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一时冲动领了结婚证后反悔,那分手的话不算离婚。
公民办理结婚证以后,若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应该带上相关资料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分析: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属于彩礼,是在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且办过结婚证,后来分手了,但是没有办离婚证,现在又结婚了,肯定不能办结婚证啊,这还能定你一个重婚罪。
你怎么这么唐突?这一点问题都没想到哦,办理结婚证,你肯定要离了婚,再去接受另一段感情的哦
所以像你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先把前一段婚姻了结了办了离婚手续了,再去办结婚证,如果你这样去的话,那工作人员上电脑上一查,你己婚的事实就显露出来了。
所以一定要离了婚再去办结婚证哦,你不能一时糊涂,犯下了自己意想不到的错误。
法律主观: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 未办理结婚登记 手续的;如果你们没有 领取结婚证 ,而分手,需要退还彩礼 孩子出生之后,你才可以 索要抚养费 ,如果男方不予支付你也很难拿到 如果有共同财产才可以要求分割,如果没有就无需分割了 你们没有办证,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无需离婚程序,只要自己分开即可,如果没有办证只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双方可以直接分手,协商分割同居财产。
2男女同居在一起,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如果不补办结婚手续的,以同居关系对待,不成立事实婚姻。
3因此,您如果与对方只办理酒席,未领取结婚证,即使对外以夫妻名义在一起,仍然属于同居关系,现在分手,可以双方协商同居财产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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