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澳门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没什么区别,要出你的未婚证明和户口本和身份证,和两边的民政部门还有公安部门的一些所要证明。在大陆登记的话,将来的子女在大陆出生的话,拿澳门身份证要公证要申请,在澳门登记就即刻拿,出示结婚证副本就行。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结婚规定: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 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登记。
扩展资料: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国内公民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二、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 人无配偶证明。
三、港澳同胞
1、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行证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确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 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的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婚姻登记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官网-结婚津贴之申请
结婚登记
手续办理类型: 结婚登记的申请
服务对象与申请资格: 结婚人其中一方必须以澳门为常居地。
备注:
- 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又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
必须递交文件: -
申请方式: 亲身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须由结婚人双方或其中一方与另一方的受权人亲临民事登记局,透过声明笔录提出申请,并递交:
1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影印本及正本(如其中一方为外地人士,须出示可证明其合法进入本澳的文件,如护照正本及其影印本及入境纸);
2双方的出生证明(若未能出示则必须解释并提供两名证人予以确认有关身份资料):
- 澳门出生人士且在民事登记局存有出生登记的,可免除提交有关出生证明;
- 中国出生人士须递交中国出生公证书;
- 其他人士须递交其出生国家或出生地法律所确认的出生证明;
3按以下不同情况而需附上相应的文件:
a) 非以澳门为常居地的人士,须递交其常居地国家有权限机构签发不超过6个月的结婚能力证明书或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b) 持有澳门居民身分证人士,不论是否持有其他地区的护照或身分证,只要居民身分证上标示未婚,当事人也声称未婚者,不论何时来澳门定居,无需递交其他地区或国家的未婚证明;
c) 若结婚人是鳏夫、寡妇或已离婚,则必须递交有关证明文件,但该事实被登记在登记局者,可免除提交相关证明。
4若结婚人双方在公证署订立婚前协定,应在缔结婚姻前或当日向登记局递交该协定或在开展结婚程序时,在登记局作出有关声明。(如结婚人不作婚前协定,法律推定其为取得财产分享制。)
附注:
- 由於结婚人的情况各有不同,建议结婚人一方带同双方之证件影印本预先前往登记局查询具体需递交的文件。
- 如想在司祭面前缔结婚姻,须先向登记局声明及申请,然后登记局会将用作结婚的证明书交给依法认可有权主持婚礼的司祭。发出用作结婚之证明书的手续费为澳门币100元另加15元的印花税。
费用(或税项): 婚姻卷宗手续费 :澳门币 150元另加印花税(根据卷宗页数而有所不同);
婚姻记录手续费 :澳门币 150元;
婚姻协定笔录手续费:澳门币 250元。
办理时间: 齐备文件后,与登记局预约辨理申请手续。完成申请并文件齐全后,5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批。(服务承诺)
备注事项: 婚礼室:
现有以下两个举行婚礼的地点以供选择,分别设在澳门半岛和氹仔离岛,申请人需在民事登记局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预约使用:
1 澳门婚礼室–设於公共行政大楼二楼民事登记局内。举行婚礼时间:星期一、三、五,上午11时至12时30分。
2 氹仔婚礼室–设於嘉模前地。举行婚礼时间:星期二、四,上午11时至12时30分。 对外开放(参观)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6时(1月1日、农历年初一至年初三、清明节、5月1日、中秋节翌日、10月1日、重阳节及12月20日休息)。
结婚双方可携带戒指在婚礼室内进行交换,也可邀请亲友莅临观礼及摄影。
一、澳门法定结婚年龄
中国澳门]法定结婚年龄:16岁。但是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
澳门《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七十九条(绝对禁止性障碍),下列者为绝对禁止性障碍,有该等障碍之人不能与他人结婚:
a、未满十六岁。
b、明显精神错乱,即使在神志清醒期亦然,以及因精神失常而导致之禁治产或准禁治产。
C、先前婚姻尚未解销,即使该结婚纪录未载于有关婚姻状况之登记中亦然。
第一千四百八十七条,(父母或监护人之许可)
1、满十六岁而未满十八岁之未成年人结婚,应获行使亲权之父母许可或获监护人许可。
2、如存在应予考虑之理由显示婚姻之缔结为合理,且昧成年,人之身心已足够成熟,则法院可透过批准取代上款所指之许可。
扩展资料:
澳门曾经被葡萄牙殖民过一段时间,在中国收复后实行一国两制,也就是说在遵循宪法的基础上,澳门可以有自己的地区法律,而婚姻法规定的十六周岁以上可以结婚,也是受到葡萄牙《婚姻法》的影响,葡萄牙法定结婚年龄就是十六周岁。因此澳门法定结婚年龄和大陆的规定有所区别。
作为最早一批实行改革开放的特区之一,澳门的公民思想比较前卫,尤其是年轻人对于婚姻自由的接受度很高,因此十六周岁以上的法定结婚年龄也是对于当地情况的合理规定。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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