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结婚了!父母离婚还有子女问题吗

我已经结婚了!父母离婚还有子女问题吗,第1张

您好。

不知道您问的子女问题具体是什么?

1、如果是抚养问题,那么在您父母子女年满18周岁时便已经没有对其子女的抚养义务了。对于您而言,您父母离婚不涉及您的抚养问题。

2、如果是赡养问题,那么即使他们离婚,作为您的父母,您都有赡养他们的法定义务。

参考: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延展:

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从未成年父母的角度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父母离婚会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方获得抚养权,另一方则只能行使探望权。但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未合理履行法定义务的,法院有权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变更抚养权。

参考::抚养权 http://baikebaiducom/view/1369389htm

子女的赡养义务: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赡养义务为法定义务,父母离婚的不影响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参考::赡养义务 http://baikebaiducom/view/3980484htm

近亲结婚的危害

人们从无数事实中认识到血缘关系近的男女结婚,后代死亡率高,常出现痴呆、畸形和遗传病。这是因为近亲结婚的夫妇,从共同祖先那里获得了较多的相同基因。很容易使对后代生存不利的有害基因相遇和集体(遗传学上叫做纯合),从而加重了有害基因对子代的危害程度,所以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5~6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在随机婚配时,由于夫妇二人毫无血亲关系,相同的基因甚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假定丈夫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为a、b、c、d、e;妻子则携带h、s、f、g、m。这就不容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子(患者)。近亲结婚时,由于夫妇二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可能性很大,丈夫带有a、b、c、d等隐性致病基因时,妻子也很可能带有这些基因,因此容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子(即患者),从而使后代遗传病发病率升高。下面列举几种隐性遗传病,近亲结婚时后代发病率是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后代发病率的倍数(表11-2)。

表2 近亲婚配与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

疾病名称 隐性遗传病患儿的出生危险率 表兄妹结婚和

随机婚配的

相对风险

随机婚配 表兄妹婚配

先天性聋哑 1:11,800 1:1,500 78倍

苯丙酮尿症 1:14,500 1:1,700 85倍

着色性干皮病 1:23,000 1:2,200 105倍

小口氏病 1:32,000 1:2,600 122倍

全身白化病 1:40,000 1:3,600 135倍

全色盲 1:73,000 1:4,100 179倍

小头症 1:77,000 1:4,200 183倍

Wilson氏病 1:87,000 1:4,500 194倍

无过氧化氢酶血症 1:160,000 1:6,200 260倍

黑蒙性痴呆 1:310,000 1:8,600 357倍

先天性鱼鳞症 1:1,000,000 1:16,000 635倍

此外,统计表明,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多基因遗传病或先天畸形,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发病率也明显高于非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后代多数在身体素质和精神素质方面是低劣的。报载上海崇明县一对表兄妹结婚的夫妇,生下一个女孩,18岁时身长才70厘米,上肢205厘米,下肢30厘米,体重13公斤。等者在大连市长海县(海岛)作优生调查中,发现近亲结婚比较普遍。遗传缺陷者随处可见,其中,广鹿乡一对王姓夫妇,其家系中有三代是近亲结婚者。他们夫妇二人是表兄妹,生下7个孩子,除1人较正常外,其余6人均有不同程度的异常。老大自幼傻残,早年夭折。老二现年32岁,形如3~4岁正常孩子大小,长年昏睡在炕上。

愿我的故事细水长流,敬你的孤独择日而终。关注微光,看尽人生百态

有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过,包括我自己在写文章时,也会经常告诉那些小姑娘:不要为了爱情盲目选择步入婚姻,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两个人开心就好。

可结婚不是,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不仅仅要考虑两个人,更要讨得对方家人的欢心。一旦婆媳关系处不好,是会直接影响到婚姻的质量的。

虽说很不想承认,但是现在依旧是个男婚女嫁的社会,结婚就意味着女方要“嫁过来”,而男方是要把女方“娶回家”的。如果买不起房,女方就要嫁到男方家,和男方的家人住在同一屋檐下。

即便和自己生活了20多年的父母在一起,还会因为琐事吵架,更何况是不熟悉的公婆。当摩擦与矛盾越来越多,也就造成了人人惧怕的“婆媳矛盾”。

可是有这样一位母亲,在不惑之年告诉我,正确的家庭关系与婆媳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萍姐是一位80后,今年迈入了四十不惑的门槛,她有一儿一女,很快大儿子要到适婚年龄了,大家都开玩笑说帮她张罗,只有萍姐自己不慌不忙,淡定拒绝了所有“媒婆”的好意:“我儿子的婚事,他自己做主,我只负责把他养大。”

萍姐说: “我不会催婚催生,不过同时,如果孩子有困难了,需要我了,我会帮,但是不会全帮。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我都绝不偏袒,不帮带孩子,也绝不掺和小两口的事。我的家庭里,只有我和丈夫。”

大家都说萍姐只顾着自己,太自私了,可萍姐却有自己的考虑。她认为, 现在很多小家庭离婚率上升,就是因为两家老人在里面掺和,管得太宽。 儿媳花钱要管,自己想抱孙子,儿媳不想生也要管,搞得家里鸡飞狗跳的。

萍姐说,不管是儿子女儿,结了婚就有了自己的家庭,那就要和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一条心,把自己的小家照顾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两家的老人都少掺和,日子终究要他们自己过。

其实,萍姐也算是从在催婚催生中过来的人,也更加能够深刻地理解婆媳矛盾的根源所在。我们国家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一直都缺少边界感。

2007年火爆一时的影视剧《双面胶》,至今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上海姑娘丽鹃嫁给了来上海工作的农村小伙亚平,在岳父岳母的帮助下,两人买了房结了婚,亚平也一直是个模范丈夫,对妻子嘘寒问暖。

可是这一切在婆婆的到来后,发生了质的变化。婆婆传统思想极其严重,希望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去改造儿媳,这和儿媳的现代生活方式完全冲突,矛盾与日俱增,彻底决裂。最后亚平在婆婆的怂恿下,丧失了理智,疯狂地用拳头砸向了丽鹃。

影视剧的结局是好的,可是现实中的真实事件却是个悲剧。这也就成了80后和90后的童年阴影,也是当代人恐婚的初始苗头。

其实,归根究柢, 还是这个婆婆与子女没有边界感,总想把儿子儿媳当成自己的归属物,自己事事都要插一脚。

婆婆看到丽鹃的化妆品几百一瓶,瞬间甩脸色;婆婆教孩子说儿媳的坏话,离间孩子和亲妈的感情;甚至在小两口吵架时,婆婆不仅不劝架,还在旁边煽风点火,让儿子下手重点。如果没有婆婆掺和,他们应该是多么恩爱的一对模范夫妻啊!

那么,如何在子女结婚后,让父母保持与子女之间的这种界限感呢?根据萍姐诉说,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我们国家是一个非常看重亲情与联结的社会,但同时,也很缺乏界限感,总是理所当然地把“亲情纽带”连系太过紧密,以至于让这种亲子关系有一种窒息感。

要知道,父母每一次假借“为孩子好”的名义去控制,都有可能在剥夺孩子的自由与自主权,也消耗着孩子的创造与活力。这时候的孩子不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人,而是父母的一个“傀儡木偶”而已。

父母和子女之间其实是一种渐行渐远的关系。每个人成年后,都要学着从生理到心理的同步成熟,做事要深思熟虑,考虑到后果,同时,也要为自己做过的每件事负责。

尽管女性地位在近几年提升了不少,可是结婚的时候,还是默认女性是要嫁到男方家,而女方家也是默认“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话。

因此往往子女结婚后的家庭模式是,公婆掺和小两口的生活,一边帮助,一边指手画脚;子女也认为,公婆带孩子做家务是理所当然的,自己下了班依旧可以打游戏喝酒,逛街看**。

作为子女,家务是自己的,要小两口自己做;孩子也是自己生的,不是给父母生的,父母可以帮忙一段时间,但不可能奉献终身。在生活这件事上,每个人都不可能偷懒,要以成年人的心态从容面对一切属于自己的风风雨雨。

而作为父母,日子终究是要他们自己过的,生活也要他们自己经历的,父母再疼爱子女,也不能让子女事无巨细都依赖父母。我们深爱着他们,但是更希望他们能够独立面对狂风骤雨,遇事能够冷静地处理问题。

过去我们总一直歌颂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称赞父爱的深沉可靠,认为母亲与父亲就应该理所当然地为子女付出,无论子女提出怎样的请求,父母都拒绝不了,都应该忘我奉献。

可这也是一种贴标签的行为,过去我都没有意识到父母可以说“不”,其实是可以的。子女需要了解的是,和父母之间没事尽量不要互相打扰,如果我需要父母的帮助,说明情况,他们可能会帮,也可能不帮,都要坦然接受。

子女从孩童蜕变到成年人的成熟,是要更早意识到,自己是要独当一面,撑起父母的天,而不是让父母依然照顾自己。

而萍姐有一儿一女,自然考虑得更多,不偏袒,不帮女儿,也不会帮儿子,无论他们以后谁成家,都要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小家庭,要和自己的爱人一条心,顾好小家,两家的老人都少掺和。自己家也是,当子女结婚,家里就只有自己和丈夫,孩子已经是分离出去的个体了。

父母与子女最好的关系状态,就是亲近地保持距离。这种界限感必须要有,但不是六亲不认,而是要把握好度,不然对谁都不好。

其实结婚并不是像过去老人说的那样,男婚女嫁,女子嫁到男方家,那就是婆家的人了,在娘家就是客人。结婚应该是男方从自己的家脱离出来,女方也从自己的家剥离,两个人重新组建成一个新的小家庭。

这个小家庭有自己的房子,男方是这个住处的男主人,女方是这个港湾的女主人,两个人相互扶持,无论是养育孩子,还是做家务,一起为这个家努力,共同承担起自己在婚姻中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谁想长大呢?可是,谁都要长大。

双方父母也不要总是去打扰,也不要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去进行指手画脚,毕竟时代在变化,每个人都是有着独立人格与思想的个体。 我们呐,只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到底,这就够了!

今日话题:你如何评价萍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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