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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甫简介

 杜甫(712年2月12日-770年),字子美,号少陵野老,一号杜陵野客、杜陵布衣,唐朝现实主义诗人,其著作以社会写实著称。中国河南巩县(今河南省巩义市)人。祖籍湖北襄阳(今湖北省襄阳市)。因其曾任左拾遗、检校工部员外郎,因此后世称其杜拾遗、杜工部;又称杜少陵、杜草堂。

 杜甫与李白合称“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杜甫也常被称为“老杜”。据岑仲勉考证杜甫是杜预第四子杜耽之后,且为杜预十四世孙,然而胡可先根据杜预叔父杜并墓志所记载的先祖,指出杜甫是杜预长子杜锡的后代。虽然在世时名声并不显赫,但在身后,杜甫的作品最终对中国文学和日本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作品集为《杜工部集》。他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人称为“诗圣”,他的诗也被称为“诗史”。

 杜甫生平

 杜甫出自襄阳杜氏,是晋朝当阳侯杜预的长子杜锡的后裔。

 七世祖:杜乾光,齐司徒右长史。

 六世祖:杜渐,梁边城太守。

 五世祖:杜叔毗,北周硖州刺史。

 高祖:杜鱼石,隋朝河内郡(怀州)司功、获嘉县令。

 曾祖:杜依艺,唐朝雍州司法、洛州巩县令。

 祖父:杜审言,洛州洛阳县丞、吉州司户参军、膳部员外郎

 杜甫简介及个人资料

 杜甫的早年

 杜甫早年的生活情况记载很少,主要从他的诗歌中得知。杜甫生于712年2月12日,出生地在巩县(今巩义市)。他的祖父杜审言是武则天时期一个有名的政治家和诗人,“(审言)少与李峤、崔融、苏味道为文章四友,世号‘崔、李、苏、杜’”,他的父亲杜闲,曾官至兖州(今属山东)司马、奉天(今陕西乾县)县令,“审言生闲,闲生甫”。杜甫的母亲清河崔氏在杜甫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父亲杜闲续娶范阳卢氏,杜甫并没有从卢氏身上得到多少母爱,反倒是他二姑担当了母亲的角色,把小杜甫抚育成人,所以杜甫从小跟随姑姑在洛阳城长大,并且耳濡目染,表现出极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杜甫就曾写出震惊洛阳城的诗文。杜甫有一个哥哥,早夭,有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和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杜甫在诗中常提到他们,但杜甫从未在诗中提到他的继母。

 杜甫自小好学,七岁能作诗,“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有志于“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可见杜甫是个早熟的孩子。杜甫幼年很是顽皮,“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但这个早熟孩子超强的记忆力和出众的文学才能,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

 杜甫青年时代的出游

 杜甫在青年时代曾数次漫游。十九岁的时候,他出游郇瑕(今山西猗氏县)。二十岁的时候,漫游吴越,历时数年。开元二十三年(735年),回巩县参加“乡贡”。二十四年在洛阳参加进士考试,结果落第。他的父亲时任兖州司马,杜甫遂赴兖州省亲,开始齐赵之游。这一次出游即是快活惬意,这段时间主要是打猎与唱歌:“放荡齐赵间,裘马颇轻狂。春歌丛台上,冬猎青丘旁。”开元二十九年,他返回洛阳,筑室首阳山下。约在此时,与司农少卿杨怡的女儿结婚。天宝三载(744年)四月,杜甫在洛阳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的李白相遇,两人相约为梁宋之游。后,杜甫又到齐州(今山东济南)。四载秋,转赴兖州与李白相会,二人一同寻仙访道,谈诗论文,结下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深厚友谊。秋末,二人握手相别,杜甫结束了“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快意 ,西归到咸阳”的齐赵之游。其时,正当开元全盛,到处一派升平,杜甫这一段时期的情感倾入诗中,豪放而自负,炽热而奔放,明朗而开阔。这是杜甫早期诗歌艺术的特点

 杜甫的入仕

 天宝六载,玄宗诏天下“通一艺者”到长安应试,杜甫也参加了考试。由于权相李林甫编导了一场“野无遗贤”的闹剧,参加考试的士子全部落选。科举之路既不通,杜甫为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不得不转走权贵之门,投赠干谒等,但都无结果。他客居长安十年,奔走献赋,郁郁不得志,仕途失意,过着贫困的生活,“举进士不中第,困长安”。

 天宝十载正月,玄宗将举行祭祀太清宫、太庙和天地的三大盛典,杜甫于是在天宝九载冬天预献三《大礼赋》,得到玄宗的赏识,命待制在集贤院,然而仅得“参列选序”资格,等候分配,因主试者仍为李林甫所以没有得到官职。直到十四载,才得授一个河西尉的小官,但杜甫不愿意任此“不作河西尉,凄凉为折腰”[17]的官职,朝廷就将之改任右卫率府兵曹参军(低阶官职,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杜甫因已年四十四,至长安也十年有余,为生计而接受了这所学无用之职。十一月,杜甫往奉先省家,甫入门即闻哭泣,原为稚子饿死。就长安十年的感受和沿途见闻,写成著名的《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安史之乱中杜甫的流离

 就在这个月,“安史之乱”爆发。第二年六月,潼关失守,玄宗仓皇逃往成都。七月,太子李亨即位于灵武,是为肃宗。这时,杜甫已将家搬到~州(今陕西富县)羌村避难,他听说了肃宗即位,立即在八月只身北上,投奔灵武,途中不幸为叛军俘虏,押至长安,同被俘的王维被严加看管,但因官小,未予囚禁。诗人目睹国家的残破以及叛军的残暴,感时伤事,写下了《春望》、《哀江头》、《哀王孙》等不朽诗篇。至德二载(757年)四月,郭子仪大军来到长安北方,杜甫冒险从成西金光门逃出长安穿过对峙的两军到凤翔(今陕西凤翔)投奔肃宗,“麻鞋见天子,衣袖露两肘”。五月十六日,被肃宗授为左拾遗,故世称“杜拾遗”。不料杜甫很快因营救房g,触怒肃宗,诏三司推问,幸赖宰相张镐救免。十二月肃宗召回杜甫复任左拾遗。天宝十七载,五月,贺兰进明陷害房g,杜甫遭株连,从此受到肃宗的疏远。闰八月,敕放郧州省家。乾元元年(758年)六月,被贬华州司功参军,从此永远离开朝廷。

 当年冬,杜甫由华州赴洛阳。二年春,返回华州,正值唐军九节度使邺城战役使郭子仪六十万大军溃败,朝廷大肆抓丁以补充军力,杜甫就沿途所见所感,写成著名的组诗“三吏”、“三别”。七月,杜甫弃官去秦州(今甘肃天水),开始了“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天地间”的人生苦旅。在漂泊的旅途中杜甫全家备尝艰辛,一度濒临绝境。十月,缺衣少食的杜甫携家离开秦州,南赴同谷(今甘肃成县),想解决衣食之忧。不料到同谷后,生活状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完全陷入饥寒交迫的绝境之中。杜甫在诗歌中用字字血泪记录下这段最为艰苦的岁月,“男儿生不成名身已老,三年饥走荒山道。长安卿相多少年,富贵应须致身早。山中儒生旧相识,但话宿昔伤怀抱。呜呼七歌兮悄终曲,仰视皇天白日速”。

 杜甫入蜀

 十二月初,杜甫于无奈之下再次逃难,携家离开同谷入蜀,于年底抵达成都,时任成都尹的严武是杜甫的好友,他给予了杜甫许多帮助,杜甫的生活开始安定,“武与甫世旧,待遇甚隆”。因为这一年之内奔波流离,不断逃难,杜甫称之为“奈何迫物累,一岁四行役”。上元元年(760年)春,杜甫一家在亲友们的帮助下,于成都西郊浣花溪畔筑茅屋而居,即为著名的成都杜甫草堂,杜甫送严武入朝至绵州(今四川绵阳)。因剑南兵马使徐知道叛乱,被迫流寓梓州(今四川三台)、阆州(今四川阆中)一带。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朝廷召他为补京兆功曹,他却不去任职。二年正月,严武再任职成都,几次写信希望杜甫回来。六月,严武表荐杜甫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故世又称“杜工部”。

 永泰元年(765)正月,杜甫退出严武的幕府。四月,严武病逝,杜甫失去依靠,于五月离开成都乘舟南下,经嘉州(今四川乐山)、戎州(今四川宜宾)、渝州(今重庆)、忠州(今重庆忠县)至云安(今重庆云阳),次年暮春迁居夔州(今重庆奉节),甚至以船为家,“崔旰等乱,甫往来梓、夔间”,杜甫诗有“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杜甫居夔州近两年,写诗四百余首。

 杜甫去世

 大历三年(768年)正月,杜甫携家出三峡,经江陵、公安,暮冬抵岳阳。之后,诗人漂泊湖南,贫病交加,濒临绝境。大历五年(770年月日)冬,杜甫病死在湘江舟中,时年五十九岁。杜甫因“风疾”病逝。

 杜甫的逝世至今都是学术界讨论的一个话题。一些专家认为杜甫是因糖尿病而死,并在杜诗中找到证据,“我多长卿病,日久思朝廷。肺枯渴太甚,漂泊公孙城”。长卿病是指司马相如患有的消渴症,即糖尿病。一说杜甫人在耒阳,为洪水所困,十余日未进食,后来耒阳聂县令雇小船来接他,并且赠送许多牛肉、白酒款待,杜甫一夜食尽,竟大饱而死。杜甫灵柩停厝在岳阳,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由他的孙子杜嗣业移葬于河南首阳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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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与李白是同时代人,一为诗仙,一为诗圣。但杜甫比李白还多了一个美称:情圣。谁封的,梁启超也。梁启超说:中国文学界笃情圣手,没人能比得上杜甫,所以我叫他情圣。清代文学家刘熙载说:先儒谓杜子美情多……中国现代新儒家代表人物唐君毅说:中国言夫妇之情之最好者,莫如处乱离之世如杜甫……引用这几段名人评价杜甫的文字,只为说明一个问题,读杜甫,必读杜甫之情。杜甫之情虽发生在一千二百多年前,但其真情真美的现实意义,早已跨越时空,为我们现代人树立了永恒的榜样。唐君毅在他的《中国文化之精神》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夫妇之相处,恒重其情之能天长地久,历万难而不变。而唯在离别患难之际,其怀念之深厚处乃见……杜甫与妻子杨氏患难之中尽显情深意长,正印证了唐君毅这段话之深刻内涵。杜甫一生为妻子写了二十多首情诗,其中最著名的两首是《月夜》和《一百五日夜月》。看似不多,但却蕴涵了超出一般想象的甜美爱意。

杜甫和李白一样都属“大龄剩男”类。李白26岁结婚,杜甫29岁迎娶。两人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都属“高攀”性质的婚姻,娶了大官的千金。李白的两任妻子都是宰相之孙女,而杜甫之岳父虽然官没那么大,但却是当朝农司少卿(相当于农业部副部长),不比那过气的宰相差多少。杜妻杨氏虽为官宦千金,但在她身上却看不到一点娇嗔之气。她从小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善良贤淑,通情达理,持家有方,任劳任怨。尤为可贵的是,面对杜甫这样一位心气清高、在捞钱方面极不称职的丈夫,她从不指责和抱怨丈夫的书呆子气。清苦的日子里,她含辛茹苦,节衣缩食,用全身心付出来操持这个经常处在风雨飘渺中的家庭,这是令杜甫最为感动和感激的地方。在杜甫心里,娶了杨氏,就等于娶了安宁,娶了幸福。

中国历史上儒家除了大谈“夫妻有别”和“夫为妻纲”,关于丈夫如何对待妻子,如何尊重妻子,如何爱戴妻子,孔孟之流谈的很少,因为这二位圣贤都曾有休妻的经历,所以不谈或少谈也罢。而我们这位诗中圣人杜甫,却与儒家之道背道而驰,在自己的诗歌中大谈特谈、大书特书与妻子杨氏的甜蜜恩爱,感人至深。 对于一生中逆境多于顺境的杜甫来说,命运使他经常与穷困、疾病、逃难、分离为伴,尤其是他40岁以后,生活和事业都陷入低谷,时常让他深陷郁闷忧郁中难以自拔。唯有与妻子的分别让他深陷思念,与妻子的团聚让他甚感欣慰。每当他一想到妻子一人在饥寒交迫中担负起维系家庭不散、艰难抚育儿女的凄苦情景,他的心就被深深的愧疚和浓浓的依恋所笼罩,如诗:“世乱怜渠小,家贫仰母慈。”无论是“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分别中对老妻的思念,还是“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对团圆的期盼,都让我们深感杜甫对妻子的一往情深。到了晚年,杜甫疾病缠身,经常卧榻不起,妻子对他的关爱和照顾无微不至,“老妻忧坐痹,幼女问头风”。更想到自己常年漂泊在外,妻子只有理解,没有埋怨,“老妻书数纸,应悉未归情”。读了这些真诚朴实的诗句,使我对杜妻的敬爱之情不由从心底冉冉升起,老杜的妻子真是一位具有非凡奉献精神、可敬可亲的贤妻良母,也是中华妇女优良精神集大成者。进而想到,老杜之所以能被历代雅俗理念供奉为诗圣抑或情圣,与他身后有这样一位至真至亲的杜夫人是分不开的。她的崇高美德支撑了老杜风流而不污秽,真实而不虚伪,大气而不猥琐,深情而不入俗的大美大善情怀。鲁迅说:我总觉得陶潜站得稍稍远一点,李白站得稍稍高一点,这也是时代使然。杜甫似乎不是古人,就好像今天还活在我们堆里似的……我们读杜甫何尝没有这种异常亲近的感觉呢,就好像老杜就是我们身边的人,似曾相识,疑为故人也。只不过这位故人离开的太久了,一千多年了……

下面我重点谈谈杜甫那首写给妻子的著名“情诗”《月夜》。杜甫所处的时代,正值唐代动乱时期,而杜甫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或游学,或做官,常年行走江湖,与妻子聚少离多。妻子杨氏,虽出身官宦大户人家,贵为千金,但毅然独自撑起杜家的生活重担,历经艰辛,从无怨言。天宝十五年,“安史之乱”爆发,杜甫被困长安,生死未卜。这是杜甫第一次处于如此险境,而时间之久也远远超出了他的忍受。在一个寂静的月夜,他思妻之情瞬间迸发,挥笔一气呵成写下《月夜》:“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杜甫想象妻子见月思念自己入笔,采用视角变换的手法(此时他在长安,妻子在鄜州。),表现妻子对自己的思念之情,意境甚为感人。尤其诗的后四句真实的表现了杜甫与妻子恩爱之深,前两句:夜露深重,打湿了妻子乌云般飘散着香气的头发;月光如水,浸润了妻子洁白如玉的手臂……杜甫从视觉、嗅觉和触觉,三维的画面,将妻子绰约多姿的姿态描绘的如亲临其境。虽然他们已是近二十年的'老夫老妻了,但仍然犹似初见初恋那样情深意浓。后两句:月下的离情,深重如山,压得夫妻两人透不过气来。望月儿飘忽,不知何时才能与妻子相逢,一想到此,夫妻双双以泪洗面,但愿月光能照干两人的泪,但愿离人早日团聚……杜甫对妻子的感情,还表现出另一层含义,即“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情结。他在《一百五日夜对月》中这样描写妻子:“斫却月中桂,清光应更多”。就是说,妻子杨氏在杜甫的眼里,姿容娇艳似花蕊,一颦一笑犹嫦娥,处处都让他这个做丈夫的动心。为了看清她的容颜,恨不得将月中的桂树全部砍去……人间深爱不过如此,千年诗圣不愧为“情圣”。

杜甫一生只用情一个女人,这在男权主义盛行、妻妾成群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确十分罕见。尤其是在唐朝这样一个社会开放,歌舞盛行的朝代。歌舞伎们是达官贵人和风流文人酒宴上的常客,不知多少唐朝的文人在她们身上惹出流传至今的缠靡韵事。而杜甫却成了一个特例,因为杜甫自始自终不近女色,有拒腐蚀永不沾的骨气。历史见证,杜甫身后没有一点可供庸俗文人编排的婚外绯闻,清流本色一传千载。读遍杜诗,唯有一首《数陪李梓州泛江,有乐女在诸舫,戏为艳曲二首赠李》,算是他的“艳作”了。诗的最后,他与那位喜欢“乐女”的李梓州开玩笑说:“使君自有妇,莫学野鸳鸯。”既隐含讽劝,又含自戒的意思。本来是一件陪贵客潇洒的事情,最后却让客人尴尬的离去,老杜真有你的!所以,“文人无行”不适用杜甫。

杜甫没有红颜知己,没有移情别恋,没有玩世声色,没有敷衍感情。对妻子唯有挚爱,唯有忠贞,唯有尊重,唯有感激,唯有愧疚……这一切汇聚成一个字,那就是杜甫对待自己的妻子,不管她是年轻美貌的新婚之妻,还是人老珠黄的糟糠之妻,都将自己一生的情愫落在一个“真”字上,并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来实践这个“真”字,直到他生命的终结。

杜甫在颠沛流离中病逝在湘江的一条小船上,逝年五十九岁。妻子杨氏将丈夫的灵柩置厝在岳州,然后带儿女回到洛阳偃师的陆浑山庄。一年后,杨氏去逝,享年四十九岁。四十年后,杜甫的后人将杜甫与杨氏合葬于故土。为了那一缕乡愁,老杜不顾病体,举家奋力朝着家乡的方向走来。或许是江南水乡的柔美盛情,羁绊住老杜回家的双脚。或许是老杜至亲至美的伉俪情,感动了南国江湖水泽的民情民意,留住老杜就留住了天荒地老、矢志不渝的爱情……杨氏,嫁一个人苦一辈子,她做到了无怨无悔。老杜娶一个人乐一辈子,他做到了忠贞不二。一生将唯一的爱情,寄放在合适人的怀抱,不关美丑,不关福祸,不关荣辱,不关寿夭,只享那一片和谐融汇的天地,与他与她。

在这人生如草木的世界里,我们往往苛求的太多太杂。身为小草一棵,却总妄想揽天地日月于怀中,一双骨感羸弱的脚,如何驼起一颗丰满肥硕的心?多少人在想,什么流光溢彩,什么叱咤风云,什么富甲一方,什么超凡脱俗……他们唯一遗忘了,满世界能够出人头地的毕竟是极少数人,而大多数人都会在重复了可歌可泣、可赞可叹甚至可笑可悲的拼搏后,仍然壮志未酬、两手空空。古代士大夫也多是如此人生轨迹,而且乐此不疲,周而复始。老杜也未能逃脱这样的人生轨迹,致使老来病死他乡,害的老婆孩子屡遭罪受。

若不然,老杜一定会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也一定会有更充裕的精力和时间写出更多更美的诗篇。人往高处走没错,但高处不胜寒更具真理性。我可以放一句话在这儿,如果像李白和杜甫这样才华横溢、豪情似海的伟大诗人,如若真做了朝廷的贵族高官,那我敢断定,中国的历史上一定会少了一个叫李白、一个叫杜甫的伟大诗人,多了两个庸碌昏聩的官僚,这岂不是中华民族乃至中华文明的悲哀!多数人可以心安理得的享受绚烂之极的惬意,少数人可以心满意足的接受回归平淡的静好。这个世界,做多数人容易,做少数人困难。

情圣杜甫在于情之唯一,读了杜甫,再荒凉的心也会有暖阳春风轻拂的爽怡之感。读了杜妻杨氏,再孤独的魂也会有清风启窗的豁然之感。写到这,我不由得想起很早以前读钱钟书与杨绛,钱钟书写过一首《赠绛》予夫人:“卷袖围裙为口忙,朝朝洗手作羹汤。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谷方。”好温馨美好的画面啊,在这一点上,古人今人应该都有样的追求,那就是柴米油盐锅碗瓢勺永远是人类生活的主旋律。杜甫诗中那些描写夫妻恩爱、描写妻子柔美无限的诗语,真的是唯美至极。这使我又想起由文德斯经典作品《柏林苍穹下》改编的**《天使之城》,其中男主角说:我闻到过她的秀发在空气中的飘香,我亲吻过她柔软的双唇,我曾触碰到她温暖的手——我宁愿要这些短暂的时刻,也不愿意要没有这些的孤独的永生。”于是,他放弃了天使的身份、天堂的永恒……不过是为了触摸她指尖的温暖。因为爱她,所以勇敢,站在摩天高处俯瞰,纵身一跃,跌落人间……

当然,故事是悲剧,因为真爱未必能走到地老天荒,他变成人类的第二天,她遭遇车祸,溘然长逝……话题扯远了,不过这位男主角描写爱人的缠绵甜蜜之语,和老杜在诗中描写妻子杨氏的情景不是有异曲同工之处吗?这种莫名的相似说明了,不管它是古人今人,还是外国人或外星人,对待真爱的方式和感觉是不会相差太远的。最后,我想说,爱若能唯一,能相守,能白头,能无悔(这里指双方),像杜甫与杨氏,人生的遗憾一定会降到最低点。这里没有好人坏人之分,爱情面前没有是非与真理。俯瞰历史的长廊,可以看到好人的悲情,也可以看到坏人的怡情,就是这个道理。爱情面前不求对等,只求真伪。追求心静心禅,是人生心途的第一境界;经营情静情禅,是人生情途的第一境界。心与情这两个境界达到尽善尽美,就是人生最高境界的体现。

《新婚别》

作者:杜甫

原文: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注释:

1、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2、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3、无乃:岂不是。

4、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5、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6、姑嫜:婆婆、公公。

7、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8、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9、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10、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11、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12、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13、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14、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15、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衣。裳:下衣。

16、不复施:不再穿。

17、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18、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19、错迕: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20、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翻译: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大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赏析: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杜甫 恨别

《恨别》

作者:杜甫

原文:

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

草木变衰行剑外,兵戈阻绝老江边。

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

闻道河阳近乘胜,司徒急为破幽燕。

注释:

1、这是杜甫上元元年(760)在成都写的一首七言律诗。

2、洛城:洛阳

3、指安史之乱的叛军。

4、剑外:剑阁以南,这里指蜀地。

5、司徒:指李光弼,他当时任检校司徒。上元元年三月,检校司徒李光弼破安太清于怀州城下。四月,又破史思明于河阳西渚。当时李光弼又急欲直捣叛军老巢幽燕,以打破相持局面。

翻译:

我一别洛城之后便四处漂泊,远离它已有四千里之遥,胡骑长驱直入也已经有五六年了。

草木由青便衰,我来到剑阁之外,为兵戈阻断我在江边渐渐老去。

我思念家乡,忆念胞第,清冷的月夜,思不能寐,忽步忽立;

冷落的白昼,卧看行云,倦极而眠。

令人高兴的是听说近来司徒已攻克河阳,正乘胜追击敌人,急于要拿下幽燕。

赏析:

鉴赏此诗,一要注意炼字的表达效果,二要注意表意的含蓄蕴藉,寓情于形象的描绘和叙述之中。首联中的的一别长驱颔联中的衰老等词,一方面表现了叛军的嚣张气焰,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在安史之乱中的无奈、悲凉、飘零憔悴的遭遇。颈联通过宵立昼眠,忧而反常的生活细节描写,曲折地表达了思家忆弟的深情。此二句中的思家忆弟为互文,委婉曲折地表现了怀念亲人的无限情思,突出了题意的恨别沈德潜评论此联说:若说如何思,如何忆,情事易尽。

首联领起恨别,点明思家、忧国的题旨。四千里,恨离家之远。五六年,伤战乱之久。个人的困苦经历,国家的艰难遭遇,都在这些数量词中体现出来。

颔联两句描述诗人流落蜀中的情况。草木变衰,语出宋玉《九辩》中的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这里是指草木的盛衰变易,承上句的五六年,暗示入蜀已有多年,同时也与下一句的老相呼应,暗比诗人自己的飘零憔悴。诗人到成都,多亏亲友帮助,过着比较安定的草堂生活,但思乡恋亲之情是念念不忘的。由于兵戈阻绝,他不能重返故土,只好老于锦江之边了。老江边的老字,悲凉沉郁,寻味不尽。

颈联通过宵立昼眠,忧而反常(《杜少陵集详注》)的生活细节描写,曲折地表达了思家忆弟的深情。杜甫有四弟,名为杜颖、杜观、杜丰、杜占,其中杜颖、杜观、杜丰散在各地,只有杜占随杜甫入蜀。此二句中的思家、忆弟为互文。月夜,思不能寐,忽步忽立。白昼,卧看行云,倦极而眠。杜甫这种坐卧不宁的举动,正委婉曲折地表现了怀念亲人的无限情思,突出了题意的恨别。它不是抽象言情,而是用具体生动的形象说话,让读者自己去体会形象中所蕴含的忧伤之情。手法含蓄巧妙,诗味隽永,富有情致。

尾联回应次句,抒写杜甫听到唐军连战皆捷的喜讯,盼望尽快破幽燕、平叛乱的急切心情。760年(上元元年)三月,检校司徒李光弼破安太清于怀州城下;四月,又破史思明于河阳西渚。这就是诗中乘胜的史实。当时李光弼又急欲直捣叛军老巢幽燕,以打破相持局面。杜甫盼望国家复兴,他自己亦可还乡,天下可喜可乐之事,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这首诗以充满希望之句作结,感情由悲凉转为欢快,显示了杜甫胸怀的开阔。

这首七律用简朴优美的语言叙事抒情,言近旨远,辞浅情深。杜甫把个人的遭际和国家的命运结合起来写,每一句都蕴蓄着丰富的内涵,饱和着浓郁的诗情,值得读者反复吟味。

杜甫 无家别

《无家别》

作者:杜甫

原文:

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

我里百馀家,世乱各东西。

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

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

人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

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

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

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

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

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

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

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

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

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

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

人生无家别,何以为烝黎。

注释:

1、天宝后:指安史之乱以后。开篇是以追叙写起,追溯无家的原因,引出下文。庐:即居住的房屋。但,只有,极为概括也极为沉痛地传达出安禄山乱后的悲惨景象:什么都没有,唯有一片蒿藜(也就是野草)。

2、贱子:这位无家者的自谓。阵败:指邺城之败。

3、日瘦:日光淡薄,杜甫的自创语。

4、怒我啼:对我发怒且啼叫。写乡村的久已荒芜,野兽猖獗出没。

5、这句以宿鸟自比,言人皆恋故土,所以即便是困守穷栖,依旧在所不辞。

6、这句是说他又要被征去打仗。

7、携:即离。无所携,是说家里没有可以告别的人。

8、这两句是以能够服役于本州而自幸。终转迷:终究是前途迷茫,生死凶吉难料。

9、齐:齐同。这两句更进一层,是自伤语。是说家乡已经一无所有,在本州当兵和在外县当兵都是一样。

10、从天宝十四年安禄山作乱到这一年正是五年。委沟溪:指母亲葬在山谷里。

11、两酸嘶:是说母子两个人都饮恨。酸嘶,失声痛哭。

12、蒸黎:指劳动人民。蒸,众。黎,黑。

翻译:

天宝以后,农村寂寞荒凉,家园里只剩下蒿草蒺藜。

我的乡里百余户人家,因世道乱离都各奔东西。

活着的没有消息,死了的已化为尘土。

因为邺城兵败,我回来寻找家乡的旧路。

在村里走了很久只见空巷,

日色无光,一片萧条凄惨的景象。

只能面对着一只只竖起毛来向我怒号的野鼠狐狸。

四邻还剩些什么人呢?只有一两个老寡妇。

宿鸟总是留恋着本枝,我也同样依恋故土,

哪能辞乡而去,且在此地栖宿。

正当春季,我扛起锄头下田,到了天晚还忙着浇田。

县吏知道我回来了,又征召我去练习军中的骑鼓。

虽然在本州服役,家里也没什么可带。

近处去,我只有空身一人;远处去终究也会迷失。

家乡既已一片空荡,远近对我来说都是一样。

永远伤痛我长年生病的母亲,死了五年也没有好好埋葬。

她生了我,却得不到我的服侍,

母子二人终身忍受辛酸。

人活在世上却无家可别,这老百姓可怎么当?

赏析:

《无家别》和三别中的其他两篇一样,叙事诗的叙述人不是作者,而是诗中的主人公。这个主人公是又一次被征去当兵的独身汉,既无人为他送别,又无人可以告别,然而在踏上征途之际,依然情不自禁地自言自语,仿佛是对老天爷诉说他无家可别的悲哀。

从开头至一二老寡妻共十四句,总写乱后回乡所见,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两句插在中间,将这一大段隔成两个小段。前一小段,以追叙发端,写那个自称贱子的军人回乡之后,看见自己的家乡面目全非,一片荒凉,于是抚今忆昔,概括地诉说了家乡的今昔变化。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这两句正面写今,但背后已藏着昔。天宝后如此,那么就会想到天宝前的情况。于是自然地引出下两句。那时候我里百余家,应是园庐相望,鸡犬相闻,当然并不寂寞:天宝后则遭逢世乱,居人各自东西,园庐荒废,蒿藜(野草)丛生,自然就寂寞了。一起头就用寂寞二字,渲染满目萧条的景象,表现出主人公触目伤怀的悲凉心情,为全诗定了基调。世乱二字与天宝后呼应,写出了今昔变化的原因,也点明了无家可别的根源。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两句,紧承世乱各东西而来,如闻我的叹息之声,强烈地表现了主人公的悲伤情绪。

前一小段概括全貌,后一小段则描写细节,而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承前启后,作为过渡。寻字刻画入微,旧字含意深广。家乡的旧蹊走过千百趟,闭着眼都不会迷路,如今却要寻,见得已非旧时面貌,早被蒿藜淹没了。旧字追昔,应我里百余家:寻字抚今,应园庐但蒿藜。久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写贱子由接近村庄到进入村巷,访问四邻。久行承寻旧蹊来,传寻字之神。距离不远而需久行,见得旧蹊极难辨认,寻来寻去,绕了许多弯路。空巷言其无人,应世乱各东西。日瘦气惨凄一句,用拟人化手法融景入情,烘托出主人公见空巷时的凄惨心境。但对狐与狸的但字,与前面的空字照应。当年百余家聚居,村巷中人来人往,笑语喧阗;如今却只与狐狸相对。而那些狐与狸竟反客为主,一见我就脊毛直竖,冲着我怒叫,好像责怪我不该闯入它们的家园。遍访四邻,发现只有一二老寡妻还活着!见到她们,自然有许多话要问要说,但杜甫却把这些全省略了,给读者留下了驰骋想象的空间。而当读到后面的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时,就不难想见与老寡妻问答的内容和彼此激动的表情。

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这在结构上自成一段,写主人公回乡后的生活。前两句,以宿鸟为喻,表现了留恋乡土的感情。后两句,写主人公怀着悲哀的感情又开始了披星戴月的辛勤劳动,希望能在家乡活下去,不管多么贫困和孤独!

最后一段,写无家而又别离。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波澜忽起。以下六句,层层转折。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这是第一层转折;上句自幸,下句自伤。这次虽然在本州服役,但内顾一无所有,既无人为我送行,又无东西可携带,怎能不令我伤心!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这是第二层转折。近行孑然一身,已令人伤感;但既然当兵,将来终归要远去前线的,真是前途迷茫,未知葬身何处!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这是第三层转折。回头一想,家乡已经荡然一空,近行、远去,又有什么差别!六句诗抑扬顿挫,层层深入,细致入微地描写了主人公听到召令之后的心理变化。如刘辰翁所说:写至此,可以泣鬼神矣!(见杨伦《杜诗镜铨》引)沈德潜在讲到杜甫独开生面的表现手法时指出:又有透过一层法。如《无家别》篇中云: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无家客而遣之从征,极不堪事也;然明说不堪,其味便浅。此云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转作旷达,弥见沉痛矣。

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尽管强作达观,自宽自解,而最悲痛的事终于涌上心头:前次应征之前就已长期卧病的老娘在我五年从军期间死去了!死后又得不到我的埋葬,以致委骨沟溪!这使我一辈子都难过。这几句,极写母亡之痛、家破之惨。于是紧扣题目,以反诘语作结: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意思是:已经没有家,还要抓走,叫人怎样做老百姓呢?

诗题无家别,第一大段写乱后回乡所见,以主人公行近村庄、进入村巷划分层次,由远及近,有条不紊。远景只概括全貌,近景则描写细节。第三大段写主人公心理活动,又分几层转折,愈转愈深,刻画入微。层次清晰,结构谨严。诗人还善用简练、形象的语言,写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诗中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概括性更强。蒿藜、狐狸,在这里是富有特征性的事物。谁也不能容忍在自己的房院田园中长满蒿藜。在人烟稠密的村庄里,狐狸也不敢横行无忌。园庐但蒿藜、但对狐与狸,仅仅十个字,就把人烟灭绝、田庐荒废的惨象活画了出来。其他如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也是富有特征性的。正因为是老寡妻,所以还能在那里苟延残喘。稍能派上用场的,如果不是事前逃走,就必然被官府抓走。诗中的主人公就是刚一回村,就又被抓走了的。诗用第一人称,让主人公直接出面,对读者诉说他的所见、所遇、所感,因而不仅通过人物的主观抒情表现了人物的心理状态,而且通过环境描写也反映了人物的思想感情。几年前被官府抓去当兵的我死里逃生,好容易回到故乡,满以为可以和骨肉邻里相聚了;然而事与愿违,看见的是一片蒿藜,走进的是一条空巷,遇到的是竖毛怒叫的狐狸,真是满目凄凉,百感交集!于是连日头看上去也消瘦了。日无所谓肥瘦,由于自己心情悲凉,因而看见日光黯淡,景象凄惨。正因为情景交融,人物塑造与环境描写结合,所以能在短短的篇幅里塑造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反映出当时战区人民的共同遭遇,对统治者的残暴、腐朽,进行了有力的鞭挞。

杜甫 别房太尉墓

《别房太尉墓》

作者:杜甫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

注释:

1、复行役:指一再奔走。

2、近泪句:意谓泪流处土为之不干。

3、把剑句:春秋时吴季札聘晋,路过徐国,心知徐君爱其宝剑,及还,徐君已死,遂解剑挂在坟树上而去。意即早已心许。

译文:

我东西漂泊,一再奔走他乡异土,

今日歇脚阆州,来悼别你的孤坟。

泪水沾湿了泥土,心情十分悲痛,

精神恍惚,就象低空飘飞的断云。

当年与你对棋,比你为晋朝谢安,

而今在你墓前,象季札拜别徐君。

不堪回首,眼前只见这林花错落,

离去时,听得黄莺啼声凄怆难闻。

赏析:

房在唐玄宗幸蜀时拜相。乾元元年(758)为肃宗所贬。杜甫曾为其上疏力谏,得罪肃宗,险遭杀害。宝应二年(763),房又进为刑部尚书,在路遇疾,卒于阆州。两年后。杜甫路过阆州,特为老友上坟,作此诗。

这是一首悼亡诗,抒写感伤情怀。全诗叙述了生前的交往和坟前的哀悼。前四句写坟前哀愤,后四句写临别留连。诗写得雍容典雅,又一往情深。写房句句得体,写交往字字有情。知遇深情,渗透字里行间。

古诗绝句就是这样经典,凝练,内心顿生无限的情怀。希望看到更多的的绝句和古诗吗,请欣赏 杜甫绝句 。

李白先后曾有过三个老婆 一个情人

  第一个老婆,是公元727年在湖北安陆经过两个朋友胡紫阳和马正公的撮合,娶了前宰相许围师的孙女,其实也谈不上娶,就是当了个倒插门女婿。由于在婚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李白都生活在他老丈人家里,寄人篱下的滋味本来就使他非常的不爽了,哪儿还有心思去琢磨其他的事情。这是李白的第一次婚姻,可能他还是抱着很负责的心态去对待的,并且从婚后得育一男一女两子这个情况来看,双方的性生活还是十分和谐的。

  第一个情人,公元739年,也就是在距第一次结婚12年、距第一任老婆去世一年之后,李白泡到了一个姓刘的女人,为了使气氛更为轻松一点,我们可以想想一下这个女人的姿色和身材。李白带着这个女人曾经到安徽买了一套房子,也可能是公寓,也有可能是别墅。总之,他们没有经过明媒正娶就这样生活在一起了,应该算是非法同居罢。但是,这个女人却没有觉得李白买了房子就跟定他了,大约嫌他没车,或者不是政府领导,也或者嫌他生活作风有问题,总之,不久两人就拜拜了。通过李白在这段的生活状态来看,整体比较颓靡,经常喝酒。估计两人的性生活也不怎么和谐了。

  第二个老婆,公元745年,李白在山东任城,与一当地妇人结婚。这时候的李白刚从首都长安出来,背着一大布袋金银财宝和杜甫、高适一路嫖娼取道河南商丘,并再此逗留很久。与他二人分手之后,李白自己前往泰山考取道箓,路过任城,寂寞的他结识了这位妇人,两人情投意合,当下便领了结婚证。李白的这个老婆为他生了一个儿子,并且李白在山东兖州置下了大批田产,在此后他云游在外的生活中,这些田产就交给了妻子。可见,李白对该妻子十分信任,可惜的是这个妻子在他们结婚五年后,不幸亡故。

  第三个老婆,公元750年,李白在河南开封结识武则天时宰相宗楚客的孙女宗氏,要说起两人的结识还颇有点浪漫的味道,说是李白酒醉梁园,诗兴大起,便挥笔在墙上写下了那首著名的《梁园吟》,写完了可能还找个墙角撒过尿,然后提起长衫歪歪倒到的走了。走后不久,宗氏就和仆人来到了这,看见这首诗,久久不能释怀。正好梁园的保洁员看见了,马上就要擦掉,宗氏便要求不能擦。但是人家保洁员,不擦掉是会被扣工资的。无奈,宗氏实在是被这首才华横溢的诗歌所折服了,便花千金买下了这面墙壁。于是也就留下了这段“千金买壁”的佳话。在很多史料的记载中,都描述这个宗氏是一才貌俱全的大家闺秀,唉,羡慕啊。并且宗氏美女也是忠实的道教信仰者。好了,现在的这个妻子应该和李白有着共同的革命信仰和一致的文学道德情操,应该算有记载的李白的第一次爱情,注意是爱情。但是,也是可能是信仰这个东西太重要了,有时候甚至会超过爱情,公元761年,宗氏到邝山学道去了。于是,李白便又孤零零的一人了,此后便不复再娶,男人要是经历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之后,便视天下女人如无物了。但是由于二人感情深厚,宗氏在李白从磷冤案时多次施救。得一此女为妻,足矣。

  相对于李白 杜甫则逊色许多 诗圣终其一世也只有一个老婆——司农少卿杨怡的女儿

  诗圣还是不如诗仙啊!

杜甫应去过秦淮,以下是其漫游经历

一,读书和漫游时期(三十五岁以前)

这一时期曾先后游历吴、越(今江浙一带)和齐、赵(今山东北部、河北南部),其间曾赴洛阳应举,不第。以后在洛阳遇李白,二人结下深厚友谊,继而又遇高适,三人同游梁、宋(今开封、商丘)。后来李杜又到齐州,分手后又遇于东鲁,再次分别,就没有机会再见面了。

二、困居长安时期(三十五至四十四岁)

这一时期,杜甫先在长安应试,落第。后来向皇帝献赋,向贵人投赠,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的生活,最后才得到右卫率府胄曹参军的小官。这期间他写了《兵车行》、《丽人行》等批评时政、讽刺权贵的诗篇。而《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尤为著名,标志着他经历十年长安困苦生活后对朝廷政治、社会现实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

三、陷贼和为官时期(四十五至四十八岁)。

安史之乱爆发,潼关失守,杜甫把家安置在鄜州,独自去投肃宗,中途为安史叛军俘获,押到长安。他面对混乱的长安,听到官军一再败退的消息,写成《月夜》、《春望》、《哀江头》、《悲陈陶》等诗。后来他潜逃到凤翔行在,做左拾遗。由于忠言直谏,上疏为宰相房琯事被贬华州司功参军。其后,他用诗的形式把他的见闻真实地记录下来,成为他不朽的作品,即“三吏”、“三别”。

四、西南飘泊时期(四十八至五十八岁)。

随着九节度官军在相州大败和关辅饥荒,杜甫弃官,携家随人民逃难,经秦州、同谷等地,到了成都,过了一段比较安定的生活。严武入朝,蜀中军阀作乱,他漂流到梓州、阆州。后返成都。严武死,他再度飘泊,在夔州住两年,继又漂流到湖北、湖南一带,病死在湘江上。这时期,其作品有《水槛遣心》、《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病橘》、《登楼》、《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又呈吴郎》、《登高》、《秋兴》、《三绝句》、《岁晏行》等大量名作。

综观杜甫一生思想是“穷年忧黎元”,“致君尧舜上”,所以他的诗歌创作,始终贯穿着忧国忧民这条主线,由此可见杜甫的伟大。他的诗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强烈的时代色彩和鲜明的政治倾向,真实深刻地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后一个历史时代政治时事和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而被称为一代“诗史”。杜诗风格,基本上是“沉郁顿挫”,语言和篇章结构又富于变化,讲求炼字炼句。同时,其诗兼备众体,除五古、七古、五律、七律外,还写了不少排律,拗体。艺术手法也多种多样,是唐诗思想艺术的集大成者。杜甫还继承了汉魏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精神,摆脱乐府古题的束傅,创作了不少“即事名篇,无复依傍”的新题乐府,如著名的“三吏”、“三别”等,对后来元白的“新乐府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生平详见《旧唐书》卷一九○。有《杜工部集》。

祖父

  杜甫的祖父为唐初人杜审言。杜审言很有才华,但恃才傲世。少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合称“文章四友”。唐高宗咸亨元年(670)擢进士第,为隰城尉。后转洛阳丞。武后圣历元年(698),坐事贬吉州司户参军。却在此时得罪同事郭若讷、长官周季重,两人合谋诬陷杜审言,定了死罪。杜甫的叔叔杜并年十三,刺杀周季重,事震朝野。杜审言因此不死,被武则天召入京师。又因欣赏其诗文,授著作佐郎,官至膳部员外郎。后因勾结张易之兄弟,被流放到峰州。但不久又被诏回。

父母

  杜甫的父亲为杜审言长子杜闲,生母为清河东武城人,但在其出生后不久就去世,父亲续娶卢氏。杜甫由其姑母抚养长大。杜甫有兄长,早夭,三个同父异母弟及一同父异母妹,杜甫在诗中常提及他们。但杜甫极少提到继母。

妻子

  杜甫于30岁时,暂时中断了在齐鲁燕赵间的漫游,回到洛阳,在偃师县西北的首阳山下筑就陆浑山庄,然后迎娶了弘农县(天宝年间改灵宝县)司农少卿杨怡之女为妻。司农少卿为主管农业和财政的副部长,与世代为官的杜甫家可谓门当户对。妻子小他十多岁。遗憾的是杜甫并没有为爱妻立传,杨氏夫人的名字也无从知晓,但杜诗中多处提及她。

儿女

  育有两子宗文、宗武,一女凤儿。

杜甫 (712——770),唐代诗人。字子美。祖籍襄阳(今属湖北),生于河南巩县。由于他在长安时一度住在城南少陵附近,自称少陵野老,在成都时被荐为节度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后世又称他为杜少陵、杜工部。

杜甫是我国现实主义诗人的著名代表,忧心国家、关注时事、敢于写实,其著作“三吏三别”,充分体现了他为底层民众呼喊的真实状况。

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他所写的《丽人行》,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

头上何所有,翠微(盍勹)叶垂鬓唇。

背后何所见,珠压腰衱稳称身。

就中云幕椒房亲,赐名大国虢与秦。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

犀筯厌饫久未下,鸾刀缕切空纷纶。

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

箫鼓哀吟感鬼神,宾从杂遝实要津。

后来鞍马何逡巡,当轩下马入锦茵。

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

全诗先泛写游春仕女的体态之美和服饰之盛,引出主角杨氏姐妹的娇艳姿色;次写宴饮的豪华及所得的宠幸;最后写 杨国忠 的骄横。全诗场面宏大,鲜艳富丽,笔调细腻生动,讽刺含蓄不露,通篇只是写“丽人”们的生活情形,却正如前人所说的,达到了“无一刺讥语,描摹处语语刺讥;无一慨叹声,点逗处声声慨叹”的艺术效果。骂人都不带一个脏字!

杜甫流传后世的千余首诗歌,诗艺精湛,影响深远,他被后世尊称为“诗圣”,而近代人梁启超却称他为“情圣”。杜甫终其一生都未纳妾,对妻子忠贞不渝,这在古代非常难得。古代夫为妻纲,一般文人觉得太看重老婆,是件没面子的事,而杜甫则不然,他将对老婆的疼爱,勇敢地写到诗歌中去,“妻”字在他的诗中频频出现。

有人说杜甫一生不娶小老婆,是条件不允许,因为他连肚子都填不饱,哪还有能力花心其实,在35岁以前,杜甫的日子过得还是比较舒坦的。杜甫出身官宦之家,三代都有人在朝中为官,杜甫曾自豪地称他们家祖传的职业就是当官。因为家境殷实,年轻时的杜甫无忧无虑,整日喝酒打猎,登高唱歌,梦想着周游天下。直到30岁才娶了弘农县司农少卿杨怡19岁的女儿为妻,标准的晚婚!

有了妻子,以前爱周游的杜甫也得消停下来,考个功名,但是杜甫中后生遇到了一个不好的年代,朝廷上李林甫把持朝政,科考无路,再加上父亲去世,没有经济来源,生活便渐渐地萧条下去,再加上后来的安史之乱,乱世生活难。杜甫夫妇孕育的孩子挺多,为了养活妻儿,他接受了肃宗所封的一个小官儿,第二次回家探望时,写诗道:“老妻寄异县,十口隔风雪。谁能久不顾,庶往共饥渴。”在这个时间段,他的小儿子饿死了。

之后杜甫对朝廷彻底失望,带着妻儿一路颠沛流离,来到成都浣花溪旁,靠着朋友和乡里的接济,日子才平稳下来。杜甫爱自己的妻子,痴情,说的很对,但是,他的妻子杨氏却为他付出得更多,身为一个官家女儿,从小娇养着长大,为杜甫孕育儿女,忍受贫寒与饥饿,甚至亲眼看着骨肉在自己面前饿死,也无能为力。但是杨氏对杜甫却不离不弃,从始至终履行着身为 和人母的责任。

关于他的死法,历史上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杜甫乘船由湘江转汨罗江,这时候他病得厉害,又贫困,最后在昌江中的一条破船上死去。还有一种说法说他是吃牛肉吃太多,消化不了,死了,《明皇杂录》载:“杜甫客耒阳,游岳祠,大水遽至,涉旬不得食,县令具舟迎之,令尝牛肉白酒。后漂寓湘潭间,羁旅憔悴于衡州耒阳县,颇为令长所厌。甫投书于宰,宰遂致牛肉白酒以遗甫,甫饮过多,一夕而卒。”难得吃一顿饱饭的杜甫,由于长期饥肠辘辘,肠胃不好,吃太多,于是消化不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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