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工薪阶层,恐怕剥掉几层皮也难以满足女方的胃口,这哪是婚姻?!简直就是讹诈!不靠谱、不对等的婚姻即使凑合,也难以持久,不如速做了断。
由于你为该婚姻已先后花了六万元左右,是一笔不菲的费用,不能打了水漂。因此,可明确告诉女方,因经济拮据,拿嫁妆时给的一万元钱暂时无力支付,女方可能会恼羞成怒,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届时你可以同意她解除婚姻关系的要求,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规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您好,是绝对不可以结婚的。
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您和您父亲的父亲的母亲,是属于直系血亲,是法律禁止结婚的。
三代以内这一标准是适用旁系血亲的,而您父亲的父亲的母亲和您是直系血亲,不可以适用旁系血亲的代系计算规则。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你领完结婚证后悔过吗?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后悔过,而且很幸福,平平淡淡的幸福着。
因为爱一个人去领的证,而证件只是能证明你们是合法夫妻关系,然后双方在有证后的生活方式上压力过大,情绪波动摇摆不定,就可能会在心里双方产生矛盾,以会有这种想法吧,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觉得婚前婚后的生活完全不一样。
我们生活中一定要有担当,责任心别人在你身边才有安全感,双方付出了真心真爱,你会觉得拿了证后悔,我结婚从未后悔过,反而觉得我非常感谢自己的别一半,是她一直在我身边照顾全家人,所谓是你付出的多少于是她加倍对你好,生活普普通通的,幸福就好。
2010年我们开始了长达将近七年的异地恋,对那个时候最清楚的记忆竟然是火车上的气味,说来也是挺好笑的感觉。对于晕车的我来说,异地恋无疑是痛苦的,尽管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他从他的城市跑过来找我,但我依然讨厌公交车的拥挤,讨厌火车上乱七八糟的味道,讨厌晕乎乎的感觉,但没办法,因为喜欢他,想要见到他,更多的还是开心……
2016年底我们结婚了,2017年有了生命当中的第一个闺女,2018年小闺女诞生,谁能想象在这期间我的老公还在上学读研呢!没错,我们应该是异地了十年才终于在一起的,现在想来,好像确实很不容易。
目前的状态是,他上班赚钱养家,我在家全职看两个宝宝。虽然偶尔也会抱怨,但总的来说,是幸福的。在看到他做饭的时候是幸福的,看到他逗宝宝玩的时候是幸福的,看到他认真工作的时候也是幸福的……
余生说长也不长,我只希望以后的每一天我们都是在一起平淡度过的。我们从来不期望将来孩子能够对我们怎么样,我们所想的是我们彼此会对彼此是怎样。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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