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假结婚获取拆迁补偿款,算不算诈骗

夫妻假结婚获取拆迁补偿款,算不算诈骗,第1张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只要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就受法律保护就不是假结婚

一、概念: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本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人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成立诈骗罪。

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识。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本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2000元为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诈骗未遂的,不构成犯罪。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需要研究的是,行为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财物,但同时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时,是否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诈骗罪所造成的损害是指被害人整体财产的减少,故上述行为不成立诈骗罪;有人认为是被害人个别财产的丧失,故上述行为仍然成立诈骗罪;还有人认为诈骗罪是对信义诚实的侵害,不要求发生财产损害。我们认为,诈骗罪是对个别财产的犯罪,而不是对整体财产的犯罪。(比如:被害人因被欺诈花3万元人民币购买3万元的物品,虽然财产的整体没有受到损害,但从个别财产来看,如果没有行为人的欺诈,被害人不会花3万元购买该物品,花去3万元便是个别财产的损害。)因此,使用欺诈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财物的,即使支付了相当价值的物品,也应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三、认定

(一)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l、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二)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诈骗罪与《刑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刑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处罚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

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常见的解决北京购房资格的方法有:1、5年社会保障。5年社会保障是最常见的破局方式,连续60个月社会保障税,持续时间长,费用高。由于时间的延长,不确定性指数上升,容易错过上车的重要时机。

2、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已经形成了专业市场,目前市场价格在100万左右,费用高,没有可靠的渠道,处理风险大。

3、结婚。与北京户口结婚,是获得购房资格的最快方法,风险在于结婚关系面大,需要处理家庭关系,财产处理,不熟悉或可靠渠道,市场专业结婚票价格约10万+,男女略有差异。

4、工作居住证。有效的工作居住证,可以购买北京房地产,因此也被称为北京绿卡。工作居住证与户籍的基本功能相似,可以享受购买住宅资格的车牌等,唯一的区别是孩子不能在北京参加普通大学的大学入学考试,可以参加职业大学的大学入学考试(有两三本)。有工作居住证资格的公司缴纳社会保险(最低基数)8个月后处理,合计约10个月,市场处理费为5万~10万人。最好建议你写好合同,不一定靠谱哦,建议你还是走正规的渠道

没有孩子的申请不会是百分之五。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机会,只有提供资料不足或假结婚的人会被拒签(也就是你说的申请失败)。想不被拒签,就要做好关系证明准备: 通话记录聊天记录邮件都是有用的,比如说你们一起出差旅游的机票火车票,还有合照以及和其他人共同的合照等,最好的证明就是你们同居的证明,租房合同等。 总之尽可能的把你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收集起来提供给他们。

还有被拒签的话是可以申诉,或者是不申诉再次申请。但是要找出拒签的原因,以准备好更多的资料。当然,被拒签的话在你的资料上会有不良的记录了。

现在的配偶签证价钱快要2万了,审理时间是12个月,这么长的时间,我建议你要早早准备所有可以证明你们关系的资料,被拒签了就很麻烦了,至少要12个月后才能再申请一次了。

希望能帮助到你。

1)如果还没有办理,就要想办法准备所有的材料,让签证官相信你的结婚是真的。

2)到美国后,你首先拿的是临时绿卡,2年后,如果一切正常,你可以申请拿正式绿卡。这个申请要你的美国公民配偶签字。所以2年内你们要一切正常,最后对方给你签字申请,你拿到正是绿卡,才算你移民美国成功。

如果在2年内你们有问题,对方自首是假结婚,当然对方要受惩罚,比如罚款等。但是对方是美国公民,身份不受影响。可是你就要面临取消消临时绿卡的可能,所以你的损失更大。

如果最后对方不给你签字,你也拿不到绿卡。除非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你能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等。这样你可以不需要对方签字,通过美国方面的法律机构得到永久绿卡。

3)其他生活、工作上没什么特别的。正常打工缴税,注意不要有什么违法的纪录。

1如何办理假离婚和假结婚

“离婚避税”被网友称为最牛、最损、最有效的避税招数,此招通过离婚、结婚来实现:第一步,买卖双方夫妻离婚;第二步,卖方房主与买方异性结婚,房产证加上对方名字,然后再离婚,房屋归属买方异性;第三步,买卖双方夫妻各自复婚。

“这是最不靠谱的避税方式,其中的风险太大。”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离婚自由,如“另一半”不信守诺言,离婚后不愿复婚,将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离婚协议清楚写明房产归属,离婚证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弄假成真,将落得人财两空。”。

2假结婚离婚有什么后果

首先假结婚离婚分两种情形,一种的依法办理的结婚、离婚手续,但双方心理上都没有结婚、离婚的想法;一种是没有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但通过谎言、或伪造文件的方式误导他人。

就第一种情况而言,法律上不存在“假”的结婚和离婚,只要双方办理的相应的法律手续,夫妻关系即时宣告成立和解除。所以《婚姻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对双方产生效力。

一方不得以“假结婚”或者“假离婚”为由,要求撤销婚姻关系或者恢复婚姻关系。 当事人要承担因为“假结婚”或者“假离婚”而产生的损失和风险。

就第二种情况而言,如果一方伪造结婚、离婚证件的,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将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若涉及其他刑事责任的,如诈骗等,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以虚假的婚姻状况获得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违反相关惩罚性规定的(前提是该规定必须合法),要按照规定赔偿。

3结婚假离婚有什么影响

孙文军与邻村女青年小梅经人介绍认识,恋爱期间感情很好,1978年两人喜结良缘,婚后双方的感情十分融洽,生有一男一女。1986年孙文军到外地做生意发了财。孙文军谎称自已未婚,并与小红谈起了恋爱。1990年,当小梅发现丈夫另有新欢时,多次劝告无效。此时,孙文军为达到与新欢结合的目的,欺骗小梅说:“我与小红的事大家都知道。小红现在已经怀孕了,她说我如果不与她结婚,她就告我 罪。看在我们多年夫妻的份上,救我一把吧。咱们先协议离婚,等以后我再想办法与你复婚。”小梅信以为真,为了丈夫的未来,答应与丈夫协议离婚。协议时丈夫只承担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小梅与孙文军到市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的手续。此后,善良的小梅一直等着丈夫复婚,一年过去了,孙文军再也未回到这个家庭。急于复婚的小梅找到了孙文军,孙文军一反常态,否认与小梅的离婚是假离婚,并告之与小红已结婚并且生有一个男孩。此时小梅知道自已受到了欺骗,于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要求宣告其离婚无效。

问题:该案应该如何处理?

答:本案涉及假离婚的问题。假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双方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假离婚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假离婚登记,二是在人民法院达成假离婚调解协议。

对于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离婚登记而引发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应当由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处理撤销了离婚登记收回离婚证之后,人民法院才受理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有关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对当事人弄虚作假、串通,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离婚登记的,根据条例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宣告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如果一方当事人持离婚证与他人结婚,应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均已再婚,一方或双方要求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后可宣布其离婚无效和收回离婚证;对于在人民法院达成假离婚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一方当事人持调解书与他人另行结婚,应承认其婚姻有效,因此,一方要求复婚后,应驳回其复婚请求。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另行结婚,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对本案的处理,婚姻登记机关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小梅与孙文军合谋搞假离婚,视法律为儿戏,弄假成真,现孙文军又与他人结婚,离婚与结婚都已办理了法律手续,小梅应承担后果,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处理。

第二种意见认为,孙文军用欺骗手段,使小梅与其离婚,因此婚姻登记机关宣告离婚协议无效,恢复与孙文军的婚姻关系。

第三种意见认为,尽管孙文军欺骗小梅而离婚,但他与小红的结婚是双方自愿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不能采取简单的方式处理这一问题。如果对孙文军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小红揭开事实真相后,孙文军和小红都同意离婚,可到原结婚登记机关依法解除现在的婚姻关系;如果双方不同意离婚,则应承认其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但应经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调解协议的不合理部分。

婚姻登记机关最后采取了第三种意见。经查明小红并不知道孙文军通过欺骗的手段与小梅假离婚,现有一个两个月的孩子,不同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在对孙文军批评教育的同时,说服小梅正视现实,放弃了复婚的要求。对原调解协议作了更改,按法律规定孙文军承担了两个小孩的抚养费至孩子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4为了买房假结婚假离婚 潜在的风险都有哪些

、伪造证件属违法行为

如果是伪造结婚证购房的,那么,伪造证件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房产分割风险

为买房假结婚,那么房子属于“假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就涉及到房产的分割。一般来说,假结婚买房,双方都会签署相关的财产分割协议。

但如果该协议约定不规范也容易造成无效,比如有些人约定如果双方离婚的,房屋归某某方,如果终双方没有协议离婚而是诉讼离婚的,这个约定就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约定。

3、法院判决的风险

到底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很难判断。但两人领了结婚证,从法律上来看,就是真的结婚了。一旦发生纠纷,涉及到房产的分配,法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就只能是按照双方真结婚来处理。

4、结婚容易离婚难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当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届时一方出于某种原因不愿离婚,而必须要诉讼离婚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如果你是假结婚为买房,然后真结婚,这假结婚的婚离不成,还能真结婚吗?

5、为假结婚而假离婚 风险更大

有些是夫妻两人没有买房资格,因此假离婚,再由夫妻中的一方与具有买房资格的人假结婚。这假离婚和假结婚风险都很大,假离婚可能弄假成真,复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变成了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假结婚,也存在各种不确定性的因素,弄不好,还会影响夫妻感情。

另外,假结婚后还得离婚,个人就属于离异状态。一个从未结婚的人,因为假结婚而离异,总归是不太好的。总而言之,假结婚有风险,个人要谨慎。

5假结婚离婚对双方会有什么影响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一旦被查处,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其实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

6假离婚有什么后果

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

因此,对于虚假离婚的效力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 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 现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当事人人身自由及隐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对虚假离婚的处罚,婚姻登记机关也不再对虚假离婚登记行使撤销权。

因此,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虚假离婚,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所产生的后果应由当事人承担。 2、虚假离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认其再婚有效,此时虚假离婚当事人请求宣告虚假离婚无效的请求权消灭,原虚假离婚确定的发生法律效力。

1 中国人在日本就假结婚怎么判刑

NHK : 中国人が伪装结婚した场合。

どのような罪が问われますか ??。假结婚在日本。

叫 伪装结婚 (= ぎそうけっこん)~。所有外国人。

包括各国的留学生。如果纯粹是为了"长期居留日本"的意图而犯罪。

那是违反了日本的入国管理法。查明是 非法逗留 (= 不法滞在)。

或是 逾期居留 (= オーバースティ)的话。1般都是 强制遣返 (= 强制送还)回原居地。

然后把违反者。列进出入境的黑名单。

1般最短。也要列黑5年~。

如果是涉及报酬。恶意欺诈等的意图。

那是触犯了日本国刑法。第157条。

第1项。公正证书原本不実记载等 (= 公证书原本纪录不实等罪行)。

面对着 公务员。在不诚实的意图下。

缔结婚姻~。可以处5年以下的监禁。

以及50万円以下的罚款~。在这1条刑法内。

如果是提供不正确资料的身份证件。也可以处1年以下的监禁。

以及20万円以下的罚款~。法院会不会引申刑法。

要先看犯罪意图。如果是集团式的经营。

那大多数是同时引申刑法和入国管理法。先进行监禁。

然后遣返~。其实。

最近10年。日本法院有很多这些假结婚的案例。

你可以翻查1下。有些情节严重的。

涉案的人很多。连日本人1方。

也会受到征罚~。也有1些情节不严重的案件。

外国人1方。被纯粹遣返。

法院宣告当初的婚姻。无效。

且注销~。

2 关于去日本假结婚

如果你读的是语言学校或者大学,应该不太好办。成功率几乎为零。

大学院的话有希望。但是,也成功率不高。

果然她人已经在日,并且你有固定收入或抚养能力的话,会相当成功率高一些。

至于假结婚能拿到多少钱,我不是专家,不能告诉你准确的答案,但根据朋友的情况,一般100元每年。

要注意的问题:

1。被入关查到假结婚,你也要被遣返。

2。她办完结婚就消失的话,找她离婚都找不到。你再想结婚,就得重婚。

3。她产生的债务问题,由于你是她的合法丈夫,再法律上你有偿还义务。

建议!

不要因小失大。

3 怎么有效的举报在日本的假结婚才会被遣送回国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缺的事情最好少做,每个人出来都是有苦衷的,即使是假结婚,也都是彼此为了生活,并没有危害到别人的利益,而且,即使你举报了,被入管认定为假结婚的话,也不会遣送回国,只能到签证续签的时候拒签,所以人家有足够的时间来报复你,在日本这种死框框的国家,整你其实也很容易的,说实在的,你真的很让人觉得鄙视,感觉假结婚的不可恶,你才是那种 的人。。

zhoushuoqd,我对你的智商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你懂不懂假结婚和骗婚的区别,假结婚是指通过合法的结婚手续来骗取同珍结婚后的利益,所以双方都明白的情况下才叫做假结婚,说白了,日本人替她出在留手续,她给日本人钱,这叫做假结婚,而你口中的跑到国外去躲帐什么的,完全是你个人的猜测,难道假结婚出国的就都是在国内犯了事情的,那么我倒想问你,目前日本人配偶者,以及永住配偶者,归化日籍后的配偶者已经将近20万,她们之中LZ口中所谓的假结婚占据的比例很高,那么请问,她们是不是在国内都是诈骗犯呢?你纯属无稽之谈,没接触过她们你就没有说什么所谓公道话的资格!肤浅!!

4 和日本人假结婚

日本不是移民国家 所以不是结婚就可以移民的在区役所结婚后 加上你们相识的过程 在一起的照片 信件及其通话的纪录单子等 包括日本人方的 在职证明 工资证明 缴税证明等等 这些材料都交到入管 之后会给你1年的配偶者签证1年后再去入管续签证 同样还是需要 在职证明 缴税证明等等 当你们结婚3年后 并且得到的是3年的签证时候 可以申请加入国籍或者永驻 这个时候 会对你们调查 大概需要1年时间建议你不要假结婚。

今天的新闻 就是韩国人假结婚 进监狱这种让人丢脸的事情。

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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