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我们已经分居5年了,两女儿还没结婚成家,我还不想放弃已经20多年的婚姻,我该怎么办

老公外遇我们已经分居5年了,两女儿还没结婚成家,我还不想放弃已经20多年的婚姻,我该怎么办,第1张

你好,你们已经分居五年了,而且小孩也长大了,既然你不想放弃这段婚姻,也是为了小孩有个完整的家,如果他真的不回到原来的家。我希望你们继续分居,各自忙自己的事业,教导好小孩。小孩二十来岁,也应该参加工作,你的年龄也应该不是很年轻,如果你你有相好的知心朋友,可以相互帮助相互安慰,但如果你还想再成另外一个家,就另当别论了。五年都忍过去,只要他不提,你也不说,各自安好,过好自己开心的日子!

我认为既然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就应果断离婚。人是感情动物,没有了感情,一切都毫无意义。强扭的瓜不甜,捆绑不成夫妻,剃头挑子一头热,那是一厢情愿,也是不理智不明智的。夫妻之间要的就是知冷知热,嘘寒问暖。既然没有了感情,那就放对方一条生路吧。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有人说没有感情,还有亲情,还有共同的孩子。亲情归亲情,感情归感情,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在我看来,亲情是指本人与父辈、祖辈、后代之间的纽带,感情是指拟制血亲间的共有属性,一旦具备感情即同时有了亲情,一旦失去感情,亲情也无从谈起,形同陌路。也有人说没有感情,还有孩子,为了孩子凑合过吧。错,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还是应该主动从新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君不见,现如今高考过后,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人头攒动。他们是为了子女能安心高考,一旦过了高考期,即双方分手。

而且恋爱和结婚不一样,结婚了两个人在一起就必须经历生活中菜米油盐,有些人经历不这些琐碎事情,两个人的感情都不去维护,就活生生被生活中琐碎事打败没有感情的婚姻是痛苦的,有的人说,为了孩子就将就着过吧,其实是没有勇气面对新的生活,要面子。

最后,都说父母是孩子最好老师,家庭教育尤其重要,没有感情的婚姻,不会幸福,一个不幸福的家庭,家庭教育能好吗?离开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是对的,既然没有了相互支撑下去的希望,就不要再继续折磨,应该在最好的时候离开,给彼此以前的回忆留下些许的美好,让以后再回想曾经时不是彼此怨恨彼此纠结,而是真正的释然。没有感情的婚姻放手吧!每个人都有寻找幸福的权利,

引言: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分开时在财产分割上产生问题,是很常见的。有一对夫妻已经分居了五年,但是还没有领离婚证,而女方在分居期间贷款买房,只写了女方的名字,该房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呢?其实这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情况,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有不同的考虑。

一、在结婚期内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

从法律上来讲,分居并不是法律的概念,所以即使夫妻双方分居了五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那么仍然是婚姻期内,该女方在婚姻期内贷款买房,即使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也不仅仅属于她本人,而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倘若男方想要这笔房的一部所有权,在法律上的涵义来讲,他也是可以进行一定的纠缠,来获得这个财产。

二、女方用自食其力,购买的房产

这夫妻二人分居,倘若二人之间已经没有了财产上的瓜葛,或者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这名女方的贷款买房是,可以通过律师的辩驳以及法律的倾诉,将这个房子的钱仅仅归于自己,而不给没有参与这个房子奉献的男方。法律一向是以真实情况为依据,倘若真实情况是女孩自食其力购买的房产,那么法律也会维护女方的权益。

三、法律只是道德最低的底线

法律并不是一个人的最高境界,而是一个人道德的最低底线。倘若男方无视自己的道德,通过法律来占有女方的财产,女方也可以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不是守法的人,就是一个好人,守法的人也大有人渣所在,正如罗翔所说。夫妻双方之间的感情纠纷是靠自己的道德去规范,自己应该去拿什么,不应该拿什么,心中都有一杆秤,所以无论男方还是女方,都应该将自己的道德底线放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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