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证在女方领还是男方领
都可以。《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结婚证在女方领是否合适
可以在女方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在男方和在女方领取结婚证,在法律上的法律效果是一样的。
三、女方去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证时需要准备的这些证件都是一样的,至于在结婚之前,女方还需要准备的一些其他的物品就取决于当地的民俗风情了,且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能接受只到民政局领结婚证,根本就不举办结婚典礼。所以,婚前要准备的一些事情并不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约束。
关于结婚或者婚礼,你可能有很多的设想和创意,不过人毕竟是社会动物,在婚礼这件事上,自然免不了脱俗的要迁就很多方的意见,更不提甚至有一些奇葩的要求了。
关于结婚的习俗,是按照男方的规矩还是按照女方的规矩呢?我的基本原则是求同存异,最大程度满足看客及家长们的需求。这真得很重要,很多人以为婚礼是自己的,自己当然说了算。但这多少有点不负责任。毕竟难得就这么一次婚礼,不什么都好好体验一下嘛?难道真得想等着下一次结婚嘛?
既然这并不是一个选择题,那我们就要搞清楚其内在核心是什么,是遵从两方的习俗嘛?当然不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婚礼这件事上,既能让男女双方家庭的意见得到满足,而且最重要的是不能委屈了自己。
那么我们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了解你和未婚妻或者说女朋友在这件事上的意见(在婚礼什么形式,一些具体细节的预期),至少你们两个人的观点要一致,这样才好一致对外,共御外敌,是不是。
其次你们需要跟双方父母好好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预期,并提前做好相应的功课,了解当地的习俗,你要知道虽然父母在当地也未必见得很懂当地的习俗,毕竟他们也只结过一次婚,更重要的是,婚礼习俗什么的也是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你们想左右他们的意见,就需要让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婚礼才是现在的趋势所在,尤其是这一点是你们希望看到的时候。
最后,如果沟通不好,也千万要记得,形式也不是最重要的,婚礼一场,让亲朋好友双方家长开心一下,也很难得。记住,别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的体验。(文/艾萌atanqing,一个略懂数据的心理咨询师,微信公众号:自在如风的叶老师)
一、结婚份子钱应该给谁
1、根据礼金来源分配。从父母朋友手中收到的份子钱,归父母所有,新人从自己朋友手中收取的结婚份子钱归自身所有。如果是男方父母邀请的宾客,由男方父母收取,女方父母亦是如此。总而言之就是,各自收各自朋友的结婚礼金。
2、根据婚礼筹办出资分配。根据婚礼筹办出资分配意思是根据婚礼举办费用男女分配情况收取结婚礼金。如果婚礼费用由一方包揽,那么收取的结婚礼金由出资方全部收取。如果双方共同花费,那么根据花费的陪伴分配结婚礼金。
3、根据用途分配。将结婚礼金用作结婚酒席、婚庆公司以及之后的蜜月花费。如果结婚礼金不足以支撑费用,那么就需要填补空缺,如果有剩余就可以作为日后的生活费用。
二、婚礼份子钱什么时候给合适
结婚的份子钱要用红包装着,但什么时候给出去,还是要看一定的时间的,如果是在自己家里办婚礼,那么得看时机了。如果是经过很远路途过来的朋友,可以直接在婚礼现场给,如果和结婚新人关系一般,也可以和一般朋友一起给,比如同学、同事、一般亲戚。如果是关系特别好的那种,可以私下给或者和很亲密的朋友一起给。新人的长辈,适合在婚礼的前一天,当着众人的面一起给新人,对他们进行新婚的祝福,以及对以后生活的期望,希望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相互扶持,相互关爱,一同面临风雨。
三、结婚女方收的礼钱归谁
1、归女方父母。结婚时女方会收到来自女方亲戚、朋友和同学的结婚礼金,这样的情况一般来说是女方父母的亲朋好友,结婚礼金自然是归女方父母的。
2、归新人。虽然女方收到了份子钱,但是为了让他们的生活更好,女方的家人还是会将结婚礼金交给新娘,作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国传统的汉族婚礼基本是以男方为主,前提是迎娶,非到女方家落户,长期居住。当然目前基本都是传统现代进行结合,忽略一些不重要的环境,减轻新人的负担。当然可以根据新人彼此的商议,可以迎时以男方所在地风俗为主,娶回时在女方当地,以女方风俗为主。少数民族除外(他们有各自的风俗)
按照我这边习俗来说,结婚彩礼通常都会根据女方的风俗进行商议,这是对于女方的尊重,并不是一定要这么做,但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是会作为参考依据的。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地方关于礼金的说法也是各不相同,甚至已经演变成一种相互之间的攀比之风,更有甚者打着对女儿好的旗号各种哄抬礼金,更不能忍的是把女儿的礼金作为给儿子结婚的备用金!各种不堪的现实都在挑战着男人的底线,难道现在结婚就必须天价彩礼才会幸福吗?
娶了别人的女儿成为自己家人,自然而然随对方的风俗是一种相互之间的尊重。但是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将妇女当成商品一样进行买卖的噱头,一切美好的开始就是婚姻中相互的理解,天价彩礼正在一步步的压垮现代年轻人,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宁愿单着也不想背负天价彩礼!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似乎现在越来越验证了这句话的存在,但是这已经无关乎爱情了,而是物质打败爱情。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的,但是在这之前,丈母娘的嘴巴是最难堵的!打着为了女儿好、怕女儿受欺负、礼金少了显得女儿不值钱、唯有钱最可靠等等口号,张口闭口就是要多少多少彩礼,从来不会为了双方的考虑,有些甚至最后无情的拆散了双方。
其实,我个人认为,在礼金的事情上不管是按照男方的风俗还是女方的风俗,最重要的是要两家达成最后的一致,不能让任何的一方受了委屈一样。再高的彩礼都只是物质上的形式主义,唯有两人真心相爱,夫妻双方婚后的生活才能美满,这份婚姻才能长久!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愿天价彩礼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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