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撤销结婚姻的情形有以下两种: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政府请求撤销婚姻。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限制取消是真的,但是没有全国性取消,只是局部放宽了。
取消结婚限制的省份目前,全国包括四川、陕西、广东、福建在内的四个地区已放宽了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
《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
四川省卫健委发布通知显示,新版《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
相较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新《办法》主要修订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新《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二是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新《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三是简化了生育登记的要求。新《办法》规定,网上办理生育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调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照的,不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
四是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新《办法》增加了“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没有。婚姻法规定,只是稍微改变结婚登记的部分程序,也只是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改变一下,不存在取消登记一说,所以结婚登记没有取消。婚姻登记,是指恋爱的男女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生活的目的,依照法定程序,经国家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取得结婚证的行为。
近几年,我国生育率持续创下新低。为了促进生育率,虽然已经全面放开三孩政策,但带来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各地政府也纷纷开始放出大招。在2023年1月30日下午,有关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放开生育数量限制的话题引发关注和热议。
而热议的原因也比较简单,因为很多人对“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理解有误。很多网友都理解成为了提高生育率,不结婚也可以办理生育登记。这样带来的后果可能是出现重婚罪,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偷食禁果,在意外情况下怀孕都不需要办结婚,直接办理结婚登记就能生小孩。
不过少部分网友则表示支持“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原因是身边有朋友结婚三个月,还没有办理结婚证。但发现老公出轨,在离婚后得知自己怀孕的,前夫的意思是坚决不要,但其朋友不忍心,便留下孩子。可孩子快出生了,准生证办不下来,又不能打掉。这个问题确实也是现在社会中存在的一种现象。
但需要注意的,有关“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四川官方最新回应来啦!
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印发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并不是鼓励和倡导大家未婚先孕、未婚生子,而是将生育登记的重心放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此外,生育登记是由每位当事人自愿申请办理,不等同于“上户口”。”
也就是说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把重心放在了个人生育意愿上,就好比上面举例的那个网友朋友的情况。比如,夫妻有一方出轨,并且男方执意要离婚和别人重组自己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怀孕,男方则执意让女方打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遵循女方的意见。
俗话说“女子本弱,为母则刚”。相信每个女生在得知自己怀孕的情况下,都不会伤害幼小的生命,但离婚的男性就不一样。如果在这种情况,宁愿尊重女性的意见,如果想生,就去办理生育登记生下来即可,不至于办不到准生证而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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