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今六七千年以前,人类已经由晚期智人迈入现代人时期。那时,我们中国人的祖先仍然过着比较原始的生活,但生产力水平与生活质量已经有了非常明显的提高,容貌也与今天的人类没有多大差别。他们实行着群婚制。一个氏族的男子成年后就要到另一个氏族中与其中的女性结婚,并在那里生活,死后再运回原氏族安葬。在这样的大家庭里,孩子们只认识自己的母亲,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亲,人们的亲属关系就按母亲的血统来确定。所以,这一历史时期就叫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在母系氏族公社里,人与人之间没有贵贱之分,也没有阶级的区别。
知识点父系氏族公社
父系氏族公社又称“父权制氏族公社”,是原始公社制度的一个阶段,是继母系氏族公社之后的原始氏族的又一公社阶段。特点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大家族,男子支配生产、生活和公共事务,氏族首领由成年男子担任,男子是家庭和社会的核心,有权支配家庭的财产,并支配家庭的成员,妻子从夫居。
父系氏族公社存在的时间,一般认为在新石器时代的后期和青铜时代的初期。分别生活在中国北方与南方的原始人已经进化出了不尽相同的生活方式,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文明。
生活在中国北方的原始人,一般集中在黄河流域。他们在进化的过程中更加依赖于经过精心磨制的石器,骨器则用得比较少。他们已经学会了种植作物,在世界上第一个开始种粟;他们也学会了驯养家畜,开始饲养猪、狗。在不断演化的过程中,黄河流域的原始人们掌握了烧制彩陶的工艺,还会在彩陶上绘制生动优美的几何形图案或动物形花纹,这证明他们已经拥有了原始的艺术气质和审美眼光。
半坡氏族就是这一时期黄河流域原始人进化中的一支部落。
半坡遗址位于今天的陕西西安半坡村,是一个典型的母系氏族公社。在这个氏族的村子里,一条深、宽各有五六米的大壕沟围绕着氏族成员的居住区,里面分布着40多间中小型住房,中间有一座长方形大屋,是氏族成员的公共活动场所。房屋旁边还有许多储藏东西的地窖200多个。在壕沟外,东边是制造陶器的窑场,有烧陶窑址6座,摆满了各种陶土制作的器皿,陶器上还绘有黑色或红色的花纹图案,有人面、鱼、鹿、鸟和几何图形。有的陶器制作得十分精致美观。北边是氏族成员的公共墓地,有成人墓葬174座,儿童瓮棺葬73座。墓葬的隆重表明他们已经拥有了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生活。
半坡人的生产工具是打磨光滑的石器。女性们用锐利的石刀、石铲在火烧过的荒地上松土整地、种植五谷,经营着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男性则使用弓箭、鱼叉等从事渔猎活动。半坡人还学会了把猪、狗、牛、羊等野生动物驯养成家畜。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的发展,给人类提供了可靠的食物来源,丰富了人类的生活。他们已经学会纺织和缝制,能裁剪出合体的衣服。他们还拥有高明的制陶技巧,尖底瓶就是这样的陶器之一。尖底瓶是巧妙运用重心原理的一种汲水器。由于水的浮力,瓶子一接触水面就自动倾斜,灌满水后又因为重心移动而自然竖起。这种汲水工具便于手提与肩背,灌满水后也不容易漫出。他们通过长期的实践,还发现水蒸气可以蒸熟食物,于是制作了陶甑,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利用蒸汽的范例。
半坡人有丰富的文化生活。他们烧制彩陶,在上面绘制了精美的花纹。人面鱼纹是半坡彩陶画的典型作品,线条明快,人头像的头顶有三角形的发髻,两嘴角边各衔一条小鱼。这反映了半坡人和鱼之间的密切关系和特殊感情。
与黄河流域的同胞不同,生活在长江流域的原始人生活在另一种文化氛围中。南方地区多雨、潮湿。为了适应环境,长江流域的原始人通常会将房屋架离地面,以避免被水浸泡。他们主要种植水稻,是世界上最早开始人工培育水稻的一群人。适宜的南方气候使生活在那里的原始人有更充足的食物,因此生活更为闲适。闲暇时间被用来制造骨器,缝制衣服,纺织布匹,也被用来进行艺术创作。总之,他们有更多用来装点生活的发明。
河姆渡氏族是长江流域原始氏族的代表。
河姆渡遗址与半坡遗址处于同一时代,位于长江流域的浙江省余姚市,同样也处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六七千年前,生活在那里的氏族成员把一根根木头打进地下,然后在桩柱上架设房屋。这种把居住面架高的房屋称为“干栏”式建筑。他们和半坡人一样,也喂养猪、狗、牛等家畜,但与半坡人烧制彩陶不同,河姆渡人烧制的陶器为黑陶,而生产工具除了石器外,还较多地使用骨制工具。
河姆渡文化的骨器制作水平比较先进,有耜、鱼镖、镞、哨、匕、锥、锯形器等,都是精心磨制而成,一些有柄骨匕、骨笄上雕刻花纹或双头连体鸟纹图案,就像是精美绝伦的实用工艺品。河姆渡文化在农业上以种植水稻为主。
农业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河姆渡人不像黄河流域的半坡人那样种植粟、黍等谷物,而是大量栽培水稻。在河姆渡遗址两期发掘中,第四文化层上部大多发现灰、黄、白三色黏性细砂土,分别与稻谷、谷壳、稻叶和木屑等相间组成多层次连续堆积,每层间距2~10厘米不等,总厚度一般20~50厘米,最厚处超过100厘米。稻谷出土时色泽金黄,有的连谷壳上的稃毛、隆脉及芒刺都清晰可见,经鉴定属人工栽培水稻,并已有籼、粳之分,以籼型为主。河姆渡遗址稻谷遗存之丰富,保存之完好,年代之久远,在其他遗址发掘中是绝无仅有的。
与大量稻谷伴随出土的,还有翻土工具骨耜194件、木耜2件及中耕农具木铲3件、收割工具骨镰9件和脱壳工具木杵2件等。在遗址西北部的考古勘探中,发现第一和第二期文化分别有古水稻田遗迹。这说明河姆渡的稻作农业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已进入“耜耕农业”阶段。尽管后来在江西万年仙人洞和湖南道县玉蟾岩等遗址发现距今1万年左右的人工栽培稻谷,但都不及河姆渡遗址丰富多样。几十年来,“河姆渡”几乎成了中国稻作农业的代名词。
虽然稻作农业在河姆渡已有重大发展,出土的陶釜底部经常能看到烧糊的锅巴,但稻米仍不是当时河姆渡人的主食。当时气候温暖湿润,动植物资源丰富,我们的先民不会无视更方便、更直接、攫取技术更为娴熟的取之不尽的野生资源。也未进化到农耕技术比较发达的程度。来自于自然生长的食物对河姆渡文化仍起支撑作用,农业在它发生的初始阶段仍未取代采集、渔猎经济。
进入耜耕农业阶段后,食物来源比以前更加稳定,加上较长时间的定居,使原始手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出现了各种质料的原始艺术珍品,堪称史前工艺品中的佼佼者。这些艺术珍品表明,河姆渡人已掌握了较熟练的各种手工技术,已有专门从事手工业的生产者。
在众多的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甚至是建筑构件上,都发现了许许多多能反映河姆渡先民具有较高水平的原始艺术杰作。引人注目的有:人首、猪、鱼和兽形等陶塑艺术品;猪纹、稻穗猪纹、缠枝叶纹、五叶纹、鱼藻纹等栩栩如生的雕刻图像;圆雕木鱼、鱼形捉手木器柄制作十分精致;特别是一批精美绝伦的骨、牙艺术品,其精巧程度按现代雕刻眼光看也属上乘之作,使人叹为观止。其中,锥刺双头连体鸟纹、线刻双鸟朝阳纹和鸟形圆雕等,堪称珍品中的精华。
更令人惊讶的是,河姆渡人已经懂得制作漆器的技术。在遗址中发现的木胎漆碗,瓜棱形表面有一层鲜艳夺目的朱红色表层,光谱图与马王堆漆器所显示的光谱图相似,这使我国髹漆历史从商代推到6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
在遗址中还出土了织机中的卷布棍、绞纱棒、疏经棒、纬刀、梭形器等构件,这在同时期前后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中独一无二。河姆渡人的纺织技术在当时也一定是天下第一的。他们还会用植物纤维手工搓成双股、三股粗细绳索和用芦苇秆编成的人字纹、多经多纬的苇席等,与今人编织的也不相上下。可见当时河姆渡人的编织技术也已达到较高水平。
半坡与河姆渡遗址,是我们祖先所留下的代表南北方迥异文化特点的遗迹。祖先的智慧不能不令我们叹服、自豪。今天的中国人,都是半坡人、河姆渡人这样伟大祖先的后裔。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读昆虫记有感200字(精选1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昆虫记有感1《昆虫记》这本书是由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用一生精力编写的一本昆虫观察日记,书中讲述了三十五个法布尔观察昆虫的故事这本书并不只是一本单纯的科普读物,而是一本生动有趣的科学著作。
法布尔的这本《昆虫记》让我知道了法布尔小时候学习条件不好,不能学习很多的昆虫知识但是这些困难都没有难得到法布尔对昆虫的喜爱,法布尔很努力的去争取,终于在他的努力下,他二十时得到了一块在森林平坦地区的土地和一间木屋。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感动。在后来,我知道了法布尔一天观察昆虫五至七个小时,甚至牺牲睡眠时间来观察夜行性昆虫,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法布尔成为了著名的昆虫学家。
《昆虫记》这本书中最让我受益的文章有三篇,分别是石蚕的潜水艇、大自然的清洁工和美丽的孔雀蛾。石蚕的潜水艇一文让我明白了:石蚕不懂人类博大精深的物理学,可是凭着他们的本能,把一节芦苇的断茎,做成了一个潜水艇;大自然的清洁工让我明白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能清理大自然;美丽的孔雀蛾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珍惜生命。
《昆虫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只有为自己的目标努力拼搏,才会有好的结果。
读昆虫记有感2今天,我读了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之作——昆虫记。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但是吸引我的不仅仅是生动的内容,更是作者法布尔坚韧不拔的品质。当你在阅读昆虫记这本书的时候,应该不会想到它的法布尔在写这本书时,费了多少精力。为了更好地了解昆虫的生活习性和特征,法布尔毅然放弃了城市的小康生活,来到了偏远的乡村。在这途中,法布尔丝毫不受外界的喧哗和功名利禄,不管刮风下雨,就算身体不适,仍旧专心致志的观察昆虫,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写下了《昆虫记》,为人类做出了非比寻常的卓越贡献。
我们想一想,法布尔为什么能在艰苦的条件下坚持研究昆虫呢?这很简单,他靠得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正因为他坚持了,才可以在昆虫学方面取得巨大的成就。我又想了想自己,记得一次我学滑板,由于自身的稳定能力不强,所以一上去刚滑没两步,就从滑板上摔了下来,一连几次都是如此,这时,我就失去了信心,决定不再练滑板。我所缺少的不就是坚韧不拔的品质吗?我和法布尔比起来,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让我们一起向法布尔学习,做一个坚强的孩子,无愧于我们的祖国!
读昆虫记有感3在这个丰富多采的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杰出的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昆虫记》中有一个个以某种昆虫为主角的故事,在故事中有许多形象的话语,如:“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又有十分风趣的句段,如:“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设计出一个比蜘蛛织得更规范的网来。”故事情节丰富而又生动,使我浮想联翩。
这部著作把我不知不绝地就给吸引了过去,它不像一般的科普书,枯燥乏味,如同锅巴一般没有水分,干巴巴的,反倒使人记不住其中的知识,它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开心快乐,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多么有趣呀!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他的独具匠心和细致入微的观察。同学们可一定要读一读《昆虫记》哟!
读昆虫记有感4一天,我和爸爸去白马公园玩。爸爸说你不是一直想让爸爸逮一只知了吗,今天就可满足你。当时天已经变黑,爸爸打开手机上的手电筒直往路两旁的树上照。见我一脸的疑惑,爸爸接着说,知了没出壳前晚上会从土里爬出来往树上爬,特别是雨后的晚上会更多。今天刚好下过雨,肯定会有不少。果然几分钟不到我们已经找到了好几只,其中还有一只大的。我还想再继续找,爸爸说多了拿不了,还是回家看它们怎么变化吧。
回到家后爸爸把它们放在了阳台的纱窗上。在我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爸爸突然大叫说知了出壳了,并叫我快来看。我赶紧跑到阳台,果然看到了刚刚出了一半的知了,整个身体包括翅膀都是嫩黄的。爸爸说等到完全出来后再过几小时就会完全变黑。我还想继续看它们的变化,爸爸说你还是先睡觉,等到第二天早晨就会完全变黑了,并说他会把它们的变化过程拍照。
第二天早晨我果然看到了完全变黑并且非常漂亮的知了,爸爸说它是一位男生,会叫的。
读昆虫记有感5《昆虫记》是法布尔写的,这本书既是一本文学名作,又是一本著名科普书。今天我就看了他写的《昆虫记》中的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飞黄泥峰捕猎和繁殖。飞黄泥蜂主要吃的是螽斯和蟋蟀。捕猎螽斯时,先落在它的背上,把它的颈拉长刺上一针,再在他的背上刺上一针就可以背回家了。繁殖时它把先捕猎的胜利品背回家,在腹上生一个袋,把卵产在袋子里,门口密封上繁殖就完了。
第二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青峰怎么繁殖的。清风繁殖时,是在别的昆虫的幼虫身上产卵。等到第二年,那个幼虫就只剩一层皮了,而里面就都是青峰的幼虫。
看了这两个故事,我觉得昆虫的世界很有趣。
读昆虫记有感6今天我读了《昆虫记》中夏日音乐家蝉的故事。主要讲了雄蝉小乐的一生。从它出生一直死的故事。
小乐出生了。当它还是一只龄若虫时,就会从树上跳到地面上挖一个家。在地下生活四年,靠喝树枝为生。它每天快乐的喝着树汁,到了第四年它就会爬出洞,爬上树枝变成蝉。
小乐每天就会做两件事情,唱歌和用长长的嘴喝树汁。
有一天,一只母蝉来到小乐身边说:”你唱的歌真好听!而我们却不会唱歌……“一番谈话中他们都爱上了对方,并结了婚。结婚后小乐还是快乐的唱歌,直到最后累到在地上死了。
这就是小乐快乐的一生。
读昆虫记有感7《昆虫记》是一部昆虫学的传世佳作。深刻描写了昆虫的觅食、本能与行为和生活;主要写了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等昆虫习性。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关于昆虫的很多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在田野里经常闪烁的亮光,大家都知道这是萤火虫的杰作。以前,我以为萤火虫是吃植物的。可是自从读了昆虫记之后,我对萤火虫的看法变了,原来萤火虫是肉食性动物!主要以蜗牛为食。先用獠牙向蜗牛注入毒素,再用一种特殊消化液把内肠消化。蜗牛就是它的美食了。萤火虫会发光,因为发光带上面有层白色涂液,是一种非常细腻的颗粒构成,然后由白色涂层可氧化物质、导致输进了气流变成光散发出来这就形成了萤火虫背上的光。我们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昆虫记有感8今日,我看了法布尔昆虫记六,是写关于菜粉蝶的。
刚开始是这样的,有一只菜粉蝶慢慢地飞起来,正在找一棵好的卷心菜,想把自我的宝宝生在上头,菜粉蝶飞了很多地方,之后飞到了一棵卷心菜上,先用眼睛仔细查看,不时的用触角轻轻拍打叶子,之后再用触角触摸一下,看看适不适合幼虫们食用,最终在一棵好的菜上生下了自我的宝宝。书上说了好几遍要远远躲开赤眼卵寄生蜂!必须不能让小黄蜂靠近!千万不要理会金黄小蜂!因为一只美丽的菜粉蝶生完卵以后已经筋疲力尽瘫倒了,这时候如果赤眼卵寄生蜂把卵下在菜粉蝶卵的中间,就会把菜粉蝶卵吃掉的……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的感受是,菜粉蝶的处境太危险了,出生前有赤眼卵寄生蜂的危险,出生后有小黄蜂的危险,结蛹的时候还有金黄小蜂的'危险,小幼虫要很细心才能够成菜粉蝶。
读昆虫记有感9《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读昆虫记有感10就在你看这一句话的时候,全世界约有40只蚂蚁和7个人类诞生;约有30只蚂蚁和4个人类死亡。
蚂蚁是一种体型小但数量多且繁殖速度极快的生物,全世界的蚂蚁数目超过兆万只。而这些蚂蚁中有一种十分善战的品种——红蚂蚁。这种蚂蚁不善于哺育儿女,不爱找寻食物,他们专门抢掠邻居家不同种类的蚂蚁,把别的蚂蚁的蛹抢到自家来,在夏季,这支长达七米的队伍会前去远征。当侦察兵发现蚂蚁窝时,它们就变成散兵,一齐乱哄只的钻入敌人的老巢,不一会儿,就带着战利品回来了。
《昆虫记》中,法布尔将他们比作捕猎奴隶的亚马逊人,那样贪婪、懒惰。但我觉得将他们比作一支军队更贴切。就像是“征服王”亚历山大率领的长征大军一样训练有素、野心勃勃。他们,像一面镜子一样反映出人性中贪婪、好吃懒惰的阴暗面。
读昆虫记有感11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家、文学家,法布尔。
《昆虫记》是一本很有趣的书,在自然界中,螳螂是一种十分凶的昆虫,然而,在它刚刚拥有了生命的初期时,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屎壳郎主要以粪便为午餐,喜欢把动物粪便滚成球,有自然界“清道夫”的称号。雌性的一只屎壳郎可以滚出可爱的梨形美球,你会不会觉得他像美羊羊一样爱美?屎壳郎的工作成果—粪球比它们的身体大得多,它们的工作能力真的是让人佩服的无法想象。
我认为,《昆虫记》是值得我们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的去阅读一下这本有趣的《昆虫记》,就会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会可以让你知道的更多。作者:万冰妮
读昆虫记有感12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么脱壳,屎壳郎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吃蚜虫的分泌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描述昆虫的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翻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读昆虫记有感13星期天的时候,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看书皮外面,并没什么兴趣。可看书的内容我却爱上了它。
这本书的内容讲了法布尔从小对植物和昆虫充满了浓原的兴趣,书里有萤火虫、红蚂蚁、蛹、毛毛虫等动物的本能、习性、劳动和死亡,记录了它们在昆虫王国的漫长旅程。
读了这一本书,里面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这许昆虫中我最喜欢萤火虫这个昆虫。
萤火虫是大家最熟悉的一种昆虫吧,它的肚子顶端会发出微弱的光亮,就好像肚子里挂了一盏小灯。在寂静的夜晚,萤火虫们会经常一群一群的在草丛中飞舞。
蟋蟀会唱歌,他有一副专门唱歌的发音器,这个机器还会调大调小,可以用来迷惑对方。蟋蟀的大腿十分有力,一跳可以跳得又高又远。
《昆虫记》教会了我们昆虫方面的许多知识,爱科学的小朋友们快去看看吧!
读昆虫记有感14最近看了一套书,名字叫《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目前我看到了第9本,每本都只讲了一种昆虫,讲的非常有意思,而且讲的还特别全面,这本书是从动物的视角来记录的。
就拿《法布尔昆虫记5》来说吧,讲的是一种叫毒王的蝎子。被一个人类带回家关进笼子里,在春天的时候毒王又被关进了一个满地都是蝎子的院子里,不过毒王用两只大螯爬出了院子,回到了自己的家,因为毒王是母的,所以它找了一个男朋友,但没过多久,毒王就把它吃了,说生育后代需要,然后毒王生下了30多颗卵。小蝎子身体是白色的,体长只有9毫米,刚出生的小蝎子,爬在妈妈背上一动也不动,直到蜕皮那天,小蝎子才能出去找吃的。
我真的特别喜欢这套书,让我对很多昆虫有了更多的认识,推荐大家都可以看一下。
读昆虫记有感15这本书的作者根据仔细观察,数次试验,细腻描绘了各种各样虫类的生活习性、繁育和捕食的方法,向读者呈现了一个奇特的昆虫世界。作者写的生动活泼,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昆虫世界十分奇特!如今我全知道。聪慧吧!
作者写成这种都是由于他仔细观察,可是我,则是一个不怎么会观查日常生活的人,因而,教师要我写作文情况下,我总意想不到主题。但是有一次除外,一次去授课的道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已经搬食物,历经观查我发现了,蚂蚁是先把食物切割成一小块,随后顶在头顶,搬回窝里,随后原路回,再搬。此次我尽管仔细观察了,但它是一件事感兴趣的事。如今我懂得了:不可以只对大家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当对周边的全部的事仔细观察,才可以保证无从不文章内容。瞧,小小虫类也有着学问呢!
生活是创作的原动力,应当仔细观察周边的一切,才可以了解世界的奇特。它是读完《昆虫记》后,我刻骨铭心感受到的。
读昆虫记有感16好久没有去书店看书了,今晚正好没啥事,就去新华书店去买本书看看,名字叫《昆虫记》。
昆虫记,名副其实,就是描写昆虫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法布尔。
书中的昆虫有很多,如:螳螂、蝉、蜜蜂、蚂蚁……,其中我就喜欢的昆虫是蜜蜂,因为蜜蜂既勤劳又勇敢,书里介绍蜜蜂的文章也很多。
其中,我喜欢的是第十五章——《愚蠢而执着的松毛虫》。这一章讲述了作者养了三十几只松毛虫,对它们进行了研究。
第一,它的卵。在八月份的前半个月,松树上便会有许许多多的卵,这便是松毛虫的卵。它的卵在九月里孵化。孵化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吃针叶。
第二件事情就是做一个帐篷,以便在冬天有窝可住。松毛虫还一件比羊蠢的事,就是一直跟着领头走。作者有一次做了个实验。让它们跟着领班,放到一个圆形的花盆边沿上。结果它们一共走了四十八小时,这样可以看来,松毛虫多么可怜无知啊。
这本书可真有趣啊!
读昆虫记有感17今天,妈妈从商店里买来了昆虫记给我看,我知道,这是法国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观察记录看,于是便把书打开,津津有味的看着。看了一个上午,终于看完了半本,这本书是法布尔在对一种种昆虫日常生活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于生活独特欣赏。他真是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观,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抒写。
对于昆虫,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喜欢,特别是苍蝇,蚊子,毛毛虫更令人恶心,而法布尔则把昆虫当作最好的朋友,把研究昆虫当作一种乐趣,融入毕生的心血中。因为他喜爱昆虫,把昆虫当作知己来看待。
洋洋十卷的昆虫记,我只读了其中小小的一部分,却已从中看出法布尔对从中的喜爱和他观察的仔细,从他的文字中可以看到昆虫是可爱的,是有感情的,它们是大自然的生灵,而不是令人憎恨,作呕的对象。
曹操七十二疑冢之谜
曹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提出“薄葬”的帝王。
218年,曹操颁布了一道《终令》,其中说:
“古之葬者,必居瘠薄之地。其规西门祠西原上为寿陵,因高为基,不封不树。《周礼》冢人掌公墓之地,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居后,汉制亦谓之陪陵。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宜陪寿陵,其广为兆域,使足相容。”
《终令》明确提出,死后不要厚葬,要将自己埋葬在瘠薄的土地上,依照原有的高度作为圹墓,陵上不堆土,也不植树。
一年后,曹操为自己准备了送终的四季衣服,分别盛放在四个箱子中,上面写明春夏秋冬,并留下一个遗嘱:“有不讳,随时以殓,金珥珠宝之物,一不得送。”意思是说,我如死了,请按当时季节所穿的衣服入殓。金玉珠宝铜器等物,一概不要随葬。在上一节引述的《遗令》中,曹操又一次重申了死后“薄葬”的要求,即“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者,勿遗。”及“敛以时服,葬之于邺之西冈上”。
历代帝王都把陵寝作为社稷江山的象征,他们大多从登基日起,便下令建造陵墓,而且这些陵墓大多耗费惊人。为什么曹操却反其道而行之,力主“薄葬”呢?若稍加考证,不外乎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摆在最前面和分量最重的一部分,当是与其一生崇尚节俭分不开的。
217年岁末,天气寒冷。一天,曹操登上铜雀台,环顾四周。突然,一个青年女子出现于他的视线。该妇女头戴饰物,身著绫罗,十分华丽。曹操看后,勃然大怒,立即派士兵前去盘问。士兵报告说,此女乃曹操之子曹植的妻子。曹操听后没有言语。第二日,一道诏令送到曹植府上,内容是说其妻违反家规,不事节俭,专好华丽,请其自裁。曹植之妻无奈,只好自缢身亡。原来,一生节俭的曹操曾制定了家规,规定后宫的妃嫔衣服上不得织锦饰绣,侍女的衣裙不准超过鞋帮。宫廷里的帷帐和屏风,破旧之后缝补一下继续使用,所有人员所盖的棉被和垫褥,一律不准织有花纹。
曹操不仅对家人和官吏要求极严,自己的生活也十分俭朴。据《曹瞒传》记载:“太祖为人佻易天威重,好音乐,偶优在侧,常以日达夕。被服轻绡,身自佩小磐囊,以盛手中细物,时或冠恰帽以见宾客。每与人谈论,戏弄言诵,尽无所隐,及欢悦大笑,至以头没杯案中,肴膳皆治汗巾帻,其轻易如此。”当时,天下闹灾荒,中原常发生人吃人的事情。军中无粮,靠采桑椹、摸河蚌充饥。曹操颁发了《屯田令》,动员士兵种田,解决了粮食问题。由于资财匮乏,曹操带头 皮革制作的衣服。曹操患头风病,官员们劝他做一顶皮帽,以御风寒。但他戴了一顶绢帛做的帽子,不破先例。在他的影响下,官员们都不戴皮帽子了。
当然,曹操毕竟是曹操,不是李操、王操、朱操、毛操和什么乱七八糟不靠谱的操。曹氏力主薄葬,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防盗。虽说中国历史上盗墓之盛始于春秋,但无论是先行一步的秦人,还是怀着复仇心理后发制人的项羽,都没有明目张胆地设置刨坟掘墓的官吏,只是趁兵荒马乱之机劫掠一番。但自董卓之乱后,却大不一样了,蜂起争雄的各路军队经费严重不足,纷纷干起了盗墓的勾当。曹操也不例外。鲁迅在《清明时节》一文中提到的曹操设置“摸金校尉”,专门做盗墓勾当之事,最早见于《讨曹檄文》。200年,袁绍发兵进攻许昌,讨伐曹操,“建安七子”之一的陈琳代袁绍所作讨伐曹操的《檄文》,其中有一段指责这位老奸巨滑的曹阿瞒,除设立“摸金校尉”之类的官职外,还创立了同一类型的“发丘中郎将”官职。
顾名思义,发丘就是盗墓,只是这种行当是以官家的身份出面而已,这种公开的盗掘,当是不折不扣的官盗。为了对这一行业表示重视,曹操于日理万机中,曾亲自指挥发掘古代帝王陵墓,用出土金宝换取世俗的钱财,以养活自己日渐庞大的军队。《檄文》曾言及:“梁孝王,先帝母弟,坟陵尊显,松柏桑梓,犹宜恭肃。操率将吏士,亲临发掘,破棺裸尸,掠取金宝,至今圣朝流涕,士民伤怀。又署发丘中郎将,摸金校尉,所过毁突,无骸不露。”(《后汉书·袁绍传》)尽管此事是曹操的敌人以叫骂的形式出现,自有夸大的成分,但曹氏所设立的盗墓官职当不是空穴来风。据说曹操见到此《檄文》惊出一身冷汗,头痛病已顿有好转,遂大笑道:“陈琳文事虽佳,其如袁绍武略之不足何?”曹操虽未把儒生陈琳与匹夫袁绍放在眼里,但对说他设官盗墓之事没有辩解,这在看客眼里,似乎不值一哂,又似乎是默认了。不过,既然是《讨曹檄文》,就不能像表扬信一样尽拈好听的说,主要的功能还是要历数曹操的罪状。所以后世有研究者认为,这段话很可能有夸大的成分。但是从各种史料记载来看,曹操确实干过盗墓的勾当。曹操在历史上不失为千代枭雄,但这一行为却为后人所不齿,有人于此评论道:“曹操无道,置发丘中郎、摸金校尉数十员,天下冢墓,无问新旧,发掘时骸骨横暴草野,人皆悲伤。其凶酷残忍如此!”
正是亲眼目睹了许多坟墓被盗后尸骨纵横、什物狼藉的场面,不愿重蹈覆辙,所以曹操一再要求薄葬。
曹操的这一想法甚至遗传给了他的儿子曹丕。222年,曹丕在《终制》中要求他的寿陵“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无施苇炭,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无以珠玉,无施珠襦玉匣。”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曹丕认为,“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乃至侥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
在力主和实践“薄葬”的同时,据说,曹操还采取了非常措施,即设置疑冢。
据好事者考证,中国最早的疑冢出现于殷商时期,当时,一些奴隶主贵族死后制造几座假墓,虚虚实实,使后人难分真伪。春秋时期,随着盗墓风的盛行,疑冢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到曹操所处的三国,则达到了一个高峰。
曹操设置疑冢的主要目的,当然是为了防止盗墓。但也可能与其生前一贯奸诈多疑的性格有关。
《太平广记》曾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曹操年少时曾与后来的敌人袁绍一起搞了一个恶作剧。有一户人家结婚,晚上夫妻合拜入洞房。曹操叫袁绍“站岗放哨”,自己潜入主人家园子,偷看新郎新娘的床上之事。不料看得正起劲,被主人发现,大喊:“有偷儿至!”于是主人家的家丁把园子团团围住,曹操被包围了。但曹操对此一点也不惊慌,只见他从袖内抽出一把利刀,一手拽住新娘,主人见状瑟瑟发抖,不敢动弹,反而求他放人。曹操此时却指着躲在树后的袁绍说:“偷儿在这里,你们为何不去追?”袁绍一听,转身就逃。主人也急忙带众家丁去追赶。这时的曹操,放开新娘,旁若无人地走了。
曹操性格上的多疑,不止是三国演义多有演义成分,有许多史料可以证实:曹操有一个同乡叫恒邵,过去与他有私仇。曹操得志后,恒邵向他请罪,跪在庭前。曹操说了一句:“跪而解死耶?”结果还是把他杀了。《魏书·张绣传》记载,曹操的一个侄子曾为张绣所杀,后来曹操为了打败袁绍,以摆脱军事上的劣势和被动地位,不得不释怨招徕张绣,封他为侯,食二千户。但一俟消灭袁绍,地盘巩固,曹操的儿子曹丕就出言逼迫张绣自杀。曹操在临死之前,又把张绣的儿子张泉杀死,以绝后患。凡是有宿怨的,曹操都猜忌,不放心,至死也不放过,所以《曹瞒传》中说,“故人旧怨”大都被曹操报复杀死。
曹操生性多疑的性格,在其死后也得到了体现。传说在曹操安葬的那一天,邺城的所有城门全部打开,72具棺材,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同时从城门抬出。从此,一个千古之谜也随之悬设:七十二疑冢哪座为真?
宋代诗人俞应符对曹操的这种行径甚为不齿,他在《七十二座疑冢》一诗中,以厌恶的口气写道:
生前欺天绝汉统,死后欺人设疑冢。
人生用智死即休,何有余机到丘垄。
人言疑冢我不疑,我有一法告君知。
直须发尽冢七二,必有一冢藏君尸。
这位自作聪明的俞诗人,对曹操的性格和谋略还是不甚了解,如何知道曹操之尸就埋在了这七十二疑冢之内?焉知其不会埋入七十二冢之外乎?对此,鲁迅在《花边文学·清明时节》中曾这样说道:“相传曹操怕死后被人掘坟,造了七十二疑冢,令人无从下手。于是后之诗人曰:‘遍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冢葬君尸。”于是后人论者又曰:“阿瞒老奸巨滑,安知其尸实不在此七十二之内乎。真是没有法子想。”又说:“阿瞒虽是老奸巨滑,我想,疑冢之流倒未必安排的,不过古来的冢墓,却大抵被发掘者居多,冢中人的主名,的确者很少,洛阳邙山,清末掘墓者极多,虽在名公巨卿的墓中,所得也大抵是一块志石和凌乱的陶器,大约并非原没有贵重的殉葬品,乃是早经有人掘过,拿走了,什么时候呢,无从知道。总之是葬后至清末的偷掘那一天之间罢。”曹操入葬后,盗墓者并没有被其“薄葬”的标榜所迷惑,也没有因为疑冢之多而望而却步。但是,尽管他们费尽了心机,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却连曹操的一根毫毛也未见到。那么,曹操的尸骨到底埋于何处?
按照曹操留下的《终令》来看,曹操墓应在古邺城西门豹祠以西的地方,相当于今天河北临漳县三台村以西直到磁县境内的漳河沿岸。这里为古墓地,其中丘垄星罗棋布,森然弥望,高者如山列列,低者如丘累累,这就是历史上传说的曹操七十二疑冢所在之处。正如一首诗所写的那样:“漳河累累漳水头,如山七十二高丘。正平只有坟三尺,千古安眠鹦鹉洲。”
七十二疑冢的传说,使后人无所适从。史载,南宋诗人范成大于1170年曾在此下马,拜谒曹操陵。但是由于搞不清哪座是真正的曹操陵,只好在当地老百姓的指点下,对讲武城西侧的第一个疑冢进行了拜扫,但对于是否拜了真陵,他心里也没底。面对星罗棋布的坟堆,他只能感叹道:“一棺何冈冢如林,诸复如公负此心。”
后人不断追寻,但总是毫无结果,给七十二疑冢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当地老百姓有关疑冢的种种传说,更使疑冢越发显得神秘莫测。据当地的老百姓说,讲武城一带的疑冢,在雷雨天常常会冒紫光。还有的说,近代的军阀混战年代,曾有东印度公司一个名叫胡赛米的古董商人,从郑州雇了一批民工,把临漳河的疑冢一座座掘开,企图找到曹操真墓,掘取财宝。结果,民工挖了十几座墓,发现里面除了土陶、瓦罐之类的东西外,一无所获。当他们试图继续发掘时,关于洋人盗墓的消息传开了。愤怒的当地群众手持刀斧,将胡赛米及其雇佣的民工赶出了漳河。
还有一个传说,十分离奇。
清朝同治年间,当地有个自幼失去双亲的孤儿,名叫朱伢儿。由于无依无靠,他只好以给地主家牧羊为生。有一天,朱伢儿在讲武城东南的彭村打柴。这彭村,也叫彭城村,古时曾是一个人工湖泊,三国时曹操将其命名为玄武池,专门在此操练水兵。后来由于长年不疏浚,加上中原一带连年干旱,池水涸竭,玄武池便渐渐淤塞,长满芦苇,变为陆地。朱伢儿在这里打柴,突然在高高的蒿草丛中发现了一座大墓,墓前侧卧一块石碑。朱伢儿不识字,又觉好奇,所以就请了一位私塾先生来辨认。私塾先生一读碑文,原来这是魏武帝曹操陵墓。于是,他们便告知磁州县衙门。县令得知后,马上坐轿赶到彭村,但是奇怪的是,当他带人拨开杂草时,那座大冢已是无影无踪。县令十分生气,认为私塾先生欺骗了他,命士卒将他打了三百杖,而那个少年伢子,却从此再也未有下落。
前面已经讲过,宋代诗人俞应符针对曹操七十二疑冢,曾设想了一种办法:“直须发尽冢七二,必有一冢藏君尸。”可惜的是,这种方法被实践证明是无效的。自元明之后,这些陵墓相继被盗,但曹操尸体仍未找着。这就应了鲁迅所说的话:“安知其尸实不在此七十二之内乎。真是没有法子想。”
1988年3月8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为《“曹操七十二疑冢”之谜揭开》,该文说,“七十二疑冢”实际是北朝的大型古墓群,而墓的确切数量非72座,而是134座。这篇文章的全文如下:
闻名中外的河北省磁县古墓群最近被国务院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过去在民间传说中被认为是“曹操七十二疑冢”的这片古墓,现已查明实际上是北朝的大型古墓群,确切数字也不是72,而是134。
磁县地处冀南,周围方圆30多公里的大地上分布着众多墓冢。《三国演义》第四回记载,曹操“遗命于彰德府讲武城外,设立疑冢七十二,勿令后人知其葬处,恐为人所发掘故也。”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对这些“曹操疑冢”进行了多次调查,根据多处墓志铭和墓形建造结构以及壁画、陶俑、古币等器物考证表明,从424年到578年,先后有东魏、北齐在磁县、临漳邺镇一带建都,其间历代皇亲国戚、天子朝臣葬于此地,逐渐形成了大型古墓群。另据磁县出土的墓志看,墓的主人也均为北魏、东魏、北齐时人,所以《磁县志》这样记道:“民国以来,经人盗掘者多有墓志,都是北朝时的王公要人……疑冢之说不攻自破。”
至此,关于曹操设置七十二疑冢的故事可以画上一个句号了。但是关于曹操尸骨到底埋于何处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随着七十二疑冢的神秘色彩的日益消退,另一个围绕漳河的神秘故事又将展开。在疑冢之说破灭的同时,就有人提出,曹操的真正陵寝不是建造于地上,而是造于漳河河底。
持这种观点的人的证据是,曹操之子曹丕废汉称帝后,曾写过一份题为《止临淄侯植术祭先王诏》的诏书,其中写道:“欲祭先王与河上,览省上下,悲伤感切。”
后人多有赞同此说的。如清人刘廷琦曾作过一首《铜雀妓》诗,诗云:“铜雀宫观委灰尘,魏主园陵漳水滨。即令西望犹堪思,况复当年歌无人!”
清人沈松在其《金健笔录》一书中,引《坚瓠续集》,叙述了一段发生于漳河河底的轶闻,来证明此说。这段故事是这样的:
清朝顺治年间,漳河发生干旱,河水枯竭,沙床 。一天,一个捕鱼人在河床的水洼内捕鱼。突然,他发现河床上露出了一块大石板,石板的旁边有一条裂缝,勉强可进一个人,捕鱼人向洞里一看,洞道很长,深不可测。他想,说不定这里面有鱼。于是,他先将两脚伸入洞隙,再紧缩身子,钻了下去。进去后,约走了数十步,他被面前的一个大石门挡住了去路。他用力推门,但门纹丝不动,无奈之下,他返回了地面。这件蹊跷的事令渔夫很激动,他回去后就告诉了左邻右舍。大伙儿听了,认定这是个发财的机会,于是约定第二天一块去看看。
第二天,他们依次来到大石门前。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大石门终被推开。大家涌到门口一看,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石屋内尽是美女,一个个姿色绝伦,倾国倾城。她们有的坐着,有的互相倚着,还有的躺卧着,分列两行,一个个栩栩如生。但是这种美景并没有持续太久。转瞬间,这些女尸都化为灰尘,委顿于地。石屋很大。走到里间,只见中间放有一张石床,床上躺着一个老年男子,头上戴着官帽,身上穿着朝服,像是一个王侯。在王侯的石床前面,立着一个石碑。渔人中有识字者上前一看,原来这个戴着官帽、穿着朝服的死尸就是魏武帝曹操。在他们看来,曹操是个白脸奸臣。于是捕鱼人拿起鱼叉、棍棒对着尸体乱打乱戳,以发泄心中之愤。
在叙述的最后,沈松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他认为,漳河河底的墓室之中,那些美女是被活生生憋死以殉葬的。由于墓室内地气凝结,所以一打开石门后,她们看上去像刚断气的人一样,但是渔人进室,泄漏了地气,所以一进去就化为灰尘了。只有曹操是用水银殓尸的,所以其肌肤并没有腐烂。
就在人们对沈松的叙述的真实性还未来得及验证之时,另一位清人蒲松龄又在其《聊斋志异》一书中,写到了河底发现曹操陵寝的故事,但这次不同的是,他写的地点是许昌,而非临漳。文章写道:
许昌城外有水汹涌,近崖深黯。盛夏时有人入浴,忽然若被刀斧尸断,浮出后,一人亦如之,转相惊怪。邑宰闻之,遣人闸其上流,竭其水,见崖下有山洞,中置转轮,轮上排利刃如霜。去轮攻入,有碑,字皆汉隶,细视则曹孟德也。破棺散骨,所殉金宝尽取之。
沈松所述之事,虽传得有鼻子有眼,但却经不起推敲,所以只能是一种传说;而蒲松龄向以虚构见长,加之地点又多有不符,所以其故事的真实性无疑要大打折扣。基于以上原因,曹操的陵寝是否一定在漳河附近尚难定论。
为什么结婚后必须分家
为什么结婚后必须分家,每一个人都是会有各种各样的情绪和情感的,也就是人们口中的七情六欲,这是很复杂的,受影响的因素太多,在不同时代对于情感的又有着不同的定义。以下分享为什么结婚后必须分家?
为什么结婚后必须分家1现在结婚之后,很多家庭会分家。特别是那种有几个儿子的,因为一个大家庭肯定生活会有些不便。
1、有自己的独立空间。结婚了就是一个家庭,两个人在一起可以好好的生活。组建自己一个新的家,而且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会有其他的一些矛盾。
2、可以让自己更加的有责任感,知道为了自己的家庭而不断地去努力。
3、可以减少很多的家庭矛盾。毕竟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如果一个大家庭人员比较多,难免会有一些摩擦。这种情况下就比较难以去调和,为对方改变。
4、增进彼此感情,经常可以聚会,平常可以关爱家人。
5、更懂得去体谅父母。毕竟每个家庭都是这样成长起来的,只有经历得多了,才会让自己变得成熟。
为什么结婚后必须分家2为啥以前农村新结婚的要分家,现在基本没有了?
早些年农村结婚确实要分家,但这分家不是闹,很多都是老人主动分出去的。很少有儿女提分家的。
还记得妈妈讲述他们分家的过程,房无一间,地无一垄。房场地需要自己找,看好了哥几个给一起盖。
老人最多给一些檩条,房子的苇连子都需要自己做。窗户上没有玻璃,就用塑料糊。家里的大米,仅仅够吃几天的。
至于面与油,那更是没有。从老人要吃的,老人也不多给,至多一顿的。经常是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孩子这么苦,为什么老人还要与孩子分家呢?孩子太多了,每家都给哥六七个,都不分出去,生活困难不算。小的说媳妇费劲。
只有分家了,哥兄弟越来越少,老人不断减少压力。才能有积蓄,给下一个孩子娶媳妇。当然这其中,有的给的多点,有的少点。矛盾自然便来了。
还有每个孩子对家庭的贡献都不同,越小出力越少,得到的越多。这也是家庭里,不公平的地方。
现在农村基本不分家,是因为今天的农民娶媳妇。彩礼是一大关,给了彩礼后,父母都欠了一身债,都去外面打工还债,年年不在家,分不分家无所谓了。
还有就是当今农村的子女很少,每家就是一到两个孩子。没有过去那么大的生活压力,不必逼着孩子自己出去过。
农村的孩子,上大学的开始变多。都喜欢在外面闯荡,老人希望他们回到身边都费劲,怎么还会提分家的事。
对于年轻人,不与老人分家是因,他们不但省生活费。还能过上衣来伸手的日子,有了孩子老人们还能照看孩子。
孩子步入学堂,与老人在一起。自己便不用管理孩子了,上下学有老人接送。自己只需上好班就行了。
农村不分家,也是多方面促成的。社会发展了,孩子变少了。大家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即便不分家,也能承受得起生活上,多余的费用了。
老人孤独,孩子繁忙。一个家庭连聚在一起过年都不容易,又怎么会分家。如果老人不感到孤独,卖保健品的,怎么仅凭打出亲情牌,就能骗到老人。
他们需要的是关心,关注,别说分家。如果有选择,所有老人都会和孩子们在一起。可惜代沟这个东西,不是几句换便能破解的。
农村已经没有了分家与不分家之言。
为什么结婚后必须分家3为什么说女性婚后不能跟婆婆住一起,必须分家?
现在很多女性在选择结婚对象时都会有一定的条件,其中是否“有房”,这几乎是所有女性都会考虑到的。更准确的说,女性是要求男方家至少有两套房,一套由男方父母自己住,另一套则是婚房,婚后由男生和妻子单独住。
其实要求必须有房,不仅仅是女生对婚后生活是否稳定的考量,更是有婚后不能和婆婆同住的考虑。那么,为何这么多新时代女性都不愿意在婚后与婆婆同住呢?考虑到这些血的教训,你自然就懂了。
这里说一个小故事,小李和男朋友小张谈恋爱有五年了,就在几个月前举办了婚礼。也许是考虑到双方家庭经济条件都不太好,所以两人没有新房,婚后就住在男方家里。
小李作为嫁过去的媳妇,在娘家时也很受宠,所以我也替她担心过婆媳关系的处理,还建议她和老公出来租房住。
但小李很坚持,她说:我之前就去他家住过,婆婆待我像亲女儿一样,不会有事的。而且有家不住,非要出来租房,会让老人家不开心。
毕竟是别人家的事儿,她不听劝,我也没再多说了。
果然,就在前两天,小李哭着来找我说要离婚。我心里咯噔一下,心里立刻就有底了:这是婆媳关系破裂了,叫你不听我的话吧!
但还是要听小李诉苦的,小李接下来这番话,也就有了今天我们讨论的问题的答案,即为什么说女性婚后不能跟婆婆住一起,必须分家?
小李说:一开始我跟婆婆关系还是很亲的',我还是像在娘家一样早上赖床,婆婆也来叫我起床吃饭,可是就过了三四天,态度就渐渐不一样了。
那天是星期六,我前一天加班到晚上8点多,回家已经很累了,于是第二天早上就起晚了。那天婆婆也没叫我起来吃饭,等我饿醒了之后来到厨房,居然没有一点吃的。
我问婆婆,这不问还好,一问差点气死。婆婆的原话是: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你都嫁到我家了,是不是应该自己做饭了?起得这么晚,以为自己是公主?
我当时差点气哭,这是婆婆第一次这样跟我说话。我前一天加班那么晚才回家,婆婆也是知道的,可现在她却这样。
但这还不算完,从这件事开始我和婆婆的关系彻底不好了。有次一件小事,我和老公吵了几句,婆婆立刻就来帮着老公骂我。我当时在气头上就说了一句:我们夫妻的事与你无关。
没想到婆婆顺手给了我一巴掌,而老公就站在旁边,一句话也不说。
这件事之后,家里没人给我道歉,我这也才反应过来,确实应该搬出去住。
可就在我悄悄跟老公商量着,婆婆突然打开门说她不许,那就是说之前她一直偷听我们说话。
此时老公还是不吭声,我气疯了,各种委屈堆积在一起,我哭了整整一晚上。
现在我觉得自己当时就不该同意婚后跟婆婆住一起,甚至不该嫁给这个老公。
听完小李的诉苦,我想大家应该都明白为什么不建议婚后和男方父母同住了吧?
小李和老公有五年的感情在,可就是这样还会出现种种问题,未必是老公不爱她,而是婆媳相处问题自古以来就无解。
婆婆毕竟是比你们的年纪要大上至少一轮的,她处事经验虽然丰富,但观念却落后于年轻人。
年轻人与婆婆同住,这就意味着两种不同观念的碰撞,时间久了一定会起冲突。
而且千万不要觉得婆婆把自己当成女儿,那就可以放心住在一起。你觉得婆婆把自己当女儿,但你千万不要去做婆婆的女儿。这是什么意思呢?
婆婆和自己的儿女如果有些矛盾冲突,毕竟血浓于水,他们和解起来根本没有阻碍。毕竟哪有母亲会真的恨自己的孩子呢?
可是媳妇在婆婆眼里肯定是没有儿女亲,一旦有了冲突矛盾,就算最后和解,谁能保证心里不留疙瘩呢?
女性婚后还跟婆婆住在一起,这就相当于在自己身边安装了一个“行为标杆摄像头”,你得随时接受婆婆的监督,为了迎合婆婆,你必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这么拘谨的婚姻生活,你确定可以忍受吗?
长此以往,婚姻就真成坟墓了。
所以说,女性婚后一定不能跟婆婆住在一起。就算是租房,你也要创造跟丈夫的二人世界,对于“分家”这件事,女性一定要坚持,绝不能妥协。毕竟因为婆媳矛盾造成婚姻分崩离析的例子太多了。
你好
母亲有很好的家教和学养,但在那个年代,因为外祖父当过日本侵略时期铁路的大官,一家人都受到牵连,所以三十七八岁的继母到我家还是个老姑娘。刚开始双方都不习惯,我和哥哥跟奶奶睡在另一个院子里,继母自己住村子东头妈妈生病去世前住的房子。那时我到东院总还有一种怯生生的感觉,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些抢眼的花枕巾。我总是觉得屋子里和她身上的香气是从那些花朵里弥散出来的。一个陌生优雅的女人来到我们农村的家中,已经懂事的我既新奇,又高兴,还有些自豪,因为继母无疑是整个村子里最有文化的人,乃至她戴的近视眼镜都可以让别人兴致勃勃地谈论和猜测。爸爸在百里外的盐场上班,平时很少回家。奶奶对不习惯农村生活的继母呵护有加,而已经是小男子汉的我和哥哥更是责无旁贷。记得继母有午休的习惯,我生怕撞进生人或是谁家的黄狗吓着母亲,就时常爬到院边的一颗大柳树上一边看小人书,一边给母亲当“哨兵”。现在仍清楚地记得她午睡的姿式很好看,放在枕边的眼镜在斜照进的阳光下反射出眩目的亮光。她的脸庞和小溪般委婉的黑辫子在枕巾长方形的画框中是那样娴静、和谐。从我眼皮底下飞向东边苇塘的鸬鹚也时而侧过头去,朝窗内认真地看上一眼。我甚至到三十多年后的现在还能清楚地忆起她鼻翼的歙动和舒匀的呼吸。 内容来自zx98com
有一年冬天,淘气的我和哥哥到池塘边看大人捕鱼,一块掉进了冰窟。奶奶恰巧又不在家。当叔伯们像拎两只落汤鸡一样把我们扔在炕上,母亲脸吓得煞白,她用热水为我们洗净身子,擦得是那样认真细致,甚至耳朵眼、指甲缝都洗得一干二净。或许是因为我们俩大难不死,她冒着汗气的脸上逐渐露出了少有的兴奋,她喃喃自语道:没事,没事,我的两个儿子没事;还生硬地学着奶奶的样子为我们把魂招了回来。她用芳香的枕巾为我们揩干了身子,然后围上了浅紫色的缎被,我嗅出这被子和枕巾上的香气同母亲身上的香气一样,仿佛是生命深处飘过来的那种隐约幽远的气息。在暖烘烘的炕上我小心地叫了声:“妈她没有答应,但脸红着笑了,1976年夏天发生了唐山大地震,我和哥哥从废墟中钻出来,首先想到的是东院的母亲(从上次开始我已经叫她妈妈了)。当时天正热,废墟上的人们大多赤着身子,在那种惨烈的灾难面前,大家已顾不得这些了。我清楚地看见母亲把顺手扯出的两条枕巾用头上的卡子在腰间缀成一条别致的短裙,是那样不假思索、顺理成章。那次可真把母亲累坏了,由于她懂得一些医疗和救生知识,在救死扶伤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哥哥加入了壮汉们救人的行列,而我则拎着从生产队队部扒出来的药箱跟在她身后屁颠屁颠磕磕绊绊地东奔西跑。现在想来,在瓦砾中奔忙救人的母亲是一个多么优美典雅的形象。那件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裙子,在坍塌的瓦砾上是一道多么靓丽的风景。
后来她累得不行了,额上的汗珠大颗大颗地滚落(以后才知道她那时正怀着小妹),歪在地上的母亲用乞求的目光望着我:“嘎头,妈好难受,让妈靠一会”母亲就这样惟一一次靠在我幼小的怀里,我除给她喝了点水,就再也无能为力了。这时候的母亲头发散乱,满面灰尘,细密的雨滴打在她苍白的脸上。我害怕地哭喊:“妈,我不让你死,我不让你死!”她睁开眼睛,吃力地冲我笑笑:“妈不死,妈不死,我儿子中用了,我儿子中用了”后来母亲和出生的小妹都安然无恙。奶奶们都说妈妈是城里来救难的活菩萨,灾难不得近身。想来也是,在夷为平地的村庄里全家竟无一伤亡,我想真是托了母亲的福。
后来我们长大了,家搬到了县城,父亲也落实政策重新当上了老师。母亲总是把她珍藏多年的枕巾给我们用,而自己枕的总是缝了又补,补了又缝。转眼我到了结婚的年龄,母亲也渐渐老了。她翻箱倒柜、自言自语地反复比较,选出两对最好看的枕巾。女儿出生那天,可把当奶奶的母亲乐坏了,她非要用两个新枕巾给孙女当尿布,我第一次跟她急了再后来,我们像小鸟一样飞远了。回家时,总爱枕着母亲的枕头在炕上躺一会,撂平了身子让母亲瞅个仔细。有时夜里不经意瞥见她还在月光下痴痴地望着我们。让我使尽了全身的力气也抑不住涌出的泪。
1、贯穿全文
2、勤劳无私善良 救灾 给我们揩干身子
3、我对母亲的敬佩之情
4、神态 写出母亲的疲惫不堪,衬托出母亲的无私
5、升华主旨,进一步写出我对母亲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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