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两类元代铜火铳比较一下,可以看出它们的不同特点。从重量看,前一类重而后一类轻。以至顺三年铳和西安出土铜铳相比,二者重量之比约为四比一;比口径看,前一类大而后一类小,前类超过10厘米,甚至超过15厘米,而后一类仅2至3厘米。仍以至顺三年铳与西安铳相比,二者口径之比约为四点六比一,也就是说前者约为后者的5倍,从使用方法看,前一类尾部銎孔粗,銎径以至顺三年铳为例,近9厘米。这样粗的銎孔如装以木柄,柄粗也应为9厘米左右,而单兵用手握持这样粗的柄是极困难的,何况还要点燃施放,铜铳还要震动,所以非用安放木架固定的做法才成。而后一类的柄径不过3厘米左右,正适于单兵用手握持施放。同时,从火铳本身的特点看,前一类口径大而铳体短,后一类口径小而铳体长。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比较看,它们确实代表了两种不同类型,前一类可以视为古老的火炮;后一类则是供单兵手持使用的射击兵器,可以说是近代枪械的雏形。
南宋后期,由于火药的性能已有很大提高,人们可在大竹筒内以火药为能源发射弹丸,并掌握了铜铁管铸造技术,从而使元代具备了制造金属管形射击火器的技术基础,我国火药兵器便在此时实现了新的革新和发展,出现了具有现代枪械意义雏形的新式兵器火铳。
火铳的制作和应用原理,是将火药装填在管形金属器具内,利用火药点燃后产生的气体爆炸力射击弹丸。它具有比以往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杀伤力,实际上正是后代枪械的最初形态。
我国的火铳创制于元代,元代在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先后获得了金代和南宋时期有关火药兵器的工艺技术,立国后即集中各地工匠到元大都研制新兵器,特别是改进了管形火器的结构和性能,使之成为射程更远,杀伤力更大,而且更便于携带使用的新式火器,即火铳。
目前存世并已知纪年最早的元代火铳,是收藏于我国历史博物馆的1332年铜铳。
铳体粗短,重6940克。前为铳管,中为药室,后为铳尾。铳管呈直筒状,长035米,近铳口处外张成大侈口喇叭形,铳口径0105米。药室较铳膛为粗,室壁向外弧凸。
铳尾较短,有向后的銎孔,孔径0077米,小于铳口径。铳尾部两侧各有一个约两厘米的方孔。方孔中心位置,正好和铳身轴线在同一平面上,可以推知原来用金属的栓从两孔中穿连,然后固定在木架上。
这个金属栓还能够起耳轴的作用,使铜铳在木架上可调节高低俯仰,以调整射击角度。
与上面铜铳不同的另一类铜铳,口径较上一类小得多,一般口内径不超过003米,铳管细长,铳尾亦向后有銎孔,可以安装木柄。最典型的例子,是1974年于西安东关景龙池巷南口外发现的,与元代的建筑构件伴同出土,应视为元代遗物。
铜铳全长026米,重1780克。铳管细长,圆管直壁,管内口径0023米。药室椭圆球状,药室壁有安装药捻的圆形小透孔。
铳尾有向后开的銎孔,但不与药室相通,外口稍大于里端。此铳的口部、尾部及药室前后都有为加固而铸的圆箍,共计6道。
此铳在发掘出土时药室内还残存有黑褐色粉末,经取样化验,测定其中主要成分有木炭、硫和硝石,应为古代黑火药的遗留,是研究我国古代火药的实物资料。
火铳这种新式兵器自元代问世之后,由于青铜铸造的管壁能耐较大膛压,可装填较多的火药和较重的弹丸而具有相当的威力。
又因它使用寿命长,能反复装填发射,故在发明不久便成为军队的重要武器装备。至元代末年,火铳已被政府军甚至农民起义军所使用。
元末明初,明太祖朱元璋在重新统一我国的战争中,较多地使用了火铳作战,不但用于陆战攻坚,也用于水战之中。
通过实战应用,对火铳的结构和性能有了新的认识和改进,至开国之初的洪武年间,铜火铳的制造达到了鼎盛时期,结构更趋合理,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形制,数量也大大增加。
洪武初年,火铳由各卫所制造,至明成祖朱棣称帝后,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对武备的控制,将火铳重新改由朝廷统一监制。从洪武初年开始,终明一代,军队普遍装备和使用各式火铳。
至明永乐时,更创立专习枪炮的神机营,成为我国最早专用火器的新兵种。
地雷是现代战争中最常用的一种武器。最早发明和使用它的国家是我国。
据史料记载,1130年,宋军曾经使用“火药炮”给攻打陕州的金军以重大创伤。比较准确的历史记载和“地雷”一词的出现,是在明代。
《兵略纂闻》记载:
曾铣做地雷,穴地丈余,柜药于中,以石满覆,更覆以沙,令于地平,伏火于下,系发机于地面,过者蹴机,则火坠落发石飞坠杀,敌惊为神。
明代宋应星著的《天工开物》一书中,也介绍了地雷,并且还绘制了地雷的构造图样,以及制作方法和地雷爆炸时的形状。
从以上几个方面的记载来看,地雷出现在战场上,最早可以追溯至宋元时期,最迟不晚于明代中期。至明末时期,就已经有了“地雷炸营”、“炸炮”、“无敌地雷炮”等多种地雷武器。
在使用方法上也发明了踏式和拉火式两种。可见,当时地雷已经在全军中普遍使用起来了。
目前存世并已知纪年最早的元代火铳,是收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一件元至顺三年(公元一三三二年)铜铳。铳体粗短,重694千克。前为铳管,中为药室,后为铳尾。铳管呈直筒状,长353厘米,近铳口处外张成大侈口喇叭形,铳口径105厘米。药室较铳膛要粗,室壁向外弧凸。铳尾较短,有向后的銎孔,孔径77厘米,小于铳口径。铳尾部两侧各有一个约二厘米长的方孔,方孔的中心位置,正好和铳身轴线在同一平面上;可以推知原来用金属的栓从二孔中穿连,然后固定在木架上。如这一推测不错,那这个金属栓还能够起耳轴的作用,使铜铳在木架上可调节高低俯仰,以调整射击角度。
一九六一年张家口地区出土了一件火铳,全长385五厘米,铳管的筒部较细但口部外侈更甚,呈碗口状,口部内径12厘米,外径158厘米,故又被称为大碗铳。此铳与前述元至顺三年铳基本属同一类型,也是安放在木架上施放的,被定为元代遗物。
与上面铜铳不同的另一类铜铳,口径较上一类小得多,一般口内径不超过三厘米,铳管细长,铳尾亦向后有銎孔,可以安装木柄。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九七四年于西安东关景龙池巷南口外发现的,与元代的建筑构件一同出土,应视为元代遗物。铜铳全长265厘米,重1780克。铳管细长,圆管直壁,管内口径23厘米。药室椭圆球状,药室壁有安装药捻的圆形小透孔。铳尾有向后开的銎孔,但不与药室相通,外口稍大于里端。发掘出土时药室内还残存有黑褐色粉末,经取样化验,测定其中主要成分有木炭、硫和硝石,应为古代黑火药的遗留,是研究我国古代火药的实物资料。另外,此铳的口部、尾部及药室前后都有为加固而铸的圆箍,共计六道。与这件铜铳形状、结构大致相同的铳,在黑龙江省阿城县半拉城子和北京通县都出土过。这类铜铳尾部的銎孔,是用以插装木柄的。 将以上两类元代铜火铳比较一下,可以看出它们的不同特点。从重量看,前一类重而后一类轻。以至顺三年铳和西安出土铜铳相比,二者重量之比约为四比一;从口径看,前一类大而后一类小,前类超过十厘米,甚至超过十五厘米,而后一类仅二至三厘米,仍以至顺三年铳与西安铳相比,二者口径之比约为46:1,也就是说前者约为后者的五倍;从使用方法看,前一类尾部銎孔粗,銎径以至顺三年铳为例,近九厘米,这样粗的銎孔如装以木柄,柄粗也应为九厘米左右,而单兵用手握持这样粗的柄是极困难的,何况还要点燃施放,铜铳还要震动,所以非安放木架固定的做法不可,而后一类的柄径不过三厘米左右,正适于单兵用手握持施放。同时,从火铳本身的特点看,前一类口径大而铳体短,后一类口径小而铳体长。从以上几方面的分析比较看,它们确实代表了两种不同类型,前一类可以视为古老的火炮;后一类则是供单兵手持使用的射击兵器,可以说是近代枪械的雏形。
火铳这种新式兵器,自元代问世之后,便以其由于青铜铸造的管壁能耐较大膛压,可装填较多的火药和较重的弹丸而具有相当的威力,又因它使用寿命长,能反复装填发射,故在发明不久便成为军队的重要武器装备。到元朝末年,火铳已被政府军甚至农民起义军所使用。《元史·达礼麻识理传》中便记有至正二十四年(一三六四年)达礼麻识理为对抗孛罗帖木儿,布列战阵,军队中“火铳什伍相联”,可见装备火铳数量已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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