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民政局离婚 婚姻登记流程如下: 1、夫妻双方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已经载明离婚必要事项,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到度过冷静期后为其完成离婚登记,夫妻即 解除婚姻关系 。
如果不是户籍所在地就是不可以的。
结婚必须在任意一方户籍地办理,例如,户籍在北京地区的,可以在北京任意一区民政局办理,如果双方户籍都不在居住地,是无法在居住地领取结婚证的,只能前往任意一方户籍地领取。
结婚证怎么办理
一、办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
1、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户口本或户口单页或户籍证明,要是双方的常住户口本;单位集体户口应同时出示集体户口的首页和本人户口卡;户口本上婚姻状况内容应与本人实际婚姻状况一致。
3、复印件各一份。
4、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5、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一底版合影照片(红色背景)。
二、办结婚登记的条件:
1、一方或双方的常住户口地。
2、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自愿结婚。
4、双方均无配偶。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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