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收彩礼没结婚同居了可以退的。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可以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况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对于礼金如何处理,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
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3)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应该全额返还。仅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也未共同居住的情况,而未办理结婚手续却共同居住这种情况的,就是我们常说的未婚同居,这种情况下分手了要根据当下情况。未婚同居分手后彩礼酌情返还应该根据同居时间长短、是否育有子女、一方或者双方过错程度,以及彩礼在双方同居期间的花费等等情况考虑。
彩礼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在没有出台正式的法律规定之前,彩礼返还并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是,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
彩礼返还的条件有哪些?
彩礼的返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三类:
1 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 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了,但未共同生活就离婚的。
3 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女方收了彩礼反悔不结婚的情况,还真不是个例,对于男方来说肯定是希望拿回彩礼的,但是是不是女方不返还就算诈骗呢?其实还需要分情况,下面来分析,什么情况下女方不退还彩礼属于诈骗,什么情况下仅仅只是民事纠纷。男方又应该怎么拿回彩礼钱。
不退还彩礼什么情况下属于犯罪诈骗
首先,诈骗,在刑事上,为诈骗罪,和本案最接近的诈骗场景,那就是骗婚,通常骗婚是女方利用男方想结婚的情况,伪造户口,伪造身份,各种理由骗取钱财,最后一走了之,让男方面临人财两空,一般来说这种骗婚都是团伙犯罪,配合作案。
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得出来,这和不退还彩礼并不完全相同,要构成刑事犯罪的诈骗。首先本罪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具有欺骗性质,并且利用对方错误认知,获取钱财。放在本案通俗来说就是,女方一开始索要彩礼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本就不是为了结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另外如果需要构成诈骗罪,还需要满足数额较大,通俗规定是三千元以上就能立案,在这里提醒的是,即使金额不足够立案上升到刑事犯罪,但是如果的确涉嫌犯罪行为,也应该积极报案,诈骗者还会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所以,本案,如果的确女方是抱着利用男方结婚,采取欺骗的手段,用彩礼的形式骗取钱财,那么就属于诈骗,达到一定数额以后,就属于诈骗罪,遇见这种情况就应该报警解决。
那么自然,这时候彩礼作为被骗取的钱财,最终是会返还给受害者的。
不是诈骗情况如何要回彩礼
其实生活中大多数情况下,涉及到彩礼的纠纷,其实基本上都属于民事范围。这点从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字也能看出来。
也就是这种情况更多是男女双方为正常恋爱关系,只是最终闹掰了,没办法结婚,这时候因为纠纷等各种原因,女方不愿意退还彩礼,这时候男方怎么办?
首先,在排除本能诈骗上,针对因为结婚赠送的彩礼,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有几种情形是可以要回来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通过法律,我们也可以看出来,类似本案这种明显女方和男方还没有正式结婚的情况,女方是应该退还彩礼的。如果女方坚持不退还,男方是可以通过起诉,索要这笔钱的,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需要提醒的是,现在很多女生要求结婚前男生房产直接加女方名字,这种情况,如果女方最终反悔,没有结婚,房产份额的赠送由于是以结婚为前提,因此也属于彩礼,附条件的赠送,也是可以通过起诉要回的。
并不是所有赠送都算彩礼能要回
类似这种彩礼纠纷中,最常见的其实是双方对哪些算彩礼,要退回多少争执意见很大。
需要严格说明的是,并不是男生给女生花的所有钱,都属于彩礼,都可以通过起诉要回。
一般而言,正常的两个人谈恋爱的开支,类似吃饭玩耍,男方因为逢年过节,给女方送的礼物,为了讨女生开心,给女生买的东西,或者日常微信里发的特殊日子的红包,特殊数字的红包,比如520 1314之类。除非已经属于刑事范畴的诈骗,否则这些礼物和红包都属于赠与。这种赠与,男方是不能以女方不愿意结婚,而通过法律手段要回的,更没有办法把给予的红包转账之类,说成是借款。
因此,总结一下,女方反悔不结婚也不退还彩礼时,如果的确存在以欺骗钱财为目的,恶意欺诈那么男方应该报警,以诈骗罪把坏人一网打尽,拿回被骗取的钱财,但是,类似关于彩礼的纠纷,真正诈骗的其实很少,更多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如果女方恶意不退还彩礼,还是建议男方通过法院起诉,要回这笔钱财。
一、女方不 结婚 如何追回 彩礼 钱? 女方不结婚想要追回彩礼钱是可以先进协商,协商不行的是可以直接起法律程序;彩礼是为了结婚而进行的附条件的赠与,需要在结婚前给予女方。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同时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 彩礼返还 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3、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二、彩礼的法律纠纷 “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综合上面所说的,女方如果收下了彩礼钱不想结婚的话,是一定要把彩礼钱退还给男方的,因为这是违背了先前的承诺,如果拒绝退还的话,那么男方是有理由可以起诉女方,让其退还属于自己的东西,所以,在给彩礼钱的时候一定 要约 定好,也要协商好。
法律主观:
看情况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彩礼 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 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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