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夫妻团聚分数到了,还有什么程序?

澳门夫妻团聚分数到了,还有什么程序?,第1张

澳门夫妻团聚分数达到后,还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准备好所需的文件,包括澳门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工作证明等。

2 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文件。

3 等待审批。审批时间通常需要几个月,甚至可能需要一年或更长时间,具体时间取决于申请人数、政策变化等因素。

4 如果审批通过,将获得单程证,证明可以前往澳门与配偶团聚。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因政策变化而略有不同,建议在申请过程中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程序,并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已征得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同意,现予公布实行。各地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规定为准。

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国内公民

(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二)所在工作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证明。

乙、华侨

(一)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二)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丙、港澳同胞

(一)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

(二)我司法行政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辩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它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三)澳门行政局或警察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我驻港澳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港九工会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的会员,持所在机构或社团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可免交(二)、(三)项规定的证明。

此外,华侨、港澳同胞在申请结婚登记时,还须持有在国外和港澳从事的职业或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不在原籍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还须持有原籍(或原驻地、原工作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市、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或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离过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的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须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三、对于来自和我无外交关系国家(地区)的华侨同国内公民之间申请结婚登记的,须持有华侨居住国(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并经与我国和华侨居住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取得上述证明确有困难的,根据其国内原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了解后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国内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保证,以及本人出具的无配偶的书面声明,由县以上民政部门会同侨务部门审查后,可予办理结婚登记。

四、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五、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男女双方持离婚后未再结婚的证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并退回离婚证。

六、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婚姻登记机关所要了解的情况,必须如实提供。故意隐瞒事实或伪造证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情节严重的,提请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所使用的结婚申请书和结婚证,均须贴有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离婚证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应收取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现在婚姻政策也是越来的越开放了,很多内陆人跟台湾、香港、澳门结婚的也是越来越多了,由于这三个地方是比较特殊的地区,所以在婚姻登记方面肯定有所不同的,那下面我就为大家带来 香港婚姻登记 地址和内陆人与香港人办理结婚登记流程的知识。

香港婚姻登记 地址

1、屯门婚姻登记处地址:香港屯门区屯门区屯喜路1号屯门政府合署

2、沙田婚姻登记处地址:香港沙田区沙田区源禾路1号沙田大会堂地下

3、大会堂婚姻登记处地址:香港中西区中西区Hong Kong

4、尖沙咀婚姻登记处地址;香港油尖旺区油尖旺区梳士巴利道10号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上层地库及3楼

5、红棉路婚姻登记处地址;香港中西区中西区红棉路19号

6、婚姻登记处新增礼堂地址;香港中西区中西区红棉路19号附近

7、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地址;香港中西区中西区金钟道66号金钟道政府合署3层

8、京沙田婚姻登记处西北;香港沙田区沙田区新界沙田源禾路1号沙田大会堂平台

香港婚姻登记 地址 内陆人与香港人办理结婚登记流程

本地居民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

1、首先本地居民必须带上一下的材料;本人的户口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对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必须带上以下的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婚姻注册处出具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经过司法部香港(澳门、台湾)委托公证人公证(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同时香港人必须带本人港澳回乡证及香港身份证。澳门人必须带本人港澳回乡证及澳门身份证。台湾人必须带本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台湾身份证;还有就是带好你的)免冠合影证件照片一般是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

我总结;以上就是我为你带来的 香港婚姻登记 地址和内陆人与香港人办理结婚登记流程的知识。确实香港人跟大陆人结婚程序会比我们平常结婚麻烦些,不过相对以前,现在政府的办事效率高多啦。

不会。根据查询百度律临网显示,单程证入境后不会被调查,凭借“单程证”到澳门相当于移民局的机构申请“澳门居民非永久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发给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证件。

1 与澳门人结婚,申请到澳门定居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若果是06年12月31日前结婚,就可依以下手续办单程证了。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交验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提交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意见;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办理程序:

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实行定额审批和电脑打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名额和申请人数,确定每年内地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审批分数线。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面见询问申请人及其拟团聚的港澳亲属,依法为申请人审批签发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人凭注销户口证明和交还居民身份证的回执,领取证件。

2 网上申请澳门夫妻团聚要多少天能批

一、申请条件: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澳门的内地居民。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18周岁以下(含生日当天)的子女同行。

二、受理资料:

1、填写《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人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申请往香港的一份、往澳门的两份)。

3、提交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或澳门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复印件香港的一份、澳门的两份。如港澳配偶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4、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往澳门夫妻团聚的需二份)。如因遗失结婚证而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底册复印件并加盖民政部门公章。九四年以前按民俗方式结婚而没有办理结婚证明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人事档案、原始的家庭成员户口底册等)。婚姻关系或结婚时间确实无法认定的,可采用DNA检测,以其长子(女)出生时间的前一年作为结婚时间。

5、提交申请人所有子女身份证、医学出生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若定居港澳地区的,提供身份证(回港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各一份。

6、在港澳定居的夫(妻)邀请信一封。

7、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它证明。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须与其港澳配偶一同前往受理前台接受面见。

2、携行子女的年龄计算办法以受理申请时为准, 携行子女人数不限。

加具意见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负责对申请人出具意见的单位分别为: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具意见并签名盖章。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注意问题:1、提交材料规格要求与申请审批表规格大小一致,受理申请时要求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带来验核。

2、身份证、户口簿个人资料页(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要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须与其港澳关系人一同前往受理前台接受询问。

4、DNA检验由公安机关统一受理安排检验,申请人自行去医院所作的DNA检验结果不予承

3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人跟澳门人在2014年结婚的,申请去澳门家人团圆

登记之日起,每天01分,总分是1461分,4年多一点。

一、申请条件夫妻一方定居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二、受理机关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并粘贴有申请人及澳门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规格:33mm48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三)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五)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还需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结婚证书或结婚公证。

(六)澳门关系人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七)澳门关系人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八)澳门关系人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九)未满十六周岁的偕行子女,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前往澳门定居的意见4偕行非婚生或与前配偶所生子女前往澳门定居的,须提交偕行子女由即将前往澳门定居的父亲(母亲)抚养、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5属于非婚生子女或者与父母亲子关系存疑的,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进行亲子鉴定。(十)属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收养关系证明:11992年3月31日以前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出具的收养公证书。

2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在建立收养关系时县级以上人民 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31999年8月1日以后建立收养关系的,须提供在建立收养关系时,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 民政部门或者地区 (盟)行政公署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登记证》。

(十一)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可在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内填写):1国家工作人员,由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意见。2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

3十六周岁以上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4其他十六周岁以上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5十六周岁以下人员,免提交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十二)申请材料属于非中文表述的,应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十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四、办理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申请人达到审批分数线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工作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审批时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与澳门身份证明局、澳门治安警察局等部门进行核查及申请人进行亲子鉴定、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4 与澳门人结婚申请澳门户口

1你们结婚后你可以去你办港澳通行证的地方申请探亲签注,这个探亲签注能让你能够多次往返澳门,每次最长在澳门停留3个月。

但不能在那工作,不能享受本地居民的福利,仅仅是能待在那。2你要得到澳门居民身份证前提是:注销内地的户口,并取得公安出入境机关发给你的“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就是俗称的“单程证”。

然后凭借“单程证”到澳门相当于移民局的机构申请“澳门居民非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可以在当地找工作,和除了不能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外几乎所有当地居民的权利。持有“非永久身份证”满七年后可申请“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就可以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了。

除此之外没有捷径。3积分应该是你和你老公结婚后,从你们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当地出入境登记那天开始算起:一般算法是,每过一天算01分,当达到一定的分数后,你就可以向你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单程证”了。

据我所知,和港澳居民结婚申请前往团聚的,一般都要一百多分的,也就是说,至少都要结婚3年才能排队等到。4这个和你成为澳门居民没有关系,只和你们结婚后去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等候的时间有关系。

5同上。6已经回答。

注意“单程证”---"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和平时大家去旅游用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通行证”可不是一回事啊。目前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的政策就是这样,一般都要等个3年到5年的,你耐心点吧。

记得结婚后尽快去你当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申请团聚的手续,让他们开始计分哦,这个分他们是不会自动算的。祝你们婚姻幸福! ----------------------------------------------------------------------回答你的补充问题:结婚证你领一次就够了。

澳门和大陆的结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你怎么能领两次结婚证呢?因为你申请到澳门定居手续都是在大陆办的,我个人认为结婚证书最好还是在大陆领取吧。和港澳居民结婚双方要带哪些文件,你最好去咨询下你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较妥当。

领到结婚证后,你要去的地方不是管你户口的派出所,而是你家当地市(县)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具体要提交哪些文件,那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

听起来是比较麻烦和复杂,不过如果你真想去澳门投靠你老公的话这是必须走的程序和等待啦。从你结婚拿到单程证(3到5年)成为澳门非永久居民,然后非永久居民转成永久居民(7年)怎么着都要十多年的。

5 与澳门人结婚申请澳门户口

1你们结婚后你可以去你办港澳通行证的地方申请探亲签注,这个探亲签注能让你能够多次往返澳门,每次最长在澳门停留3个月。但不能在那工作,不能享受本地居民的福利,仅仅是能待在那。

2你要得到澳门居民身份证前提是:注销内地的户口,并取得公安出入境机关发给你的“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就是俗称的“单程证”。然后凭借“单程证”到澳门相当于移民局的机构申请“澳门居民非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可以在当地找工作,和除了不能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外几乎所有当地居民的权利。持有“非永久身份证”满七年后可申请“永久身份证”,这时你就可以选举特首和申请特区护照了。除此之外没有捷径。

3积分应该是你和你老公结婚后,从你们到你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当地出入境登记那天开始算起:一般算法是,每过一天算01分,当达到一定的分数后,你就可以向你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单程证”了。据我所知,和港澳居民结婚申请前往团聚的,一般都要一百多分的,也就是说,至少都要结婚3年才能排队等到。

4这个和你成为澳门居民没有关系,只和你们结婚后去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等候的时间有关系。

5同上。

6已经回答。注意“单程证”---"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和平时大家去旅游用的“内地居民来往港澳通行证”可不是一回事啊。

目前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的政策就是这样,一般都要等个3年到5年的,你耐心点吧。记得结婚后尽快去你当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申请团聚的手续,让他们开始计分哦,这个分他们是不会自动算的。祝你们婚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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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补充问题:

结婚证你领一次就够了。澳门和大陆的结婚证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你怎么能领两次结婚证呢?

因为你申请到澳门定居手续都是在大陆办的,我个人认为结婚证书最好还是在大陆领取吧。和港澳居民结婚双方要带哪些文件,你最好去咨询下你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比较妥当。

领到结婚证后,你要去的地方不是管你户口的派出所,而是你家当地市(县)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具体要提交哪些文件,那里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

听起来是比较麻烦和复杂,不过如果你真想去澳门投靠你老公的话这是必须走

的程序和等待啦。

从你结婚拿到单程证(3到5年)成为澳门非永久居民,然后非永久居民转成永久居民(7年)怎么着都要十多年的。

法律分析:中国澳门法定结婚年龄:16岁。但是澳门居民年满16岁以上,但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须经父母双方或监护人的同意,或经法院的许可方可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三)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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