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离婚时按下列方式进行分割:
一、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回迁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该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该房产,法院可以按下列方式判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回迁房也是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三、如果被拆迁的房子虽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都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则回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按照第一种情况的分割方式分割回迁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是的
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两人的户口不在一个地方,那就不能在当地领证。新人登记结婚时,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至少是一方有当地户口才行。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
法律分析:1、若回迁房是在婚前户主就写的另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是没有权利分割他的婚前财产的;2、如果是两个人结婚之后分的回迁房,并且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都属于是婚后财产,这种情况下离婚之后是有权利分割回迁房的房产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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