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结婚证如何办理

成都市结婚证如何办理,第1张

成都市市民可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电话等方式预约办理,也可以当天到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有哪些流程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有哪些流程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结婚证的办理流程1、初审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询问相关情况。2、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3、审查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4、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二、办理条件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办理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四、办理地点锦江区婚姻登记处-武成大街7号锦江政务服务中心青羊区婚姻登记处-斌升街28号--86641247成华区婚姻登记处-新鸿南路86号新47幢-0-84317922金牛区婚姻登记处-肖家村二巷8号-83341058武侯区婚姻登记处-武侯大道双楠路20号高新区婚姻登记处-永丰立交桥东南侧元通一巷芳草街青白江区姻登记处-华金大道二段政务服务中心-83680280龙泉驿区姻登记处-洪升路11号-84848308温江区婚姻登记处-柳城区鱼凫路238号-82746699新都区婚姻登记处-圣谕亭巷47号83997542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办理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有哪些流程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成都领证需要预约。

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之内的工作日。领结婚证之前是自愿婚检,国家法律规定取消了强制婚检。以后婚姻当事人是否婚检采取个人自愿,政府提倡婚检、婚检有利于当事人。男女双方想要结婚领证,可以选择进行婚检,也可以选择不进行婚检,婚检并不是领取结婚证的必经程序。

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即未婚、离婚或者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办理。领结婚证是要回户口所在地的,如果两方缔结婚姻,进行登记领证,那么男女双方应该选择,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时,还应当出示双方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流程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我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哪里办理流程是什么

      成都高新区办结婚证在成都高新区民政局,

      地址:天府大道北段18号国际商务广场,电话:028-82829116(民政局);028-85122994(婚姻登记处)

      流程如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成都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中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两个外国人在中国登记结婚

      (1)、《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件。

      (2)、《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3)、当事人本国承认其居民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效力的证明。

三、成都市领结婚证规定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办理条件:

1、该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新人双方亲自前往登记处办理登记;

3、两人属于自愿结婚且均无配偶;

4、两人没有血亲上的联系且没有不可以结婚登记的病症;

5、两人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6、证件资料准备齐全。

办理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周末并未开通登记窗口,在特殊节假日会安排开放;

3、成都各区县登记处时间存在相应调整,时间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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