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外国结婚所需要办理的材料,最基本的就有双方的婚姻证明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的户籍证明,还需出具两国使馆完婚的证明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准备好的材料,只要材料齐全就可以在国外进行结婚了。
实际上中国在外国结婚的材料手续这些非常繁杂,不像在本国结婚材料就比较的简单,而且办理的流程也还是非常的复杂的。
一、所需材料
当然所需要的材料有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材料,这一个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前提,当然国外的证明需要公证机构公证了之后才可以,其次还需要申请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申请未婚夫妻的一个证明为了重新开具,证明是需要这一点,其次提交国外人员出具前往国机构公证或者我驻外使馆,需认证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最后一个就是需要有效的入境证明。
二、所需手续
一般索要办理的手续,有本人的护照或者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等等,但是没有国籍的就可以不用交了。还需要本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住旅游证,最后还需要是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所在单位,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等等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申请和结婚的证明等等。
三、办理流程
只要将所有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各种证明准备好以后去国外提交相应材料,一般会在20个工作日以后得到相应批准,只要批准成功以后,带着护照前往国驻华使馆申请签证,获得国外签证以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者短期出国人员申请单,只要一系列的手续办完就可以合法合理的在国外进行结婚。
1 如何办理德国结婚签证
首先要看你男友的情况如何,他拿的是哪种居留?属于长期居留么?
如果他的身份,收入等各方面达到要求,你可以要么在国内结婚,然后拿结婚证去德国大使馆办理家庭团聚签证;要么准备另外那位列出的文件,去德国订约会然后德国结婚
但即使在德国结婚了,你也不能直接换签证旅游签出去的就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回国(有的还要求去销签),然后重新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去德国
从我的认识和各方经历来看,你和你那位都是中国人,何必去德国结婚呢说句不好的,以后万一要离婚还要再去德国才能离;而且如果你回国待产,在国内又要拿着德国的结婚证去国内社区办理准生证,除非你们结婚后两人都换成德国国籍而且确定不再回国发展
至于结婚以后的安排,读书工作或全职都ok不过如果你没有自己独立的工作居留,则一家都靠你丈夫的工作,如果他失业了然后没有资格更新居留了,你也就跟着一起没有权利留在德国了如果你也有稳定工作,则他可以依靠你来办家庭居留继续留在德国
2 男女留学生德国结婚怎样办手续
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
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办理流程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
如:(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婚姻法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涉外婚姻公证包括结婚、未婚、未再婚、离婚四类公证。
结婚公证
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结婚证原件。
注:婚姻法颁布以前结婚,没有结婚证的提交单位或知情人(两名)出具的结婚证明,内容为与于年月日在市(县)按照我国传统风俗习惯结婚。
3 去德国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首先去本地的Standesamt,告诉那里的工作人员我们想结婚。工作人员给我们一张表格,上面下详细地列出了我们需要提交的材料。其中需要在中国办理的材料就是: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由于我的档案和户口还在托管中,所以我老爸首先得把我的档案和户口转回原籍。之后,拿着户口本去公证处办理户籍公证;由于我出生时没有出生证,所以凭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在公证处获得出生公证;在民政局办理婚姻转况证明,拿着这张证明到公证处公证(注:公证处必须有涉外公证的资格)。把这三个公证交给省外办,委托省外办把它们交给外交部和德国大使馆办“双认证”。如果你是北京人就更好办了。最后把三证的“双认证”寄到德国,不论这些证件在国内已翻译成德语或英语,德国的 Standesamt不管,所以必须把这些证件交给Standesamt指定的翻译再翻译一遍。(我和男友自己翻的,再请翻译签字盖章,省钱啊!)。好,这三证翻译完毕,与其它需要在德国办的材料(比如,如果你在德国居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那就得到中国驻德领事处办理一张未婚声明,然后翻译成德语)一起己交给Standesamt。交完所有材料就可获得面谈预约。面谈后Standesamt的人把材料交给高等法院,如果法院批准,Standesamt就通知预约领证的日子。总之在德国领证耗时耗钱,还得国内的二老四处跑腿,不容易啊。希望你一切顺利吧!
4 办理 德国 结婚签证
德国规定年满16岁经父母同意可以结婚,18岁以上可自主结婚。
你需要提交的是德国 要求的未婚证明(现在国内没有了未婚公证,只有未婚声明)和出生公证,你最好到你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去问,有的还需要住址或国籍证明,这些都是需要在国内办理的,需要双认证---也就是说在当地 办理好公证后又送到北京公正司认证,再送到德国大使馆认证。
你那位的他自己会办理,都不用你操心了。
现在好多大学或者私人语言学校都有德语班,你可以在网上搜索对比一下价钱在决定上什么班。当然最好的是哥德学院,舍得下本的话在那里学很快的,哥德的证明哪里都认,而且注重口语,你要面签什么的比较有优势。
A1很好学的,是最基础的啦,一般一个学期400学时,学完考出来都有B2了,所以这个不用担心。
不过作为孕妇要安心学习还是很辛苦的,希望你一切顺利
法律分析:国外结婚证和国内不同,与国外公民登记结婚,还是两人为中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其要求准备的资料都是不同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在国外拿到的结婚证明后,回国无需再次登记结婚,国外结婚证经过使馆认证后方可在中国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涉外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涉外婚姻因为当前国内外交流加强而越来越多,那么需要哪些条件呢?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呢?我就为您整理出这些方面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解疑答惑,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序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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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规定
涉外婚姻和普通婚姻登记有所不同,那么北京市民政局对涉外婚姻结婚登记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365我就整理了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的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北京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程序规定
审批项目名称:涉外婚姻登记
审批项目编号:BJXSBMZ001-2002(北京行审B类民政001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五十一号)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国发[1983]128号)
审批收费依据: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收婚姻证书费9元。
审批总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与初审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1书面申请(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五条)
2婚姻状况证明(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三条)
3婚前医学健康检查证明(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三条)
4有效身份证件(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三条)
5照片(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五条)
初审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男女双方均无配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
3双方完全自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
4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5不具有下列禁止结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中国公民非下列人员(依据国务院《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第四条):
(1)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它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工作标准:
1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2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5个工作日
二、审定
标准:同初审标准
时限:15个工作日
涉外婚姻办理机构
涉外婚姻应该在哪些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就为大家整理出了我国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的涉外婚姻办理机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涉外婚姻办理机构
我国总的办理涉外认证手续的是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不过为方便各地公民及时办理认证手续,外交部已经授权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内蒙古、重庆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可以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对上述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文书使用国在当地设有领馆或其领馆领区包括该省、区、市,且领馆开展认证业务,则文书应先送该省、区、市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而后送相关国家领馆办理认证。
在我国境外的涉外婚姻是指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华侨在我国境外登记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法律分析
可以。国外登记结婚很方便,不过即使中国公民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也得要领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一、涉外婚姻适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我国法律对涉外婚姻实质要件法律适用没有专门性规定,该条既是关于结婚形式要件的规定,也是关于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所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实质要件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实践中,我国将涉外结婚分为5种不同的情况分别确定应适用的法律:1、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婚姻实质要件适用中国法律。2、双方当事人都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双方都是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结婚,婚姻实质要件适用中国法律,同时要考虑当事人属人法的规定。申请结婚的外国人双方具有同一国籍,在互惠的基础上允许他们到该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婚姻。3、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国外依照婚姻举行地法结婚,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反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4、外国人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外国人之间在我国境外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立法精神,可以推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5、中国公民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均是中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应适用该外国法律。二、涉外婚姻出生证明怎么办去公证处拿张公证表格,然后带上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或给父母单位的人力部门盖章,然后给公证处,给两张彩照,费用大概180左右正副本,1天就可以做好出生公证,即可。公证费未受刑事处分公证的公证费为50元,外文翻译按规定收取译文费。当事人需要增加公证书副本的,每增加一份,加收10元副本费。三、涉外婚姻如何起诉离婚呢1、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向居住在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对于涉外离婚如何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采用以下方式:(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3、被诉方接到法院诉讼文书后,至少有30日的答辩期,在此期间被诉方可以书面进行答辩,也可以在开庭时进行答辩。4、如法院缺席审理,裁判文书无法送达的话,也应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个月。5、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国外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为30日,在国内居住一方的上诉期限仍为15日。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出国结婚申请程序有哪些,办理出国结婚登记流程有哪些,首先要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一、出国结婚手续办理及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2)按规定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国申请编号。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5个工作日、地处效县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交表后,若需查询本人申请的结果情况,可拨打市电话局168自动声讯服务台的15882020查询电话,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询台自报出国申请编号,即可得知准确信息。
(5)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汉》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6)获得护照后,须仔细核对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等),然后去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7)获得外国签证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办理短期出国人员登记手续。
(8)护照中附有B字编号出境登记卡的人员,须凭护照。国外有效签证和注销户口的证明或短期出国人员登记单,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换领A字编号(一式两张)出境登记卡后,方能出境。
(9)出境时勿忘携带护照、机(船、车)票和健康证明,从开放的边防口岸出境。
申请出国结婚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 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 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 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申办签证
1 向申请前往国的使、领馆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或出入境证件。
2 缴验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如前往国的入境许可证明。
3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由于签证不同,申请人填写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国家还规定申请人用前往国的文字填写,缴付若干张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的官员会见,回答官员提出的问题。
5 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将申请人的材料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核。
6 前往国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将意见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就由使、领馆签发签证,如不同意,使、领馆也将告知申请人。
7 获得前往国签证的申请人应缴纳签证费用。与我国订有互免签证费协议的,可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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