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犯有轻度地中海贫血部队能批准结婚吗

本人犯有轻度地中海贫血部队能批准结婚吗,第1张

地中海贫血是可以结婚的。轻度的地贫一般是不需要治疗的,只有轻度贫血现象。但地中海贫血是遗传性疾病,如果配偶也携带地贫基因,会增加下一代患病的几率,但这种情况也是可以通过妊娠期间针对胎儿的基因检测来避免的。

地中海贫血是我国南方重点防治的遗传性溶血性疾病。其遗传性是毋庸置疑的了,那么,一对地贫基因携带夫妻生下地贫患儿的几率有多大呢 1、 轻型地贫携带者同正常人婚配,后代有 50%的机会成为轻型地贫携带者。 2、 静止型地贫与轻型地贫婚配,有25%机会生出地中海贫血患儿。 3、 夫妻为同型地贫基因携带者,每次怀孕,胎儿有1/4的机会为正常,1/2的机会为基因携带者,另1/4的机会为重型地中海型贫血患者, 4、 夫妻双方携带的是不同型的地贫基因,或者只有一方携带地贫基因,所生的孩子不会得地贫。 地中海贫血预防胜于治疗,防患于未然,将疾病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好的措施。了解了地贫的遗传几率,就更应该进行积极预防。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或轻型地中海贫血患者平常是没有明显症状的,所以如果能在婚前就清楚了解自己的遗传背景,可以有效把下一代患重型地贫的机会减至最低。 另外,在产前做好地贫筛查和诊断,也是降低遗传率的直接有效方法。产前筛查发现孕妇为地贫基因携带者后,其配偶也需要前来接受检查,如果查出双方为同类型地贫基因携带者,则要为孕妇腹中的胎儿进行产前基因诊断。如果基因诊断发现胎儿患有中间型或重型地贫,应及时中止妊娠,以避免胎儿水肿综合征的发生和重型β地贫患者出生。 流产是目前防止重型地贫胎儿出生、保障母体安全的唯一办法。如果是正常或轻型地贫儿,则可以继续妊娠。

地中海贫血又称海洋性贫血,是一组遗传性疾病。其发病机制是合成血红蛋白的珠蛋白链减少或缺失导致血红蛋白结构异常,这种含有异常血红蛋白的红细胞变形性降低,寿命缩短,可以提前被人体的肝脾等破坏,导致贫血甚至发育等异常,这种疾病也就是医学上讲的溶血性贫血。

地中海贫血按照受累的氨基酸链来分类,组成珠蛋白的肽链有4种,即α、β、γ、δ链,分别由其相应的基因编码,这些基因的缺失或点突变可造成各种肽链的合成障碍,致使血红蛋白的组分改变。通常将地中海贫血分为α、β、δβ和δ等4种类型,其中以β和α地中海贫血较为常见。

无论α还是β型地贫(地中海贫血)根据α、β完全不能合成、部分能合成分为重型,轻型。此外还有严重处在两者之间的中间型。

根据你男朋友的情况分析,应该是属于轻型(无论是α还是β),还能合成一部分的α或者β链的。

下面就是你想要的答案了(上面的看不懂就不用看了):

因为你是属于正常的,你男朋友是属于轻型的。所以你们的子女有

50%是正常小孩,50%是轻型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不会有重型地中海贫血小孩。

下面是地中海贫血的遗传图

但是你说的医生说可能有1/4几率会生重症地贫孩子,这个我就不懂了。一般来说 双方多是携带者才会有可能是那样的结果的呀,所以这里我不知道是不是搞错了。不管怎么说你再问问清楚吧。因为地中海贫血不是简简单单的隐性显性遗传。

两外就是试管婴儿是可以完全避免生病的,这个是可以考虑的。

祝你们幸福。

我是怀孕之后查血检查出有地贫的,后来医生让我老公也去查了,老公是健康的!医生说只要只有一方是健康的,宝宝遗传的可能性就比较小,让我们也不用担心!现在宝宝已经21周了,其实每天我都比较担心,哪能不担心呢,现在就只希望宝宝能健康的长大什么事情也没有!老公安慰我说肯定会没事的!真的很害怕!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这个地贫,好奇怪!之前都没什么反应,就是以前常规体检有普通贫血而已。现在有了宝宝才发现有了地贫···确实让人头痛!

你有轻微的地贫是没多大关系的,别担心!开心快乐的生活就好!两个人在一起是一种缘分,都要好好珍惜哦!只要有万分之一的 可能,都要试着去做!加油哦!不要说几年的感情因为你有这个地贫就一拍两散,那样不就等于没感情吗?所以,不要轻言放弃!祝你幸福!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应当通过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但地中海贫血不属于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范畴,在审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中,对是否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宜由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进行任意解释,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委托专门的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

婚姻无效的疾病包括以下几种: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那么男女实际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才能尽可能的避免。毕竟要是认定婚姻关系无效的话,此时对双方来讲都是不利的,自身的合法权益往往也不能得到保障。而那种隐瞒真实情况办理结婚的行为更是不可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如果对方的病情非常的严重,我们还是不建议结婚,因为这种病大多数情况都是属于遗传性的,如果之后结婚生了孩子,很有可能孩子也会有这方面的疾病,并且这种病它有不同的程度,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的话,会导致出现各种各样的疾病情况,结婚的时候如果我能婚检发生另一方有非常难以治疗的疾病,这种情况其实我们是很难以做出决定的。

毕竟和另外一方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才走到要结婚这一步,结果因为身体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没办法继续进行下去,相信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非常难做的决定,因为人是有七情六欲的。这种事情实在是很难做出决定,所以它存在很多的主观因素,但是通过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如果对方他的病是特别严重的,并且到了后期很可能会对它的生存造成很大的威胁,这种情况我觉得还是早断早好。

因为不然的话,到了后期你也会受到牵连,虽然说你们现在是有感情的羁绊,但是结婚是我们人生当中非常大的一件事情,如果之后考虑要生孩子的话,可能后代都会受到影响,因为这种疾病,它是带有遗传性的,而且它也分为不同的程度,如果风险因素实在是太大,不小心患了重型,那么对于后期的生活也会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所以我们要根据情况而论,这种疾病它属于遗传性的缺陷疾病,如果对方他的程度并不是很严重,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后期的一些治疗来改变,这种就没什么大问题,但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的话,我认为还是要慎重考虑,毕竟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还有双方的长辈,当他们知道了这样的情况,我相信也会做出犹豫的判断。

海洋性贫血又称地中海贫血(Thalassemia)。是一组遗传性溶血性贫血。其共同特点是由与珠蛋白基因的缺陷使血红蛋白中的珠蛋

白肽链有一种或几种合成减少或不能合成。导致血红蛋白的组成成分改变,本组疾病的临床症状轻重不一,大多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溶血性贫血

若夫妻为同型地中海贫血的带因者,每次怀孕,其子女有1/4的机会为正常,1/2的机会为带因者,另1/4的机会为重型地中海型贫血患者

男方有地中海贫血,女方没有可以结婚要小孩吗,这个就需要看男方的地中海贫血是什么程度了,因为地中海贫血会直接影响到小孩子的健康的,如果男方有个轻微的地中海贫血基本上没什么影响的,因为女方本身是没有地中海贫血是健康的,如果地中海贫血中度以上的话就不可以要小孩,如果是程度达到严重的话就更加不能要了,这样生出来的小孩可能很大程度会有畸形的可能,所以最好就问一下医生的建议,如果医生都说没什么问题的话你们就可以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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