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什么烦恼的,生老病死是生命定律,人有祸夕旦福,也许爷爷是看到了自己的儿子和孙子些过的很好,没有了什么担心的,牵挂的了。老人是最心疼后人的,好好的送走爷爷才是最中要的,这也是你们该办的
爷爷去世了,自己结婚未出百天,也可以去吊丧,因为爷爷是你最亲最近的人,爷爷去世了,你必须去,必须尽孙女的一份孝道,吊掉丧和结婚多久没有关系,如果不见爷爷最后一面,不去尽孙女的一份孝道,将会给自己留下终身的遗憾,不要迷信,过不过百天,这样的事儿必须去。
结婚第三天,老公爷爷去世发丧,能在现场么?我认为是能的,因为老公的爷爷去世,因为死者为大,他就是家里在一个顶天柱,爷爷的年龄是比较大的,所以我认为结婚第三天,老公,爷爷去世,他发丧那可以在现场的,因为你们已经结婚了,属于一家人了,应该在场的,所以我认为这是必须的,发张是可以在现场的
台湾这边的习俗~估计你们听到的应该差不多,再来就是重不重视的问题,
另外,爷爷的状况是怎麼样也要考量,不过这就无关习俗,是看你们心情上能不能调适的过来,
但须知道的礼俗如下 (顺孝娶
百日 内完婚
百日内完婚:因为家里服丧中,百日之内办喜事,让喜事把家中不好的磁场中和,早日脱离哀伤,称为『冲喜』。在百日之内办喜事,不可放鞭炮,不可张灯结彩,不可大肆铺张,须一切从简。
2、对年後完婚:据习俗而言,家人往生,除七七四十九天的头七会回家看亲人外,至少一年後才会了解自己已往生,家人也才能真正走出伤痛;所以对年後办喜事,可以恢复一般嫁娶的热闹。
目前台湾已很少很少有三年服丧不为嫁娶的例子,因为时代的变迁,三年服丧不为嫁娶已不符合社会嫁娶需求!
家有丧事就要於百日内完婚,超过就要等一年後(对年)(做完一次三年的法事俗称除孝),不是说一定要三年後才可以结婚
基於百日内娶及百日内嫁的问题:
这是针对家中有儿或有女因之前有订婚或有喜在身,又逢丧事,不得已才行的简便婚礼,又称暗婚。这里针对的对象是孝男或孙子等直属家属为主。
顺孝娶
若直属亲人在儿孙们已论及婚嫁之日前不幸因故过逝,可於出殡当日,藉由直属亲人的出殡,前数小时择吉时,先行﹝寄孝制﹞,由媒人带领前去女方家去娶亲(若远道者新娘应早一日抵男方家附近饭店住宿),此时亲娘是吉利在身,应著礼服於家等候,因新郎有孝在身,由媒人代表进门去将新娘请出,亲迎至男方家,鸣炮、拜轿、扶出轿、进大厅、过火破煞、进房等一一进行,唯不举行拜堂新郎及新娘迳行参加丧制活动,新娘穿新娘礼服加媳妇或孙媳妇之孝制由媒人和新郎共同扶持,步入灵堂,在魂帛灵位前行奠吊仪式然後新娘及媒人在灵堂内观礼,直到启灵时送到辞客为止,脱下孝制再入新房,著轻便衣服出来稍为料理一些杂事
这里有分煞饭前(满七前)娶及煞饭後(满七後)娶两种方式-
煞饭前:准新娘在奠礼当日早一步去作祭拜後先返娘家待嫁,男方新郎於亲迎日先﹝寄孝制﹞,抵达女方家依礼行仪,返回家门时,乃依婚礼进行,唯拜堂,向神明祖宗上香行礼後须另到魂帛前上香致敬,才进房坐锭因婚礼简单,不可雇请康乐助兴及不放喜柬
煞饭後:同前项,拜堂时,先向神明神位上香行礼後,次向祖宗和魂帛牌位同时上香行礼,才相互行结婚礼後进房,婚筵前先举行婚礼,婚筵正常举行,唯不雇请康人员助兴及不放喜柬
百日内娶
於丧事出殡後,择一二吉日吉时作先後订婚及结婚或也可同一日订结婚只不过在出殡当日准新娘是不过门的,而只是作﹝借送﹞之礼(出殡当日准新娘是吉利在身,要穿粉色衣物,前往奠礼会场去作奠吊),到达会场时,女方不可带孝制,只用红布头罩或红手圈系手参加孙子辈的奠吊仪式,祭拜完就回娘家等百日内作订婚及结婚之礼,因属暗婚,所以是不发喜柬及不请康乐人员助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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