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需要彩礼是正常的吗?

结婚不需要彩礼是正常的吗?,第1张

中国彩礼是一个历史悠久的传统,是婚姻和家庭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彩礼在中国文化中一直都是一种重要的婚礼仪式,主要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礼品,通常包括金银首饰、红包、家具、电器、衣服等物品,其数量和价值因地区、社会地位和财富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彩礼已经不再是婚姻中的必需品。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彩礼,认为它是一种商业化的行为,导致了很多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也会引起不必要的压力和矛盾。

因此,虽然彩礼在中国仍然存在,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不送或少送彩礼的观念。一些地区政府也开始出台相关政策,限制彩礼的数量和价值,以保护家庭的经济负担和消费者的权益。

总之,彩礼虽然在中国婚礼文化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反对,人们应该尊重彼此的选择,避免过度消费和商业化行为的影响,以建立健康和平等的婚姻关系。

我认为彩礼不应该是一个人选择是否接受一段婚姻的标准。彩礼作为一个传统,应该是出自于真心的关爱和祝福,而不是一种商业交易或者消费行为。

因此,如果我要结婚,我会尊重我的伴侣和我们的家庭传统,但也会尽力避免彩礼成为我们婚姻的负担。我相信,在一段婚姻中,最重要的是相互关心、理解和支持,而不是彩礼的数量或价值。如果我的伴侣也能够有同样的想法,那我们会非常愉快地开始我们的婚姻生活。如果男方本身就是个潜力股,可以接受,毕竟未来是可以共同打拼的,如果对方是个好吃懒做的人,那还是为自己铺好后路吧!一个人对你是否真心,从平时他对你的态度里就能看出来,真心有几分,是表面还是内心,从你有事需要他的时候就能看出来。

就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家里装修,对象给了一万,乔迁新居时,他给送了一套七千多块的木质沙发。他妈妈用扁担挑着各种对新居寓意好的礼品过来参加我们家的乔迁宴,这是我们那边的习俗。

说实话,那个时候有被婆婆感动到,老公跟我说这是婆婆自己亲手准备的。

到我们正式谈婚论嫁,我的家人也从未跟我们提过彩礼的事。虽然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能办很大的婚礼,但是在他们那边该全的礼都全了,对我娘家那边的礼也做全了,于是我们就这样顺其自然的有了自己的小家。

所以我觉得结婚不需要彩礼是很正常的事情在四川成都我们家乡这边就根本没有彩礼,这种说法。结婚之后幸福美满的有很多例子,所以婚姻是否幸福跟要不要彩礼没有任何的关系。

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常涉及到金钱等物质礼物。但实际上,彩礼并不是结婚的唯一决定因素。结婚的决定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双方的感情、生活目标、价值观、经济状况等。

1 感情基础:结婚的首要因素是双方的感情。如果两个人真心相爱、愿意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即使没有彩礼,也可以选择结婚。

2 生活目标:结婚需要双方有共同的生活目标和价值观。如果两个人在这些方面达成共识,即使没有彩礼,也可以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3 经济状况:结婚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彩礼就不能结婚。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安排婚礼,不一定要追求奢华的仪式。

4 双方家庭的态度:双方家庭对于彩礼的看法也会影响到婚姻的决定。在一些家庭中,彩礼被认为是一种尊重和承诺的表现。但在其他家庭中,彩礼的重要性可能并不那么显著。

综上所述,没有彩礼,普通人也可以选择结婚。关键在于双方的感情基础、生活目标、价值观以及家庭态度。结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付出。在这个过程中,彩礼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我可以接受零彩礼,只要两人感情好就好了。但如果对方有这个能力支付的话,而且不支付,那么就不容易接受。

1没有彩礼,咱也能结婚。我与一位同事关系很好,他没有任何彩礼就结婚了,而且还是负资产的状态,这在我们的小圈子里已经成为一段佳话。同事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北京工作,在一次业务联系中,在网上偶然认识了一位成都的女孩,两人情趣相投,很快就达到了恋爱的温度。两人分隔两地,千里之遥,来往不便。彼时2003年北京正遭遇“非典疫情”,但这阻隔不了彼此相爱。为解相思之苦,同事买了到成都的火车票,带上口罩,踏上追爱之旅。就是这次见面,使得两人感情快速升温。而长时间异地单身生活不是长久之计,3个月后,两人觉得应该结婚了。但是毕竟结婚需要彩礼,需要费用,而同事经济条件很差。于是,同事试探性地跟对方说了情况,“我父母身体不好,因为治病借了一些外债,暂时还拿不出彩礼钱,恐怕结婚要等一段时间。”听到同事的话,女孩没有犹豫,当时就说,“没有彩礼,咱也能结婚,我看中的是你的人,你的潜力,我们可以一起努力。”同事听了之后,感动得一塌糊涂。女孩的父母也表示认同,尊重女孩的决定。于是,在2003年7月,同事带着户口本赶赴成都,并在到后的第二天,两人在当地民政局申领了结婚证。从此,这个美丽的女孩成了同事的妻子,一辈子的爱人。

不一定,看个人意愿。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目前男女婚前之所以要给付彩礼,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当地的结婚习俗进行的。不过,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通常情况下,男女双方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结婚: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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