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没有具体列举患有哪些疾病的人禁止结婚,而是只做原则性规定。具体来说共列为以下几类:
新《婚姻法》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之规定推定可知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温馨提示:
本回答的法律依据和引用的法规是
《婚姻法》
《传染病防治法》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
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千具体意见》
《母婴保健法》
《民法》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大家都知道结婚之前是需要进行婚检的,婚检的项目是有很多的,而且结婚本来就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是会影响一辈子,下面看看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1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有关精神病;
3、指定传染病。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2021年开始《婚姻法》失效,由《民法典》代替,《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检一般在检查出得了传染疾病之后,通常是不可以结婚的,比如患有的艾滋病或者梅毒淋病等这些疾病通常会通过信用接触的方式进行传播,不能够正常的进行性生活,所以是不可以结婚的,只有在疾病恢复之后才可以结婚。在平时做婚检的时候还需要空腹不可以吃任何食物,这样才可以保证检查结果准确性。
假如了解有关病历,发觉有比较严重的遗传疾病史,不提议完婚。假如开展感染九项产前筛查,发觉有HIV,梅毒,淋病等病症,不提议完婚。假如了解有关病历,发觉有血亲亲属关系,不提议完婚。假如有精类疾病,例如精神分裂症,神经衰弱,精神分裂症等,不提议完婚。次之要做满身的全身体格检查,假如发觉某些重特大的癌证有关病症,提议彼此深思熟虑。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2如果询问相关病史,发现有严重的遗传病史,不建议结婚。如果进行感染十项筛查,发现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不建议结婚。如果询问相关病史,发现有近亲血缘关系,不建议结婚。如果有精神疾病,比如说精神分裂,抑郁症,躁狂症等,不建议结婚。其次要做全身的体格检查,如果发现一些重大的癌症相关疾病,建议双方慎重考虑。
一、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
1、传染性疾病:其中如果有艾滋,梅毒,淋病等疾病是不建议结婚的。
2、生殖器畸形:当然还有一种则是无法矫正的生殖器官畸形,不可能进行正常性生活,且无法履行夫妻义务的。
3、血缘关系:如果两个人有三代内的血亲关系,不论是直系还是旁系的,只要是三代以内的血亲关系的是禁止结婚的。
二、哪些病婚前不能隐瞒
1、患有性病的;
2、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通常包含有:精神分裂症、狂躁的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疾病;
3、患有重度的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或是遗传性疾病,在办理结婚时仍没有治愈的;
5、瘫痪
三、女性婚检不合格有哪些
女性婚检不及格的种类比较多,有暂缓结婚、有可以结婚禁止生育、有限制生育,另外还有不能结婚。其中暂缓结婚包含有女性患上各种传染性疾病,比如梅毒、尖锐湿疣等疾病。另外,在患有急性传染病的时候也暂时不能结婚。当有生殖道畸形,比如女性的子宫有畸形、子宫纵隔或者是单角子宫,都暂时不能结婚。限制生育的是染色体的疾病,由于传染给孩子,所以也是不能生育。以上健康科普知识仅供参考。
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婚检多少钱一次吧?毕竟钱难挣,所以大家就很想了解清楚这些方面,也好做好预算之类的,其实这婚检一般也不花什么大钱,所以不要太过担心。结婚本来就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为了保证婚后的生活质量,所以还是要进行婚检的。
婚检哪些病不能结婚3一、婚检查出哪些病不能结婚
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1、指定传染病
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
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
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二、哪些亲属关系的人不能结婚呢
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
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不能容许的,也是大多数人所不能接受的,往往会被认为有悖婚姻伦理。这不仅仅是基于伦理道德上的要求,还是由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医学科学已经证明,受遗传基因的影响,近亲结婚,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后代的健康与发展会带去不可小觑的危害。
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具体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出自己和自己生出的上下血亲亲属。具体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就是指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血源而出的直系血亲以外的三代人。具体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及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发现许多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婚姻法不明确患哪种病不宜结婚,可以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有人提出,遗传病种类很多,遗传基因不同,遗传的情况不同,患严重遗传疾病婚后生育的孩子不一定患遗传疾病。
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哪些“传染病”是不应当结婚(精神病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不能结婚的),所以你们的婚姻应该是有效的。
小孩一般会优先考虑判给女方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001-06-20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第十四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当列明是否发现下列疾病:
(一)在传染期内的指定传染病;
(二)在发病期内的有关精神病;
(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
(四)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发现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依据医生的医学意见,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用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其治疗提供医学咨询和医疗服务。
2002-06-17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订)》
2、婚前医学检查的主要疾病
(1)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子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2)指定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4、医学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在“医学意见”栏内注明:
(1)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如发现一方或双方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发作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注明“建议不宜结婚”。
(2)发现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的,注明“建议不宜生育”。
(3)发现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对于婚检发现的可能会终生传染的不在发病期的传染病患者或病原体携带者,在出具婚前检查医学意见时,应向受检者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及采取其他医学措施的意见。若受检者坚持结婚,应充分尊重受检双方的意愿,注明“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者意愿”。
(4)未发现前款第(1)、(2)、(3)类情况,为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注明“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在出具任何一种医学意见时,婚检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并进行指导。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特别规定哪些疾病一定不能结婚,就实践经验来看,以下疾病一般不宜结婚。
1、指定传染病,一般来说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结婚证领完了以后做婚检,发现对方患有梅毒,这样的结婚证在法律上自始是无效的,二人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当事人不具备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母婴保健法》第38条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
1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
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
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
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
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
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
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
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
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
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
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
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
的疾病。
请添加详细解释
法律主观:
在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这几种:性病;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 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麻风病。这些都是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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