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中国古代婚嫁礼仪

  一、三书六礼

  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纳吉(过文定)时用。

  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

  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

  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

  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

  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

  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

  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

  安床:择定良辰吉日,在婚礼前数天由好命佬将新床搬至适当位置。然后,在婚礼之前,再由好命婆负责铺床,将床褥、床单及龙凤被等铺在床上,并撒上各式喜果,如红枣、桂圆、荔枝干、红绿豆及红包。安床后任何人皆不得进入新房及触碰新床,直至结婚当晚新人进房为止。

  二、新娘礼服

  颜色:中国人的婚礼离不开大红色,习惯以鲜艳的颜色来烘托气氛。因此,历朝女式婚服颜色为大红色已成了定制,以示喜庆,衬托新人,预示未来生活蒸蒸日上,幸福美满。

  样式:新娘礼服为广袖对襟翟衣,头戴珠凤冠。值得说明的是,翟衣上面的图案很有讲究。对襟本身就有完整的对称感,且在中国文化里本身就代表合称、合美的意思,而上面密 布的左右对称且成双成对的锦鸡图案,则象征着中国传统文化里夫妻生活的和美、和乐。

  20世纪初,传统的中式婚礼服还是长袍马褂和凤冠霞帔。凤冠霞帔原属清代诰命夫人的规定着装,是权势和地位的象征,对普通平民百姓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因为其上 布满了珠宝锦绣,容雍华美至极,表达了民间对权贵的仰慕,因而逐渐演变成豪门闰秀的婚礼服。而普通人家之女成婚时,通常只能穿一身大红袄裙,外加大红盖头和绣花 鞋,并用大红花轿抬进婆家门。讲究的就是个“红”字。

  头饰:一般新娘在婚礼当天高挽发髻,区别于未婚女子。

  红头盖:新娘子在婚礼当天以红色头盖蒙面,象征着童贞、年轻、纯洁。婚礼后由新郎亲手揭开。

  洗澡

  洗澡一般并不意味着庆贺什么,但是中国的婚前洗澡却绝不仅是你平常所认为的20分钟泡在浴盆里。水里溶入了文旦(柚子)的气味,或者花草如竹子、松木或艾属植物的芳香,新娘洗完澡,也就洗走了身上的"邪气",而且还意味着幸运、长寿以及繁荣,除了这些精神上的作用,花草的味道还有助于让皮肤光滑、鲜嫩,许多女人都希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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