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结婚证婆婆拿着不给怎样才能离婚怎么办

我的结婚证婆婆拿着不给怎样才能离婚怎么办,第1张

你的结婚证给婆婆拿着不给怎么样才能离婚,按正常的程序的话是需要拿着自己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但是如果结婚证不见了或者被别人拿走自己拿不出来。这个时候你就可以采取法律的程序。这是到法院去起诉离婚。这样是不需要结婚证户口本这些东西的。只要带好你自己的身份证到法院去申请就可以。还有就是你婆婆拿着不给你结婚证,你也可以报警处理。毕竟这个是你个人的私人财物,他人是不能非法占有的。

如果您已经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这意味着您和您的丈夫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办婚礼是一种浪漫的方式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意和承诺,但它并不等同于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如果您的丈夫起诉您不领结婚证,那么您可能需要面临法律问题,并且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正确的建议和指导。

建议您可以找当地的司法机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咨询律师的意见。如果您的丈夫确实要求领结婚证,您们可以一起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获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无论您们如何决定,都希望您和您的丈夫能够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想离婚男方不给结婚证可以进行补办结婚证或开具相关证明;也可以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后,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已经举办了婚礼仪式并且已经共同生活了八年,但是您的丈夫一直没有和您领取结婚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更多的信息才能确定您的丈夫为什么没有和您领取结婚证。

如果您的丈夫一直没有和您领取结婚证,那么在法律上,您们之间的关系就不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您们之间的财产和权利也不会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需要解决任何财务或法律问题,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

此外,如果您的丈夫不愿意和您结婚,这也可能有很多其他的原因,比如沟通障碍、财务问题、家庭背景等等。如果您希望和您的丈夫建立一个长期的、稳定的关系,最好的方法是和他进行坦诚的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感受。如果您的丈夫仍然不愿意和您结婚,那么您可以考虑寻求其他的支持和帮助,比如心理咨询或婚姻咨询等等。

最后,我们建议您在处理这个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轻易做出决定。如果您需要更多的帮助和建议,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或婚姻家庭咨询师。

                                   

                                   

应该是有着别的想法,不然早就跟你领结婚证了,有时候女孩子应该认真对待,如果发现不对就不要在付出了,这就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意识,不管对方对你多好,如果没有责任感就是不靠谱。

所以说你应该重新考虑这样的情感了,毕竟女孩子的青春就是那么几年,永远不要辜负了自己,也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人和事情上面,因为一切不值得。

在一起17年都不拿结婚证,这事情真的挺奇怪的。

之前不知道有没有了解过,难道这个男人是不婚主义吗?如果他是不婚主义的话,这也许就很好理解了,他就是不想结婚。

他觉得跟一个人在一起舒服,然后就会一直跟他在一起,但是如果结婚的话会让他觉得束缚不自在。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男人不想跟他结婚,有其他的隐藏起来的原因。

最好能去挖掘一下,可能最后的事实是非常惊人,让人感觉不能接受的。

但是如果自己对这个结婚证比较在意的话,还是去进行一下了解吧。

总得有一个结果,才能对自己有一个交代。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82050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22
下一篇2023-10-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