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后老婆告诉我未婚之前和其它男人破的处怎么办

结婚三年后老婆告诉我未婚之前和其它男人破的处怎么办,第1张

该你什么事?

结婚之前,你老婆并不是属于你的,她完全是一个独立体,他有他的生活。

没有任何一条规定,指定他一出生就注定是你的!

现在的问题是:结婚后,当他已经属于你后,她是不是尽到了一个妻子应有的责任,是否对一个家庭尽心尽责,其他的都不重要!

顺便问一句:在婚前,你是否有过?

如果有,那你又怎么说呢?

再顺便说一句:这年头,要原装货,估计要倒幼儿园等。。。。

在结婚之前,很多人都有过前任。但是,结婚前夜与前任还有往来,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一个男子就遇到这样尴尬的事情,他的未婚妻在结婚前与前任到宾馆里,还被男子逮个正着,这种事情,肯定不能忍,男子要求解除婚约,还要求女方退还所有定金。

一、举办婚礼前,竟然发现未婚妻与前任一起到宾馆

男子和未婚妻的感情很好,两个人也领证了,也商量好举办婚礼了,两个年轻人沉浸在欢乐的气氛中。男子在家里准备着酒宴的事情,突然接到好哥们的电话,他未婚妻和一个陌生的男子到了宾馆中。

男子一听就懵了,觉得这个事情有蹊跷。问好哥们是不是看错了?好哥们表示没有看错。男子就很生气,告诉好哥们不要打草惊蛇,自己赶紧过去看看。到了地方以后,还真的发现了未婚妻的身影。

两个人在宾馆里衣衫不整,面对未婚夫的质问,她辩解说是逛街累了,跟朋友一起洗澡休息而已。看到未婚夫不相信,要退婚,她才承认这个男子是她前男友,要结婚了,想跟他告个别。

男子觉得不可思议,他和未婚妻的关系很好,没有想到的是,未婚妻还是放不下前任,既然如此,那就不要结婚了。面对未婚妻的哭求,男子不为所动,直接打电话给自己的准岳父,让他过来协商此事。

女子对此并不认同,两家人从准亲家到对簿公堂,一段好好的因缘,就因为女子的行为化为乌有。要是女子早知道这个结果,会不会采取这样的行为呢?

二、法院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赔偿男方五万元

女子的行为,对她自己而言,可能是为了告别,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告别,是她的自由。但是,她忘记了,她和未婚夫已经领证了,只是没有举办婚礼而已。从法律意义上说,她是一位已婚女子。

一个已婚女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她的前任一起到宾馆,这种行为本身是违背社会公德良俗的。这种行为属于婚内出轨,根据我们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女子的这种行为导致了离婚,他的丈夫有权利主张损害赔偿,根据这个规定,法院判处两个人离婚。

男方给予的彩礼予以退还,赔偿男方五万块钱。女子可能不认同法院的判决,因为她觉得这是她个人行为,本意不是想与前任复合,而是想与丈夫过日子,没有想到,这个事情被丈夫撞破,才弄成这个局面的。言外之意,这个事情,错在丈夫。要不是他过去,他们以后还是会好好生活的。

女子的思想,还是比较奇特的。她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错的,反而将责任推给丈夫。看来她和丈夫的感情,并不深。要不然,也不会有这样奇葩的举动。既然感情不深,那就没有必要结婚了。男子的做法,是对的。

两个人没有了解清楚,就匆忙走进婚姻,到最后,两个人还是会分开。男子的做法,很正确,选择起诉离婚。这样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让女子和她的家人知道,做这种事情,是不对的。

三、女子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应该予以谴责

女子既然放不下前男友,那就跟前任一起走就可以了。在《大丈夫》里, 顾晓珺喜欢欧阳剑,哪怕是父母不同意,她也义无反顾。这个女子没有这样做,一面听着家长的话,一面按照自己的意思来,结果让她自己和家人都陷入尴尬中。

要是女子回过头来找前任,不知道这个前任会不会跟女子在一起。大概率是不会的!那么,女子就在这个闹剧中属于最可笑的人,这也是违背社会公德良俗的代价。女子想要跟前任告别,要是真的在乎男子的感受,就带着男子一起去。

要是不在乎,那就没有必要结婚,结婚的事情,不要让父母操办了。这样也是对男子的尊重,对自己的尊重。而不是用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和家人陷入到麻烦中。她这么做,不仅仅是她丢人了,连她的父母也会感觉脸上无光的。

女子的做法,可能是想跟前任有个交代,但是,这个做法本身,是错误的。既然是错误的做法,为何要做呢?真的放不下前任吗?要是真的,结婚以后,只要跟丈夫闹矛盾,就可能去找前任,这样做,对她的丈夫而言,公平吗?

法院的判决很合理,让这个女子知道,这种事情,不能做。也是通过这个事情,告诉其他人,这样的行为,应该予以谴责。因为这种行为是对家庭的破坏,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的不尊重。大家觉得,女子的做法,对吗?

让双方冷静一下。如果实在不行。

看看你还爱不爱他。

如果还爱就用你的诚意去感动他。

如果不爱了。就离。。

o(>﹏<)o千万别随便做决定。

也许他是说气话。。

等等你是男方还是女方。。

这样我才好分析。帮助你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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