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禁止兼祧两房各为娶妻,为什么还有人让小妾与发妻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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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禁止兼祧两房各为娶妻,为什么还有人让小妾与发妻平起平坐

民国时,有个大名鼎鼎的旦角梅兰芳,他那同甘共苦的发妻王明华的一对儿女得了天花都病故了,王明华却不能再生育,而且还因儿女的离去伤心成疾。

梅兰芳就想纳妾生子,可是他看上的美女小旦福芝芳不肯当妾,他就想出了一个方法,用兼祧两房的名义娶两个妻子,让福芝芳不当妾,而是当妻子和王明华平起平坐。

兼祧两房的名义娶两个妻子合法合理吗?

大清律明确规定过:若兼祧两房各为娶妻,冀图生孙继嗣,是愚民罔知嫡庶之礼,止宜别先后而正名分,未便律以离异之条。兼祧后娶之妻,法律上应认为是妾,惟订婚之时,不知有妻,又不自愿为妾者,许其请求离异。至兼祧两房之义,愚民多误以为两房所娶皆属嫡妻,故将女许配。议礼先正名分,不便使嫡庶混淆,而王法本乎人情,原无庸断令离异,有犯应以妾论,情法俱得其平。

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如果兼祧两房各为娶妻,想多生些孩子继嗣,是愚蠢的小民不知道嫡庶之礼,这种事必须禁止而定名分,不同意的就离婚。

兼祧后娶的妻子,在法律上应认为是妾,如果订婚时,不知道对方有妻子,又不想当妾的,可以许可离异。

至于兼祧两房的事,愚蠢的小民以为两房都是正妻,所以将女儿许配,但是礼义必须正名份,不能让嫡庶混淆,王法本来就是合乎人情的,所以判为离异。有再违反法按妾算,这是合情合法的。

以上已经说明兼祧两房各为娶妻是犯法的,后娶的就是妾。

从来兼祧两房只是一个人继承两房的财产,承继两房的香火,给两房的祖先祭祀,可以多生几个儿子,两房都有一个。

中国从古到今都是一夫一妻制,没有一个人兼祧两房就可以娶两个妻子。结婚是按一男一女算的,不是按门户算的,只有女人嫁给男人,没有女人嫁给门户。

平时我们常说的古代一夫多妻制,其实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妻子只有一个,小妾可以娶一堆。

封建时代看重传宗结代,正妻无子可以纳妾,但是也让正妻在家庭里拥有独一无二的主妇地位,妾就是生了儿子也要低头作人,不能和妻子平起平坐。

大清律上明摆着说,兼祧两房各为娶妻那是愚民不知嫡庶之礼的愚事。换句话说,就是自欺欺人想给姨太太正室地位的借口。

到了民国,虽然大清律不算数了,可是民国还是一夫一妻制,没有兼祧两房各为娶妻的法律。

民国不禁止纳妾,但还是按过去的规矩,妻妾有别!

男人纳妾已经是对不起妻子,如果让新人和同甘共苦又年老又无孩子的正妻同等地位,还要平起平坐,这明显的是新人占上风,当妻子的在家里就没地位了。

封建时代从皇帝开始,也只有一个妻子,一群妾,没有人能同时拥有有两个妻子,除非特殊的政治原因。

比如说晋朝大臣贾充(贾南风皇后的父亲),他的发妻李氏因家族犯罪受连累被流放,所以贾充休妻,娶了郭氏,但后来李氏的家族被平反了,李氏又回来了,所以皇帝开恩下旨,让贾充同时拥有两个妻子。

恐怕中国只有这一例拥有两个妻子的人,就是贾充,而他拥有两个妻子是皇帝特批,因为王朝的原因,并不是兼祧两房各为娶妻。

一山难有二虎,一国难有二主,一个公司不能有两个总经理,否则就要乱套,同样,一个男人不能拥有两个妻子。不尊重嫡庶之别,就会发生家庭悲剧。

象梅兰芳用“兼祧两房娶两个妻子”这种不合法、不合情理的借口让二房和原配平起平坐,实在是让妻子的地位受到挑战。

最后发妻王明华病重,一个人离家死在天津,而梅兰芳和二房福芝芳幸福美满地过完一生。

封建社会的嫡庶之别是过时的东西,被现代人看作“糟粕”,可是它却保护妻子的权益。而现在富人不按规矩纳妾,在发妻还健在的情况下,给小妾扶正,还不如封建社会的嫡庶之别呢!

现在社会再没人用“兼祧两房娶两个妻子”的借口给小妾扶正,可是却有发妻还健在,用葬礼的方式给小妾扶正的事。

这样的事,都出在由穷到富的暴发户名人身上,真正的豪门却不敢这样做。

女人不想丈夫纳妾,可以不嫁富人,可是穷丈夫发迹了,变成富丈夫,怎么办呢?辛苦陪丈夫奋斗就要落得被小妾欺负的下场吗?

这世界真可笑,所谓道德都是给读书人和平民百姓定的,不是给名人定的。皇帝可以娶儿媳妇,名人可以让小妾跟发妻平起平坐。

只有读书人和平民百姓,到处都是道德警铃,做一点违反道德的事就要挨骂,可富有的名人却不会,他们做什么缺德事都会有借口,都会有一群人给他们辩护。

古代有一个政策,男人很喜欢,这个政策是和古代很不一样的婚姻制度。在古代,男人可以有多个妻子,也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女人。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制,这是现代男性非常羡慕的事情。那么古代夫妻是什么关系,妻妾是怎么相处的呢?

在古代家庭中,虽然妻妾的职责是侍奉丈夫、管家、生子,但对于户主来说,嫔妃类似于奴隶,只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嫔妃才算是主人。同时,嫔妃在家庭中的权利是非常有限和卑微的。妾不能参与家族祭祀,被排除在家族之外。亲戚根本不能列入婆家公婆,甚至孩子(也就是庶出的孩子)也必须认正式的妻子为“第一母亲”,而亲生母亲只能是“第二母亲”。这样,妾生的孩子是少爷**,妾是奴才。

妻妾是有本质区别的,大老婆是妾室的主人,在一个规矩很多的家庭里,妾室还是要向大老婆行礼的。很多场合,妾室是没有资格出席的。就算他们心里对第一任妻子有意见,也只能憋在心里。当然,他们也可以向男主诉苦,搞点小动作,但这不一定能带来好果子吃。要知道大老婆其实是有处分权和辞退妾权的,连男主都干涉不了。毕竟有相关法律支持,所以虞姬只能卑躬屈膝的过日子,或者低调一点。有时候讨好对的老婆比男主更有利于妾室。在这种情况下,妃子房里的蛾子就少了,这也和皇帝的后宫有很大的不同。白天的大部分时间,也许这些嫔妃会相约嗑瓜子聊天,打牌,看风景,感叹衰老的容颜。在这种场合,大多数妻子不会出席。毕竟姐姐是家里的女主人,她的行为应该符合自己的身份。即使她和姐妹们聊天,也不一定会开心。俗话说,妻子要做的事情很多,和小妾交心无异于舍己为人。

张咏是北宋名臣,关于他的事迹和传说很多,也很有趣。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他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因而又被誉为“纸币之父”。

张咏出生于五代后期,生逢乱世,少年时任性使气,喜欢练习击剑、射箭,四处游历,行侠仗义。他为人慷慨豪放,不拘小节,爱说大话,喜饮酒。由于家境贫寒,十九岁时才开始努力读书。家贫无书,便借书抄下来苦读;没有书桌,就在院子里背靠着大树读,一篇文章读不完,绝不进屋歇息。

张咏画像

通过刻苦学习,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张咏考中进士,步入仕途。张咏为官清廉,体恤百姓,很有政绩,但是对待官吏却十分严厉。

在做崇阳县令的时候,张咏看见一个管钱的小吏从库房出来,头巾里藏了一枚铜钱。张咏让人杖责小吏作为惩戒,小吏不满,愤怒地说:“我不过就拿了一文钱,你竟然杖责我。谅你也只敢打我,你敢杀了我吗?”张咏听后,提笔写了四句判词: 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随即,张咏拔剑杀掉了小吏。在宋朝时,地方官是具有很大自主权的。此事震动全县,从此官吏们都尽心尽力办事。

后来张咏到四川任职,又遇到一个不知高低的小吏。这个小吏因犯了错,被张咏处以戴枷的惩罚。小吏很不服气地说:“戴上它容易,想拿下来就难了。”张咏听后也不含糊,说:“把枷拿下来有什么难的?”说完一剑砍去,当场就取了小吏的首级。

张咏也并非总是这样意气用事、和人斗气。在做成都知府时,依照惯例,京中派到成都的京官需要向知府参拜。有一次,有一个小京官却偏偏不肯参拜。张咏怒道:“除非你现在就辞职,否则非参拜不可。”那个小京官很是倔强,回答道:“辞职就辞职。”

说完便当场写了一封辞呈,并附上一首诗,呈给张咏,然后站在厅中等候批准。张咏看了他的辞呈,很有文采,再读他的诗,看到其中两句: 秋光都似宦情薄,山色不如归意浓。 不禁大为赞赏,连忙走到阶下,握着他的手说:“我这里来了一位诗人,我居然不知道,对你无礼,真是罪过。”于是和他携手上厅,把酒畅饮,待若上宾。

张咏在平时则从不摆架子,反感繁琐虚伪的礼仪,很不喜欢客人向他跪拜。如果来访的客人非要向他跪拜,张咏就会生气,甚至破口大骂,或者会反过来向客人跪拜不止,连磕几十个头,使得客人非常尴尬。张咏自号“乖崖”,“乖则违众,崖不利物”,由此也可以看出他的性格乖张怪癖,与众不同。

宋太宗淳化年间,四川发生了李顺起义。起义被平息之后,凡是到四川去做官的,都不许携带妻妾家眷。张咏被宋太宗任命为益州知州,单骑前去赴任。下属们知道张咏执法严厉,都不敢纳姬妾、买婢女。张咏很体贴下属们的苦闷,于是就带头先买了几个姬妾,下属们这才敢纳妾。

四年以后,张咏被召回朝廷,离任时将姬妾们的父母叫来,出钱为众姬妾择偶嫁人。后来这些姬妾的丈夫都大为感激,因为所娶到的妻子都是完璧之身。原来张咏大肆纳妾只是为了让下属们安心,而他竟能做到如此洁身自好,时人都对他佩服不已。

应该说张咏是一个很有趣,性格也十分复杂、怪异的人。同时,张咏还是一个优秀的文学家,有文集《张乖崖集》。他的诗也写得非常不错,比如这首代表作《雨夜》: 帘幕萧萧竹院深,客怀孤寂伴灯吟。无端一夜空阶雨,滴破思乡万里心。 就是一首难得的佳作,足见他的文采。

张咏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关于他的很多故事都与侠客、神仙有关,实在太过于传奇,就不多说了,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张咏在宋真宗时期,官至礼部尚书,于1015年去世,享年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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