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的婚礼是怎样举行的?

中国少数民族的婚礼是怎样举行的?,第1张

  傣族婚礼

  傣族“开门节”即阳历10月15日后,才能举行婚礼,婚礼十分热闹而隆重。婚礼开始前,新婚夫妇要先到佛寺拜佛,祈还求吉祥幸福,白头到老。之后,在女方家竹楼上举行婚礼,双双在并坐在婚礼桌前,接受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祝福。桌上摆着送给女方的衣、筒裙、银器、长刀、煮熟的鸡、米酒、糯米饭、红糖、芭蕉、盐巴、白线等。祝福后,新人要去抢酒盅里的槟榔叶,据说谁先抢到谁就会在将来的家庭居于主导地位。之后,婚礼主持人要为男左女右跪在面前的新人拴线,从男方左肩一直围到女方右肩,再拿起两束白线,分别拴在新郎、新娘的手腕上。白线象征纯洁,拴线意味着把他们的心拴在一起,婚礼仪式就算结束了。之后,便开始婚宴,在赞哈(歌手)的歌声中,开怀畅饮,人们不时发出“水、水、水”的欢呼,频频举杯向新人祝福。

  苗族的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自由,父母一般不干涉,每逢节庆、赶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聚会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贵州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游方的地点除在每个村寨所设的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矩,青年男女游方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新婚当夜不同房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后,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同房,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后,女方备一份与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后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

  满族的婚礼习俗:

  提起满族的婚俗,得从一段满族的神话故事讲起:长白圣母佛库仑,有一天在天池沐浴,见到一只嘴噙朱果的五彩灵鸟飞来,她上前去抱,不料朱果洽巧落入她的口中,因此怀揣有孕,生下始祖布库里雍顺。

  这是母系氏族社会的真实写照,也说明满族的婚俗是从群婚制、对偶婚制、最后发展到一夫一妻制的。

  满族入主中原以后,婚俗受到汉族的影响,禁止了早婚,取缔了收继婚,婚姻仪式也渗入了汉族婚俗的许多成分,但直到清末民初,满族的婚嫁依然保持着很多固有的传统风俗。下面我们不妨作一简介。

  先说订婚。据《柳边纪略》载:

  “婚姻择门第相当者,先求年老为媒。将允,则男之母径至女家视其女,与之簪珥、布帛。女家无他辞,男之父乃率其子至女之姻亲家叩头……”。

  从这一段记载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满族订婚要经历说媒、相看、“换盅”这样三步曲:

  说媒,这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男女双方家长早已有了好感,有意订下儿女亲事,男方就主动托人去说媒。

  另一种是双方并不熟悉,全由媒人在中间撮合。媒人到女方去说亲,一般要去三次,每次一瓶酒,故俗语有云:

  “成不成,三瓶酒。”

  还说:

  “媒人是杆秤,全靠两头硬。”

  相看(也叫相亲),是男方到女家相看媳妇。相看的内容,无非是门风、财富、才干、美丑、健康这五个方面。

  “换盅”,即男家到女家送订亲彩礼。到了女家,礼品要置放在西墙祖宗板下的香案上,然后两亲家翁并跪,酌酒互相醮祭,故称之谓“换盅”。“换盅”之后,两家就算正式订亲。

  再说娶亲。满族人规矩大,结婚的说道比较多,从问娶、亲迎到完婚,十分复杂:

  “问娶”又叫“问日子”,由男方择定吉日,置备酒淆至女家与其商量,如女方同意,再由媒人陪同男方送去布匹、首饰及肉、酒到女家,俗称“下大茶”。到了迎娶的前一天,女方则要把陪送的嫁妆送到男家,俗称:“过箱柜”。

  娶亲一般要热闹三天:头一天叫“响棚”,第二天是“亮轿”,第三天才成亲。娶亲时的穿戴:新郎是头戴缨帽,身着箭衣,腰扎达荷带,披红带花;新娘是身穿拉草衣,头梳大卷式,上蒙红盖头。迎亲时去的人是单数,回来是双数。喜车必须在清晨赶回男家门口,在门口要停一会儿,俗称“练性”。待到新娘下轿时,新郎要朝轿门帘轻轻射三箭,这是古代满族掠夺婚姻的遗风。新娘下轿,要红毡铺地,脚踏红毡走到天地桌前。拜完天地,再用红毡将一对新人引入洞房。新郎在前,到门坎时,新郎用箭杆(后来改为手或秤杆)挑下新娘头上的红盖头。新郎新娘进新房时,亲友们要向他们身上抛撒五谷杂粮,取人寿年丰之意。进了洞房以后,新郎新郎就开始对坐,俗称“坐福”。

  满族还有闹洞房的习俗,参加婚礼的亲友们一起高唱喜歌“拉空齐”,其大体意思是:美丽的姑娘结婚了,祝愿你们白头到老,生活美满幸福。新人在洞房内要喝“交杯酒”,吃喜面,尝子孙饽饽。围观的亲友还要有人用一语双关的话向新娘发问:“生不生?”,然后由迎亲婆代答:“生”,其意是早生贵子。

  翌日清晨,新娘要拜公婆、叔伯,敬烟问安,谓之“分大小”;婚后三天或七天,新娘得回娘家,俗称“回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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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族的婚礼习俗:

  男家看中一家姑娘,先请亲友中的一位长辈或德高望重、能言善辩者,携带茯茶、四色包包、衣料〈2 件〉去女家提亲,俗称“下茶”或“送问包”、“送说茶 ”。经商议,女家若同意这门亲事,即留下礼物,否则当即退还。有时女家无法当场给话,双方就商定延期回答,男家定亲心切而久等无音时,再次请人携带礼物上门催问,叫“送催包”。

  待女家同意后,双方共同协商选定媒人各一人,并言定具体日期,准备订婚仪式,俗称“送礼”、“下占茶” 或“下定茶”。男方送女方茯茶、肉方、衣料等物和脑粉花儿、红绿头绳等化妆品,女方回敬以鞋、绣花袜子等。西宁地区还回赠干果(核桃枣儿)一盘,湿果(将厥麻、杏仁、核桃仁等煮熟染色,拌以果脯、冰糖渣、蜂蜜)二盒,叫 “倒果子茶”, 表示这门亲事己定。男方接到这些回礼后,即分送给所有亲戚共享,客观上将儿子已经定了终身大事的信息告诉他们。其它地区则将馈赠的茯茶分成小块,分赠亲戚。在定婚后至结婚前的一段时间里,若遇到斋月卡尔德节、古尔邦节,男家须按自己的财力,携带礼物去女家拜访,不可缺少;女家则因送时新果子回礼。

  订婚以后,双方协商具体日期送彩礼,俗称“送礼”。届时 ,男方邀请媒人及家下成年男人若干名到家,稍事招待,即带彩礼去女家送礼。彩礼的轻重,一般按女方的意愿和男方的财力多寡磋商而定,有的女方家还开出礼单,彩礼主要有茯茶、衣料、首饰、现款、羊肉等,一般称现款为“干礼”。当送礼的人们端着盘子、提着包袱来到女家时,女方家中的人在长辈带领下出门热情欢迎,并以干果碟子、放有一对红枣的奶茶、糖饺儿包子、熬肉米饭、火锅子等丰盛的食物款待客人,男方送礼毕,女方派人回以获茶、四色包包及专为女婿做的衣帽、鞋或腰带、兜肚等物。男家接到回赠的茯茶后,同样分成小块,分送亲戚共享。

  接下来就是按照商定的日子举行婚礼。一般人家在婚礼前头一天先要念个“亥亭”,以祈祷真主保佑、告慰列祖列宗;也在这一天 ,男方家在院落天井搭起篷布,请来各方亲朋,谓之遵婚。这一天,男方家要请来帮忙料理喜事的人进行具体分工,称为“邀跑窜”, 送亲的、娶亲的、压马的等一干人也在这时一一选定。同时,新郎新娘还要行沐浴礼(做大净)和修面、开面礼,男女傧相有责任向新郎新娘传授简单的性知识。

  举行婚礼的一天,新郎连同自己的父亲、伯父、叔叔、阿舅、兄弟等有关人,在媒人的带领下,大盘子里端着核桃、枣儿、肉方、大米等礼物,一早去女家举行婚礼仪式一一念“尼卡亥”。主客按规矩在大炕上就坐后,开始念“尼卡亥”。第一项,由跪在大炕上座的主婚人阿訇向跪〈或坐〉在地下的新郎一一考问有关伊斯兰教信仰(“乙麻尼”)、信仰箴言(“克利买”)等常识,答得上者,即行下一项;答不上者,要受到指教,直至当场学会为止。第二项,阿訇询问一对新人的经名(即小名),并向他们及双方父亲询问是否同意这桩婚事,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即宣布这一婚姻合乎教法,并当众说定“买亥日”钱〈一种宗教聘礼〉。第三项,全体肃然而脆,由阿訇用阿拉伯文念颂婚姻证词经文,念毕,众人作“都哇 ”祈祷。最后一项,阿訇撤核桃枣儿,孩子们向新郎讨喜钱、讨眼泪钱、破面钱 ,女方家设宴席招待客人。

  席散客走,男家即有两名娶亲的人带一盘花卷馍、一顶盖头〈或一首帕〉、一套衣服等俗称“要裹”的礼物,随马(或 车、轿)前往女家迎亲。待娶亲的吃过饭,新娘子梳妆打扮停当,便以红毡裹严,由她的兄长抱着送到马上,再同各位长辈、兄弟、妯娌、两位送亲的、一位压马的男孩、一位掌管箱子钥匙的小孩,陪同两位娶亲的,组成送亲队伍,浩浩荡荡,护送着新娘及嫁妆向男家而去。新娘临出门前,有的地方将一碗牛奶泼洒在接亲马的马蹄及其周围,谓之“白奶送”, 到了男家门口,又有一妇女迎来仍旧泼洒牛奶,谓之“白奶接”。 新娘下马行至门道时,新郎上屋顶踩上几脚,期望制伏妻子,婚姻扎实。

  卸嫁妆时,拉马压轿的小孩可以得到一份酬金,叫“压轿钱” 。若男家不给或所付钱数太少,他们就不搬嫁妆、不入席,直至满意为止。湟中、化隆等地,迎亲的一干人要在男家住上一夜,其间,新女婿的伯父、叔叔等家要宰羊备席,轮流宴请。

  新娘子在人们的呼唤簇拥下进入洞房。入洞房后的新娘子,前来闹床的人们蜂涌而至,有些地方的农村,宴席曲唱家们口唱《恭喜歌》前来恭喜闹床,并为东家演唱宴席曲。闹床闹到一定的时候,新娘的姐姐(或嫂子或送亲的)携带夜餐和核桃枣儿前来洞房铺床,将核桃枣儿压在毡角下,又各置数枚于新娘怀里,祝福儿女满堂。有的地方,还请二位新人睡前各喝一碗放有二枚熟红枣的牛奶。也有的在新被子的角中塞上红枣、花生、瓜子等,意为早生贵子,白头借老。这时,新郎要给铺床人送些钱,以示谢意。

  新婚第二天,新郎新娘一大早就要起床沐浴,并由陪客(伴郎)陪同,新郎去女家向岳父岳母及有关长辈亲戚说“赛俩目”请安(也叫回门),娘家以饺子款待新女婿,表示婚事圆满成功。新娘则由娶送亲的陪伴 ,走出洞房,一边听取娶亲的介绍,一边向公婆及所有婆家长辈一一施礼致敬。拜完一个人,那人就将 用红纸封好的叫“封筒儿” 的见面礼送给新娘,这份钱叫“拜作钱 ”。中午时分前来讨喜吃席的客人纷纷来临。席间,新郎在陪客陪同下,不断去各桌向客人说“ 赛俩目”让客;新娘也要出面向各桌客人行礼敬让,客人们要赠钱给新娘。俗话说:“宴喜三天没大小”,这一天,前来吃席的客人们要“闹公婆”即抓住公公、伯父、叔叔中的任何一二位,抹一脸锅墨,或给他戴上一副用萝卜圈做成的眼镜、一顶破草帽、翻穿破皮袄,再令其倒骑在毛驴(或牛)上,满巷道游转,为喜事助兴。

  次日,丈母娘偕同娘家人中的女性亲戚一道,来男家认亲吃席,探望女儿。

  最后是回门、拆篷,款待各位为婚事出过力的“跑窜”(协理),庆贺喜事圆满告成。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一般人家在婚礼前头一天先要念个“亥亭”,以祈祷真主保佑、告慰列祖列宗;也在这一天 ,男方家在院落天井搭起篷布,请来各方亲朋,谓之遵婚。这一天,男方家要请来帮忙料理喜事的人进行具体分工,称为“邀跑窜”, 送亲的、娶亲的、压马的等一干人也在这时一一选定。同时,新郎新娘还要行沐浴礼(做大净)和修面、开面礼,男女傧相有责任向新郎新娘传授简单的性知识。

举行婚礼的一天,新郎连同自己的父亲、伯父、叔叔、阿舅、兄弟等有关人,在媒人的带领下,大盘子里端着核桃、枣儿、肉方、大米等礼物,一早去女家举行婚礼仪式一一念“尼卡亥”。主客按规矩在大炕上就坐后,开始念“尼卡亥”。第一项,由跪在大炕上座的主婚人阿訇向跪〈或坐〉在地下的新郎一一考问有关伊斯兰教信仰(“乙麻尼”)、信仰箴言(“克利买”)等常识,答得上者,即行下一项;答不上者,要受到指教,直至当场学会为止。第二项,阿訇询问一对新人的经名(即小名),并向他们及双方父亲询问是否同意这桩婚事,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即宣布这一婚姻合乎教法,并当众说定“买亥日”钱〈一种宗教聘礼〉。第三项,全体肃然而脆,由阿訇用阿拉伯文念颂婚姻证词经文,念毕,众人作“都哇 ”祈祷。最后一项,阿訇撤核桃枣儿,孩子们向新郎讨喜钱、讨眼泪钱、破面钱 ,女方家设宴席招待客人。

席散客走,男家即有两名娶亲的人带一盘花卷馍、一顶盖头〈或一首帕〉、一套衣服等俗称“要裹”的礼物,随马(或 车、轿)前往女家迎亲。待娶亲的吃过饭,新娘子梳妆打扮停当,便以红毡裹严,由她的兄长抱着送到马上,再同各位长辈、兄弟、妯娌、两位送亲的、一位压马的男孩、一位掌管箱子钥匙的小孩,陪同两位娶亲的,组成送亲队伍,浩浩荡荡,护送着新娘及嫁妆向男家而去。新娘临出门前,有的地方将一碗牛奶泼洒在接亲马的马蹄及其周围,谓之“白奶送”, 到了男家门口,又有一妇女迎来仍旧泼洒牛奶,谓之“白奶接”。 新娘下马行至门道时,新郎上屋顶踩上几脚,期望制伏妻子,婚姻扎实。

卸嫁妆时,拉马压轿的小孩可以得到一份酬金,叫“压轿钱” 。若男家不给或所付钱数太少,他们就不搬嫁妆、不入席,直至满意为止。湟中、化隆等地,迎亲的一干人要在男家住上一夜,其间,新女婿的伯父、叔叔等家要宰羊备席,轮流宴请。

  化隆的户口迁移到格尔木,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需要当事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化隆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格尔木相关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畲族可以和汉族结婚。

汉族和少数民族是可以通婚的。根据我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发展和维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尊重少数民族传统的宗教、道德和生活方式,其中当然也包括婚姻家庭方面的传统习惯。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禁止,禁止,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基本原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是正确的,也是符合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在各民族地方同样也是适用的。

但为了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作出某些变通的规定也是必要的。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均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婚姻家庭方面也不例外。

相关法规

自1980年原婚姻法公布以来,各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宪法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先后制定了一些补充规定或变通条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80年12月14日制定的执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西藏自治区1981年4月18日制定的施行婚姻法的变通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1981年6月15日制定的执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1981年9月21日制定的执行婚姻法的补充规定。除此之外,一些自治州,如:甘孜、阿坝、凉山、黔南等,自治县,如:循化、门源、化隆等也制定了一些变通规定。这些规定,既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又适合各民族自治地方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对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当地婚姻家庭关系、改革婚姻家庭制度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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